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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部分

大制造家-第312部分

小说: 大制造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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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旁窥视,铁定会杀人灭口。

    余志的傀儡分身观察了很久,仔细的掂量着自己和那些刺客之间的实力差距。

    不过,留给余志的傀儡分身思考的时间不多了。

    刺客们见那双斧大汉渐渐手脚虚浮,便出新招了。正面加强进攻,让那双斧大汉无法抽身。十几个刺客悄悄绕到两侧,想要攀上石山,直接击杀被原住民保护的那两个女子。

    余志的傀儡分身自付长枪锋利,力道凶猛,是该拼命的时候了。说不得,英雄救美,好事连连。

    大不了,凭着自己的速度,逃出生天,亦是不难。

    默不作声,悄悄溜出树林,摸到右侧那六个想要攀爬石山的刺客身后。在山顶护卫的惊叫声中突然暴起,长枪连闪,枪影如蛇!

    “唰唰唰唰唰唰!”

    在余志的傀儡分身凝神静气突袭的那一刹那,余志的傀儡分身发现自己的感官变得无比灵敏,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放慢了速度,六个刺客像是慢动作的电影人物,等着余志的傀儡分身去刺!

    余志的傀儡分身毫不客气,枪尖闪烁,一招致命,枪枪命中刺客后心!

    只一瞬间,不过两三秒,突袭成功!

    余志的傀儡分身的突袭,不仅镇住了战场上的所有人,就连余志的傀儡分身也愣住了,看着滴血不染的枪尖,心跳加速。

    而在其他人眼中,他们只看到草丛里爆出一道人影,接着化作一串残影,瞬间干掉那六名刺客!

    这等高超的技艺,恍如神仙下凡!

    刺客的首领是个冷静聪慧之人,一见余志的傀儡分身这个神秘帮手出现,愣神刹那之后,随即下令:撤!

    一帮刺客,反身倒退,“嗖嗖嗖”的消失在茂密的森林里,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双斧大汉见有人支援,强敌退去,终于支撑不住,双斧支地,大口的喘气。

    余志的傀儡分身却还沉浸在自己刚刚的突袭感觉中,太奇妙了!以往猎杀动物时,完全不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不多时,余志的傀儡分身清醒过来,看着躺在自己面前的刺客尸体,忽地脸色一沉:妈的,老子终于杀人了!

    杀人杀得这么爽,难道老子是天生的杀手!

    又或是自己已经堕入魔道?

    余志的傀儡分身忽地很想念贡心观,至少,在那里,有一群可爱的道士,善良的精灵。

    余志的傀儡分身正在胡思乱想,一句甜美的问候在耳边响起:“多谢壮士仗义相助,小女子卫窈感激不尽!不知壮士高姓大名?”

    余志的傀儡分身这才发现,那群原住民打扮的人都已经下山,在巨斧大汉的带领下来到了余志的傀儡分身面前。其中一个穿着紫色长裙头戴一朵大黄花的妹子,正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热切的看着余志的傀儡分身。另一个年纪稍小的妹子,身穿红衣,头戴红花,怯生生的躲在卫窈身后,偷偷的打量余志的傀儡分身。

    美人在前,余志的傀儡分身刹那间忘却了自己刚刚杀人的震撼,随即傻乎乎的笑道:“在下余志,远行游历,不幸迷路。正想向诸位打听一下过往的道路。但见这群宵小袭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耳。”

    卫窈他们面面相觑,神色中闪过一丝不相信。不过,好歹余志的傀儡分身救了他们一命,卫窈也不便多问。

    不多时,余志的傀儡分身便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原来,余志的傀儡分身现在所在之地名叫巨森国,这里是一个巨大的森林王国,连天接地,所到之处,皆是森林!据卫窈他们族中长老所言,巨森国庞大无比,足有百万里之遥!从来没有巨森国的人走出去,也极少见到外来人。据说,在巨森国的四周,都是无尽的森林。那些森林里,生活着能呼风唤雨的妖兽,常人去了那里,百死无生。

    所以,卫窈他们不相信余志的傀儡分身是出来游历之人。因为,能来到巨森国的外人,都是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仙人!而余志的傀儡分身的表现那么抢眼,卫窈他们已经将余志的傀儡分身当成仙人了,只是余志的傀儡分身不承认罢了。

    能和仙人平起平坐的,只有巨森国的圣教巫女。

    所以,卫窈他们一路上小心翼翼的陪着余志的傀儡分身说话,生怕余志的傀儡分身一个不高兴,出手灭了他们。

    一路上,陪余志的傀儡分身说话的,都是卫窈。因为,卫窈有这个资格。此次卫窈离开自己的寨子,就是因为族中长老发现,卫窈具有成为巫女的体质!所以,长老派了族中第一猛将匡罗,就是那个手持双斧的大汉,护送卫窈到最近的圣教基地三叶寨报名。之所以在路上遇见刺客截杀,多半是敌对的寨子,不想卫窈成为圣教巫女。因为,一旦被圣教选作巫女,卫窈将学会神奇的巫术,到时候,卫窈的敌人,日子就不好过了。

