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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重生之乱世佳缘-第71部分

小说: 重生之乱世佳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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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人可以没有原则到这种地步。

    大张旗鼓毫不低调的将她从江北监狱捞出来,他未尝不是没有私心在的,却不想也不忍拿所谓的恩情这种东西来绑架她,好在他得到了他预想中的回应,那略含羞怯的一双眼睛,就那么顾盼生辉的看着他,叫着他的字,一字一句的说着“我心系你”。

    那时候仿若有夏日灼灼的光芒照在心里头,又犹如沸水热切翻涌,从前有诗说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现今他终于听到了一见便再也难忘的心中美人亲口说出的心意。

    知闲于他,本就是无需什么理由便想要去呵疼生生世世的珍宝,而何况她又给了他那样浩如烟海的因由,用她的细密和温柔,将他心中狰狞的伤口和偶尔透露的疲倦一一的包裹起来。

    瞿世峥很久以前,就不再渴慕家的温暖了。

    他还未从祖母想要杀死自己的噩事中缓过神来,便一个人踏上了往北平去的路,经过虞城的时候,遇上一个蛮横的小少爷,二话不说就带着一帮保镖冲上来了,他虽是被打的遍体鳞伤,却也没让小少爷好过。

    或许,这样死了就好了,他就可以永远的跟妈呆在一起,不用再事事以弟弟为先,承担着妈交给自己一个当兄长的责任。

    他已经有些累了。

    可是这群人却突然停手了。他看到了一个梳着小辫儿的小女孩,明明眼神里还有怯意,却是说完那话就跑了,她可真不像一个仗义执言的勇士。

    可是不管怎么说,那都让八岁的小孩儿感受到了一丝来自陌生人的善意。或许一切总会好的。

    他捡起了地上的那朵绢花,时时刻刻的提醒着自己那些不堪的境遇,竭力的在无数个疲惫不堪的时候刺激着自己保持警醒,继续奋斗下去。

    他从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攀上高峰,可是后来他知道了,那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该成为所爱的依靠。瞿世峥该是一棵树,给她遮风挡雨,荫蔽烈日。

    知闲因为这朵绢花产生了误会,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他怎么会因为当年无稽的报恩之说娶一个女人做妻子呢?

    她这样的小迷糊,让他既爱又恨,充满了无可奈何。

    或许前生今世真的是存在的,听知闲讲起那个梦境时,他心如潮水,莫名的涌上一种熟悉感。

    他是听过早逝的蔡锷那段算不上风月的情事的,一句“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传遍南北,其中自有无奈,年少时候听闻也不过一笑置之,未曾想过自己竟也会沦落到这样残忍的境地。

    瞿世峥知道,知闲不会恨他。

    可是他却觉得世上的一切好似都没了意义。战火硝烟,他保卫了国家却难以护她周全,倒在地上的那一刻,他想起的是她认真说着“你也要好好活下去”的面容,对不起,知闲,我要食言了。

    他从前不知道,自己会懦弱至此。

    以赤忱和热爱来守卫这片土地,直至牺牲在战场上,军人最大的荣耀就是马革裹尸还。

    这是外公告诉他的,也是他后来告诉过无数个年轻士兵的话。

    瞿世峥一直以为,自己会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或许顾卿白真的是他的前生吧,因为辜负了苍生百姓,所以这一世要来还债,手里明明有枪,却只能枪弹白刃,血战卫国,他攻下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城市,剿灭了数不清的日寇,却只是独独不能保护她。

    可是这场债,他怕是要继续背下去了。

    华奉史迪威的命令,坚持不懈的治疗了他一年,他才醒过来。再见到知闲的那一刻,瞿世峥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又或者,那只是一个长得跟她一模一样的女子而已。

    可是那单单只是看着,便心动异常的感觉却是骗不了人的。

    她,又站在了他面前。

    那么这一次,就让他做一个自私的选择吧。

    瞿世峥一手横抱起十二夹在腋下,不理会他小手小脚的翻腾不停,轻巧的一个翻身便将想要逃开的知闲圈在了身下。

    知闲抬眼见他含笑的眼神,脸一下就红了:“衍之,我错了”

    “我不该跟十二一起欺负你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心虚的抬手将十二亲在他脸上的口水一一的擦干净了。

    “知闲,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了?”

    知闲美目圆睁,双手捧着他的脸,郑重其事的摇了摇头,嘴角笑的俏俏的。他是说过了,她也记得,不过,还想再听一次。

    他一笑:“那么,我现在说。”

    外头暖阳正好,他缓缓的低下头去,吻在了她的唇上。(。)

番外之夏光为我(一)() 
1963年,夏。

    陆鹿在那个闷热到只喘口气也会汗流如雨的七月酷暑认识了瞿嘉航。

    学校主路两旁的香樟树上,知了借着茂密树叶的荫蔽高亢嘹亮不知疲倦的咏唱着,烈日照耀下,重新刷过的国立…台…湾…大学的牌子还散着浓浓的刺鼻油漆味。

    同在一个部里的学弟一边拿着传单使劲的扇着风,一边抱怨:“不就是美国的一帮高中生来参观交流,学校干嘛动这样大的架势?”

