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永康朝之跟皇帝抢皇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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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人,是很可怕的!
“红鑫国:王子布拉浪,王妃布拉萨芬参见贵国的太后,皇帝,皇后,愿永康国万世盛安,永平天下!”
“这是,我们红鑫国的一点心意,望贵国笑纳!”
皇帝命小李子,打开一看。
“这是什么?”众人见了都很好奇,这能吃吗?只有永泽雨,呆了。
其实,从刚才,他们进殿到,赠送贡品,他就已经可以确认,这些人就是他很怀念的现代同胞。
曾经,他们的着装一样,言行一致,饮食习惯更是一样。
现在只是,国度不同,时空不同。
不过,难得吃上现代曾经常和队员们一起吃的――肯德基,缤纷全家桶,已经是很慰藉了。
他再也没什么渴求的了。
第二十章 比翼神鸟()
不过,说的也是。曾经,吃的几乎都快腻了的肯德基,今天好像怎么吃也吃不够似的。
“肯德基,本王还要”
对于这个神经惯了的永泽雨,及要面子的皇太后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吩咐小李子将自己的一份,正好全端给他吃。反正,大伙都不敢吃,也就永泽雨这个弱智当它是宝贝。
嘿嘿,也就只有宝儿不把他当神经看待,相反,而是陪他,一起没头脑的埋头苦啃。
有时,这俩还时不时默契的抬头相视一笑。
哝,新奥尔烤翅赏你的!
总算,我平时没白疼你。关键时候,还是宝儿讲义气。
这个时候,除了对面的布拉浪,布拉萨芬夫妇看他的眼神不对,就连一直默默无闻的端坐在永乐宸身边的婧皇后,她的眼神好像也有点异样。
嘿嘿,这有点意思!
直到散席,皇帝发话。
“远方来的贵宾,不知今日的款待,是否怠慢了俩位!”
“那里,那里!多谢贵国盛情款待,我和我的妻子都很喜欢永康国的菜肴,很是美味。因此,为表我红鑫的诚意,我的妻子,愿忍痛割爱,赠予贵皇帝一对“比翼神鸟”,愿你和你的爱人,天长地久,永不分离。”
“比翼神鸟?????”
据说,这个比翼神鸟是有故事的。
这是一为年轻女子的血泪滴制而成的,话说是为了纪念她亡故的情人。
他们是一对相恋很久的苦命恋人,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时候。
男方的父母怎么也不同意这门不当,户不对的亲事,所以用尽一切办法强迫他们分开。
最终,他们被父母逼迫的走投无路,选择了轻生的念头。
他们想,既然,他们生不能在一起,那么,我们就一起死,也许到了阴间,我们也做一对幸福的夫妻。
于是,他们相约在晴天河。俩人决定投河自尽。
最终,那名女子被刚好过路的好心人给救活了,结果他却永远的离开她了。
同时落水的他们,他为了不让自己死了,到阴间还一身铜臭味,所以,跳河之前,他脱光了全身名贵的衣服,只剩下单薄的中衣。结果,他被活活冻死了。
那天,正是严冬腊月。那名幸运的女子刚好身穿厚厚的棉袄。所以,才得以幸存下来。
一个很悲的结局,就这样发生了。
死的人,没了。
留下来的人只能是最痛苦的。
如果,那个男人不是那么的不理智的,带着她去轻生。或许,这个事情还有转机。
正是这样的不理智,才最终导致,情人间阴阳相隔。终――不――成――眷――属!
因此,这个比翼神鸟,不仅是爱的象征,更是爱的警示。
“这个故事的主人翁,正是当年年轻时候的我的外祖母――桑拉朵奇!”布拉萨芬激动的说道。
在场的各位,无不替这位慈祥的外祖母――桑拉朵奇的那段催人泪下的感情,而感到惋惜。
这也许就是这对比翼神鸟珍贵之处吧。
第二十一章 清苑名姬——上官博雅()
安排好红鑫来的外宾后,永乐宸拜别了母后,就和凌婧偂チ撕汤止�
“摘下来,这不属于你的。。”永乐宸的语气很没有味道
“可这是布拉萨芬王妃送个我们。。。。。”
“打住,赶快打住。什么我们,朕就是朕,你就是你。从今天起,你给朕好好记住,在人前,你给朕好好扮演好你妻子的本分,那么人后呢,你什么都不是。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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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调查朕!!!”
“皇上您行得正,坐得端,还怕臣妾背后调查吗?”
“你。。。。就算是,那又怎样?”
