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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上级穿越者-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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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即使是处理后的皮毛,比起普通的皮毛来说,依然稍显坚硬,穿在身上非常的不舒服,所以普通的皮毛才有一丝出头的机会。

    皮毛店老板很聪明,否则也无法在这个混乱的时代独自打下如此庞大的一份产业,并且还一直过的平平安安,所以他第一时间便意识到了这些皮毛的价值,比之同类皮毛,这些皮毛的价值至少也可以翻上一翻。

    没有人比他了解穿着硬邦邦的皮毛有多难受,有没有比他了解那些贵族究竟是怎么样的不把钱当钱看,这些皮毛的价格别说是五十金币了,五百金币都不成问题。

    将皮毛搭在手上,抽出随身携带的短匕,皮毛店老板一刀扎了下去,接着手上传来了一丝疼痛感,然而当他掀开受伤的皮毛后,却发现自己手上只有一层淡淡的淤青,并没有伤痕。

    咽了下口水,皮毛店老板明白了,这批皮毛不仅拥有很好的柔顺性,就连防御上也比一般的皮毛要高上一些,这简直是颠覆了他的人生观。

    以往也不是没出过将魔兽皮毛处理的与普通皮毛一样柔顺的方法,可那些方法大多是以牺牲魔兽皮毛的韧性以及寿命为代价的,与眼前这个完全没得比。

第六十三章 失踪的人() 
皮毛店老板用复杂无比的目光望着文铭,他很清楚,掌握了这样一种秘方的文铭究竟会成为怎样一位富有的人,这是一笔庞大无比的财富,哪怕他努力一辈子也无法挣到如此庞大的财富。

    单单凭借这样一个秘方,就可以支撑起一个大贵族所有的花销,武装起数千人的精锐部队,这还是因为魔兽皮毛不好弄的缘故。

    甚至不用自己去操心,只要随随便便将这个秘方往大贵族那里一献,就可以获得荣华富贵一生,这一刻,皮毛店老板甚至想起了杀人越货。

    然而再看看这些皮毛,皮毛店老板就放弃了,能干掉这么些个凶兽的人岂是他可以对付的,富贵再好,没有命去享受也是白搭。

    不过皮毛店老板依然不死心,于是他试探着问道“小兄弟你的皮毛很好,非常之好,不知道是从哪得来的。”

    文铭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这个皮毛店老板还算不错,是个难得的人才,不仅脑筋转得快,而且在如此一大笔钱款面前也可以保持清醒,这样一个人,如果放在上一纪元末期还不算什么。

    毕竟那时候经过文铭的努力,已经民智大开,而且人口比之现在何止多了百倍,这样的人才并不算稀少。

    可如果放到现在,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大才了,一万人里都不一定能找出来一个,毕竟这年代连识字的人都少,读书虽然不一定明理,但连字都不识想要明理,想要获得才华就更加困难了。

    文铭忽然升起来爱才之心,为了不让这样一个本应安然享受人生的人才走上不归路,以至于家破人亡,并且害得他不得不痛下杀手,文铭只能秀了一下肌肉。

    接过皮毛店老板手中的獠牙青皮豹毛,文铭叹息着说道“如你所见,我手中的确掌握着一个秘方,可以使坚硬的魔兽皮毛变得柔软起来,不过处理起来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与精力,当然这些并不重要,毕竟即使这样依然有得赚,而有的赚的买卖有的是人愿意去做。”

    说魔兽皮毛处理起来非常困难那就是彻彻底底的瞎掰了,这种魔兽皮毛只需要几种材料混合起来,就可以处理的非常好,其难度无非与需要严格控制配比,以及原材料搜集的困难。

    然而所谓的困难是要放在上个纪元来说的,而且是对那些体质动辄七八点的高级魔兽所说的,放在这个纪元。这些体质不超过一点的魔兽的皮毛好处理得很,就连原本那些分布在大陆不同角落的原材料也变得丰富无比,文铭只是在村子周边转转,就搜集齐了。

    顿了一下,文铭继续说道“只是这样这样处理的魔兽皮偶尔会出现一些小缺憾,坚韧程度会下降到普通皮毛的程度,是个完完全全的废品,你看,就像这样子。”

    说完文铭将皮毛抓在手上,双手一用力,“撕拉”一声,一张完好的獠牙青皮豹毛便被文铭撕成了两半,其过程干净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让人连阻止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文铭还一副不解恨的样子,将兽皮折叠了起来,接连用力,直接将兽皮撕了个粉碎。

    皮毛店老板的脸色顿时僵硬了起来,眼角抽搐的说道“是啊,会出现这样的废品的确是不太好,不太好。”