    陆鹿给他递了瓶水,摆出一副任劳任怨又善解人意的好好学姐模样,其实心里头也是有几分同感的。

    为了这几个美国来的学生,学校一帮老头儿可谓是大张旗鼓,里里外外不知道整饬了多少回,现在到了正经日子,都西装革履在门口等着欢迎人呢。

    学弟虽然还是颇有微词,但是怨色已经平息了许多,一个大美女和颜悦色的跟你说话,搁谁谁也不能再摆脸子了。

    他撸起西装的半边袖子,让陆鹿看他里头的白衬衣:“这么热的天还要穿正装,我就把里头袖子剪掉了!”

    陆鹿明眸微微讶异,而后含笑抬手轻轻遮嘴,这帮小孩儿,真是一届比一届有搞头!

    她正笑着呢,却听到大门口热闹了起来,踮脚一看,是学校派去机场的大巴车回来了,当下便了然应当是学工部的几个老师一再强调的“贵宾”到了。

    她一下就敛了乐不可支的笑意,随手理了理熨帖合身的女式西装,挺胸抬头的挂着使人如沐春风的礼貌微笑向着先前安排好的接待位置走去。

    学弟脸上满是难以掩饰的惊讶,这气场,完全不是一个人呀!

    同部的另一个学姐随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年轻人,你以为我们陆鹿百变女王的名号是白叫的吗?”

    国…台…大谁不知道学工部有个颇有大家气度的美女陆鹿,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明眸皓齿的长相偏偏是韵味姣然,作风正派的很,一眼看去便是凛然不可侵犯的女神。

    而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感,又不是高高在上,偏偏就让人觉得她自有一股子傲气在里头。待人接物,无一不是八面玲珑。

    按照安排,等几个领导走个过场,就该是学工部的活儿了。

    这么热的天儿,谁都不爱干活,吃苦受累的自然是学生了。

    陆鹿带着大方得体的笑,悄悄的动了下因为站的太久微微有些酸疼的脚。看着校长他们握完手走了,这才赶紧的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就上前去了。

    “welce…to”陆鹿的笑还挂在脸上,心中却是一愣神。

    一群金发碧眼的大男孩中,他实在是太显眼了!

    浓密的黑发剪了个不长不短的男生头,也就十七八岁的少年,脸部轮廓却是异常的分明深刻,眉傲气的上扬着,穿过香樟树叶间缝隙的阳光疏密有致的落在他帅气俊朗的脸上,有着不同于少年人的沉稳。

    像!简直是太像了!

    她应付的大场面实在是数不胜数,也就顿了一下又流利的说完了后面的英文欢迎词。

    或许是因为阳光太盛,又或许是因为穿了太多,陆鹿觉得自己有些热,一张俏丽的脸上有些红。

    而她吐字时礼貌的跟一群年轻大男孩致意时,偶尔目光所及,落在他身上,他那双沉静而干净的眸子认真看向她的视线,更是让她觉得心里灼热异常。

    简单的参观校园流程过后,就是两校的学生交流了,因为考虑到美方的舟车劳顿,所以行程安排在了第二天。

    饶是这样,活动结束的时候天也已经黑了下来。

    陆鹿却是跟同宿舍的同学说晚上不回去了,她急于回家去求证一个事情,扭头挥手的时候,听到一阵自行车铃的响声,清脆悦耳的声音像是一下滴到了心里,也就忘记了去躲。

    “对不起,这位,同学,你没事吧?”

    听着他低缓的声音,只是被蹭了一下衣角的陆鹿却觉得自己好像有事了,月色下她轻轻的摇了摇头,这位同学,原来只是同学啊,看来今天自己没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

    也不知从哪儿就来了一股失落,陆鹿笑了下便走了。

    家里头李婶不知道她要回来,灯早就已经关了,她摸黑站在大厅中央供着的黑白像前头,点上了三根香,笑的有些调皮:“爸爸,我今天遇上一个男生,长的好像你的故人。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长的这么好看的人啊!”

    那三点红火在一片漆黑中仿若是小兽的眼睛,一眨不眨的静静跟她对望着。

    “爸爸,要是你还在就好了。”

    陆鹿静静的站了很久,直到那墙上雕花的木钟悠悠响了十一下,她才上楼去。

    虽说负责交流事宜的有学工部,但是他们一帮学生主要还是负责在欢迎和欢送仪式上把氛围搞起来,因此作为部里主心骨的陆鹿,还能得三天时间的清闲。

    当然这所谓的清闲,也是相比之下。

    “这不是法文系的陆鹿吗?百闻不如一见,真人果然比传说中的毫不逊色!”

