乔纳斯的贵族生活-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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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这对于这些先生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也是一件稀奇事。
这自然勾引住了他们的目光,而随着打开窗户的人越来越多,嘈杂的声音也开始逐渐从各个人的家里向着正在行走的三人一狗那传去。
“伊丽莎白小姐,我想我们应该回去了,提莫已经给我们准备好了美食,意大利的烤香肠还有用橄榄油和奶酪做的冰镇水果沙拉,我想您会喜欢的。“
纳德自然听到了自己头顶上传来的声音,这对于他这样的学者来说,无疑有些让他脸红,他还从来没有被别人如同当做一个笑话一样的看待过,即便自己身边还有两个人可以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可是自己身上穿着的明显带有贵族家纹的衣服,却给自己吸引了大量人群的目光。
纳德是鲁格家族的家庭教父,而且从荣格的父亲,也就是乔纳斯的爷爷那一代就开始为鲁格家族服务,这么长的时间里,鲁格家族的核心成员们早就已经把纳德神父当成了自己人,而纳德神父也把乔纳斯等人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所以纳德平时外出的时候,都是穿着带有鲁格家族纹章的衣服,而荣格也同意他这么做,毕竟外出旅行,贵族身份总是能让那些盗匪心生惬意的。
可是在这里,罗马城的先生们可没有这么多的顾虑,这座城市中的贵族太多了,他们这些人也见识到过很多拥有着贵族身份但是生活环境还没有自己家庭好的人,这让他们对于贵族这种身份存在的人,除非是有地贵族,其他的都会报以更大的嗤之以鼻。
尤其是在一个年老贵族养着一条女人养的狗这条极具话题性的标题来看,可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了。
“不回去。“
伊丽莎白的回答很果断,没有什么犹疑,楼上人的讲话他自然是听到了的,可是这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活了二千年多年的时间了,就只算清醒的时间,也有数百年左右,伊丽莎白早就见惯了人类的猎奇心理,也了解的清楚人类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去看待自己的。
长久的时间不禁给了伊丽莎白大量的知识,也让他能够在长久的岁月里,看一个家族数代人的成长悲欢,这让她可以轻松的了解到,人性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也可以让她在面对现在这种被嘲笑的环境下,完全可以忽视掉这种种的声音,走自己的路。
伊丽莎白和纳德此刻所走的这条路,在千年以前,可没有现在这么的繁华,有着各种各样的饭店,酒店,餐馆,还有随处可以听到的打铁声,叫卖声,在伊丽莎白生活的时代,这里是工人奴隶们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之后休息的地方。
这些奴隶不同于在家中服侍主人的奴隶,虽然没有什么人权,但是在吃穿住行方面还是不错,甚至要比很多自由民好得多了,这些工人奴隶可没有这么好的命,他们大部分都是那些与罗马为敌的国家的人,在战败后被奴隶贩子卖到罗马城之后,专门从事各大公共工程的建设的。
比如元老院,斗兽场,朱庇特神庙,这些大型的公共设施需要庞大的工人去完成,而高贵的罗马人是不可能做这种事的,这些繁重的体力活自然需要这些力气比罗马人大得多的蛮子来做了,所以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常年与石灰和泥土作伴,吃饭的时候更是黑面包沾着泥水吃进肚子里。
而当时的伊丽莎白,就在这里生活过。
伊丽莎白的身体太小,爬在地上看着旁边大多都是两三层的房屋,给她一种很高很高的感觉,让他想要在这里看看远方,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谁能想到,千年之前的这里,曾是一座人间炼狱呢?
