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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59部分

小说: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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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小影小丽也是。

    从前俩孩子跟两只又黄又瘦又干巴的小猴子似的,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俩孩子都长的跟小芥菜疙瘩似的,看起来比同龄的孩子矮半头还多。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半年来,因为她们的营养供应上了,孩子们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所以都像喝了雨水的小苗似的,赛半儿似的长,虽然没有长的多高多胖,但至少看起来跟同龄的孩子都差不多了。

    而且,精神面貌也不像从前那么唯唯诺诺,缩手缩脚的了,而是都健健康康,乖巧活泼的,越来越有孩子样儿了。

    要是王满囤现在看见她们,肯定都不能敢认她们了,因为跟半年前相比,这娘仨就跟换了三个人儿似的,用脱胎换骨来形容她们,一点儿都不为过。

    四十多分钟后,红烧肉出锅儿了,那油汪汪、亮晶晶、红通通、颤巍巍的肉块子,每块儿都散发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儿,香味儿在空气中弥漫着,一直飘到院外,把院外那个小黑孩儿馋的抓耳挠腮的。

    韩明翠从生产队下工回来的时候,就看见有个又黑又瘦的小孩儿在自家院子周围转悠呢,走近一看,竟是给妹子打猪草的小锁。

    “小锁,你咋在这儿呢?找你秀姐啊?走,跟我进去找她去。”韩明翠上前,拉住了小锁的手。

    小锁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了抓脑袋,不大好意思的说,“翠姐,我秀姐说叫我上你家来吃晌午饭,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韩明翠温柔的问道。

    韩明翠一直都对小锁很好,因为这孩子太可怜了,三岁时就没了亲娘,后娘又待他不好,他爹还是个耳根子软,只听他婆娘话的,身为人父,他不仅不保护小锁,还总受他婆娘挑唆打小锁,小锁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

    因为自己当了娘,韩明翠格外见不得谁家的孩子受委屈,知道小锁在家里不好过,所以她就对小锁格外好,每次跟他说话的时候都柔声细语的,还时不时的给他一把炒豆子,一根水萝卜啥的,尽自己所能的贴补这个可怜的孩子。

    小锁对韩明翠的印象也很好,见到韩明翠简直比见到韩明秀还亲呢,他拉着韩明翠的手,有点儿委屈的说,“翠姐,你家的狗好恶(ne)呀,它不让我进门儿,我怕……”

    韩明翠闻言,失笑道,“别怕,有我呢,你跟我来把,保管保镖不咬你。”

    她牵着小锁的小手儿,带他进院子了。

    保镖看到韩明翠领着小锁呢,就不再冲他示威了,摇了摇尾巴,没事儿狼似的走开了。

    如今的保镖已经越来越厉害了,也越来越能管家了,不熟悉的人它根本不让进院儿来,甚至在家周围转悠都不行,要是看见谁围着家转悠了,它肯定得冲过去对人家进行恐吓。

    当初它是怎么撕咬韩老二的,那一幕至今还在屯子里广泛流传呢,这样的畜生谁不怕啊?谁脑袋抽了才去她们家门口儿转悠呢。

    所以,小锁才会被拒之门外,要不是屋里飘出来的香味儿太诱人了,小锁早就让它给吓跑了。

    **

    在翠姐的带领下,小锁顺利的进了屋儿。

    他发现,翠姐和秀姐的家真好,倒不是房子有多好,而是家里干干净净的、还香喷喷的,窗台上摆着好几盆儿花,炕席上铺着碎花褥子,被子和窗帘门帘也都是碎花的,看起来很舒服,很温馨。

    另外,她们家人也都好,翠姐、秀姐都是温柔漂亮的女子,说起话来温温柔柔,和和气气的,小影儿和小丽也都是乖巧懂事的好孩子,连那个小不点儿看起来都很招人稀罕,比他后娘去年生的那个狗崽子强多了。

    “小锁来了啊,你先去洗手吧,红烧肉马上出锅,等你洗完手也就盛出来了。”韩明秀正站在锅旁往出端大米饭呢,看到小锁进来了,就招呼了一声。

    小锁这才知道,原来秀姐家吃饭前都是要洗手的啊,跟城里人的规矩似的,可真讲卫生啊!

    等洗手的时候,小锁又发现,秀姐家洗手用的不是猪胰子,而是在供销社花三毛钱买来的那种,香香的,白白的,一闻起来都想吃的那种香胰子。

    他用香胰子洗了手,把自己的手也洗的香喷喷的,还起了很多大大的泡沫,等洗完后,他的手闻起来就跟秀姐翠姐她们身上的味道差不多了!

第131章 小锁的爹娘() 
“小锁,来,多吃点肉补补,你看你瘦的!”

    韩明翠把一块儿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夹到小锁的碗里,这已经不知是她这顿饭间第几次帮他夹肉了,反正看到小锁瘦成这副样子她就跟着心疼,就想起半年前她那俩丫头瘦的那副样子了。

    “谢谢翠姐!”