    “那是,国…台…大一枝花,那是白评的?”女生瞄了一眼身旁的男同学,毫不留情的说道:“不过你还是算了,陆鹿学姐,非尔等宵小之辈可以奢想!”

    “美色人人可以欣赏嘛”

    两个人的议论声并不低,这样的闲话不在少数,被包裹在话题中心的女生却是置若罔闻,仿佛周围一切喧闹嘈杂都与她没有关系。

    她就穿一身月白色的裙子抱着书本往前走着,微微扬起的及腰长发留下一股沁人的淡淡花香气。

    “hey,十二!”汤姆拍了下同伴的肩膀,扬了扬下巴,用英语说道:“你在看什么?我们就要掉队了!”

    “蛾儿雪柳黄金缕。”他淡淡答道。

    听着他蹦出一句高难度的中国话,汤姆更懵了,这都是什么?

    “what?!”

    “没什么,我们走吧。”

    汤姆一直不太明白这个英俊的东方同学,成绩全a,又是编译程序的高手,听说围棋之流也拿过大奖,优秀的让人有些嫉妒。

    而最过分的是,他一直在美国长大,在他们问起他的英文名字时,他却是一脸理所当然的告诉他们,他没有英文名字!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几个跟他要好的同学才让他答应了去他家里做客,懂些汉语的威尔逊一下就捕捉到了关键信息,瞿那个美丽娇小的母亲叫他十二!

    他们这才得了他的昵称,不会说汉语的也要怪腔怪调的叫他十二。(。)

番外之夏光为我(二)() 
陆鹿有些纳闷,自己偶遇他的频率好像有些太高了。

    每天早上,她都喜欢去四方湖边那棵柳树下朗诵法文诗,这从入学开始,就是雷打不动的了。

    虽然以前也总会遇上慕她校花之名假装同来背书的男生,但她都选择性的忽视了,压根不会受一点儿影响,可是现在明明他距离自己很远,隔了半个湖,她却仍是觉得那美丽的法文都让她念成了照本宣科一样的死板。

    “请问这儿有人吗?”

    勺子里的西红柿炒鸡蛋还是诱人的颜色,她却觉得食之无味了,只觉得脸红的厉害,蹭的一下便站起来端着盘子往外走:“我吃好了,先走了。”

    他慢条斯理的放下手中的筷子,抬眼去看她:“嗯,再见。”

    直到出了食堂的大门,陆鹿的大脑才重新有了思考能力,她为什么要逃开!而且,她为什么要跟他说话,明明两个人就不认识!

    一向处变不惊的陆鹿头一回面露窘色,恨不能找个地缝躲进去再也不出来。

    这要是让凌霄她们知道了,少不得要惊掉一地的眼珠子了。

    要知道她们陆鹿,向来都是云淡风轻,可是一个人家男生就站在她对面给她声情并茂的念情诗,她们这些旁观者都忍不住停下吃饭的嘴去聆听的时候,照样能优雅的勺子右手筷子的把饭给吃完了,还能就里头的停顿语气等问题提出中肯建议却又不让人觉得尴尬的女王。

    现在却是先逃走了,还是脸红着

    “爸爸,我以前还嘲笑你栽了,这回我大概也是栽了。”

    陆鹿一脸的蔫相,冲着照片里头定格的笑容咧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欢送仪式比想象中来的要快,又好像比正常的日子过的要快,陆鹿的心里头有些矛盾纠结。

    她一一念完名单上的十几个英文名字,最后说完那个中文名字,明显的能感到自己拿着稿的手指在颤。

    因为文秘部那边出了点问题,稿子是临上场才递给她的。

    他也姓瞿,又是这样像的,他真的是爸爸的故人之子。

    陆鹿竭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将词念完了,站在灯光下缓缓的看向了台下,视线交汇处,她的心狠狠的一颤,然后弯腰鞠躬。

    陆鹿一下台便往他的位置去了。

    什么都没铺垫,上来便是一句话:“你姓瞿?”

    瞿嘉航看着她一双眼睛里似是有些泪意,拧着眉点了下头。

    “那么瞿世峥”

    “正是家父。”

    他未曾想到,自己刚说完,面前这个明媚的女孩儿泪便流的更凶了些,他也不欲她这样失态的模样叫旁人看见,当即站起身来将她的脑袋微微的摁向了自己怀里,然后另一只手扶着她的肩膀带着她便往外走去。

    众目睽睽之下,两个人就以这样一种怪异扭曲而自然亲密的姿势离开了礼堂。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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