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黑暗法则-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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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屋子,银子大小姐见到门后又探出两个黑不溜秋的小豆丁来,当即掏出了一大包糖果点心递给他们,这玩意儿可是在方圆数百里内都很难找得到的,立即得到了孩子的热切追捧。本来这些娃还有些怕生,不过没多久就嚼着牛奶糖笑嘻嘻的到处乱串了。
食盐和糖果压根就不算什么,但却能换来这一家人的感激善意,自然是颇为划算的。这一点从晚餐上明显超出这个村镇生活水平的数道荤菜就能够看得出来。
秦奋他们为了追赶屠龙队伍,已经长途跋涉了数天,此刻闲下来,自然觉得眼皮直打跌,索性从后院打来了井水,全身上下冲洗了一遍后,便在桑德勒家里面倒头睡去,没过多久就沉入了梦乡。
另外为了避免蚊虫什么的来扰人清梦,桑德勒还特地的将自己家的家蛇逮了过来陪着众人。以至于娜美酱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望到一条大蛇在眼前盘旋,顿时吓得放声尖叫,等弄明白缘由后直接羞的无脸见人……
原来小镇‘莫萨尔’因为靠近孤山的缘故,多有蚊虫袭扰,所以这里的居民形成了圈养一种叫做“花瓷板”的蛇类作为家蛇的习俗。
这种蛇类和现实中的菜花蛇有些相似,但体型明显要更大一圈。而且性格十分温顺,智力很高,大概有三四岁小孩的水平,罕有伤人的例子。
豢养它的原因是因为它身上会散发出来一股很特殊的气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某种动物激素。普通人自然闻不到,但蚊虫之类的一旦捕捉到弥漫在空气中的信息激素,立即就会刺激到远古的基因片段,天敌的气息会让这些蚊虫本能地逃之夭夭,堪称自动牌电蚊香,并且还是无须充电的类型。
另外,这种蛇也是极善于捕猎老鼠身为从恐龙时代就一直延续下来的物种,即使在中土世界,老鼠也是泛滥成灾。这种低级的哺乳动物,有着强大的胃功能与恐怖的繁殖速度,以至于赶之不尽杀之不绝。
中土世界自然是没有老鼠药的,所以莫萨尔小镇的居民就饲养蛇来消灭老鼠,每年甚至都会捕猎上千只鼠,雀,根本就不用费心喂养。
正因为如此,在中土北端临近孤山山脉的这个破落小镇上,蛇和人和谐共处的场景比比皆是。人需要蛇来守护自己的粮食,而蛇则是需要粮仓来诱惑鼠类鸟类,于是,一个奇特的‘共生’系统就形成了。
并且因为蛇类乃是冷血动物的缘故,到了炎热的夏季之后,小镇居民通常会和蛇一起睡觉纳凉。冰凉的蛇身贴在皮肤上相当的舒服,仿佛是空调一般,对于蛇来说,人体的温暖也是令它感觉到十分的舒适。当然,也正是因为有人蛇共眠的习惯,所以当地人也是常常给家蛇洗澡。因为蛇身上其实是有相当多的寄生虫的,尤其是鳞片的夹缝当中。长时间的用艾草,大芒,草角熬水给家蛇洗浴吞饮之后,就能使其十分健康。
最初几次家蛇对洗浴艾草水会有抵触的感觉,但是给其养成了习惯以后,它不仅仅会自行张开鳞片沐浴,更会吞饮,甚至每隔一段时间不洗的话,这家蛇就会主动盘曲在了洗浴的木盆里面,催促主人动手帮忙洗浴。
