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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一品仵作-第131部分

小说: 一品仵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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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惜欢拿着茶盏,气得发笑,也就只有她敢理所当然地使唤他端茶倒水。暮青却低头继续复位颅骨去了,步惜欢瞧着她,见她半低着头,眉眼间认真的神色被烛光晃着,韵致独特。她总有一种天下女子都没有的气韵,起初觉得冷硬,却越相处越觉得有味道,不知不觉间就被吸引,待回过神来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如同此时,他本是被她气着,却不知不觉瞧了她许久。

    步惜欢摇头一笑,端着茶盏便出了书房,背影洒然。

    还是范通说的对,既生她的气,又想着她,这气还是不生的好。

    夜已深,厨房的灶下还生着火,锅里煮着热水,应是暮青今夜睡的晚,杨氏备着水要给她沐浴的。厨房里没人,即便有人也无妨,步惜欢添了茶水来,回来时还端了两盘点心。

    暮青正就着烛火穿铁丝,瞧了眼步惜欢端回来的茶点,低头继续忙活,嘴角却浅浅的牵了起来,道:“嗯,是挺贤惠的。”

    步惜欢端着茶点的手一顿,愣了好一阵儿,忽然长笑一声,笑声惊了夜色,懒沉欢愉。

    暮青瞥了眼书房的窗子,瞪了步惜欢一眼,步惜欢毫不在意,笑够了才道:“我怎么不记得有收都督的聘礼?”

    “我也不记得有收陛下的嫁妆。”暮青淡道。

    步惜欢扬了扬眉,缓缓点了点头,似乎很同样这话,“嗯,如此说来,此物可好?”

    他边说边从袖中拿出一物来,递到暮青面前,暮青一瞧,见是只袖腕,外表瞧着皮甲所制,颇似武将佩戴之物。她诧异地看了眼步惜欢,不知他身上怎么带着件袖甲,便见他将那袖甲摊在掌心,解了前头一只小扣,里头竟还藏着一层,他往其中一抽,一根冰丝便被抽了出来。

    寒蚕冰丝?!

    “伸手过来。”步惜欢道。

    暮青还在惊讶,下意识将手一伸,步惜欢便执了她的手臂,将那藏着寒蚕冰丝的袖甲戴到了她的手腕上。

    男子半低着头,烛光晃着他的眉宇,不见雍容懒散,只见温暖静好。他生在皇家,没进宫前是恒王府世子,进了宫是一国之君,即便朝政被元相把持,他也是尊贵无匹,未曾做过服侍人的事。帮她戴上袖甲,他并不熟练,却很认真。

    “今日起戴着它,像你的那套小刀般别离身,若有遇险之时,此物许能用得到。”步惜欢帮暮青调了调袖甲上机关小扣的位置,道,“此私极韧,高手用之可斩刀断剑,无所不能,你虽不懂内力,但遇险时也可有妙用。”

    她虽谋了江北水师,但元家不可能放心将水师交给她,日后她在朝中必定有险,他虽留了月杀在她身边,但月杀一人,难以每时每刻都在她身边,所以他已在为她筹谋神甲之事,一旦得了神甲,便会为她建立神甲军,日后在暗处护她周全。

    她身上已有一套小薄刀,但如今已有很多人知道此事,因此他觉得还是为她再备一样防身之物的好。

    “此物平日不可示人。”步惜欢嘱咐道,江湖上觊觎寒蚕冰丝者颇多,要她不要显露也是为她的安全着想。

    暮青不说话,只望着步惜欢,他今夜来府中,为的就是给她给这个?

    “感动?”步惜欢笑问。

    做完了正事,有些人就又是老样子了。

    “我只是觉得这寒蚕冰丝像大白菜。”刺部有,如今她也有了。

    “最后的了!”步惜欢气到,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涵养很好,可她总有本事气到他,“这冰丝原是件丝甲,多年前刺月门在江湖厮杀中所得,我将丝甲拆了,得了百条寒蚕冰丝,给了刺部,这一条是我的。”

    “你的?”暮青听了低头便去解那袖甲,若是多余的,她收下倒无妨,若是他的,她便不能要。他的处境其实比她险!

    “我无妨。”步惜欢将手往她手上一覆,眸中生出暖人的神色,她担心他,于他来说便是无价宝了,“不必忧心我,我的功力再有一两年便可大成了,此物留在我身边已无大用。”

    母妃被害时他尚且年幼,那时无力救母,如今他必定倾全力护着她。

    “还有一两年才大成,现在不是还没大成?”暮青还是不肯收。

    步惜欢却一笑,眉宇间难掩的傲然之色,“虽还未大成,但这天下间能伤及我性命的还真没几人!好了,快四更天了,我还需回宫去,你早些睡,这修人骨之事明儿再折腾吧。”

    他知道暮青性子倔,说罢便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华袖一拂,手指分明没触到暮青,暮青却只觉颈侧一凉便困意如潮,心头还没生出怒意来便往椅子里一倒。