    当然这话没人会信,无论是皮毛店老板还是一直在旁边看着的两个壮汉。如果他们真的把文铭的话当真了那就是真的傻瓜了。

    皮毛店老板连忙喝了一口水,压了压即将跳出胸膛的心脏,开什么玩笑,当他傻啊,刚刚他还用匕首狠狠的刺了一下,结果刺不透不说,连根毛都没掉,你跟我说这是废品,可以跟撕纸一样的撕掉,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是不信。

    皮毛店老板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么一个能把魔兽皮当纸撕的猛人。估摸着要么用同等级的高手围攻,要么用数以千计的精兵围攻,否则的话根本奈何不了他,没办法,就单单那个力量,在普通的军队当中就可以直接开无双割草。

    如果要躲的话,皮毛店老板同样没有信心,除非躲到他找不到的地方,否则只要让他知道了自己在哪,他估计自己绝对不会活过第二天。

    综上所述,皮毛店老板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守着自己的小店,然后赚上一大笔金币的好,那种谋富贵的事不是他这种老胳膊老腿的人能玩得起。

    两个壮汉对视了一眼,原本他们还只是隐隐约约的有所怀疑,可现在却确定了,能这么轻松地手撕魔兽皮,想必杀掉个把魔兽也跟玩似的。

    只是他们想不通的事,为什么如此高手不去建功立业,打下一大片领土,做个逍遥自在的贵族领主,而是去当猎人,要知道,当猎人的危险程度有时候可比当个贵族要高多了。

    文铭的皮毛最终只卖出了一百金币,没办法,这么个小镇的皮毛店能拿出如此多的金币已经不错了,如果能拿出更多的话他也不用在这里混了。

    而且文铭的皮毛只卖出了八张,剩下七张紫纹貂皮皮毛店老板无力收购,因为这些皮毛也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价格比普通的紫纹貂皮至少要高三倍,于是皮毛店老板只能欲哭无泪的看着文铭将紫纹貂皮毛重新收了起来。

    不过此行最大的收获并不是这些金币,毕竟这个落后的时代根本买不到什么好东西,这些金币的价值对于文铭来说并没有多高,比如说上一纪元的飞空艇,哪怕你弄一座金山也买不到,因为现在根本就没有。

    甚至文铭想要买一些想要用到的原材料都不可能,因为没人认识,也没人拿出来卖,唯一对文铭有点意义的就是粮食了,可是买多了的话同样也会出现断货这种尴尬的事情,千万不要高估了这个时代商人的力量,所谓的商人只是贵族力量的延伸,起码上了档次的商人都是这样。

    所以对于粮食,铁矿之类的战略物资,哪怕出再多的价钱也买不到多少,不是不想卖,而是没得卖,也不敢卖。

    最大的收获就是文铭认了两个小弟,就是那两个自称青石双虎的壮汉,短发壮汉的名字是贝姆,光头壮汉的名字是汉克,有了这么两个当过老大的地头蛇,文铭接下来的行动就顺利多了。

    “不要打了,饶了我吧,我什么都说了,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被关在那里了。”

    青石镇某处阴暗的小胡同了,一名身穿着皮甲的士兵正在汉克的拳头下不断的翻滚,求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挂满了泪水与鼻涕。

    “你说你不知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当初与那七个人发生冲突的可是你,亲手把他们抓住的也是你,你为什么不知道,你怎么能不知道!”

    汉克单手将士兵拎了起来,一脸狰狞的吼道,被汉克这么一吓,本来就恐惧到极点的士兵两眼一翻,双腿一蹬,下身溢出了黄色的液体,与此同时,一股难闻的味道也传遍了四周。

    汉克的脸色隐隐有些发青,一脸嫌弃的将士兵丢到了远处,然后无奈的对文铭说“老大,线索似乎断了。”

    文铭无奈的点点头,从皮毛店出来后,文铭将自己来青石镇的目的与两人说了,自认为是地头蛇的两人拍着胸脯将这件事揽到了身上,不就是从贵族手上救几个人嘛,凭他们两个的手段,还真不把这个乌龟男爵放在心上。

    正面对抗他们能弄不过,可背地里干点小事却是无妨,就凭乌龟男爵的能耐,根本就查不出他俩。

    没费多大功夫。两人就将当初与护卫队队员发生冲突的士兵们找到了,并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领头的那个弄到了这里。

    然而令三人失望的是,这个士兵似乎并不知道护卫队队员到底被关在了哪里,而且这起冲突也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必然事件,因为乌龟男爵下令让手下的士兵找些理由将外来的看起来没什么背景的人全部找个由头抓起来。

    不仅仅如此,就连一大批奴隶乃至杂牌士兵都消失不见,不知道去了哪里,这名士兵也很惶恐,生怕哪天就这么消失了,可他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借酒浇愁,于是就被抓了。

