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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重生之我为许仙-第60部分

小说: 重生之我为许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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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诉你小青,你以后少那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我现在算是你的姐夫,我说什么你就必须要听话!”

    白素贞急忙站起身子,拦在许仙身前,轻轻打了他一下,“你干什么?小青还是个孩子。”

    许仙都无语了,指着小青,“她还是个孩子?!她是个孩子吗?!女儿十五岁就及笄了,她……她都多少岁了?!素贞,你不要再这样护着她了,她既然要在这人间呆着,她就必须要学会人间的处世之道,你这样是害了她。”

    “什么处世之道?!”白素贞轻轻掐了一下许仙腰间的软肉,“不就是被小青逼的你在我面前说出杀微清风的话吗?我又没有介意有人喜欢你,你干嘛这么大的反应。”

    小青闻言才回过神来,缓缓站起身子,叉着腰看着许仙。

    被白素贞轻轻的一语拆穿,又被小青注视,摸摸鼻子,有些尴尬的望向远处,白素贞抬头看着许仙的神色,觉得许仙实在是太可爱了。

    吴不响很尴尬,他站在这里十分的g尴尬,但是贸然开口离开又不是什么好主意,见气氛眼看就要尴尬的爆棚了,吴不响摸摸鼻子,随便找了个话题。

    “额,许仙,那个,穷奇军是什么?”

    吴不响的问题也解决了许仙的尴尬,本以为白素贞会又借着微清风又闹幺蛾子,结果是自己太紧张了,“哦,我在锦衣卫里面挑了一百人由封火带着进行特别的训练,取了个名字叫穷奇军。”

    “既然你管我叫‘许穷奇’,那我的军队就叫穷奇军好了,多应景。”说着悄悄挪开白素贞掐着自己肉的小手。

    呲着牙喘了两口气,挺疼的。

    吴不响脸上肌肉一抖,想笑又不敢笑,许仙上前搂着吴不响的脖子就往外走,低声对着吴不响说了一句,“真丫的险,还以为素贞要闹脾气了呢?!”

    吴不响低着头,“我怎么没听明白……”

    “你不需要听明白,我问你,你没有伤到那个女的吧。”

    “没有,她明显不会武功。”吴不响犹豫了一下,“你不收回格杀勿论的命令吗?万一他们两个真的死了,咱们可就真的失去了两个重要线索。”

    许仙倒是宁可希望他们两个死了,也不要落在锦衣卫的手里,“放心吧,孙海会处理好的。”

    锦衣卫稽查天下,很多时候靠的不是这些横行大明的缇骑,而是那些隐藏在百姓之中的暗线。

    他们世代在此,锦衣卫的腰牌代代传承,他们中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是普通的百姓,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但是在锦衣卫最隐秘的典籍里面,他们的名字,都在上面,密密麻麻,普通但是不平凡。

    孙海换了便装,背着手走进巷子里一家不起眼的酒铺,点了一壶女儿红。

    喝了一杯,孙海放下酒杯,大声说道,“小二,给我这酒里加些桂花。”

    小二走过来,有些歉意的说道,“客官,我们这里没有桂花……”

    “小二!去酒窖里再拿一坛女儿红来。”掌柜低沉的声音传到小二的耳朵里,小二连忙应了一声,向后走去。

    孙海看着走过来的掌柜的,没有说话,又倒了一杯酒。

    “客官,我们这里没有桂花,您看用茉莉行吗?”

    “茉莉味苦,不如桂花如日月之尊。”

    掌柜的忽然笑容满面,微微低下身子,“小店没有桂花,这一壶酒就当是小店请客官的了,不知道客官可还有什么吩咐?”

    孙海看着窗外,似是无意的说道,“我今天在街上看到一男一女,男的右肩膀上受了伤,女子却甚是漂亮,不知道掌柜的可曾见过?”

    “这倒是没有,客官找他们做什么呢?”

    “那女子生的极美,我到了年纪,想讨个老婆。那男的嘛,自己受了伤,还拖累别人,真是让人厌烦,不如死了去,省的拖累那那女子,但是要是没那男子,我恐怕就见不到那妙人儿了。”

    “哎呦,瞧客官您说的话,看来真的动了心了,行,小店一定帮您注意着。”

    孙海闻言叹了口气,甩下一粒碎银子,就离开了酒铺。

    那掌柜的看着孙海离去的背影,默默的搓了搓手,听到背后伙计的脚步声,便说道,“你留下看会儿店,我出去一趟,给老李他们送点酒。”

    ——————

    微清风脱下了自己的薄纱群,换了粗布粗衣,又被阿禄用煤灰抹了脸,一路上极其不情愿的扶着阿禄在向前走。

    阿禄的肩膀还在流血,所以二人不能离开,必须要回到钱塘的藏身地处理伤口,而且要快,那吴不响不一定是锦衣卫,但是有绣春刀的人,一定和锦衣卫有关系,如果不能在锦衣卫动用暗线之前离开钱塘县,两个人想走,就太难了。