长久的时间,诞生了长久的回忆,这让伊丽莎白不由自主的在看着这片建筑时,有了沧海桑田的感觉,当时的故人或许已经被埋葬上上百米深的坑洞之中了,或许直接就被烧成了灰也说不定。
可是走在这条已经完全变了样的道路上,伊丽莎白依旧能够感觉得到,当年自己生活在这里时,所有着的记忆,仿佛她从未离开过这里一样,仿佛他的年纪,就被定格在了那两千年前的某一天里一样。
纳德望着不停向前走去的伊丽莎白,只能叹了口气,既然伊丽莎白这么想走,他也就只能陪着走了,谁让他现在有求于人呢。
阳台上,窗户外的众人,就在这么一个普通的大晴天里,看了一场由一只狗和一个人带给他们的好戏,直到老人和小狗离开这条街道,他们才把自己的脑袋从窗户外头伸了回来,带着轻松的气氛离开了自己的屋子,在一辆辆马车和驮马的背负下,离开了这条街道,去向了罗马城各个角落,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加百列坐在自己家中的位子上,看着面前叠在盘子上夹着熏烤鸡肉的起司面包和碎牛肉汤,虽然香味十足,但是加百列却一点胃口都没有,从那天自己让兰切斯特去找加百列开始,到今天自己坐在这里已经三天了一点音讯都没有,每次加百列开口询问的时候,兰切斯特的回答都是没有找到,他不在那儿,他们没有去过,加百列听的都绝望了。
在刚开始的时候,加百列其实还是充满信心的,在他看来,那个老人既然腿脚有些不方便,那么肯定是走不远要在医院里面待上一阵日子的,而兰切斯特也是把这位老人家送到医院门口的,那么对于兰切斯特来说,要找到他,绝对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就算老人离开了医院,按照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的交情,想要调一下医院的治疗记录是绝对没有什么问题的。
凭借着这份治疗记录想要找到一个人绝对是很迅的,自己或许只需要到了晚上的时候,就可以得到那位老人的消息,见到自己梦中出现的那位化身为犬的心上人了,想着这些,加百列连回家的脚步都变得轻快了很多。。
在见到父亲和母亲时,还把自己的母亲给吓了一跳,自己的儿子是干了什么事开心成这个样子了,戈诺尔倒是没有问,他还以为加百列是因为自己终于战胜了恐惧才这么高兴的呢,所以只是带着欣慰的笑着,只不过当加百列的母亲问起加百列为什么这么开心时,加百列却是笑了笑说没什么,脸颊到有了些红,看在了戈诺尔的眼中,有些疑惑。
杀个人还笑着脸红了?这有点不太对劲啊。
戈诺尔是个带过兵的人,自然知道,正常情况下,一个没有杀过人的士兵在第一次杀死敌人的时候,都会有些后遗症的,最常见的就是失眠,严重点的还会产生些暴躁症,情绪焦躁等问题,更严重的甚至会有精神问题,最终可能导致自杀之类的事情。
这是戈诺尔亲眼所见的,所以当戈诺尔得知自己的儿子敢于杀死反对自己命令的人时,是既宽慰有害怕的,知子莫若父,戈诺尔身为加百列的父亲,自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个什么样性格的人,所以对于他的这一行为,戈诺尔是真的有些害怕他会沉沦其中,不可自拔的。
可现在,看看加百列那张在喝了酒之后都快要笑得开花的脸庞,戈诺尔在这一刻感觉到了一丝荒谬,很少,但却是存在,这跟他所熟悉的加百列,简直是太不像了,戈诺尔甚至怀疑眼前的加百列被恶魔附了身,不过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加百列的一举一动都给戈诺尔一种熟悉的感觉,那是他从孩子时就喜欢做的一些习惯动作。
这样的加百列,让戈诺尔不可控制的有些怀疑起来,自己这儿子到底是怎么了呢?
一旁的加百列可完全没有想到坐在旁边的父亲会对自己有那么多的想法,在被伊丽莎白操控的时间里,加百列是没有记忆的,所以他并不知道自己杀了人,而周边的人也因为知道加百列是第一次杀人,害怕他会因为众人的提醒和询问而感到恐惧,所以都克制住了询问加百列当时所生的事情详细情况,这让加百列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杀死过了人。
这让他压根就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在吃完饭后,想着兰切斯特应该已经调查的差不多来了,所以连戈诺尔让他留下来过夜的提议都没有答应,告别了自己家人就骑着小马,带着酒劲,吹着小风一溜烟的回了自己的住宅。
可是兰切斯特让他失望了,那个腿脚受伤的老人并没有进入医院看病,而是直接选择了离开,至于现在去了哪里,兰切斯特时间有限所以并没有查到,这让加百列心有气馁,不过在兰切斯特的安慰下,加百列还是睡了一个好觉的。
可是现在,已经三天了,兰切斯特依旧在外面帮自己寻找着那个老人,可是结果却跟前几天没有差别,都是没有什么好消息,加百列唉声叹气的把手上的面包放回了盘子里,看着打了蜡反射出自己脸庞的桌子,又叹了一口气。
旁边的侍女手上拿着一个装满了果汁的铜壶,偷偷的笑着,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家的主人这么丧气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加百列大人的父亲又给教训了一番。
这些青春期萌动的小姑娘们,是万万没有想到,此刻他们的主人,相思病都快把他给变成个痴呆症少年了。
“哦,兰切斯特大人,你来啦。”
侍女看着从门外走进房间的兰切斯特,惊喜的打了个招呼,此刻他们家的小少爷,可是真心需要这位兰切斯特大人来做一下心理辅导。
“兰切斯特,怎么样,有消息了吗?“
听到侍女叫到的名字,让进入待机状态的加百列迅恢复到了满格电量,看着走到自己身边坐下的兰切斯特骑士,尤其是兰切斯特那嘴角带着的掩饰不住,并且在前几天都不存在的微笑,加百列知道,要有好消息了。
“大人,找到那位先生了。“(。)
第一百九一章 兰切斯特的臆想()
兰切斯特是在一家商业会所附近打听到纳德的消息的,那时的他正准备骑马去第二城门那里去询问关于纳德等人有没有出城的消息,而就在途经这家商业会所附近的时候,却听到站在门口的一个穿着略微简朴但是衣料却很不错的中年男子,正在跟身边的人讲着悄悄话。
兰切斯特本来是无意于听别人的秘密的,可是身为一名骑士,自带的声呐系统让他根本不用聚精会神,也不需要把自己的耳朵靠到那个正在说话的男人身边,就能轻而易举的明白他在讲什么。
“我跟你说,今天我家楼下可是生了一件太有意思的事儿了,你知道吗?一个老头从我们家门下走过,而且我跟你说,哥哥我眼里见可不差,从我家阳台望过去,知道吗,那是贵族!”