    小锁夹起那块肉放在嘴里,努力学着翠姐秀姐她们吃饭的样子,细嚼慢咽,慢慢的吃,不让自己狼吞虎咽讨罗食遭的,免得翠姐秀姐看到他那副样子不喜欢他!

    不过,让他像她们那样吃肉真是太难了,因为这肉太香太好吃了,简直比他记忆力中的那顿还好吃,他真想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的大吃一顿,那得多尽兴啊?

    但是,为了给翠姐秀姐留下好印象,不被她们讨厌,他还是努力的保持着姿势,小口小口慢慢的吃,整顿饭下来,都没露出一丝讨罗相。

    他的这副吃相,让韩明秀感到非常吃惊,也非常满意。

    从前她只知道小锁非常讲义气,为人也很仗的孩子义,没想到他还这么有自律性和节制性,加上他心眼儿也挺多的,人还机灵,所以她敢断定,这孩子,长的了指定能有出息。

    可惜,他托生在了孙黑子这样的人家,要是托生在好人家,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呢!

    这顿饭,小锁吃的香极了,毫无疑问,这顿饭就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了。

    虽然没能甩开膀子尽兴的大吃大嚼,但他也没少吃,一个人就吃了十多块的红烧肉,还吃了一碗半香喷喷的大米饭,要不是怕胃撑的受不了,他真想再多吃点儿,不然下次再想吃到这样的好饭好菜,还指不定要等到哪年才能再吃到呢!

    正寻思呢,就听到秀姐说,“下周周日我们家还吃肉,你也过来吃吧。”

    小锁急忙说,“我就不过来了,我…。我在家吃就好了……”

    肉有多金贵他又不是不知道,这顿饭人家是看在他给了她们七只鹌鹑的份儿上才找他来吃的,饭吃完了那几只鹌鹑的情谊也算是还完了,他哪儿还好意思再上门儿来白吃人家的肉啊?

    韩明秀知道他是不好意思过来白吃她们的,就说,“叫你来你就来吧,正好我们家有点儿活还想找你帮着干呢,你要是不来,我们怎么好意思找你白干活儿呢?”

    小锁一听是找他干活儿,顿时乐了,这下子他就不用不好意思来了。

    他挺了挺瘦弱的胸脯,高兴的说,“行,那我下周日早点儿过来,不过秀姐,你不用再做这么好的饭菜了,只要能吃饱了就行了。”

    吃人家这么多肉,就算是给人家干活儿了,他也觉得亏了人家的,他的要求不多,有点肉,能吃饱就已经很好了。

    韩明秀道,“这个不用你管,你记得过来就行了!”

    **

    饭后不久,小锁儿怕人家要午睡,就起身回家去了。

    到家时,家里已经吃完午饭了,他后娘满桌子正抱着他小弟弟哄他睡觉呢。

    看到小锁回来了,满桌子拉拉着脸不是好声儿的说,“咋才回来呢?这一天天的也不着个家,天天打那点儿草挣那几个公分儿都不够你自己嚼裹的,你爹白养活你这么大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满桌子还特意看了她男人一眼,果然见她男人把眉头拧紧了。

    “明天早点回来,再回来这么晚看我不把你腿打折了,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出去吓混,有那功夫多打点草出去捡捡粪,不都能给家填补点儿么?这么大了,啥也不懂!”孙黑子听了他媳妇的话,不由分说的骂了小锁一顿。

    小锁没有反驳,还“嗯”了一声表示答应了。

    因为他知道,他要是解释或者反驳,迎接他的就不是一顿臭骂,而是一顿暴打了,还很有可能是男女混合双打。

    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这句话果然不是说着玩儿的,他爹现在就是妥妥的一个后爹了,常常后娘稍微一挑唆就跳起来揍他,是还往死里揍的那种,一点儿都不顾念父子亲情,一看见他就跟黑眼蜂儿似的。

    小锁现在年纪还小,体格又弱,根本反抗不了他们,所以眼下做好的办法就是忍着。

    不过,他不会永远这么忍下去的,等他长大了,他就不会再忍了……

    “还没吃饭呢吧?灶台上给你留着呢?这一天天的不干活儿还有功了,到点儿不回来吃饭还得给你留着!”