    因为你不知道你面前的这些人里面,究竟有几个锦衣卫。

    雷峰塔本来就在钱塘的范围之内,所以两个人回到藏身地的路很顺利。

    简单的包扎了伤口,吃了点药丸,阿禄的脸色才好一些,但是这还不够。

第一百三十四章 败走钱塘县(4)() 
两个人藏身的地方很小,也很破,人烟稀少,这本来是优势,但是现在成了劣势,因为这种地方因为远离人烟,补给品太少。

    微清风帮着阿禄弄好了伤口,看着又被血液染红的布条,叹了口气,“你这个样子,我们根本就走不出去。”

    阿禄舔了舔发白的嘴唇,“我们得赶紧走,在锦衣卫动用暗线之前离开钱塘。”

    “估计已经晚了,而且就你这个样子,一定会被人注意到的。”

    阿禄站起身子,努力的忍住疼痛,挺直身子,“不管了,记住不能跟任何人说话。”

    “知道了,我又不是第一次出任务,倒是你,我觉得你并不能活着走出钱塘。”

    “咱们走这瞧。”阿禄的语气不再俏皮,他很严肃,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否活着走出这里就这一哆嗦了。

    走出藏身地,微清风挽着阿禄的胳膊,像是幸福的依靠在他身上,实际上她是在帮助阿禄可以正常的前行,而不至于被人看出身上有伤。

    他们身处这片地方,只有很少的穷人在居住,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担心有锦衣卫的存在。

    因为就算是锦衣卫的暗线,也是锦衣卫啊,怎么可能会贫穷到住在这种地方。

    老李一家算是这片穷人区最有钱了,但是他们依旧很穷,有钱就有钱在他们家里人丁兴旺。

    老李今年四十有六,两个儿子,三个孙子,一个孙女,尽管每个人身上都满是补丁,但是日子勉强能过的下去。

    老李警惕的看着敲响他家门的阿禄和微清风,听到他们想要问路,脸上的警惕之色就消失了不少。

    “这位大哥,请问,这附近有那条路能最快的离开钱塘县吗?我们有急事要赶路,晚上就能到余杭县住下。”

    老李狐疑的看了一眼说话的微清风,“你这女娃,明明生的好看,干嘛要涂些煤灰?”

    微清风愣了一下,旋即笑道,“这不是一路上方便嘛。”

    “也是,这路上不安全。”老李把门缝打开些,“最近下雨,路上不好走,想要晚上到余杭,那是不可能的,你们有车吗?”

    “没有,事情太急,再说了,这附近也租不到车。”

    “巧了,俺儿子就是拉大车的,可以让捎你们,但是……”老李晃晃脑袋,“得给钱。”

    微清风和阿禄对视一眼,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有些怀疑,这个老李有点太过热情了。

    老李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然是一打眼就看出来两个人在想什么,当下就有些生气,“得嘞,好心当成驴肝肺,不坐拉倒,出门向西走,有一条上山的小路,翻过山就出钱塘了,现在的年轻人真是……”

    老李嫌弃的看了一眼微清风和阿禄,伸手就关上了大门,不过老李可没有离开,因为他在等敲门声。

    不出意外,敲门声响起来了,老李不耐烦打开门,“干啥?”

    “大哥,您儿子的车,多少钱?”

    老李闻言眼珠一转,“不多,两个人,算你们一两银子,走不走?”

    阿禄冷笑一声,一两银子,趁火打劫的刁民,老李见没有人说话,便说道,“哎呀,看你们也没有多少钱,那就五钱银子吧。”

    阿禄笑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两银子,“一两银子,马上走!”

    老李接过银子,用牙咬了一下,眼睛就亮起来了,连忙说道,“等一下,俺这就让他把车赶过来。”

    微清风看着老李匆匆离去的背影对着阿禄说道,“你这么大方,不怕露出马脚吗?”

    “这人明显就是个刁民,你看看这屋子,这摆设,锦衣卫的暗线怎么可能混成这个样子,未免牺牲也太大了吧。”

    不一会儿老李就带着他憨厚的儿子,拉着大车走过来了。

    拉车的马很是瘦弱,无精打采的样子看的阿禄直皱眉头。

    老李站在两个人面前冲着屋子里面喊,“老大,快把家伙拿出来,给马喂食了!”

    这么一听,拉车就是老李的二儿子,这儿子长得非常的老实,行为也非常的老实。

    大车散发这一股难闻的味道,车上还有乱七八糟的布袋子毛毡一类的东西。

    老李招呼着微清风和阿禄,“两位,就坐上来吧,脏是脏了些,不过还是挺舒服的。”说着老李和二儿子就收拾出一片空地出来。

    微清风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不是有些太顺利了?

