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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部分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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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那场大暴雨,要是放在内地某个城市,很可能得造成一片洪涝,不过在这儿却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甚至溪流中的水位,都重新回到了原先的水位,只是在某个远处,却会传来水流进漏斗的响声。

    无底洞。

    强降雨后的雨水,之所以消失的这样迅速,是因为争差的群山下面,有着无数个露着、或者隐藏在灌木丛中的无底洞。

    这些洞有多深,里面有多大的空间,又是通向哪儿,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

    据当地政府统计,建国后总共有六十九人不幸调入这些无底洞中,只有一个人活着从三十公里之外的某个山洞中爬了出来,其他人都是一去不复返。

    这个活着的人,也没有给大家留下太多的有用信息,因为他疯了。

    他在被人发现后,就已经疯了。

    他的脸上,有被某种动物利齿抓过的痕迹,不等医院检查出他是被什么动物抓伤的,伤痕中就流出了绿色的血。

    是绿色的血,就像翡翠那样,晶莹剔透还粘稠。

    然后,这个人就变成了个绿色的人,死了。

    兔子梦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绿色的人,尖叫一声忽地坐了起来。

    他的背篓就在旁边,猎枪上挂着的几只野物一只也不缺,微风穿过高脚楼的走廊,带着热带雨林特有的清新,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群山安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鸟叫。

    兔子用力揉了揉眼睛,使劲拨楞着脑袋,确信自己刚才是做梦,他本人就好端端坐在高脚楼走廊中,屁事也没有。

    挠了挠有些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兔子愣了老半天,才回想起昨晚,好像被什么东西打昏了来着。

    下意识的,兔子探头看向楼下,去找那棵芭蕉扇时,身后远处的群山中,忽然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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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5章 倒霉的兔子!() 
深山老林中,总是和古代青楼那样,有着太多的传说。

    故老相传在这片大山中,就生活着一群成了精的树精、蛇精兔子精啥的。

    这些精怪白天躲在无底洞里,晚上,尤其是在大雨倾盆没有月光的晚上,就会出来作弄人,会把人带进无底洞内,再也回不来。

    回想起昨晚看到的那棵芭蕉会动,自己莫名昏过去那一幕后,兔子就固执的以为,他昨晚很可能遇到了精怪,一个芭蕉精。

    幸好,这个芭蕉精只是存心捉弄他一下,没有把他带进传说中的无底洞中,只是让他在这儿好好睡了一晚上外加大半天。

    遇到精怪却没有送命,这绝对是兔子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事。

    但就在他去搜寻那个芭蕉精时,身后的群山中,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声。

    兔子能够听出这是枪声,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一杆猎枪,对枪的声音很敏感。

    “咦,这个打猎的家伙使了一杆好枪,听起来很像制式微冲的响声,清脆而尖利,弹速超快……”

    兔子不是枪械专家,却也算是个枪械发烧友,所以才能从传来的枪声中,听出不一样的东西,当下也顾不得搜查那棵芭蕉精了,本能的扭头向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然后,他就再次听到了枪声。

    不是一声,是无数声:哒、哒哒,啾、啾啾——轰!

    腾地一声,兔子就像一只兔子那样,从走廊上蹦了起来,抄起他的背篓和猎枪,撒丫子就冲下了竹楼。

    他再傻,也能从这响成一片的枪声中,猜出那边不是有人在打猎,而是有人在枪战了。

    太多的人开始枪战!

    兔子连滚带爬的跑下高脚楼后,第一反应就是边境发生冲突了。

    因为几公里外的群山那边,就是境外,如此密集的枪声,也只能是成编制的部队作战时才有的规模。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道理很简单,缅甸决不敢对华夏动枪杆子,再说最近也没听到华夏向这边增兵的消息。

    兔子不愧是在本地长大的,接着就猜到了正确答案:哦,也可能是国家缉毒警在抓捕境外毒枭。十几年前,争差南边的群山中,本来就是毒枭最合适的贩毒路径出口。

    但不管是边境发生冲突,还是缉毒警正在抓捕毒枭,兔子都不会再在此地多滞留片刻,因为枪声越来越密集,很有向这边接近的趋势,谁敢保证在下一刻,不会有拿着冲锋枪的人出现,然后一枪把他给撂倒?

    孝子不立围墙之下,兔子没有父母可以孝顺,不代表着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

    本来就是个悲摧的光棍了,假如再被殃及丢掉小命,那也未免太特么的遗憾了,所以还是赶紧脚底抹油,速速闪人才对!