“呦,好哇,真不知道是您的口味重,还是臣妾太笨,把持不住自己的男人。
说到底,是您的不对了。想您要是去那位姐妹寝宫里逛逛,那确实合情合理。臣妾那是没得说。
要知道,皇帝大婚,洞房抛下自己的妻子和别的女人厮混,而且这个女人还并非一般人,您心里最清楚不过了。
难到,臣妾堂堂东璃国公主,竟比不上您永康朝里里的歌姬,真是天大的笑话。。。哈哈哈哈笑死人了”
现在的凌婧偂黄枇送罚樾髟嚼丛郊ざS餐箍谏献病�
“住口,不准你这么说博雅!”气急之下,一个火辣辣的耳光毫不留情的摔在了婧皇后的脸上。五道鲜红的手掌印,清晰可见。
“哈哈哈哈,这博雅,博雅的,叫的可真亲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婧皇后呢?
没想到皇上您,愿意当她这样一个下三滥的歌姬背后的护花使者,哈哈,天下奇闻,为了一个歌姬,一代帝王仅仅为了一个歌姬,打了自己的皇后。
呵呵,皇上,臣妾有什么不好,那里比不上一个歌姬?”
“博雅比你清高,比你单纯,最重要的是。。。。她愿意为朕守身如玉。”
“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不许笑。这是朕和她的事,你知道什么?”
“一个歌姬,能清高哪儿去,能单纯到哪去。
不就是嫌臣妾不是初女,已经是五岁孩子的娘了,怎么可能会有纯情少女时那样的风情万种,怪不得套不住皇上您的心。
原来,您也是很在意处子之身的吗,不让臣妾认宝儿,也是您为了掩饰自己的虚弱心,死要撑起您那高贵的面子。
对啊,您一定很恨臣妾,正常。天下那个男人,愿意穿别的男人穿过的破旧鞋呢。
呵呵,您什么都是对的,全是臣妾的错,错不该嫁给您,错不过拆散了您们。。
挪,这个鼻翼神鸟本宫完璧归赵,您走吧,臣妾累了,把那个送您认为更适合它的主人吧,
恕臣妾不送了。”
待永乐宸走后,气累倒的她,一屁股瘫坐在圆木桌旁。
咕噜咕噜的灌了自己一肚子的凉茶,奇怪了,这凉水,它怎么喝,都是凉的。就像他和她一样,关系僵在那,那就始终僵持着。
看来这次永乐宸是伤她是伤太深了。
而禾乐宫外的永乐宸,被凌婧偂詹耪饷匆凰担拐婧苛恕�
他开始有点怀疑自己自小青梅竹马的博雅妹妹,到底还是不是从前自己的认识的那个博雅了。
自从,母后把她派到,秘密监视江湖上的一些暗流组织后,就还少再见面了。也就自己大婚当日和她匆匆一别,也没太多叙旧。
那天的她,似乎少了少年时的稚气了,跟多的是成熟稳重的气息。
不管怎样,上官博雅,朕一定会实现朕的诺言,许你一个光明正大的名分。
一定!!!
第二十二章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共荣殿外是一片辽阔的狩猎场,一般只供王公贵族们闲暇时赛赛马,打打猎什么的一些大活动量的健身运动。
今日,为欢迎远方来的客人,永乐宸特地安排了一场盛大的狩猎野营,即将在这里举行。
这里毕竟天气好,空气最新鲜,景色更是迷人的很。
据说,皇帝特地叫人专门挑选了上百只野山鸡,梅花鹿,野兔,黄羊,马鹿等几十种野生动物放到了眼前的茂密丛林了。
这样,今天不仅男人们可以骑马散心,竞技狩猎,女人们也能将他们带回来的战利品进行野味烧烤,是个不错的好主意。
很惬意,也很浪漫。
击鼓声响起我们的队伍已经装备好了,除永泽雨外。
他情况特殊,所以今天不得不把他分在女人堆里,和女人们一起,坐等英雄们凯旋归来。
也就红鑫人怪异,不会骑马,说什么要骑着自己的“跑到快”狩猎。
这玩意,不就是现代很流行的越野车――吉普吗。
不是吧,没想到在古代也能看到这玩意儿!帅气。
光看着,就很怪异。古代的战马一匹接着一匹的冲锋在前,那叫一个英姿飒爽。哒哒哒。。。
突然半路杀出个一辆帅吉普,这不仅令骑在马上的老古董们很惊奇,更是吓的马儿没了方向,抬起前蹄,到处乱窜。
把那些,自认为很威武的英雄们,那叫摔的面目全灰,惨不忍睹。
接着,这辆小小的吉普车驶向永乐宸的方向,这分明是在挑衅吗。
可高傲的永乐宸,他不怕。
凭借天资神力的,能射下十几只奔跑的黄羊,根本不在话下,因此,他根本不把他们红鑫人放在眼里。
“啊,不错,十一只。不愧是永康朝的皇帝,果然霸气。”布拉浪微笑着道贺。
“要不,你也来一个,要求不高,十米之内的,射中一只就行。”
“呵呵,我要是能在千里之外,全射中呢!”
