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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重生之神话组合-第22部分

小说: 重生之神话组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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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你又能如何?”

    说实话,当看到这个非主流的那一刻,方骏的心里就十分的反感,他虽然不喜欢惹事,但绝不会怕事。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白脸的非主流为什么要过来冲着他来挑衅,可是他明显是找错人了,如果他认为方骏会忍气吞声的接受他的挑衅,那就可笑了!

    看着方骏正视着自己的眼睛,小白脸明显也是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因为融合了黄三石的记忆,方骏的气质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变得差不多,在平时没事的时候,气质比较内敛,比较和蔼,在与人相处上也是广交好友,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让人觉得他是个没有脾气的大男生。

    而此刻,对于眼前的这个小白脸,方骏在身高上拥有着绝对的优势,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坚持不懈的练习跳舞,尽管没有练出那些壮男的大块肌肉,但是看起来也是精壮,身体里面有着一股力量和气势在。

    ps看来,求打赏还是有一定用处的哈哈,非常感谢渡海飞鱼书友的100起点币!

第四十五章 黑夜城() 
此刻的方骏,就像是娱乐的董事长唐鹏,他身上的那种上位者的气势,随时的散发在周围影响着别人,只是他的随意一个念头的动作,就能够让人冷汗纵身。

    面对面对峙,小白脸这样的对手,方骏完全轻松碾压!

    一直注意着方骏看着自己的脸上露出一股似笑非笑的神色,小白脸突然意识到自己露怯而有些羞恼无比,而且他的背后也变得冷汗沥沥,嘴上不由的嚷嚷道:“怎么?你想要在这里打一架吗?”

    听到小白脸的话语,跟随他而来的几位小伙伴的脸上都露出一种不善的神色。

    看着小白脸有一些紧张的脸庞,方骏身上的气势顿时一散,淡然一笑,开口道:“打架?如果在外面,我随时奉陪,但是在这里不行,这里是其他人休息的地方!”

    这里是春天里酒吧,是唐志勇的地盘,谁敢在这里动手,除非他不想在这条街上混了?

    “算你小子识相!”

    此时,周围的几个驻唱歌手也注意到这边的动静而看了过来,小白脸也不敢再继续闹下去,露出一副色厉内荏地模样,吓唬道:“小子,咱们走着瞧,有种给我等着,有你哭的时候!”

    说完,带着身后的几个小青年转身离开,刚走出几步,还没有走进套间,突然转回过头来,抬手对着方骏做了个抹喉的手势!

    看到这样幼稚的动作,方骏不由的摇了摇头,随后放肆的大笑起来,这是谁家的小屁孩没看好就给放出来?

    对于这样无伤大雅的小插曲,方骏都不会去在意,只是当看到小白脸他们是走进属于高飞乐队的套间时,脸上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态度。

    就在这时,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沉重了一下,被人拍了拍。

    他本能的回过头,只见是一个身穿黑色牛仔裤,在裤袋上还缠绕着两条银色的链子,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宽松衬衫,头发短短的但不失帅气的青年,在青年的身后同样站在四个样貌不俗的青年,在他们的手上还各自拿着一件乐器。

    看着站在面前的青年,方骏的脸上不由的感到一阵欣喜:“秦歌,今天晚上哥几个怎么会过来,我记得今天是星期三啊!今天不是没有你们的演出吗?”

    为什么会这样说,是因为春天里酒吧实行的一三五,二四六的制度,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晚上出场演出的乐队只有高飞乐队,明天才应该是秦歌所在的秦歌乐队演出。

    “哈哈!”

    被方骏叫做秦歌的青年脸上一笑,但是他的嘴角露出的笑容依旧是掩盖不住,笑着说道:“前几天,我们在不夜城那边的酒吧,被一家经纪公司的星探看中了,他们打算签下我们,我们几个都同意签约了,所以今天晚上我们过来是打算做一场告别演出的,已经和唐老板打过招呼了。”

    听到秦歌欣喜的回答,方骏也是愣了一下,才微微反应过来:“那真的是应该恭喜恭喜你啦,签约了公司,哥几个的辛苦也总算是熬到头了。”

    听到方骏的话,秦歌身后的几位青年的脸上都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高兴,秦歌点点头,突然说道:“方骏,你跟高飞他们认识?”

    “高飞是谁?”

    听着秦歌的突然的询问,方骏感到了疑惑,随即反应过来,原来秦歌说的是刚才的一副非主流打扮的小白脸,说道:“噢,你是说刚才的那个打扮非主流的小白脸啊?”

    这次,轮到秦歌惊讶了:“你不认识他?那他怎么会找你说话呢?”

    “不认识,难道他是什么大人物吗?我需要认识他?”

