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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重生心动-第150部分

小说: 重生心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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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海岸小区。

    奶奶的饭菜都在锅里热着,就等方宁他们回来。

    家里颇为热闹,方妈在阳台上看了又看,见方宁他们在楼底下了,也就松了一口气。方微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哥哥回来了,连忙下楼去帮他拿行李。爷爷在卫生间洗澡,刚换好衣服出来,看家里的动静,就知道自家孙子旅游回来了,也露出了笑容。

    奶奶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大鱼大肉,青翠欲滴,香气扑鼻。

    方宁一到家,连忙换鞋子,大喊着,“还是家里舒服,连呼吸的空气都不一样!”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全家人都乐呵呵地笑着,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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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柒断线重连中。。先更两章吧。

第二百九十三章 周末书店() 
    早上街道稀稀疏疏站着几个斜跨着包的上班族,顶着黑眼圈,趁着公交车尚未到来,眯着眼睛打着哈欠。

    方宁能够理解这几个上班族一脸衰样的表情,换作了本该望着明天周六休息一觉睡到大天亮才起来的你,却被忽然被公司老板打电话通知明天加班加点还不允许请假,你的心情能够好的起来,才有鬼呢。

    其中有一个上班族还是方宁认识的。

    那个人是对面丽江小区二号栋的曹颜,他是曹颖的表哥,平日里方宁和他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碰到了不免也要打声招呼。“曹哥,早上好啊!”

    曹颜眯着眼睛打哈欠,昨晚上打了一晚上的多塔,连输好几把游戏,本来就有些恼火,洗了个澡就准备躺下玩会手机看看电影熬夜通宵,谁知道转点的时候,他女领导打了个电话过来,要求明天加班不准请假还要早点过去,顿时就哑火了,本来想着不干了,可是又念着这年头找工作难找,还是忍了下来。

    结果想着玩会手机就去睡觉,又一不小心玩到两三点才拖拉着睡去,今个早上起来就没精打采的,匆忙洗漱后,在街上吃了几个馒头,站在站台上等公交车,虽说如今是夏天,可早上的温度并不够,他又只撸了件短袖出来,一边打哈欠一遍冻得直发抖。

    眼前这个方宁在他面前晃了几下手,他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是方宁啊!咦,这不是周六吗,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方宁提着手上一袋子冒着热气腾腾的包子,苦笑着说,“给我爸妈他们带早餐,顺带跑下步,锻炼锻炼身体。”

    曹颜丢一个同情的目光过来,“像你这么勤快的孩子可真少见了。”

    “曹哥,公交车来了!”方宁忽然指了指对面晃悠悠而来的车子。

    “啊?”曹颜扭头过去,顿时有些着急地说,“车子来了,那我不跟你聊了哈,下次找个机会,请你吃宵夜,到时候再聊……”

    “哎哎!别挤啊!”他的话还没说完,公交车已经在站台停稳,打开车门,旁边几个睡眼惺忪的上班族顿时精神抖擞,一哄而上挤上车门,他要是再不走,就要等下一辆车了。

    方宁捏了捏耳朵,本来还想跟他说点事情,看着已经远去的公交车,只能等下次再找他了。

    曹颜这个人,他还是有过细致的了解,有着普通年轻人相同的坏毛病,喜欢打游戏熬夜,性格毛毛躁躁,不懂人情世故,但是不可否认他也很有能力,属于技术人才的类型,不然,那个更年期的老女人也不会忍受他。

    方宁倒是有意挖墙脚,只是现在家里的架子还没搭起来,就算是挖过来了,也留不住人。

    不过怎么说呢,现在去想这些事情还太早了。

    方宁拎着早餐回去了,把包子油条豆浆放饭厅大桌上,溜达到爸妈的房间里转悠一圈,这个点他们还在梦乡里,他又去爷爷和奶奶房间里转悠,同样如此,至于方微的闺房,大房门反锁,里面传来沉睡的呼吸声。

    他原路返回客厅,斯条慢理的吃着早餐,看了半响早间新闻,起身准备去江边跑步。

    他已经好久没有锻炼了,恍然想起初中那个时候,基本上天天跑步,然而高中不一样了,每天老早就要起床骑着单车去学校,如果跑步到学校时间上又来不及,所以跑步锻炼计划只能搁浅了。

    江边的早晨没有白茫茫的大雾,这个点早的雾气早就被将太阳给驱散了,岸边也只是稀疏的人群,他一边跑着还是遇到了几个熟人,这边都是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方宁刚沿着沿江风光带绕了半圈,跑累了到江边栏杆上伸展手臂扩充胸腔深呼吸,程曦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电话那边,程曦清冷的声音响起,“早啊,方宁!”