第667章 金龙门攻略(十)() 
跟在卫窈身后的小妹子,是卫窈的妹妹,卫蛛儿。当初吵着闹着要跟着卫窈出来见世面,不得已带在身边的。

    余志的傀儡分身很快就决定了,跟着卫窈去三叶寨,因为那里有通往更大的寨子的铁爪飞鹰坐骑!虽然余志的傀儡分身没有钱,但是他可以打猎挣路费。而且,除了跟着卫窈他们走,余志的傀儡分身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况且,卫窈他们都很热情的邀请余志的傀儡分身同行。有余志的傀儡分身在,这一路上就安全多了。

    从这里赶到三叶寨还有十几天的路程,余志的傀儡分身微微颤抖的双手握紧长枪,假装镇定的跟着卫窈他们离开了杀人现场。

    一路上,卫窈对余志的傀儡分身都显得彬彬有礼,不愠不火。这让一心想要收点好处、占点便宜的余志的傀儡分身郁闷不已。相反,那卫蛛儿不过十四五岁,很快就和爱说笑话又会逗小孩的余志的傀儡分身熟稔了,天天腻在余志的傀儡分身身边,连她姐姐都不要了。卫窈经常开玩笑说:小心余志大哥把你卖了!

    一路无事,大概卫窈的敌人害怕余志的傀儡分身的存在。

    三叶寨到了。

    余志的傀儡分身第一次看见巨森国的寨子,震惊了。

    这是一片长满了巨大树木的山头,那些大树,高达百米,树干非常的粗,一颗巨树的树叶遮盖了上百平米的空间。人们在巨树上修建了坚实的树屋,无数的藤蔓结成旋梯,连接各个树屋。在三叶寨的周围,有两道围墙,由无数长满尖刺的灌木组成。

    三叶寨的村民都穿着绿色的衣甲,背上背着猎弓,手持长枪,身边跟着一两条猎狗。像余志的傀儡分身这样的灰色狼皮外套极为少见,也不见像卫窈和卫蛛儿那样,穿红紫色,大概只有圣教的巫女才穿彩色服装。

    余志的傀儡分身心中喟叹:这里,简直就是传说中精灵的营地嘛,为何叫寨子呢!

    到了三叶寨,余志的傀儡分身就要和卫窈他们分离了。卫蛛儿极为不舍,哭红了眼。卫窈拿出一大袋子的金沙硬塞给余志的傀儡分身,这是他们这里的流通货币。

    匡罗引着卫氏姐妹去了三叶寨中最高大的那颗树,圣教的巫女们就在那里修行。

    余志的傀儡分身则感叹着踏上了柔软的藤蔓旋梯,旋梯尽头,是一间巨森国常见的树屋酒馆。

    推开一扇木门,余志的傀儡分身踏上了铺着毛皮的木板地面。现在正是下午时分,绝大多数的村民还在寨子周围的森林里打猎,寨子里的人不多,酒馆里只有几个醉醺醺的闲汉在吹牛。酒馆里摆着十几张桌子,正前方有一个曲形柜台,柜台后立着一排壁橱,上面摆满了酒坛。

    余志的傀儡分身不理睬醉汉们不善的眼光,径直走到柜台,朝着正在那里算账的胖掌柜喝道:“老板。”

    那掌柜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皮衣,抬头看时,眼里闪烁着精明。掌柜的看见余志的傀儡分身身后背着的长枪,眯着眼问道:“兄弟,打尖还是住店?可要吃酒?店里还有不少十年陈酿,下酒菜种类齐全,您来点吗?”

    余志的傀儡分身打定了主意,先在这三叶寨将巨森国的情况摸清楚了,再作其他打算。故而,余志的傀儡分身答道:“打尖。十年陈酿?多少钱?先整一壶来试试,另外再来一碟花生!”

    不多时,酒菜上来了,余志的傀儡分身也不坐到桌子上吃,就在那柜台上慢慢品。一边喝酒,一边从那掌柜的嘴里套消息。

    掌柜姓王,一副万事通的样子。不多时,余志的傀儡分身就套到了一些消息。这三叶寨的铁爪飞鹰共有十头,每头可载一人。价格也不贵,坐飞鹰去临近的村寨,只要一两银沙即可。若是要去远方村寨,一头飞鹰飞一天,可至万里之遥,定价一两金沙。只是,这飞鹰最多租借一天,到了当地,就得将飞鹰放还,若想长途赶路,只有再租借当地的飞鹰。

    余志的傀儡分身掂量了一下自己袋中的金沙,大约有两斤左右。即便是自己不吃不喝的赶路,也无法支撑自己坐着飞鹰赶到百万里之外的无尽森林去。更何况,这里的人都不知道贡心观,连巨森国的地图都不全。余志的傀儡分身如何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

    思量再三,余志的傀儡分身决定,顺其自然。既然自己来到了这个巨森国,凭着自己手里的长枪,还怕活的不滋润吗!况且,这里的妹子长得都水灵灵的,看着养眼,以后在此定居,亦未尝不可。

