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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假道为圣-第25部分

小说: 假道为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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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这样耗下去,甘柔恐怕扛不起了。”徐金渐渐急切地希望大壮能早入马道。

    以耐力,以勇气,以血性可入马道。但大壮并没有勇气,更没有血性,连生肉都不肯吃,所以只能以耐力入马道。

    李心愫不在身边,徐金少了可以参考的资料,只好天天抱着烤肉掐着大壮的脖子往死里填。

    如是过了三天,甘柔的精神仍不见好转,大壮则又壮回了一年前徐金在马厩中见到它时的模样。

    瞧着三天之内就暴壮起来的大壮,徐金心头微动,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天,他用手加钢剑挖了两个可以避风刀子的大坑,逮来一堆断了腿的鹿和羊,放在一个大坑里,将甘柔安置在另一个大坑里,让白鬼守着她,砍了上千斤茅草堆在坑中,又将钢剑与初元瓶也放在甘柔身边,并烤了一块鹿肉用茅草包好放在河对岸。

    然后徐金翻身上马,将双腿绑在马蹬上。

    “驾!”第一天。

    “驾!”第一天夜里。

    “驾!”第二天。

    “驾!”第二天夜里。

    “驾!”第三天。

    “驾!”第三天夜里。

    “驾!”第七天。

    连续七天,大壮未曾停下,连续七天,徐金未曾下马。渴了,徐金就冲过甘柔附近,接白鬼上马,从白鬼处接过暂时被他当水瓶用的初元瓶,喝点水,再还给白鬼,将白鬼放下马去。饿了就忍着,要尿了就站起身迎着风来一泡。徐金没吃东西,可以不下马。

    七天里,甘柔的食物都是她自己用剑杀死,自己烤着吃的。

    七天里,大壮每次跑过甘柔身边时,总是直直地盯着河对岸的那包鹿肉。

    七天后,徐金已一脸瘦削,眼窝深陷。

    七天后,大壮也已瘦了下来,像一匹普通的马。

    一人一马,再一次跑过甘柔身边。

    这一次,大壮没有再盯着河对岸的那包鹿肉,而是直接越河而过,理所当然地低头,如狼似虎地叼走了业已发霉的鹿肉,一口吃下腹中。

    然后,大壮满脸泪水地开始加速,身上的微黄毛发开始变成金色。

    之后大壮一直在加速,直到夜间时,已如离弦的箭一般在草原上飞奔,微黄毛发已从金色坠入黑色,米黄色的大壮变成了黑色的大壮。

    大壮仍未停止加速,而徐金已经不得不用手捂住鼻口才能呼吸了,双腿也早已饿得发虚,只有伏在大壮背上,才不至被颠得歪倒。

    黑色褪下,变成白色时,大壮缓缓停在两个大坑间。

    徐金解下脚上的布条,翻倒在地,甘柔递来了一块烤羊肉,徐金接过,如狼似虎地咬了起来。

    白色而瘦削的大壮一蹬四蹄,拖出一条极长的白色亮影,飞奔而去。大壮飞奔所留下的白色影子中,渐渐染上一抹金色,金色跟着影子疾追大壮而去。

    大壮绕了两千里,在一个时辰内跑回两人身边,站在了出发前的位置上。

    大壮仍然是白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许久过后,金影顺着大壮留下的白色影子追了上来,追进了大壮体内。

    金影入体,金光乍现,大壮在夜色下如太阳般耀眼,将天地笼罩成一片金色。

    金色渐渐暗下,大壮又恢复了米黄色,不同于之前的是,身上的金光已无法掩盖,远远一眼就能看出来。

    影追而入道。

    这就是以耐力入马道。

    大壮,刚刚入了马道。

    徐金望着大壮身上的金光,满意地点点头,一头栽倒在甘柔怀里,睡了过去。

第三十六章 离姓() 
大壮太快了。om

    虽然驮着两人一狼时,没有它入道时那么快,但徐金仍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

    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露天呼吸早已成为笑话,两人不得不用厚厚的茅草织成茅草被,卷在身上,卷在头上。大壮奔跑时,徐金倒坐在马背上,全身包着茅草帘,抱着裹得更厚实的甘柔,才能承受住迎面而来的飓风。

    也因此,只有夜间休息时,徐金才能勉强校正一下方位。判断一下方向,顺便查看一下沿途是否有他曾来过的痕迹。

    白天,全都依赖大壮的认方向能力。

    徐金喂食时,总是违心地拍着大壮,期待地说道:“你最好老马识途。”