    步惜欢将她接住,顺势抱了起来送去了阁楼,这才出府回了宫。

    *

    暮青复位颅骨的事一连做了三天,次日乃休沐日,不必上朝,因此傍晚她让人送了帖子到侯府和瑾王府,约元修和巫瑾次日早晨到都督府来。

    上回在相府别院,她已经答应巫瑾有空去他府上谈论医道,却一直没时间去。她是真心想跟巫瑾学些医术,既如此,巫瑾感兴趣的事,她也不藏私了。再说,他是步惜欢的盟友,有些事他知道了便时步惜欢知道了。

    这件案子,还真得让步惜欢知道。

    一大早,元修兴冲冲来了都督府,一进花厅见巫瑾也在不由有些怔愣,但见到暮青的脸色沉着便压下了心头那些私念,问:“怎么?有何发现?”

    “有大发现,你想象不到的大发现。”暮青将那修复好的颅骨递给元修,道,“此人不仅身份非富即贵,还非我族之人。”

    “……何意?”

    “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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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午还更了一章,没看到的姑娘们翻翻目录,不然接不上

第四十四章 面貌复原() 
胡人?!

    这消息太令人震惊,元修杵在花厅门口,一时说不出话来。

    巫瑾瞧向暮青手中,他来的早些,已瞧过她复位出来的颅骨了,他还记得初见时的心情——惊讶、惊艳、惊叹!三天前的碎骨已经成了完整的骷髅,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骷髅,每片碎骨面边缘都钻有小孔穿有铁丝,孔小丝细,手艺更是细致,铁丝都拧藏在颅骨内部,连牙齿都以金丝缠连在一起,精致得如同古董摆件,他还是头一回觉得骷髅很美。

    图鄂一族信奉死者亡灵,娘乃族中圣女,神殿中遍布死者之骨,他曾见过,除了能辨出幼童之骨,他看不出其他的有何区别。

    暮青早命人将需要用到的东西都拿来了花厅,人骨架子她已经在花厅正中的地上摆好了,后面置了张大桌,桌上还有只头骨,没人知道这只头骨是谁的,哪里来的。

    暮青道:“这是我让人去义庄里取来的大兴人的头骨。”

    那头骨侧放着,暮青指着上头的一些特征道:“大兴人的颅宽,颅形平滑而圆,颧骨较高,面部扁平,眼眶外口圆,就像这只头骨!而我手中的这只特征明显不同,颅窄而低,颅形长,颧骨不高突,口鼻部有前突,下巴前突!”

    说话间,她将手中的胡人头骨也放去了桌上,与那大兴人的头骨并排放好,巫瑾望去,只见区别立辨!

    “虽然人各有不同,但这并非个体差异,而是种族差异。还记得我们在大漠的时候吗?拜那些埋在大漠里和地宫甬道里的人骨所赐,我研究出一些差异来,虽然不知此人是五胡部族里哪一族的,但他确实是胡人。大兴人和胡人的差异还表现在其他骨骼上,比如骨盆,比如股骨前曲程度。”暮青看了眼地上摆着的人骨架子道。

    她在相府别院时就发现这些骨骼不像大兴人的,但还不能完全肯定,且当时暖阁外围着一群士族公子,相府别院的湖里死的人有可能是胡人,兹事体大,在她不确定的情况下,自然不会轻易说出来。她将颅骨碎片带回来复位就是为了验证心中猜测,结果她的猜测竟然没错。

    暮青的话,元修从来不怀疑,那段在大漠的日子,她是没少挖埋于黄沙下的人骨,只是他没想到竟真有一日用得上!

    这三日,他手下的亲兵将城中会补牙的郎中都查了出来,只是那颗补过的牙齿在暮青手上,因此尚未询问那些郎中,他原想着等她将颅骨复位好,没想到这头颅竟是胡人的。

    相府别院的湖里竟沉了具胡人的尸体,这人是何身份,如何混进了大兴的龙居之地,又为何会死在相府别院,被何人所杀?

    尸体在相府别院里发现,只怕与相府有关,但那日诗会后,爹娘听闻湖底藏尸之事都颇为震怒,爹怒的是他不该下水捞尸,将此事让那些士族公子知晓,坏了相府的名声,倒瞧着不像是对此事知情的样子。

    那么凶手会是谁?

    “想知道凶手是谁,先得查死者是谁。”暮青道。

    “如何查?这人都已经化成白骨了!”元修沉声道。

    银膏贵重,多是大兴贵胄子弟所用,此人补牙用的是银膏,说明那郎中在盛京请的可能性很大,哪个郎中会承认此事?一旦承认,罪同通敌!

    他知道她最擅断人所言真假,可那郎中事后也有可能被灭了口。

    元修对此事并不乐观,却听暮青道:“谁说化作白骨就不能查了?我自有办法将此人的生前面貌复原!”

    元修一愣,巫瑾还在瞧着桌上的两只头骨,细心对比其中不同之处,听闻此言倏地抬头,眸光乍亮。

    “复原……生前面貌?”元修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人死已成骷髅,怎能知其生前面貌?

