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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部分

重生之寒门贵族-第218部分

小说: 重生之寒门贵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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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10倍、20倍的固定资产增值不值得考虑,那么上百倍的回报,可就足以令他动心了。

    见他沉思不语,叶小换就捅捅他的胳膊,“喂,你不会也动心了吧?”

    “啊?”杨昆微微一怔,见她蹙眉佯怒,才反应到她指的不是商业投机,摇头笑道:“哦,你说酒吧啊,费心费力又费钱,哥哥我穷学生一只,玩不起这份闲情雅致。”

    吴老板也笑了,瞅瞅桌上的烟跟打火机,“我以前在饭店干过领班,也算得上是阅人无数,抽软中华、玩纪念版zippo的穷学生,可没遇见过几个。”

    “这家伙就爱满嘴跑火车,您别跟他一般见识。”叶小换很没义气地揭穿了杨昆的伪善面孔,环顾四周,不无憧憬地说道:“我倒觉得挺有味道的,你不是常常以精通各种吃喝玩乐自居么?等回去以后,咱们也在市里鼓捣个酒吧玩,好不好?”

    “你说咱家那边啊?嗯……这一两年还不行,消费水平和意识达不到,鼓捣出来也是赔钱的买卖。”杨昆认真考虑了一下,否决了她的提议,倚着卡座的靠背,懒洋洋地说:“手头一大堆事还忙不过来呢,哪顾得上玩这个,等我20岁退休的吧,到时有兴趣的话,就自己弄间酒吧玩玩,再把你们俩抓过来当服务生,专门侍候大爷我一个。”

    叶小换和孙研不约而同地啐了他一口。

    吴老板在旁边哈哈大笑,“有想法,有眼光,有意思。”

    聊了几句,又有顾客上门,吴老板交待了一声,起身招待客人去了,叶小换就问杨昆:“他说这话什么意思?”

    杨昆嘿嘿一笑,“有想法,夸的是哥哥我,有眼光,夸的是你们俩,有意思,指的是咱们仨。”

    叶小换心思单纯,越听越觉得糊涂,扭头问孙研:“故弄玄虚,跟老和尚打禅似的,你能听懂他的意思?”

    似乎是被酒意催的,孙研莹白如玉的俏脸上染了一层红晕,敛着深邃幽亮的眸子瞟了杨昆一眼,“听不懂!”

    低声谈笑着,时而低头缀饮,时而玩笑般地举杯相邀,随着时间无声无息地流逝,到酒吧来消遣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高鼻深目白皮肤的老外占了一多半,偶尔看到几个黄皮肤的面孔,说的也不都是汉语。

    今天在亚市也遇见过几拨老外,却远不像现在这么集中,叶小换好奇地张望了一会,问:“来的怎么全是大鼻子老外?”

    杨昆指指窗外那一排排的灯笼,“一来呢,本地人还不太接受这种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还记得刚才那位出租车司机大叔说的话么,老百姓都管这片叫‘红灯区’,到底什么意思,你们大概也能猜到一些?”

    叶小换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追问道:“那第二呢?”

    杨昆敲敲桌面,“第二嘛,这附近差不多算是全首都的外国人最集中的地方,外国使馆、国际机构、企业、宾馆,好几百家呢,背井离乡的老外们晚上无聊,总得找地方打发时间,你们别听那老板胡扯什么不图挣钱的鬼话,要真只为了玩,找个僻静的地玩多好,干嘛专拣这地头?还不是盯上了那些老外、海归、外企白领们的腰包?”

    “要论起从别人腰包里往外掏钱的本事,一般人可比不上你老人家呢。”叶小换笑嘻嘻地回敬了他一句,继续昂着头东张西望,忽尔凑到孙研的耳边,鬼鬼祟祟地说了几句话,孙研就笑着去拧她的嘴。

    杨昆觉得纳闷,问她们:“背着我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呢?”