    方宁微微一笑,“早!”

    “休息还是跑步?”程曦莞尔问道。

    “嗯,在跑步。”方宁说道。

    “哦。”程曦点了头,直接开门见山说,“上午有时间么?我想去书店买些书。”

    方宁立刻会意,“有时间,你在哪里?等我跑完步,就来找你。”

    “不急,我还没起床,九点半我们在新华书店汇合,看那有没有我想要的书再说。”

    “那好,就这样约定了。”方宁挂掉电话后,深深的吸一口气,继续把剩下半圈的路程跑完,做一件事情是需要毅力的,而要想坚持下去则需要更大的毅力,只有这样自己的意志力和体能都得到提升。

    新华书店,阳光透过树影落在地上点点光斑,鸽子站在电线杆上咕噜咕噜叫着,时而落下一地羽毛。

    方宁抵达新华书店的时候,程曦已经在那等待了,穿着白色棉裙,乌发齐肩,眸若灿星,素雅而立。

    她就静静地站在泡桐树下,身影和树后的影子融为一体,隔着书店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有几个男生时不时张望,却又小心翼翼,生怕打扰这美好的场景。

    然而下一刻,程曦却转过头来,朝方宁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后者露出一口白牙,往前走一步,和她并肩而立。

    “我们进去看看。”程曦刚说完,又多打量了他一眼,忍不住诧异,“你终于换新衣服了?”

    方宁捏了捏耳朵,有些无可奈何地说,“昨天我妈说我之前的品味太成熟了,一点都不符合现在青少年的潮流,然后硬拉着我到老街的衣店了买了几件新衣服,看起来怎么样?”

    程曦眨了眨眸子,忍俊不禁地说,“阿姨说的一点都不错,你之前的装扮确实有点少年老成。”

    她伸出白皙的手指在方宁的肩头抚平褶皱,很平静地点头,“嗯,现在看要帅气不少。”

    方宁叹口气,“我以为你跟别的女孩不一样,不太注重外在。”

    “可是,只有你外在好看,才会有人关注你内在啊!”程曦想了想道。

    “不说这些了,你要去找什么书?”

    方宁和程曦进新华书店内,声音压低了许多,这里除了买书的人外,蹭书看的人也不少,所以要时刻保持安静,这跟在图书馆自习室一样的道理,谁也不喜欢高声喧哗的人。

    程曦没有回他,而是直接去往科幻类的书架,站在重重堆叠的书籍面前,修长的指尖游走在那些散发书香味的书本上,侧头轻声询问方宁,“有什么科幻的书籍推荐么?”

    方宁诧异她什么时候喜欢读科幻的书籍了,但还是指了指书柜上最上面的书本,“如果要说超高水准的科幻且要有趣味的话,应该首推,除了构造了宏大的世界观之外,还有对人性的思考。”

    “三体我听说过,还有其他的呢?”程曦摇摇头,目光在一本本书中掠过。

    “这本还是不错的,带有大量的反讽意味和黑色幽默。”方宁又指了指书柜第二层的一套丛书说道。

    “那就听你的。”程曦说完,叫书店导购员去取没有开封的新书。

    她在书店柜台付钱的时候,方宁忍不住为你了一句,“这些书都是你看吗?”

    “不,这是我姐摊派给我的任务,最近她迷上科幻了,一直坚信除了地球外还有其他的生命。”程曦不可置否道,“也许有,也许没有,但这些离我们都太遥远了。”

    “原来是莹姐,这就可以理解了。”方宁表示了然。

第二百九十四章 该来的人总会来() 
    方宁站在太阳底下,闭着眼睛,沐浴着阳光,整个人都仿佛泡在热水中,懒洋洋的。

    而程曦就坐在浓荫处的台阶上,修长腿交叉放在一起。

    微风拂面,空气香甜。

    方宁很喜欢这种相处的氛围,什么都不用说,什么也不用管,一呆就是小半天,哪怕不说如何一句话,都不会有任何尴尬,可以做各自自己的事,不用互相打扰,却又相互依赖。

    这种相处的模式,和那些热恋中的情侣着实相差甚远。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确实是公认的情侣。

    在某个过去的时刻,面对眼前那个曾经涉溪而来的女孩,方宁和她并肩走到溪水尽头,而“我们要去的是上游的尽头,而在这过程中,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路同行。‘’这句话,依然在他的脑海中熠熠发光。

    没人会理解他们是怎么想的,或者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个世上,总有些爱情是如同宿命般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需以性命相拼的。

    下午的时候,余小乐忽然在群里告诉众人说这个礼拜还没聚会,不如趁着今天大家都有空,一起去吃火锅吧!