    生命受到威胁后,兔子也顾不得他的背篓了,随手扔在路边灌木丛中,拎着猎枪撒丫子冲着县城方向狂奔。

    边跑,他边回头。

    他是真怕后面有持枪的人追上来啊。

    后面没人追上来,兔子却重重撞在了一堵墙上,嘴里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

    又遇到精怪了?

    在白天?

    要不然,路上好端端的怎么会出现一堵墙?

    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的兔子翻身从地上抬起头向前看去,才发现前面压根没什么墙,只有一辆车。

    这是一辆在县城大街上常见的桑塔纳轿车,车头上方微微有些瘪,刚才兔子慌不择路的狂奔着扭头看时,就是撞在了这辆车上。

    只要不是精怪,不是鬼打墙,是人,是车子,兔子就不会再害怕什么。

    光棍在做事时,总是比所有有家庭的人更加肆无忌惮,他孤身一人,能有什么牵挂?

    兔子被车撞了,虽说责任在他,他本身除了一点碰伤、擦伤外也没多大伤害,可如果不借此机会好好讹诈一下这辆车,那他就对不起‘光棍’这俩字了。

    “草泥马的,你会不会开车呀你?”

    恐惧尽去的兔子暴怒,从地上爬起来就冲过去,抬脚狠狠踢在车头上,脸色狰狞的嘶吼着:“你特么的给我滚下来!当自己是出巡的皇帝老子呢,撞了人还坐在车上装大爷!”

    其实不用兔子怒吼,开车的人也已经下来了。

    这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甚至带有丁点奶油气息的年轻男人,只是气色不怎么好,双眼中带有血丝,脸色也很憔悴,穿的那身很有品的衣服皱巴巴的,好像在沙漠上挣扎了三天没休息的旅客那样。

    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小白脸,兔子更加放心了,冲过去抬手就去采人家衣领子,嘴里骂骂咧咧的,心里却在考虑这次该讹他多少钱。

    兔子眼看就要采住小白脸的衣领子,把他强横的按在车头上,呲着大黄牙咆哮着让他拿钱时,却觉得手腕猛地一疼,不等他反应过来,咣的一声就趴在了车上,下巴狠狠磕在车头上,老疼了。

    “哎哟,哎哟,沃曹,放开我,放开!”

    兔子挣扎着,意识到碰到会打架的人了,讹诈人的心思立马烟消云散,开始怎么琢磨脱身了。

    这儿是荒山野岭的,可不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都市。

    如果是在大都市,兔子就算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们,对方是拳王泰森,他也敢据理力争,可这儿是荒野,谁敢保证这小白脸会不会把他给揍昏,或者干脆干掉?

    那样岂不是赔大了?

    也许被兔子的怒吼声给震撼住了,小白脸果然乖乖的放开了他。

    兔子从车头上一跃而起,咬牙切齿目光凶狠的瞪着小白脸,正要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时,却听他指着南边问道:“你是从山里出来的?”

    “是啊,怎么了?”

    兔子下意识的回答道。

    小白脸没有理他,只是问道:“那枪声响起的地方,就是争差吧?”

    “枪声响起的地方……”

    兔子一愣,猛地转身看了一眼,接着冲向了车门。

    乖乖,刚才撞在车子上后太过愤怒了,竟然忽视了那边有危险!

    兔子有个远大的志向,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了四年前死了丈夫的阿花,一起生儿育女——这个目标很伟大,要想实现它,必须得保证他自己能活下去,怎么可以为了一时的愤怒和贪心,而忘记近在咫尺的危险呢?

    闪人。

    用最快的速度闪人,远离是非之地!

    这是兔子醒悟过来后的唯一念头,他要趁着小白脸向远处眺望时,冲上车子,然后挂上倒档,踩下油门,等车子迅速后撤几十米后,再来一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随即一车绝尘而去。

    至于车子被抢走的小白脸——扫瑞,夫妻还本是大难来时各自飞的同林鸟呢,谁还会在意他的死活?

    砰的一声,兔子结结实实的趴在了地上,伸出去的右手已经够到了车门,却随着他身子猛地卧倒,手指甲在车门上划出了一道痕。

    好像没注意到兔子的小白脸,伸出一只脚把他绊倒在地上后,右脚接着踩在了他肩膀上,淡淡的说:“怎么,想抢我的车子逃跑?”

    兔子再傻,这时候也看出小白脸是打架的绝对高手了,来硬的是不行了,只能动之以情了,嘴巴一瘪马上就嚎丧了起来:“这位好汉你饶命哇,小的就是猪油蒙了心,也不敢抢你的车子哇。你就可怜可怜我,放我走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娘,下有三岁孩童,一家人就指望我过活了,呃……”

    兔子刚嚎到这儿,就觉得后背好像有座山压下来那样,别说是求饶了,就是喘气都很困难了。

    小白脸的声音在高出响起:“告诉我从什么地方去进山的路,我就放你走。”

    “那、那边有枪战呀!”