    “他叫高飞,正是高飞乐队的前主唱,以前有他在的高飞乐队是常驻在黑夜城那边,那时候为他过去的粉丝客人,都挤爆了黑夜城的门槛,最后导致黑夜城的酒吧夜夜爆满。”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听说各大酒吧都曾邀请过他前往自家的酒吧常驻,只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个高飞突然带着乐队离开黑夜城,又突然宣布退出高飞乐队。”

    “最后,因为主唱换人蓝淼淼的加入,导致高飞乐队不复曾经黑夜时的辉煌,而被春天里捡了一个便宜。”

    高飞,说实话,这个人的名字方骏是第一次听说,刚开始的时候,方骏也是有一点好奇,为什么蓝淼淼一个女主唱的乐队,会起一个高飞乐队的名字,不过说到黑夜城那方骏就熟悉多了。

    黑夜城,在三里屯那一带可是非常有名的娱乐会所,它的场子开的非常大,是属于那种酒吧与夜店一体的模式,它们的场子是分前台和后台。

    前台就是酒吧的模式,一般都是社会精英人士娱乐的优雅场所,而后台则是拥有巨大舞池的夜店,是属于喜欢过劲爆的夜生活的年轻人吃喝玩乐的地方。

    如果你是选择在在前面安静优雅听歌,你就绝对不能大声喧哗,否则你将会被工作人员强制的请出去,而在如果你选择的是在后面的舞池,那就随便你怎么样的放肆,就是在这里打架他们也不会去管你。

    直到你打完,然后才报警或者直接送往医院。

    以前,在娱乐旗下时,在公司没有安排紧急的通告时,方骏和宁浩宇就经常结伴去黑夜城,这里没人在乎你是不是明星,是不是艺人,顺便你怎样的放肆,只有不触及黑夜城的底线。

    自从一个多星期前,在春天里驻唱以来,唐志勇也会经常的和方骏聊天,让方骏了解了不少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听他说,以前黑夜城最开始是开在后海这边的,但是后来因为他们的经营风格与后海这种遍地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无奈之下只好搬到三里屯那边。

    听着秦歌对高飞的介绍,方骏用手习惯性的摸一下鼻子,说道:“我真不认识他,我刚进门是他主动的跑过来找上我,然后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话,弄得我也是莫名其妙的。”

    因为不喜欢在外人前面说三道四的,所以他也没说刚才高飞对自己的挑衅,但是秦歌自己应该是看到了对方在进屋前的抹喉动作。

    听到方骏无奈的回答,秦歌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许久之后,开口道:“我听说,那个蓝淼淼就是高飞推荐加入乐队的,听说现在还是高飞的女朋友。”

    听着秦歌的话,方骏一听顿时就明白过来,原来如此。

    蓝淼淼现在是高飞乐队的主唱,如果他真的是高飞的女朋友,那就不奇怪了,自己的女朋友被其他男人羞辱了,那个男人能咽下这口气。

第四十六章 一支专业的摇滚乐队() 
看着方骏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秦歌很有默契的没再多说,只是笑着对他点点头,带着身后的四个青年走进另一个休息小套间里面。

    看着他们消失在眼前,站在原地的方骏挠了挠头,随后也没什么的耸耸肩,脸上露出一副轻松的表情,没有再在意高飞挑衅的问题。

    而是跟在秦歌的身后,走向他们的套间里,看着走进休息室的方骏,秦歌的脸上露出好奇之色,问道:“你小子还有什么事?”

    二话没说,方骏直接的拿起放在休息室里面的柜子上的纸和笔,在五人好奇的心思下,闭眼认真的沉浸在自己的脑海里,随后低头在空白的纸上开始摩擦。

    十五分钟的时间,方骏终于抬起头同时停下笔,把写好的纸递到秦歌的前面,笑着说道:“身为朋友,你们签约了公司,我应该准备一份礼物,呐,这就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

    “这是什么?”

    看着方骏认真的表情,秦歌也是有些好奇地接了过来,在秦歌还没有看的时候,再其身旁的陆纡轩突然开口调侃道:“这个该不会是我们的骏哥儿,写给我们的秦歌的情书吧!”

    听到陆纡轩玩笑的调侃,方骏也是哈哈大笑的回应,不过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看向秦歌嘴角露出的浅浅笑,表达着他的自信。

    “这是一首歌?你给我们写了一首歌?”

    接过方骏递过来的纸张,秦歌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纸上的内容,开始只是粗略的瞄了一眼,然后抬头看向方骏用着震惊又好奇的表情,看着他说道。

    “一首新歌,送给你们做为你们的签约礼物。”点了点头,方骏笑着说道。

    得到了方骏的确定,秦歌才正式缓缓地打开五线谱,看着五线谱上被铅笔画的乱七八糟的痕迹,但还是能够清晰的看出上面的歌词与曲调。

    随后,在其他四人目瞪口呆的见证下,直接站在起来给方骏弯腰鞠躬,有着深沉的语气说道:“谢谢你,方骏。”

    方骏给他们歌风乐队写歌?这是真的假的,是我们在幻听吗?