家蛇在捕猎方面不用到处东奔西跑的冒险,在健康方面也有人类照顾,自然而然的,其寿命甚至往往都是普通蛇类的一倍。
往往家蛇在适应了与人类的生活之后,就会将这里划为自己的禁脔地盘,甚至其余的蛇类或者其他的虫豸想要入侵的话,就会与之进行殊死的战斗。每当自家的家蛇死掉的时候,小镇的居民都会很是哀痛惋惜,仿佛是亲人离去了一般……
虽然人蛇共生,和平相处什么的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就和寄居在犀牛身上的小鸟,或住在大鱼口中的小鱼是一个道理。一开始或许没法接受,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第368章 出发()
话说桑德勒将自家的家蛇逮过来也是一片好心,但却着实吓了矮人萝莉一大跳——
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被什么冰凉的东西缠住了,这任谁也是忍不住就大吃一惊啊。尤其是见到一条花花绿绿的大蛇在自己面前嘶嘶吐舌的时候,当即吓得尖叫出声,嗖得下跳了起来,将身上的家蛇一把给甩了出去。
那条蛇‘啪嗒’一声摔在地上,仿佛摔愣了似得,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当即眼中就泛出了朦胧的泪光,游着身子头也不回地溜出了门外……
事后听了桑德勒的解释,矮人萝莉才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不由得又羞又愧,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下去。
众人这一觉睡醒,已经是夕阳西下红霞满天的时候了。在昨天,为了欢迎冒险队的到来,甚至在从外的打谷场上举办了一场篝火晚宴,不过篝火晚会什么的,对当地的居民来说也是一笔颇重的负担,显然不可能连续举办两天,所以秦奋他们没赶上口福,只能在桑德勒家里随便解决就餐问题了。
这时候,就能见到桑德勒一家的善意了,除了粘香的玉米糊糊外,还有燕麦烙的金黄大饼,主菜除了两盘炒过的时令鲜菜,其余全都是腊肉、腊肠等肉食品,对桑德勒一家来说,显然是最高规格的招待礼仪。
不过他婆娘的脸上都是没有露出什么心疼或阴郁的味道,因为吃饭之前,银子大小姐再次赠送了她一袋三十斤重的雪白细盐。这份礼物的重量,显然不是这一桌子荤菜可以比拟。
或许在冒险者看来,这些盐不过十来生存点,完全不值一提,但在远离大海的莫萨尔,盐可是十分稀罕的东西。
吃饭可以没有油水,但盐你却不能少,否则很容易得甲状腺肿大等等疾病。而盐一般产于/大海或盐咸水湖,在远离大海的莫萨尔,显然是没法自供食盐的。
要知道,在大山里面,盐巴除了用来吃之外,还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物资——腌制猎物需要盐,养大牲口的话也是需要盐巴,甚至受伤以后用来洗伤口的,也是得用盐水来弄,所以盐巴是极其紧俏抢手的东西。并且这时代的制盐手法比较粗糙,再由黑心商人运来,以至于他们平时吃的盐巴都是黄黑相间的粗盐,哪里是这么雪白的细盐?
而且秦奋他们前后送了五十多斤的细盐,这么多盐省着点儿用的话,至少也够一家人吃上两年!