    满桌子愤愤的絮叨着,一肚子的牢骚。

    要不是她男人还在家呢,她绝不会给小锁留饭的,可这不是他在家呢吗,不管咋说,她男人是那小崽子的亲爹,她做的太过火儿了,她男人肯定会有想法的。

    为了家里的安定团结,她也只好装装贤惠的慈母了。

    小锁怕给秀姐翠姐惹麻烦,没敢跟后娘说他已经吃过了,听到他后娘的话后,就不声不响的走进厨房,装出一副要去吃饭的样子。

    厨房的灶台上,放着一碗稀的能映出人影儿的苞米面子糊涂粥,上面还飘着几个发黑的糊巴嘎巴,一看就是在锅底儿下硬刮下来的嘎巴。

    这硬邦邦的粥嘎巴泡点儿水,就是他的晌午饭了。

    这样的饭对小锁来说太常见了,甚至可以说,从小到大吃的,多半就是这种嘎巴泡水饭,又硬有干巴不说,还总不够吃,每次吃饭时,后娘总是用水把嘎巴泡满一大碗,看起来很多,但其实一点儿都不多,每顿都不够他吃的。

    因为口粮太少了,对于这么难以下咽的嘎巴饭,他也看待的很宝贵的,每顿不仅把碗里的那点儿嘎巴粥吃光喝光,还把碗都舔的干干净净的,一点儿都舍不得糟蹋。

    不过今天以后,他再也不想吃这种猪食了,小锁端起那碗嘎巴粥,想都不想的泼进灶堂里。

    他发誓,他要尽快的立起来,要像秀姐和翠姐那样,吃大米饭、红烧肉,还要用香胰子洗手,再也不受人的白眼儿和窝囊气了!

    ------题外话------

    谢谢

    【随缘的我】送了1朵鲜花

第132章 自行车票() 
“同志,你好,我取包裹。”

    镇邮局的柜台外,韩明秀拿着包裹单和生产队的证明,隔着柜台递了过来。

    生产队的证明还是她昨晚去找队长开的,今天一大早就迫不及待的来取了。

    邮局的工作人员接过包裹单和生产队的证明,仔细看了看,随即起身去了库房,不一会儿从里面拎出一个大大的包裹来来。

    “喏,你的。”工作人员把包裹放在柜台上,推了过来。

    韩明秀拿起沉甸甸的包裹,没有急着拆开看,而是装在了背篓里,赶着去了车站。

    因为去县城的乘客多,只有早点儿去才能抢到座儿,去了几趟县城,已经摸出了经验,所以特意起个大早赶到镇上,拿完包裹就急匆匆的往车站赶。

    不出她所料,赶到车站时,客车上还没有几个人,她找到一个座位坐好后,才打开背篓拿出包裹拆看。

    包裹打开了,最上边的是一个牛皮纸的纸包,纸包还用麻绳系着,摸起来软软的,似乎是布料。

    解开纸包,里面包的果然是布料,是两块质地柔软的的确良,一块浅紫色,一块深蓝色的,那块钱紫色的做件衬衫正好,而那块深蓝色的很适合做裤子,这样的一身儿做出来穿在身上,一定好看。

    韩明秀摸着这两块儿柔软的布料,会心的笑了。

    自从她穿过过来以来,每天吃的好睡得好的,身体又发育了不少,原主留下的那些旧夏衣已经小了,不能穿了,她正缺一身夏天的衣裳穿呢,可巧他就把布料给她邮回来了,简直就是个贴心的暖男。

    在布料的下面,还放着一封信,信很厚,封口处还用胶水封死了,韩明秀撕开了封口,把里面的信拿了出来。

    抽信的时候,一沓钱和票子从里面跟着飘了出来,掉在了地上。

    韩明秀赶紧弯腰捡了起来,这沓钱大多是十块面额的,加起来一共有一百七八十块钱。

    票子绝大部分是粮票,大约一百斤左右,全部都是全国粮票,全国粮票比地方粮票管用多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有了这些粮票,就可以在全国各地的饭馆儿吃饭了。另外,还有一张非常宝贵也是非常难弄到的自行车票。

    看到这张自行车票时,韩明秀简直若获至宝、喜出望外。

    她早就想有一台自行车了,不然每次去镇上或者是去霍奶奶家的时候,都要在路上走半天,累的腰酸背痛腿抽筋儿不说,还耽误时间。

    要是有自行车就方便多了,从前得走一两个小时的路程,骑着自行车二十分钟就能搞定。而且,在春夏秋三季进县城的时候,就不用再去挤充满异味的大客车,也不用跟那些不讲卫生的庄稼人身贴身的近距离接触,骑自行车去就可以了。

    只是,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很多东西就是你有钱都买不到的,必须得有票才行,自行车就是这种情况。

    她有买自行车的钱,却没有自行车票,所以只能望车兴叹了。

    不过,现在好了,她家那个暖男把她缺什么少什么都给摸得一清二楚,也都给送到眼前儿来了,她今个儿就能买到心仪已久的自行车,往后就可以随时来县城,或者去她任何想去的地方了。

    韩明秀美滋滋的把钱、自行车票和粮票都收了起来,这才展开那封信看了起来。

    信的开头跟上封信一样,还是写着:明秀同志,你好。

    这样的文风韩明秀早已见怪不怪了,她抿着嘴低笑一声,继续看了下去。

    一晃分别几个月了,你还好吧?

    我已经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正式归队了,回来后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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