“全射中的话,朕,朕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好,布拉萨芬,我们出发!”
“等等,朕是说,在不开“跑的快”的情况下,骑我们的马,进行狩猎。”
“就这样。”
“对就这样。”
到了傍晚,英雄们都纷纷赶回了营地。“怎么了,皇上的脸怎么这么糗!”一个细心的宫女询问另一个青衣女子。
才得知,原来,皇帝这才举行这次狩猎野营原想借机羞辱一下红鑫人,没想到,别人的装备比我们先进,反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听说,那个布拉浪王子,骑着我们的快马,仅用一支能瞄准射程的洋枪,就把这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大小小各样的野味全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可威风了。
就是啊,我们皇上能开心的起来吗!
唉,还是我们现代的技术发达呀。永泽雨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欲智慧是最重要的。宝儿,你可要好好学习,才能成为栋梁之才。
收拾完了的布拉夫妇俩,还挺热情的递给了永乐宸一只刚烤好的兔肉,顺便倜傥道:“皇上,可别忘了,您答应我们的一个要求哦。”
“说吧,什么要求?”
“呵呵,等我们想到了再说可以吧。”
“那要快点想,朕不喜欢等,就三天吧!三天期限,你们要是没有要求,那朕只好作废刚才的口头承诺,你们看怎么样!要现在说还是?”
“那就俩天后说吧。”看样子他们还挺有信心的,好像早有准备似得。
这么香的美味,我和宝儿当然不能放过!啊呜啊呜,真好吃,浓浓的烧烤味,还有红彤彤的辣子,这一天,真难忘!
第二十三章 我的女友——佳小西(上)()
这个夜晚,不光是永乐宸他一人是孤枕难眠。就连永泽雨也睡的不是很好。
自从白天,他见过布拉浪王子开着他帅气的吉普,带着他心爱的布拉萨芬王妃驶向丛林时,他的心就一刻也没停下。
虽然,他一直拿吃的不停的填塞自己,强制性的要求忘记曾经的不开心。可是,越是想忘记,老天就越是故意捉弄自己,不堪回首的小片段总是一层比一层更清晰的弹跳到他的眼前。
月缺盈亏,这个完整的画面更清楚了。
冷夜身份的他,来到了一个现代居住的小破楼里。
那时的他,正拎着刚从附近菜市场买回的菜,直径走向二楼的一个小破屋里。这里看起了挺不起眼的,但是进屋后,你就会发现,在这里住你是多么温馨的,多么幸福的。
这么简单美好的生活画面完全多亏了我们这个屋子里的女主人,小西。她是他战斗中救起的一个富家女。在没有参加救世对前,依他的身手,他在她家干了保镖。
日子久了,俩人便产生了浓浓的感情。毕竟,他们门不当,户不对。再加上小西的母亲早在她为足月便因病去世。她的父亲,便在短时间内以疼她为由,娶了继母。俩人的处境就更难了,父亲得知此事后,便辞去了冷夜。
冷夜也是因此,奋发努力,最后进了救世队。成为了水的代表。
就在,他的人生抵达事业的最高峰时,离家出走的小西突然找上了他,当街求他带她私奔。她说她讨厌那个家,她要和夜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小西,我回来了。”
随手接过夜手里的菜,忙说道“夜,怎么出去的这么晚。害得我都担心的好一阵子。”
“放心吧,以我的聪明才智,你继母的人根本不会找到这儿的,更何况这里这么偏僻。你呢,就好好的呆在家里,别瞎操心了。”
“哦,好吧。夜,过来这边。。。。。”
“什么呀,还搞神秘。小西,你慢点。”
“夜,还记的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最最亲爱的小西,你是最清楚我啦,我不喜欢猜。拿出来吧。”
“唉,谁让我佳小西就喜欢你这样没情趣的男生呢,好吧,我也不逗你了。当当当。。。。。好看吧。送你的生日礼物。”
“白体恤。”
“怎么不喜欢啊、”见他半天没反应,便要伸手去夺。
“虽然我喜欢黑色,但送都送了,岂有收回去的道理。好了,小西你就别嘟着嘴里,我这就穿给你看,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