    兔子觉得后背一松,这才能说话,话说出半句,正要劝小白脸千万不要去哪儿时,却又回过神来:麻痹的,他敢这样作践老子,谁还管他会不会送死,他爱去,就去呗!

    话锋一转,兔子点了点头:“好汉,你看到前面那几座高脚楼了吧?在第三座高脚楼的后面,就有一条进山的小道,顺着向前走就能到争差了。”

    “滚吧。”

    小白脸说话还真算话,在问出进山的路后,就松开了踩着兔子的脚。

    兔子生怕这小白脸会逼着他去做向导,那样他就惨了,所以在恢复自由后,连屁都没有放一个,踉跄着身子爬起,没命的向前冲去。

    兔子跑出了最少得有一百多米后,才回头看了一眼。

    远处那辆桑塔纳车前,已经没有小白脸的人影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车了。

    他可顾不上这么多了,因为枪声越发的密集,清晰了,仿佛随时都能在背后响起。

    兔子不愧是在大山里混的人,论起跑路的功夫,那叫一个彪悍,如果这时候前面有只兔子在前面跑,他肯定会追上去,一脚把那耽误他跑路的兔子踢飞。

    风声在耳边刮过,兔子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已经跑出四五里路去了,枪声也只能隐隐听得到了,他这才长松了口气,准备拐过前面那个弯道,先特么的好好休息下再说。

    砰!

    兔子刚拐过山脚那个弯道(盘山公路嘛),就觉得身子一轻,嗖的向上飞去,这才听到了一声刹车声。

    又特么的撞车上了!

    咣当一声,兔子从挡风玻璃上狠狠砸在了地上。

    不久前他撞在小白脸车子上时,小白脸及时刹车停在了远处,所以他撞上去后,并不是感觉太疼。

    可这次,他和运动中的车子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觉得全身的骨头都碎了,眼前金星直冒,伴随着恶心干呕等症状。

    啪,啪!

    就在兔子不知今昔是何年时,好像有两声清脆的耳光声响起,就在眼前,很真实。

    兔子晕晕乎乎的瞳孔,在两记耳光声响过后,总算重新聚焦在了一起,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老乞婆的脸,那么丑陋,几乎就挨着他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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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6章 战斗打响了!() 
兔子长的不咋样,所以特别仇恨那些比他长的俊俏的男人,就像不久前碰到的那个小白脸。

    假如小白脸不是小白脸,而是长相还不如他的人,兔子肯定会好心的告诉他,前面有人在枪战,还是别过去了,赶紧一起远离是非吧。

    不过在看到这张老乞婆的脸后,兔子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是否可恨,与长相没关系的。

    就像他特别讨厌的那个小白脸,最多也就是绊了他个狗啃食,然后再‘轻轻地’踩了他一下而已。

    可这个老乞婆呢?

    这么丑陋的老乞婆,在开车撞了老子后,凭什么连句对不起都不说,反而先给了两记耳光?

    草,又是俩耳光!

    你以为打脸不疼吗?

    兔子接连挨了四个耳光后,暴怒,张嘴就骂:“你个挨千刀的老不死,你特么……”

    啪!

    又是一记耳光,特别重,重到兔子的一颗牙齿,很幽怨的离开了他的嘴巴,也使她清醒的意识到,要想保住其它牙齿,最好是闭嘴装孙子。

    穿着猥琐,浑身还散发着一股子老气味的老乞婆,混浊的双眼悠忽间变得犀利起来,就像在深山老林中蛰伏了一万年才醒来的女巫,狠狠的瞪着兔子,缓缓问道:“你是谁?”

    兔子浑身打了个寒颤,所有反抗的勇气,随着一只冰冷的手锁住咽喉,都烟消云散,只得颤声回答:“我、他们都叫我兔子,您老也叫我兔子好了。”

    “兔子?”

    老乞婆下意识的看了眼兔子那双长耳朵,接着又问:“为什么要跑?”

    兔子艰难的抬手,指着身后:“那、那边山中,有枪战……”

    “枪战?哦。”

    老乞婆松开兔子,第三次问道:“你跑来的这一路上,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

    兔子马上就想到了那个小白脸,赶紧用力点头:“是开着一辆桑塔纳的年轻人吗?他长的很英俊,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老乞婆眼睛再次一亮,这次却是喜悦:“对,对,就是他!你见过他吗?”

    “他去争差那边的山里了,就在十几分钟前,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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