说话的人一脸兴奋的样子,对着准备下班的同僚说起了自己今天早上看到的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儿,尤其是在提到贵族的时候,那双原本还显得正气凛然的双眼倒是让人感觉出了一丝猥琐,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可见,贵族家的私密事,尤其是一些坏事儿,或者叫做八卦的事情,对于这些人来说,还真是足够有吸引力了,只要一谈到贵族两个字,就见到一旁听他讲话的哥们瞬间也精神起来了。
这里可是商业会所,而且罗马城是圣城,自然安全防御上没有任何问题,说成是世界上最为安全的城市也不为过,当然,这个安全,仅限第二城墙之内的建筑,所以在这种地方,晚上也不会实行宵禁,甚至夜晚的罗马城要比白天更加的热闹,而这位同僚显然就是一晚上没睡在清理杂物了,现在听到这么一个消息,却兴奋成这样,显然也能说明贵族在这些市民心中,无疑是有着强大的好奇心的,只不过话到了嘴边,却不一样了。
“贵族怎么了?这罗马城,贵族还少吗?”
听笑话的人一脸的不屑,仿佛那些贵族他都看不起似得,只不过他的双眼却紧紧的盯着说事儿的人,明显的带着探究意味,在心态上可以说是很想要知道的样子。
这当然也是这些小市民的心理通病了,以方便羡慕着贵族的高贵和奢华,一方面又因为这座城市里也确实有一些只有头衔但没有任何资金来源的落魄贵族,他们在平时生活中甚至要比这些市民的生活环境还要差,这自然让这些罗马城的小市民对于贵族这个词汇有了另外一层含义了。
但是让这些市民对贵族有更大不满的则是更深的条件,那就是这些即便落魄到靠卖地产甚至要借债才能过活的贵族,却能参加那些大公爵,王室所举办的宴会,而他们这些比贵族更有钱的人,却根本连宫廷的大门口都进不进去,这让这些小市民显然很不满意了。
而这种满意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会对这些贵族在表面上一副恭敬至极的样子,而在背地里,对于贵族的出丑,完全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了,而这位听故事的人,显然就是一个如此心态了。
“你以为我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吗,弗洛老头,我可是见过骑士长大人的,他们家的管家跟我可是好兄弟,主要是这个贵族老头跟别人不一样。”说故事的人有些不开心了,这个弗洛老头这么说自己,是在说自己大惊小怪,还是没有学识吗?我可是见多了贵族老爷了。
“哦,怎么不一样?”
听到这兰切斯特就把自己战马的度给降了下来,到最后停在了这伙讲故事人的对面街道,一个老头,还是一个贵族,在第二城墙中还喜欢到处乱窜的贵族,这可真的是少见极了,贵族都是讲究排场的,而没有排场的贵族大部分的脾气却要比有排场的更大,好像这样能让他们感觉自己还是拥有土地的贵族一样,所以会在清晨走在道路上的贵族,这可真是极少见的情况。
“那个贵族老头啊,一脸的白胡子,看上去还挺威猛的,却养了一条小母狗,还是一条大约只有这么点长的小狗,小的跟一只猫一样……。”
讲故事的人说的很热烈,听故事的人也一脸的享受,虽然在兰切斯特听来,这真的是个无聊的故事,但是对于这些向往着贵族生活的同时又鄙视落魄贵族的市民来说,实在是太有趣了。
或许即便是贵族吃顿饭,这些人也能聊出花来吧。
不过这跟兰切斯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