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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部分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第734部分

小说: 女老板的贴身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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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误不了三天后的婚礼。

    只是前晚夜里高飞才‘失踪’,今天他就被老头子火速召回了京华,被告知说要让他假扮成高飞的样子,去和王晨‘结婚’。

    如果不是高飞的婚礼,依着刘小龙的混蛋性子,听说要去装新郎和别的女人结婚,说不定他还真会高兴的不得了:这些大少爷,从小就过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实在找不到太多的有趣事儿了。

    而假扮别人的新郎,这无疑是很刺激,很新鲜的。

    不过这个人又不是别人,而是刘小龙最好的哥们高飞——刘爷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木鱼,好不容易才交到这么一个铁哥们,怎么可能会为了搞啥子刺激,就做这件事呢?

    真要那样,刘爷以后有什么脸面去见高飞?

    所以这件事是万万不能同意的,这是原则,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哪怕是刘老头拿出老子的威严来高度镇压,他也会宁死不屈的!

    刘小龙昂着脑袋,认真地说:“爸,我绝不答应去做这件事的,高飞只是因为一些急事暂时外出,肯定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我怎么和他……”

    刘老头冷冷打断他的话:“你所以为的那个高飞,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什么?”

    刘小龙没听出刘老头说这句话时的措词,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你说高飞不会再回来了,还是这辈子——怎么,难道他、他出了什么意外。”

    刘老头很清楚自己儿子是啥货色,此时见他是真关心高飞的安危,心中多少有些欣慰,觉得儿子还真有眼光,能够死心塌地的和高飞交往,这是他活这么大以来,唯一做对了的事儿。

    轻轻叹了口气,刘老头说:“小龙,你也许还不知道吧,这些天你所认识的高飞,并不是真的高飞,而是一个被人冒充的。”

    “爸,你、你开什么玩笑?”

    刘小龙嘴巴动了几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刘老头知道儿子心中困惑,就用低沉的男低音,把他所知道的那些,详细的解说了一遍,末了才说:“让你假扮高飞的样子,参与三天后的婚礼,是高家老爷子的决定,你必须得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任务来看,绝不能出丝毫差错,明白了吗?”

    “明白了,明白了。”

    刘小龙把这三个字重复了好几遍,可他满脸的傻瓜样,哪有半点明白了的意思?

    刘老头知道这事很蹊跷,儿子一时半会的无法接受这也是很正常的,话说当初他在得知这些事时,不也是被唬的不行不行的?

    刘小龙愣了足有四五分钟,才逐渐缓过神来,犹自不甘心的问道:“这半年来,和我称兄道弟,照顾秦紫阳她们,在冀南为天涯集团操心的高飞,真是个假的,而且还是个女人所妆扮的?这,这怎么可能呢,这不是天方夜谭吧?”

    刘老头回答:“你以为,凭着高家老爷子的威望,他会在搞不懂的情况下,擅自做出这种事?”

    “说的也是。”

    刘小龙双手用力搓了搓脸,再次问道:“那,真的高飞呢,他在哪儿,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应该还活着吧,要不然高家也不会继续举行这个婚礼。”

    刘老头若有所思的说:“不过,具体高飞究竟在什么地方,又会在什么时候回来,高家为什么笃定他还活着,肯定会回来,这些就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了。小龙,你也没必要搞清楚这些,反正等高飞回来后,你自己去问他就是了,当前,你必须得完成这个任务。”

    “哦,我知道了,明天一早八点,我就去西昌大街234号,找一个叫李奇的女人,接受为期三天的突击训练,对吧?”

    刘小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刘老头点头:“是的,你去做这件事,至于工作,我会帮你打招呼请假的。还有,这件事是绝密,绝不能和任何人说,你该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我就不多嘱咐你了,你自己必须得谨慎小心。”

    “好,没问题。”

    刘小龙转身走到书房门口,将要开门时,却又忽然转身问道:“爸,我还是觉得很不妥。假扮高飞替他举行婚礼,喝酒,迎来送往的没什么,可、可结婚后晚上的洞房花烛夜,我该怎么应付?总不能也代替他和王晨……”

    刘老头冷哼了一声:“哼,如果你真做出那种混帐事来,自己找把剪刀把那玩意剪掉了吧!”

    “那可不行,我不习惯蹲着撒尿哇,你这老头真心黑,竟然蛊惑我做着啥事。”

    抢在刘老头拿起茶杯作势要扔过来之前,刘小龙刺溜一声跑出了书房。

    吃过老妈的爱心晚餐后,刘小龙把自己泡进了热水中,闭着眼开始想事:高飞,你丫的在哪儿呢,让一个女人假扮你那么久,你会不会很没面子?嘿嘿,那个女人也真是个极品,扮演男人还这样成功。她呢,又在哪儿,真死了吗?