    唯一让余志的傀儡分身觉得为难的是,在巨森国这里,虽然也有修仙者一样的存在,圣教!但是她们只收女弟子,不收男人!这让一心想要修仙证道的余志的傀儡分身情何以堪。

    没办法,积攒足够的金沙,将巨森国的地图买齐全,辨识清楚方向再考虑下一步的动向吧。

    余志的傀儡分身豪爽的请酒馆里的闲汉们喝酒,十几杯黄酒下肚,余志的傀儡分身和树屋酒馆的闲汉们变成哥们儿了。既然打定主意在三叶寨长住一段时间,余志的傀儡分身向他们打听了一些基本的常识。

    很快,在酒馆掌柜不舍的眼光中,余志的傀儡分身潇洒的离去。

    花了一两金沙,余志的傀儡分身从一个老苍头那里租到了一间狭小破烂的树屋,租期一年。

    从杂货店里买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回到树屋时,天已经黑了。三叶寨的居民遵循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习惯,早早的歇息了。余志的傀儡分身也不例外,入乡随俗,躺在树屋的小木床上,两眼一闭,睡着了。

    天一亮,余志的傀儡分身喝着酒,啃了几口冷牛肉,甩开膀子,出发了。

    寨门处,守卫冷冷的看了一眼余志的傀儡分身手里的临时腰牌,默默的放行。这腰牌是昨日那老苍头给余志的傀儡分身的,算是三叶寨的暂住证吧。

    巨森国里最宝贝的东西当然不是木材或猎物,也不是金属矿藏,而是药材。巨森国里的药材种类繁多,且各有妙用。其中,最贵重的药材名叫洗冥花。洗冥花最重要的作用是和圣湖水等十几种药材混合在一起,制作回血丸。回血丸乃是疗伤圣药,只要一粒普通的回血丸,哪怕命悬一线的重伤之人,也能救回一命。据说圣教的巫女们制作的顶级回血丸,甚至可以起死回生,生死人肉白骨!

    普通的猎物不值钱,余志的傀儡分身便把主意打到了采摘洗冥花的头上。洗冥花高一尺,三叶四茎,三叶在外,中间一花。花如飞鹤,粉红,无味,近嗅隐隐有血腥味。洗冥花最喜欢生长在龙果树下,因为野狼最喜欢在龙果树下撕食野物,那里的土壤常年血红。龙果树树干高大,常年青翠,叶大枝粗,树叶为心形,绿中带一点儿淡黄。

    这些资料,都是余志的傀儡分身从闲汉们口里打听到的。三叶寨周围一百里的洗冥花都被采摘得差不多了,只有在西北的可可谷和东北的狼山,还有大量的洗冥花存在。但是,那两个地方都是野狼群经常出没的地方。据圣教的巫女们估计,可可谷和狼山里,起码有五万只野狼!寨子里的村民都不敢去这两个地方,只有巫女们才有那个胆量前去冒险。

    余志的傀儡分身自付身强力壮,又有长枪在手,区区野狼不算什么!若是能采摘到上了年份的洗冥花,卖给圣教,能赚大钱!

    余志的傀儡分身出了三叶寨,在森林里闲逛了半天,除了几只落单的野狼,什么也没看见。虽然遍地都是野生的药材,但是余志的傀儡分身一样也不认识。况且,距离三叶寨这么近的地方,也不会有什么值钱的药材了。

    三天后,余志的傀儡分身来到了西北方的可可谷。之所以来这里,主要是因为余志的傀儡分身觉得这里可能狼更少。狼山,一听就觉得是有狼出没有很危险的样子,还是可可谷感觉好些。

    余志的傀儡分身一下到可可谷,心里就后悔了。可可谷呈马蹄形,非常大,方圆近百里。由于地势低洼,谷中常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薄雾,冷清清的吓人。

    既来之则安之,余志的傀儡分身贴着山谷的山壁,慢慢悠悠的朝着谷内走去。偶尔有几条毒蛇迸出,即被眼明手快的余志的傀儡分身一枪刺中,变成死蛇一条。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开来,余志的傀儡分身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这么久了,一只狼也没看见,不正常。

    余志的傀儡分身小心翼翼的在可可谷里探行了半天,忽然眼前一亮,一颗高大的龙果树耸立在前方的小山丘上,巨大的树冠覆盖了整个山丘。树下,一簇簇鲜亮的洗冥花怒放,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悠悠传来。

    余志的傀儡分身大喜,那都是钱啊!不过,余志的傀儡分身没有冲过去,反而小心谨慎的退到山壁边,慢慢的打量着龙果树周围的环境。读了那么多的修仙,余志的傀儡分身早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维:灵宝面前,必有守护者!危机重重啊!

    一刻钟过去了。

    两刻钟过去了。

    周围的雾气里,没有丝毫动静。

    余志的傀儡分身诧异了,难道是自己判断失误?这里没有危险?还是自己经验不够,看不出问题?!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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