    阿禄看出了微清风的疑惑,便轻声说道,“也许咱们没有那么倒霉。”

    微清风还是很有余,而且她有些洁癖,皱着眉头看着肮脏的大车,但是也是无奈的挽着阿禄的胳膊,走了过去。

    这个时候老李的大儿子捧着一堆草从大门里面走出来,草垛子高的挡住了大儿子的半张脸。

    大儿子慢慢靠近了马匹,这个时候老李还在边收拾边骂大儿子,什么不干活啦,懒啦,生不出儿子啦,骂的很大声。

    老李骂人骂的很有意思,阿禄和微清风的注意力都不由得被吸引过去。

    突然阿禄身子一摆拉着微清风向后倒退,微清风尚未反应过来,眼前就已经被枯黄的草所覆盖,在这些枯黄中,一抹银色十分的刺眼。

    这一抹银色,划过了微清风的左臂,带出一片鲜红。

    “绣春刀?!”微清风的嗓音都变了。

    阿禄忍着又肩膀的撇开眼前的枯黄的草,余光见到右边又有两柄绣春刀向自己刺来,阿禄是又惊又怒,转身躲开,但是因为手中无武器,身上带着伤,还有微清风这个累赘,老李的刀又在阿禄身上划了一个口子。

    阿禄愤怒的大叫一声,“锦衣卫!!!!”

    老李的二儿子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色彩,憨厚的脸上像是活了一般,轻轻拍了一下左袖口,一个尖锐的声音就蹿上了天空,然后再空中炸裂,散开成绚烂的颜色,声音之大震耳欲聋。

    “锦衣卫在此,还不束手就擒?!”老李大喝一声,手中绣春刀划了个圈,向着阿禄逼近。

第一百三十五章 败走钱塘县(5)() 
阿禄眼睛都红了,千躲万躲没有躲过锦衣卫,阿禄心中的恨意滔天,但是又不得不遁走,这个时候硬拼的是傻子。

    阿禄猛地转身,背起同样也受伤了的微清风,迅速向前跑去。

    老李冷哼一声,从大车的乱糟之中竟然抽出一把连发弩箭。

    三支弩箭已经上好,老李瞄准阿禄的背影,三发连射。

    阿禄训练的本能派上了用场,他听到了耳后的金属划过带起的风声,迅速将自己的步伐便为了‘之’字形。

    阿禄轻飘飘的躲开了老李的弩箭,这让老李的神色凝重了起来,这个男子,身手相当的不错。

    老李二儿子的信号被整个钱塘搜查的锦衣卫注意到了,大批的人迅速向那个方向集结。

    封火带着的穷奇军离的是最近的,他们看到信号之后第一时间在封火的带领下,找到了老李他们。

    老李的大儿子已经顺着阿禄和微清风的方向追过去了,而且沿路会留下标记。

    封火点点头,便带着穷奇军向着阿禄和微清风的方向追去,

    老李看着大批的锦衣卫从自己的身边跑过去,舒坦的抻了抻腰,二儿子从屋里拿出一壶烫的温温的酒,老李接过喝了一口,笑得轻松。

    他一点都不担心阿禄和微清风会逃出去,因为按照自己指的路,他们最终会到达一处断崖,两个人都负了伤,老李就不信,他们还能飞上天去。

    许仙和孙海带着十几个锦衣卫是第二个到的,许仙下了马,看了一眼老李他们残破的小屋,有些感慨,英雄总是在民间啊。

    老李见到许仙有些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锦衣卫百户,老李带着二儿子对着许仙单膝下跪,“见过百户大人!”

    “刚才封总旗已经带着大队人马追过去了,属下的大儿子会沿路留下记号。”

    听到老李这么说,许仙才放下心来,封火带着穷奇军一百多人追两个人,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许仙点点头,挥了挥手,“走!”

    扬起马鞭,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许仙便带着十几个锦衣卫就追了出去。

    不必停下来去观察记号,因为的许仙能听到脚步声,顺着脚步声追,绝对没有错。

    突然一股血腥味溢上的许仙的鼻尖,勒住了马匹,发现孙海他们也闻到了。

    孙海等人翻身下马,开始搜索起来,一个锦衣卫有了发现。

    许仙策马走过去,脸色沉了下来,这不是阿禄和微清风的任何一人,是个普通的壮汉。

    孙海看了看这壮汉,仰面而倒,脖子上插着绣春刀,“大人,这应该是老李的儿子。”

    许仙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追!”许仙的心头忽然有些堵,这种感觉非常的不舒服。

    阿禄背着微清风在飞快的奔跑,但是已经不能叫做飞快了,他的速度已经慢了很多。

    两个人都能清晰的听到身后锦衣卫追逐自己二人发出的声音,但是两个人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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