    ——

    昼有暮色,花有谢时。

    有白天就会有黑夜,天黑了就会再亮。

    当天亮了时,安归王被一种麻木的疼痛刺激醒了过来。

    之所以说是麻木的疼痛,是因为这种疼痛明明应该很疼,但偏偏感觉不到太多的疼,就像拔牙时被打了麻药那样,你明明能看到牙医正在拿着锤子、凿子等东西,咣咣的在你嘴里敲打,你却没有太多感觉。

    一块石头的棱角,撞在了安归王的后脑,使她猛地睁开了眼。

    她是在运动当中,身子平躺在地面上向前滑行,滑过灌木丛和乱石,能看到树梢上方碎裂的天,也能看到前面有人在用绳子,弓着腰身拖着她前行。

    我还活着。

    安归王重新闭上了双眼,开始用心感受当前的环境。

    她能明确感觉出自己仍然在发烧,不过体温却比昏迷过去之前,下降了不少,只是全身都酸软无力,仿佛连呼吸都那么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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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1章 脱险!() 
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后,安归王的脑子飞快转动起来,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身体被火龙子弹贯穿的伤口,更是火辣辣的,随着地势不平的起伏,每一次振荡都会钻心的疼。

    甚至,她都能感觉到有血从伤口中渗出。

    伤口出血疼痛的滋味,绝不是好滋味,不过安归王却异常享受这种感觉:伤口疼痛是好事,唯有感觉不到疼的伤口,才是致命的。

    就像她在昏迷之前,就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因为高烧已经麻痹了她的痛感神经。

    现在疼痛重新恢复,这就证明高烧已经开始退却,所以说这是好事。

    “老铁曾经说,中了火龙之毒的人,无法熬过八小时,就会被烧成痴呆,假如企图输液降温的话,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可我现在应该熬过八小时了吧?这是傍晚的阳光,还是——是早上的,这是朝阳!”

    安归王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到了掠过树梢的太阳,确定这是朝阳后心中狂喜。

    朝阳,总是充斥着让人尊敬的朝气,生机勃勃。

    安归王昏迷之前清晰的记得,她在昏迷时,是傍晚时分,现在却是早上了,已经过去了足足十几个小时,但她还依然活着,也没被烧成傻瓜,这就说明她已经熬过了火龙之都,高烧正在逐渐退却。

    只要高烧能退下,身体被子弹贯穿的伤势,对于她来说好像根本算不了什么。

    “活着,真好!”

    安归王从没有过的轻松,要不是当前是别人拖着在地上走,她真想大喊几声,再美美的睡一觉了。

    她的双手被绳子捆在前面,双脚也被捆着,一根绳子系在双脚之间,绳子的另外一头被人拉着,在丛林中前行。

    “老大,是不是休息一下,弟兄们都累了。”

    就在安归王刚要睁眼,查看是谁在拖着她前行时,一个疲惫的男人声音响起,身子马上就停了下来。

    听到这声‘老大’后,安归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华夏军警双方的人了。

    假如她是在昏迷中被华夏军警双方的人抓主,这些人在相互称呼时,绝不会用这种江湖味十足的称呼,而是会称呼官职,比方上尉,所长啥的了。

    昨天出现在战场上的人,除了华夏军警双方的人外,就是来自境外的毒贩了。

    那些毒贩虽然也穿着迷彩服,拿着制式武器,看上去好像和军人没啥两样,但他们却是标准的江湖人士,所以称呼首领为老大才是正常的。

    “原来我是落在毒贩的手中了,真是好运气。”

    安归王暗中开心的笑了下,觉得她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当然了,这些毒贩的运气,也是坏到了极点。

    他们自以为抓到的这个‘俘虏’,根本不是用在关键时候威胁华夏军警双方的人质,而是一个要命的无常。

    可惜的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一点,还煞费苦心的拖着这个索命鬼。

    “好了,大家都休息一下吧。”

    一个嘶哑的男人声音响起:“巴柯烈,你和马哈茂德负责警戒,现在虽然远离争差战斗现场,可还在华夏境内,他们又拥有军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搜寻来。阿里,拿出食物分发一下,趁空弥补一下体力,要想从这边逃出边境,估计还得需要一整天。”