    套间里面的所有成员,听到秦歌说出口的话,脸上同时出现一片相同的震惊。

    只要在春天里驻唱的歌手谁都知道,自从方骏在酒吧驻唱以后,基本每隔一天都会唱一首他的原创歌曲。

    而且这些歌曲都被客人观众认可,甚至还被大老板唐志勇亲自夸赞,说出一句话,方骏如果拿这些歌制作一张个人专辑的话,绝对会一鸣惊人。

    当听到方骏说出歌曲是送给他们的时候,歌风乐队的众人,第一反应是呆滞,第二则是欣喜,第三终于是反应过来,不停的向着方骏感激的弯腰鞠躬。

    而此刻,坐在沙发上的秦歌对方骏突然的赠歌除了感动之外,还是带着一点怀疑,因为这首歌方骏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仅仅十五分钟的现场就作出来的歌曲。

    没敢抱有太大的期望,毕竟现今的华语乐坛中除了那些知名的作词曲人,一般的音乐人想要创作能够让人喜爱和接受的原创音乐真的很不容易,更何况是一个摇滚乐队,能够得到一首好歌更是可遇不可求。

    即使是他们乐队都成立的五年,这五年来,他们每个人所创作的自作曲加起来都快要堆满书柜了,却依旧没有一首歌能够称得上精品,可以做为他们的代表作。

    然而,当他的眼睛关注在方骏递过来的纸张上的时候,渐渐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纸上的音符与歌词,秦歌不自觉的轻轻哼唱,渐渐的神色也就变了。

    秦歌,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也不是专业学音乐的出身,但他与歌风乐队的四位兄弟,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了也快有五年的时间了,演唱过太多别人和自己的歌曲,可谓是经验是丰富无比。

    五年的时间,他们也成功在这一片的酒吧渐渐的吃开,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也是一刻都不愿意放弃,在努力的赚取到酒吧的驻唱费用。

    同时也不断的报名参加各种关于专业音乐的课程,不断的吸取知识丰富自身,只为了坚持不放弃当初组队时共同的梦想。

    所以,学习了整整四年的音乐,一首歌好不好,他看一遍就能知道,哪怕是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作品。

    眼神紧紧地盯着手上的歌曲,渐渐的秦歌的声音颤抖的哼到一半,他就再也无法继续下去,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水平不行或者歌曲写得太差。

    “方骏,这首歌”

    秦歌用双手捧着薄薄的五线谱纸,就如同一位虔诚的信徒,捧着自己信仰了一生的圣经,仿佛有千斤之重,激动的颤声的对着方骏问道:“你真的打算给我们的吗?”

    开始的不以为然,现实重重的给他一击惊喜!

    看着面前的秦歌因为激动而变得有些潮红的脸,方骏的心里也是有些感慨,微笑着点了点头,如果不是得到了黄三石的记忆,或许现在的他对未来的方向还是一片迷茫吧,用着很肯定地语气,认真的回答:“嗯,我送给你们的!”

    听到方骏肯定的回答,顿时之间,秦歌的眼睛里,泛起了一丝微红,眼眶中渐渐泛起泪光。

    他的出身非常的平凡,只是因为热爱摇滚,为了对摇滚乐执着的梦想。

    在十八岁生日的那天,他擅自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身一人选择前往北上,一把破吉他,两身站满灰尘的衣衫开始了一个流浪歌手的道路。

    如今的他,已经二十七岁,在这九年的职业生涯,从一开始的不懂事而处处碰壁,后来逐渐认识这些有同样梦想同样追求的伙伴。

    但是因为每个人都只是知道一点半吊子的音乐,一般的小型经纪公司都不愿意签他们。

    直到后来,正式组成乐队的五人痛定思痛,决心学习钻研专业音乐,直到现在,原本只是三流小乐队,已经长成了一支专业实力素养过硬的摇滚乐队。

    直到现在,依然还有很多的摇滚乐队都没有出名,那是因为他们的自身和努力的天赋不够,所以导致无法脱颖而出。

    可歌风乐队不同,身为乐队主唱的秦歌,在演唱方面有着很高的天赋,宽广的音域和沙哑的嗓音,让他能够轻松驾驭很多高音难度的摇滚歌曲,是个真正的有实力的摇滚歌手。

    而乐队中的其他成员的实力也是同样不差,不能说他们都已经是顶级乐队的乐手,但是他们觉得是都具备了一流的摇滚乐队的实力。

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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