小镇的人淳朴,但也不傻,见到了秦奋这样的友善客人,自然也是投桃报李,真心真意的招待。
于是在如此和谐的气氛下,一群人自然是宾主尽欢。
这里的食物以酸辣味道为主,每道菜中都放了许多的酸菜与辣椒。酸可以开胃,辣则是可以除湿,吃起来特别的酸爽。还有锅中的三合汤,是用猪脚熬制出来高汤,放进糯米,当地特有的菜豆,酸角,豆腐乳,盐巴,辣椒等等熬制出来的,十分香浓,酸爽满口,喝一碗下肚去,可以说是热汗涔涔而下,似乎旅途当中的劳顿和疲惫都是一扫而空。
另外这里的酒水也是很有特色,尤其是芭蕉南瓜酒,乃是把未成熟的芭蕉果实切成小块,煮熟晾干后投入酒饼调匀,放入坛子封口一个月,发酵成芳香的酒料。然后将南瓜加工以后,从南瓜蒂上开一小洞,将芭蕉的酒料放进瓜内,把洞口密封一个月,经酒曲的发酵,南瓜内就盛满酒汁。
最初的时候,秦奋见到两个小娃直接给自己捧了个南瓜上来,都是很有些惊奇,结果见到妮娜嘻嘻笑着用中空的麦秸矸子插进去以后吮吸痛饮,这才知道原来南瓜当中自有玄机,这芭蕉南瓜酒既有芭蕉的清甜,又有南瓜的厚重芬芳,喝起来自然是令众人赞不绝口。没一会儿,脸泛红晕的矮人萝莉也趁着酒劲终于放开。
吃饱喝足以后,女主人又端上来几杯莫萨尔特产的一种鱼茶,这里每年农历三月三前后,春回大地,孤山上冻结的冰雪融化,冰封的溪流也重新开始了欢快流淌。这时候,一个冬季不曾吃食的鱼儿也纷纷醒转,摇头摆尾的重新活泼起来。捕鱼人趁机用特制的三角密网,从深涧中将当地的一种无鳞透明的银鱼捕捞出来。
趁着鲜活,马上放入一种特制的沸水中,这水是放入了盐、糖、桂皮和茶叶等调味品、香料熬制而成的汤汁。等鱼熟透马上捞出来,放入篾筐上晾晒去湿,再用木炭文火烘干,制成青黑色的鱼干,这鱼干便就是鱼茶的‘茶叶’了。
这种鱼干茶叶放在特制的锡罐里,可长期保存,不易变型、走味,也就显得珍贵了,是莫萨尔小镇对外贸易的抢手货物之一。值得一提的是,鱼茶绝无腥腻味,这是因为当初制茶的香料汤汁已经把鱼的腥腻味都冲掉了,并且还有这些鱼一个冬季未曾吃食,只是在高山冰雪的融水里游动,本身就很干净的缘故。
在鱼茶冲泡时,不久鱼干便“死而复生”般地头朝上、尾朝下齐齐整整地排列开来,如在戏水,颇具观赏性。
所以,品赏鱼茶是既过茶福又饱眼福,喝起来的话,在制茶的时候,还加入有上好的黄牛鲜牛皮、高山稻米、姜,一口满饮下去,立即酸香残留满口,令人难以忘记,就算是见多识广的冒险者见了也是啧啧称奇,只能说是大开眼界不虚此行。
一夜无话,并没有什么乱事发生,就算是跟秦奋他们有仇的猛虎队,也没蠢到这时候来找麻烦。
第二天天色刚亮,秦奋等人就早早起床,简单吃了一份早餐,便和一家人道别,很快找到了这次屠龙之旅的领头人灰袍巫师甘道夫。
冒险者毕竟不是小孩子,自然也不会拖拖拉拉散乱无章,前后不过十分钟时间,一行人便悉数聚集了起来,浩浩荡荡地向不远处的巍峨孤山山脉进发。
期间秦奋还见到了戴着面具的但丁与蔷薇骑士团的其余人等,不过这个小妞依旧极为的高傲,目光只是从秦奋身上冷冷的扫过,并没有半分停留,仿佛秦奋压根就不存在一般。
第369章 山洪!()
但丁这小妞高傲惯了,向来都目中无人,眼睛长在脑门上。所以秦奋也懒得和她计较,自从在浮屠塔里用“河伯之心”换取了对方的一个承诺之后,至少短时间内无须担心蔷薇骑士团的骤然发难了。反倒是归队的精灵少女小溪冲秦奋直眨眼睛,嘻嘻直笑。
一行近百人在草叶枯黄的碎石小径上踽踽行走,在山道上拉成了长长的一条。并且所有人都选择了步行,因为越往深处走,年久失修的道路就越发崎岖难行,骑马仅仅能代步一下段旅途而已。另外在巨龙的威压下,除非是高级的独角兽,否则一般的战马也依旧会被吓得腿脚发软,缩成一团,不但无法在战斗中起到帮助,反而会成为拖累。