    随着这个老大的命令,其他几个人答应了一声,各自忙活去了。

    安归王眼睛迷成一条线,悄悄向四周看去。

    加上去前后双方警戒的巴柯烈俩人,现场还有六个人,那个声音嘶哑的老大,就坐在她左前方几米处的树下,是一个满嘴胡子,眼窝深陷的中东人士。

    实际上,其他七个人,也都是中东人种,就是那种脑袋上缠上块白布,骑上一头小毛驴就能被人以为是阿凡提的阿拉伯国家的人。

    这些人也都穿着迷彩服,和战场上的毒贩所穿一模一样。

    不过这些人相比起那些东南亚人种来说,体格健壮了佷多,相信这也是他们能成功逃离战场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那个老大背靠着一棵树坐下,屈起双腿从腰间摘下一个不锈钢小扁瓶,这里面是酒。

    美美喝了口酒后,老大松了一口气,看向安归王。

    负责分食物的阿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啃了口,蹲在安归王面前问道:“老大,看这家伙最多就是个小兵,不一定能引起华夏人的重视,有必要继续带着他吗?”

    老大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的说:“有必要。你根本不知道,华夏人是世上最虚伪的人了,官越大,就越虚伪,假如我们只遇到一个追兵,他肯定不会忌惮人质。但要是遇到两个以上,尤其是有当官的在,就会顾忌他们同胞的生死了,哪怕是个小兵。”

    顿了顿,老大又说:“再说了,这是速度受制约的丛林,就算带着他,也不会拖延我们的行走速度……用不上他最好,只要到了平安地带,再直接做掉就是了。”

    “哦。”

    阿里哦了一声,随意坐在了地上,开始了别的话题:“特么的,这次真没想到,损失会这样大。还是老大你英明,当初在杜郎说要越境在华夏境内交易时,就多长了个心眼,要不然我们不可能活下来了。”

    另外一个人得意的冷笑道:“哼哼,阿里你也不想想咱们老大的外号是什么。粗蛇啊。蛇可是对危险最为敏感的生灵,那是大地之子。如果不是老大的警惕性很强,咱们肯定也像杜郎他们一样死不瞑目了。唉,那么多货,那么多货币,眼睁睁的就送给华夏人了,真是不心甘呀。”

    如果梁娇娇在场的话,在听到‘粗蛇’这个名字后,肯定会有所激动的。

    这个粗蛇,就是在十年前残杀罗城未婚妻的毒贩。

    十年前他残杀罗城未婚妻后,立即就离开了东南亚,回到了他自己的国家卡塔尔,组成了自己的贩毒网络。

    经过数年的苦心经营,现在粗蛇已经成为了中东地区最大的毒枭之一。

    蛇,在中东地区是很受人尊敬的,被称为大地之子。

    所以阿里等人在提起粗蛇的外号时,都是出于一种尊敬,没有丝毫的贬义。

    蛇,是对危险最为敏感的生灵之一,事实上也正是粗蛇的谨慎,才能让他们侥幸逃出了战场。

    由华夏军警双方联手的剿匪战斗开始后,粗蛇就暗示手下后退,让杜郎等毒枭的手下迎战,等战斗进入白热化后,他们则悄悄的退下了后山。

    在来到后山时,依着阿里等人的意思,是要从那直径一百多米宽的安全地带下山的,但却被粗蛇阻止了,带着他们从右边丛林中撤退。

    在灭顶之灾面前,粗蛇依然保持着他的冷静:既然华夏人忽然打响了战斗,这就足以证明人家是有备而来,没理由不派人封锁那道安全地带的。

    不过山体那么大,环境又那么复杂,粗蛇不信华夏人会把整个后山都封锁,就赌右边不会有伏兵。

    粗蛇押对了宝——在从右边偷偷下山的过程中,尽管他有三个同伴掉进了无底洞内,可从正面下山的那些人,却没有一个人逃得了。

    也许连老天爷都在帮着粗蛇,就在战斗基本结束,华夏军警双方联手展开大搜捕时,忽然下起了大暴雨。

    狂风、暴雨、泥石流,让华夏部队被迫停止了搜索,也让粗蛇等人躲过了一劫。

    泥石流发生,所有华夏的搜捕人员都撤回山洞中时,粗蛇他们才从藏匿的地方钻出来,继续潜逃。

    他们下山的路线是右边,恰好是铁屠上山选择的左边路线。

    粗蛇等人来到即将被泥石流淹埋的山谷前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华夏士兵——这个华夏士兵躺在灌木丛中,如果不是粗蛇他们专门捡着灌木丛行走,还真发现不了他。

    开始时,粗蛇他们还以为这是具尸体,阿里随意蹭了他的脸一下,才发现他还活着,只是发高烧昏迷了。

    阿里的第一反应就拿出匕首,一刀子结果了这可怜的华夏士兵,却被粗蛇制止住了,说带走他要比当场格杀他更有用。

    于是乎,粗蛇他们这才带着昏迷过去的安归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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