    他刚发完消息,本来还有些清冷的群,顿时就炸开了锅。

    老广第一个跳了出来,连发n个表情刷频过后,才道,“哟嚯,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居然舍得请我们吃饭了?稀罕事啊!”

    “能不贫了吗?”余小乐丢了一把菜刀的表情出来,“信不信我把你的糗照发出来给大家瞻仰一下?”

    他这话一说完,惹得老广直接缩回去了,再也不敢哼一声,方宁他们连忙追问是什么糗事。

    然后大家又是嘻嘻哈哈一群打闹,余小乐才说火锅的地点在哪儿。

    一听说有人请客吃饭,连很少在群里冒泡的程曦都发了表情,不过很快就被老谭和老广这两个小贱人用表情给刷得不见踪影了。

    夏天这个季节,下午三四点的太阳有些过于毒辣,天气也非常炎热,如果不呆在空调房里,到蒸腾的出水的街上走一圈,回来衣服就可以拧出水,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泡了似得,而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吃火锅,实在是有些任性。

    余小乐去了一趟新车站附近的火锅店,在那儿订了一个包厢等着他们,又催了几遍电话,方宁一众这才迎着黄昏姗姗来迟。

    方宁和老谭他们有说有笑进来,人高马大的余小乐站在门口探着脑袋,用手扇动热气,将他们引了进来,边走还边抱怨说,“你们可总算来了!”

    程曦侧头看了一下,眸子眨了眨,说,“你家那位呢?”

    “她在包厢里点菜。”余小乐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站在空调冷气下感受飕飕的冷气,“莹姐怎么没来?”

    “我姐带了一个团队,在做市场调研,忙得抽不开身,只能等下次了。”

    “哦哦,那真是可惜了。”他扭头又对方宁三人说,“你们三兄弟要喝些什么饮料,自己去拿。”

    “我随意。”方宁说完。老谭就去火锅店的冰箱里抱了几罐啤酒,雪碧,可乐等饮料回来了。

    大概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刘梅婷了,方宁都快记不清她的长相,高中时代是齐耳的短发,现如今早已经是齐腰的长发了,穿着也远非高中时代可以相比,脸没多大变化,最直白的感受是她瘦了许多,穿着白色的短衣短裤,看起来身体要苗条许多。

    学生时代的青涩在她身上已然褪去,就仿佛和程莹一般脱离方宁他们这个层次。

    比起在沿海城市读书有花香有阳光有风光的程莹姐姐,在内陆城市武汉读书的刘梅婷相对而言就显得普通多了,尽管所在的学习是一本大学,可她本身是平凡的,不像程莹那样追逐自己的梦想,只想好好的读完四年的大学。

    如果有可能的话会选择考研,再然后会回到生自己养自己的小城找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再往远点想应该是和余小乐成家立业,过着平凡却又踏实的生活,一抬头就能看到梦想,不会像高中时代那样,再去幻想那些遥不可及的幻想。

    方宁也很不明白,程莹是一个非常有野心和理想的女孩,而刘梅婷则是一个喜欢稳定的女孩,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为什么高中时候却亲密无间。

    余小乐安排大家分别入座,围着一个桌子,上面放着一个鸳鸯锅和一个麻辣锅,冒着腾腾的热气,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丸子肉类豆制品蔬菜,琳琅满目。

    刘梅婷和程曦显然要熟络许多,两人聊了起来,连余小乐和方宁都插不进话题,在旁边颇为尴尬。

    “来,我们聊我们的。”老广开了几罐啤酒给众人。

    余小乐和他们三人碰了一下啤酒,咽下去道,“别急啊,还有一个人没来。”

    “还有谁?”众人问道。

    “你们不认识,她是我家那位的大学室友,一个典型的江南女孩,那眼睛映得出水来,可好看了。”余小乐小声说,还偷偷回头,生怕刘梅婷听到。

    老广自然是第一个不信,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说啥,就看到刘梅婷忽然起身,在窗户外望了望,出去一会儿,就带了一姑娘进来。

    一米六左右的个子,披肩长发,穿着长裙,柔和的五官,尤其是那眼睛水汪汪的颇为灵动。如果说真的有所谓的一见钟情,那么这天的场景,足够他用一生来回忆。

    老广的呆呆的表情自然落入了方宁的眼中,方宁暗暗一笑,又朝对坐的程曦暗自使了个眼色,两人心有灵犀点了下头,带着意味深长的味道。

    自打上个学期李思思跟老广表明自己的态度后,他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跟大家说,可内心还是挺难过的,觉得自己也算是正儿八经失恋了一次,觉得再也遇不到这样的女孩了,觉得自己会孤独终生。

    其实每个人失恋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再也遇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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