    大壮并没有辜负徐金那点信任,赶了五个通宵,十七日后的傍晚,大壮停下时,徐金掀开头上的茅草帽,转过身来,惊喜地看到了飞絮城东门的城墙。

    在草原上奔波了一年,终于又回来飞絮城了。曾有过一面之缘的这座草原之城,城墙依然像上次离开时那样高而青翠,仿佛涂着青草汁,城门也和城墙一样高而青翠。

    只是身边少了李心愫。

    徐金微叹了口气,将李心愫的影子压在心底。从废人宗逃离至现在,已有一个月时间了,李心愫成为地书圣,是书道大事,想必这件事情也已经传遍天下大小城市。

    甘柔开心地从有些枯黄的茅草帽里钻出头来,左顾右盼,像是从没来过这座草原之城一般。

    徐金叮嘱道:“柔师姐,你最好戴着帽子,别被人认出来。”

    甘柔现在就像个六七岁的小女孩一般,除了一定要坚持当师姐以外,完全是个真正的孩子,已到了饭来张口的程度了。幸好甘柔相当听话,自从徐金说不许提起他的名字之后,甘柔一直只以金师弟称呼他。om

    在身份不暴露的情况下,两人就能在飞絮城里安住一段时间。

    衣食住行都要钱,最重要的,是练习使用元神和储物符要钱,要很多钱,而徐金唯一能拿出来的,只有一张空的地级储物符。

    地级储物符,能当三四百两银子,能应应急。

    “反正大壮吃的东西必须进草原里宰,不如开个皮毛摊或者开个肉摊,甚至开个小荤菜摊都成。等学会使用储物符,就不必这么浪费时间了。”徐金思索着,牵着大壮,与甘柔一起走进了飞絮城。

    在典当行里,将地级储物符当了三百五十两银子后,寻到飞絮城唯一一间客栈,一夜只需二两银子的客栈,两人一狼住了进去。

    大壮担心徐金开小灶,也想挤进去,徐金郑重地对大壮承诺道:“明天架锅煮给你吃,蒸炒炖煮焖煎烤烫,糖醋红烧铁板烧,变着法子让你满意。”

    光是听,大壮的涎水就已经在客栈外流了一地。铁板烧是什么?没听过。糖醋?又甜又酸会好吃?不过既然主子这么肯定地说,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大壮乖乖地蹲进了客栈外的马厩中,惹得满客栈的人笑个不停。

    离天黑还有些时间,徐金连哄带骗地将甘柔诓进了澡桶里,去找了间布料店,扯些便宜耐用的麻布,买些针线,缝了几件不算好看的衣服,然后找了处井,清洗干净换上新的麻袍,与甘柔一起歇息了。

    白鬼也被徐金逼着洗了个澡,这天夜里,徐金逼着白鬼躺在两人中间。男女授受不亲,但银子是要省着用的。

    一年未曾躺在床上休息,徐金这一觉睡得相当饱足。

    第二天,徐金令白鬼守着客栈房间,在甘柔脸上胡乱抹了堆脂粉,确保谁也认不出甘柔后,将甘柔带到了飞絮城的医馆――青风馆。

    医馆里的都是医道修道者。就徐金所知,医道是一个统称,医道下细分为细针道、药道、肉身道之指道等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只要入了道,又确实能对治病救人作出一点贡献的,就能挤进医馆。而馆长必须对馆中每名医者所修的道都略懂一点,像馆长这样什么都略懂一点的,就叫做医道,诸道统合,有三种进了以物证道境,就是医师。

    青风馆里有一名馆长,十三名医道修道者。

    走进青风馆,徐金一眼就注意到了门旁的医师证明状。

    不大的竹板靠在细竹椅的椅背上,竹板上贴了一张纸,纸上又堆了一层透明微绿的木胶。纸上龙飞凤舞,写着“飞絮城医师,青风馆馆长李青风”,是书道赐的证明状。

    细针道飞梭宗,药道百草门,眼道天眼山,这三个宗门的印章印在证明状上,证明馆长是三道以物证道境,是货真价实的医师。

    “眼道以物证道境希望他看不出来甘柔是甘柔。”徐金忐忑地想着,走到一张竹桌旁。

    竹桌后方坐着一名灰袍男子,男子双眼微眯,左手小指点在竹桌上轻敲着,右手捻着根细金针。

    馆长总是坐堂医馆,这灰袍男子就是馆长李青风,徐金对医馆规矩还是熟悉的,恭敬低头道:“馆长,请――”

    “风邪入心经,慢火攻胃经,我写个方子,每日依序抓药熬食,一月可愈。八十两银子。”李青风未待徐金说完,已径自抓过一支笔一张纸,写了起来。

    雷厉风行,徐金想,开始掏银子。

    八十两银子摆上桌,李青风已写完,将纸交给徐金,一指医馆大门,显然是要送客了。

    “谢馆长。”徐金又恭敬地一低头,牵着甘柔走出青风馆。

    甘柔未被认出来,两人在飞絮城的消息就不会传到失落天。除了李心愫和入魔者,没人知道徐金,不,没人知道金不肖有大壮,更没人知道金不肖有一匹黑狼。只要甘柔不被人认出来,他是金不肖的事情,就不会传到失落天,就不会被陆展知道。