    文铭“既然如此,看来我们只能亲自去问问那位文森男爵了。”

    虽然这件事情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似乎有些复杂,不过人他终究是要救得,而且,乘此机会他也要建立一下自己的势力,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终究是要走争霸天下的路子的,否则就以他的脾气,说不定哪天和统治者发生了冲突就一剑削了他,到时候惹得天下大乱却无法收拾就麻烦了。

    不过贝姆和汉克却有些不同的意见,汉克吞吞吐吐的说道“老大,能不能不要去惹乌龟男爵。”

    文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们都叫他乌龟男爵了,为什么不能去惹他,不会是怕了吧,可你们之前的行为一点都没有怕的意思啊。”

    贝姆面露苦笑“我们的确是不怕乌龟男爵,可问题是我们也惹不起他啊。”

    文铭疑惑了,这两人的话似乎前后矛盾啊,什么叫不怕却惹不起,都不怕了为什么惹不起。

    看出了文铭的疑惑,贝姆只得细细解释。

第六十四章 乌龟男爵() 
乌龟男爵叫什么名字没人知道,只知道他姓文森,祖祖辈辈也是以老文森,大文森,小文森来互相称呼的,所以他的正确称呼应该是文森男爵,然而,乌龟男爵这个名字却远远比文森男爵这个称呼要有名得多。

    为什么这个称呼这么有名呢,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个混乱的世界,作为一个上位者文森男爵被套了这么一个难听的称呼,不仅掉面子,而且非常危险,因为没有威慑力的话手下的人根本不会听他的,甚至还会反叛。

    然而乌龟男爵一家却已经在这里称霸了许久许久,期间经历过远比其他贵族还要频繁许多倍的反叛,却始终屹立不倒。

    无数次的反叛不仅没有使得文森家族的实力得到削弱,反而使他们的实力稳步上升,一直到现在,虽然领地内依然不稳定,但却已经没有了能威胁到他们家族的势力。

    而乌龟男爵家族之所以能一直屹立不倒,就是因为他们家族有着远远超出男爵这一等级所应该拥有的防御力。

    一般的男爵以及更下等的爵士这类贵族,正常情况下大概拥有着数百到数千不等的的领民,士兵也是数十到数百不等,以及对于一个贵族来说最重要的城堡。

    当然,像这种低级贵族大部分都没有堡垒这种象征着武力强盛的建筑,偶尔有几个拥有的也是那种最简陋的堡垒,防御力有,但并不强大,所以这种低级贵族的更换也很频繁,因为他们没有足以使他们立于不败之地的手段。

    然而乌龟男爵家族却不同,他们家族有一座非常雄伟的城堡,而且立于险要之地,虽说还远远达不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步,但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差不多了,只需死死守住几个难以攻克的要点,整个城堡便利于不败之地。

    所以历年来的反叛都被乌龟男爵家族借助险要的地势以及进可攻退可守的城堡轻松歼灭,如果不是他们家族的人整天龟缩于城堡之内,对领地的掌控力度比起一般的男爵要差许多的话,恐怕他们的称号就不是乌龟了。

    也因为如此,乌龟这个贬义的称号放在他们家族身上还有着些许赞扬的意思。

    文铭皱着眉头说道“你们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想要攻入乌龟男爵的堡垒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贝姆和汉克连忙点头,不是他们小瞧文铭,实在是乌龟男爵家族的名声实在是太盛了,如果论攻击的话,乌龟男爵并不算什么,甚至悍勇一点的村子,比如说红叶村,都不会讲乌龟男爵放在眼里,甚至公然击杀他派出的士兵后也并不担心。

    但如果想要收拾乌龟男爵的话,别说文铭一个人了,就连曾经的一名伯爵,率领三千大军不计代价的攻了十天十夜,损兵折将后依然没能攻下文森堡,除非内部叛乱,否则文森堡绝对不会陷落。

    文铭有些头疼,虽然他不认为文森堡真的无人可以攻陷,但他的防御能力极高却是个事实,现在的文铭虽然可以称得上举世难逢敌手,但离无敌的地步还差得很远,这个城堡很可能成为他最大的阻碍。

    “不管如何,人我是一定要救得,乌龟男爵又是最好找到的一条线索,文森堡我必须去闯一下,你们只需要把我带到文森堡前就行了,其他的事情我自己来。”

    然而听了这话,贝姆和汉克却生气了。

    “老大,你把我们看成什么人了,难道你以为我们是贪生怕死之辈吗?”

    “是啊,我从小到大就没将这条命放在心上,拼命的次数数不胜数,但即使是拼命也需要一个能获胜的可能性,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拼命又有什么用?”

    “老大,不是我们想阻止你,可是这种事情简直就是去送死啊,真的不划算啊。”

    “我们知道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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