    “自有颅面复原之法,人的面貌是基于骨骼的,看到了死者的骨头,就能看到他的脸。”暮青转身将那胡人头骨拿起托在了掌心,在元修面前晃了晃,那骷髅黑洞洞的眼眶毫无生机,巫瑾眸中却生出皎皎明光。

    “此事今日可行?”巫瑾急问,平日里圣洁无争,待人温和疏淡的男子,这一刻竟有些激动急切。

    暮青转身往桌后去,道:“东西都准备好了。”

    她从桌后提出来一只工具箱,里面验尸的工具已经全都清理了出去,只放了复原面貌的工具——黄泥、牙签、小尺,以及雕刻用的工具。这些工具与雕刻匠人用的稍有不同,都是昨天她画了图让月杀紧急去铁匠铺里打的。面貌复原多用橡皮泥,但此物寻不到,她只好用民间匠人捏泥人用的黄泥代替。

    工具齐全了,她将桌上大兴人的头骨搬去一旁,只留了胡人的,拖了把椅子到桌前坐下,便开始了面貌复原。

    巫瑾起身来到了暮青身边,元修也负手走近,两人一左一右立在暮青身后,齐盯着她手上的动作,听她道:“人的面部基本上有十五处测量点,中线有九处,脸侧有六处,比如发际、眉间、鼻根、鼻梁、上唇根、人中、眼眶下缘、颧弓等处,先确定这些部位的厚度,然后标高。”

    种族不同,面部肌肉等一些组织的厚度其实是有差别的,暮青在大漠研究的大多是人骨,偶尔看见过几具干尸,并没有进行太多的面部组织研究,但她发现大兴人和胡人即便可以套用前世所学的种族理论和计算公式,因此今日也是大胆一试。

    她取来牙签,用小尺量出发际、眉间、颧弓等部位的厚度,然后用解剖刀将牙签割断,用黄泥将牙签粘在那胡人的头骨上。只见她手中的小尺上有些从未见过的细小刻度,而她的动作利落仔细,一会儿工夫,那胡人的头骨上就粘了十几处圆圆的小黄泥块儿,瞧着就像是一个人的脸上钉着铆钉,虽丑,却新奇得让两个大男人都屏息细凝,眼都舍不得眨。

    天下人多矣,今日却只有他们两人能亲眼见识这等让死人生前面貌再现的奇事,何其有幸!

    暮青将一些关键的高度标好,便拿起黄泥往颅骨的面部上贴,边贴边道:“死者是男性,年龄二十出头,正值青年。草原男儿多在马上,青年人大多高壮,少有胖者,所以可以推断此人的面容应是精瘦的。”

    暮青先将半张脸贴好黄泥,随后拿出雕刻工具来细修,“这只颅骨颅长长,颅宽窄,面宽窄,颚形窄,复原面貌时要时刻注意他的这些骨骼特点。”

    “眼耳口鼻的定位也有其法则,口的宽度大致与瞳孔间的距离,现在他的眼睛还没有做出来,那么可以根据这里来确定口的位置。”细细修好面部后,暮青指了指面前头骨的牙齿,“左右尖牙及第一磨牙缝之间的长度基本上便是人的唇长,而唇宽大多在上下牙釉质高度的一半处。但胡人的唇大多比较宽,此人的口鼻部又有些前突,所以他唇部特征应该是这样的……”

    她边说边捏着黄泥,像雕泥人似的雕出唇部来。

    “胡人的鼻梁比大兴人高,通常都带些鹰鼻的特征,宽度相当于一只眼睛的宽度。”

    “耳长接近于鼻长,与鼻子出于通一平面,胡人的耳廓较大,耳珠厚实。”

    “眼睛的大小最难推断,但位置可以先确定,外眼角在眼眶的结节处,内眼角在泪囊窝的中段。此人的眼眶是角形的,略微上提,而人的内眼角大多比外眼角低些,那么这人的眼形应该是这样的……”

    暮青边说边雕刻五官,她的手极巧,虽然有时听不懂她的话,但是看她做事是一种享受,忍不住会忘记案子有多复杂,渐渐心生澎湃。

    元修盯着暮青的手,她的手素白纤柔,指尖而沾着黄泥,却越发显出少女手指的葱玉粉白,他不免有些失神,笑着摇头,不知自己当初怎么就那么长的时间都没发现她竟是女儿身。

    巫瑾聚精会神地盯着暮青手里正在搓着的眼球,不经意间瞥见她的手指,心头忽生疑惑,但他的心思大多在面貌复原的新奇事上,这疑惑刚刚生出,他便被那已经完成的半张面容吸引了。

    暮青完成了半张脸,又根据这半张脸去完成另一半,不必讲解,她的速度快了许多,整张面容都复原完成后,她拿出颜料来,调好便开始往面部上染色。

    五胡部族人的肤色有些出入,暮青不知他是哪族人,肤色便取男子常有的麦棕。胡人男子常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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