    出了青风馆,徐金回头望了一眼李青风,见他正闭目养神,稍觉心安,收好药方,急忙将甘柔送回客栈中,多次嘱咐她不许出来,又不放心,去书店买了二十两银子的修道者观,三两银子的移星阵引导,二两银子的储物符三阶五法,塞给甘柔,才出门去采买开肉铺和小荤菜铺能用到的东西。

    徐金离开后,甘柔搂着白鬼玩了会儿,见徐金并没有再回来,这才抱起修道者观细读起来,阅读起来比徐金还慢。

    “天人灵腑可容元神我的天人灵腑一定受损了。”甘柔翻动书页,喃喃说道。

    “元神经腑入脉为证道,经脉入腑为修道”甘柔不时翻动着书页。

    “灵腑受损为废人,废人不可修道,只可入魔,或修鬼道,以天道重筑肉身”甘柔一边念,一边翻页。

    甘柔的小手忽停,喃喃念叨着:“鬼道可重筑肉身,鬼道可重筑肉身”

    紧接着,甘柔快速翻动书页,双目迅速地在书中的每一页上搜寻着。

    “鬼道鬼道哪里有鬼道”

    甘柔喃喃自语,快速翻页。

    不到一刻钟,厚达千页的修道者观已翻到了页尾。

    “鬼道为人所不齿,但剑道第一圣曾以一年时间修鬼道至以天证道境,借天道重筑肉身,弃鬼再修剑,终成剑道第一圣。有金师弟帮忙,我一定也可以的。”甘柔开心地合上修道者观,不再去看另外两本,蹲下身,又去逗白鬼。

第三十七章 瞬息万里() 
开张第一天,徐金花了一个时辰,猎了十八头鹿,一头羊,割了鹿皮,也不加工,直接将皮贱价卖了三十两银子。om之后,除了他和甘柔和白鬼的食物以外,鹿肉全都炖了炒了煮了给大壮吃。

    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大壮得意地走在飞絮城里,心里美滋滋的。主子真换着花样给它做菜,光鹿肉就做了十几种,什么鹿肉饺,什么爆炒鹿唇,什么鹿心炖,什么三鲜鹿肉,什么铁板烧肉片,好吃得停不下来!还有近百人围观它,一个个口水横流,大声叫好。太棒了!马,就该这样当嘛!

    徐金则疲倦地拖着板车走在后头,快累趴下了。

    回到客栈,与甘柔和白鬼吃过东西后,徐金将抓来的药熬上,无力地躺在床上休息,不断思索着别的赚钱之法。

    “名声是打出来了,可要是天天这么干,就不用学怎么用元神了。看来这赚钱比我想象中难得多。”

    飞絮城是草原之城,卖鹿羊肉卖鹿皮并没什么赚头。而他必须赚许多钱。

    他必须学会如何使用储物符,而在学习使用储物符的过程中,元神使用不精准的话,会毁掉储物符中的东西。甚至有可能把储物符也毁掉。

    他身上的储物符里都装着东西,只能买别的储物符来尝试。

    而一张人元符的购买价是一百两银子。当然回收价只有六十两。

    “也许,只炒菜不卖肉?”徐金苦想着要怎样赚到第一桶金来开启他的借力之路。

    苦思无果,而药已熬好了。徐金看着甘柔苦着脸喝下去,这才取出初元瓶,送到白鬼面前。

    “用你的元神灌进这个小瓶子里。白鬼,你平时都用爪子还是肉球来释放元神?”徐金蹲在白鬼身前,举起白鬼的前腿,点按着爪子和肉球。

    “汪汪――”白鬼叫了一声。

    徐金当然没听懂,点着爪子问道:“是这里吗?”

    白鬼摇头,吠了一声。

    “这里?”徐金点按肉球。

    白鬼摇头,又吠了一声。

    “难道是尾巴?”徐金捏着白鬼尾尖上的那蓬白毛。

    白鬼又摇头。

    “总不可能是舌头吧?”徐金苦着脸问出他最不愿意接受的位置。om

    白鬼点头了,并伸出舌头来舔徐金。

    “我还是去找大壮吧”徐金将初元瓶塞进怀里,黑着脸走出客房,走进马厩。

    大壮正得意地和马厩里的其他马儿炫耀自己的主子,此时见徐金走了进来,连忙凑上来摇尾蹭颈示好。

    “我要从你这里榨点东西。”徐金骑上大壮,慢悠悠地踱出城。

    一路上不断有人向他问好,都是围观他煮肉喂马的人。徐金也不时打个招呼。

    出城五里后,徐金从大壮身上下来,抓出初元瓶。

    灰色的初元瓶比浅绿色的人元瓶小一些,徐金将初元瓶抵在大壮背上,恶狠狠地说道:“大壮,你的元神从哪里释放出来?”

    大壮心说这主子怎么一会就变个脾气呢?不过好在这主子手艺不错,跟着它倒也不亏。

    大壮抬了抬前蹄,轻敲地面。

    “蹄子?”徐金脸色稍黑。

    “咴――”大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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