独角兽高贵骄傲,且数量稀少,大多生活在精灵之森里,众人当中大概也就甘道夫与几名精灵能够捕捉驯服,不过怎么看都有些炫耀的嫌疑。所以为了避免公愤,所有人就全都苦逼的开始用双脚去丈量这座大山……
旅途很安静,偶尔有人交谈也是小声的窃窃私语,毕竟是去屠龙而不是郊游,一想到不久后将面对一头史诗级巨龙,就算是性格再大大咧咧的矮人,也会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一路无话,到了傍晚,众人已是深入到了绿色葱郁的大山之中。随着暮色的临近,群山万壑之间涌起了一层朦胧的雾霭,如梦似幻。一阵山风吹过,驱走燥热的同时,更是带来了丝丝冰凉的寒意。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还没等翻过面前的山脊,一阵山风吹来之后,天色却迅速地阴沉了下来。
黑云渐渐的似海绵一般聚拢成堆,将天幕遮挡,风也从四面八方快意驰骋而来,呼啸而去,将山上长长的蓑草树从刮得不住起伏,同时也将闷热驱散,带来阵阵透彻心脾的凉爽。因为乌云压得很低,而他们处身于绵延的山脊上,不由让人生出一股‘伸手可触青天’的错觉。
此刻天色灰蒙蒙的就像一张染墨的山水画,带了一种棉花也吸不干的湿意,空气中也迅速多出了几缕压抑的沉闷,分明就是暴雨将至前的征兆。
甘道夫将烟斗收起,望着天色皱眉道:
“嘿伙计们,大家得快点赶路了,翻过这道山岗,然后找个妥当的地方安营扎寨!”
山风呼啸,将甘道夫的喊声撕扯成一缕一缕的,在群山万壑间回荡。
众人闻言又急匆匆走了几步,可惜还没能翻过山岗,就有一阵迷蒙狂风不着边际地呼啸刮来,天上的墨云随之舒卷开来,紧接着空气中的湿度骤然增加,紧接着就觉得身上一凉,豆大的雨滴便‘噼啪’落下,如那断了线的珍珠,铺卷在了天与地之间。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甘道夫已经将烟袋别在了腰上,斗笠重新戴起,眉头皱着,沉默不语。
春夏之交,山中多有暴雨,在雨水的湿润下,山道变得更加险阻,这时候就算是在有经验的老猎人,也只会找地儿躲起来等暴雨过去再继续赶路。
队伍里自然不乏能人,于是很快的,就有大胡子的山丘矮人喊道:
“不能走了!看着近,还有溜溜十里路哩!而且雨水冲刷之下,道路湿滑,一家踩空摔下悬崖可就糟糕透了。”
“嗯,大家找个安全的地方先避一避雨,等雨停了再继续赶路。”甘道夫的声音隆隆响起,穿过厚重的雨幕,在众人耳畔清晰回响。
没人喜欢身上黏糊糊湿哒哒的,所以这个决定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成。可目光扫过,又哪里有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雨势铺天盖地,仿佛银河倾泻,下得又疾又猛,豆大的雨点砸落下来,落在娇嫩的肌肤上一阵生疼。就算是视力破好的冒险者,也无法在雨幕中看出多远,几乎整个视野都被迷蒙凄惨的雨幕所占据,偶尔发现一抹绿色,也灰暗了许多,仿佛失去了颜色。
“轰隆!”
雷鸣炸响,银蛇在苍穹中狂舞,仿佛近在咫尺,让人心惊胆颤。甚至还有雷光落在离众人不远处的另一座山头上,不知是劈到了什么,一阵崩塌的轰鸣之音传来,那刺目的雪亮白光晃得人的心肝都是“噗通噗通”狂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