    孙研白了他一眼,嗔道:“女孩子说话,瞎打听什么,别告诉他!”

    叶小换却不跟她讲什么姐们义气,揪着杨昆的耳朵要跟他小声嘀咕,孙研就恼羞成怒地伸手去捂她的嘴巴。

    叶小换嘻嘻哈哈地站起来,绕到杨昆另一侧,不怀好意思地看着孙研,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我刚才瞅了一圈,看那些外国妞的奶奶也不是很大嘛,有的就跟孙研姐的差不多呢……”

    杨昆打了个哈哈,“妞哎,你外国电影看太多了……那些女明星都是从多少人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不少人还专门隆过,一般人哪有那么好的身材?不过我看你这小身板倒是还有进一步开发的余地,回头抽个时间,咱俩好好研究研究……”

第470章 :含羞带怒() 
孙研恶狠狠地瞪着他们,见两个人只顾着柔情蜜意,压根不收自己的信号,叶小换更是整个人都偎到了杨昆怀里,气急败坏地低声叫道:“哎,你们两个够了啊,说别人坏话的时候稍微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杨昆笑着举手投降,见她虽然佯作愠怒,长长挑起的睫毛下露出的瞳仁依然清澈透亮,紧紧抿在一起的樱唇仿佛鲜嫩的菱角,粉嫩滑腻的脸蛋上染着醉酒般的酡红,含羞带怒,娇媚无端。

    想起酒吧老板话里的隐喻,杨昆忍不住心中一荡,一个荒唐的念头浮上脑海:假如弄上这么一间酒吧,也不对外营业,天天陪着俩如花似玉的小女生把酒言欢,倒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呢。

    正浮想联翩时,一阵急促的鼓点打断了他的思绪。

    用一段节奏吸引住大家的注意力之后,背着吉它的主唱用英语向在座的顾客们问好,并宣布表演开始。

    刚才听吴老板说过,京城不少知名的音乐人和乐队成员都是他这里的常客,不过杨昆看这支半商业、半帮闲性质的乐队相当陌生,应该属于不太出名的那种小乐队。

    从乐队成员构成来看,刚才用英语跟大家打招呼的那位应该是节奏吉他手兼主唱,外加一个主音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属于最常见的的乐队结构,大多数的类型都可以玩得转。

    第一首歌,是披头士的《yesterday》。

    这支曲子据传是保罗-麦卡特尼受梦境启示创作出来的,一经问世便被无数披头士迷奉为经典,电台点播次数上亿,有不少知名歌手曾经翻唱过,杨昆自然也不陌生。

    静静地聆听这段略带忧伤气息的优美旋律,各位乐手的技巧和手法都很娴熟,彼此间的配合也很流畅,吉它手兼主唱的基本功也相当扎实,除了某些国人演唱英文歌时常见的发音和断句方式等小问题外,整支歌完成得还算不错,一曲终罢,博得了满堂彩。

    第二支歌,同样是来自于披头士的经典,《hey;jude》。

    杨昆看出来了,这支乐队八成走的是摇滚路线。

    叶小换听不懂英文歌词,孙研比她强点,却也体会不出歌词中特有的意境,见杨昆和周围这些老外一样听得津津有味,身体还在随音乐缓慢摇摆,叶小换就拿小爪子戳戳他,低声问:“他们怎么不唱中文歌?”

    酒吧空间比较封闭,现场音量又比较大,杨昆头一遍没听清,听她重复了一遍,才笑着朝旁边歪歪脑袋,“你数数这屋里有几个黄皮肤黑眼睛的,唱中文歌人家听得懂么?”

    叶小换耸耸鼻子,“这帮大鼻子可是在咱们国家讨生活,听不懂中文的话,怎么出来见人?”

    杨昆一琢磨,倒也有点道理,捏捏她的鼻子,笑道:“入乡随俗,客随主便,人家演什么,咱们就听什么,感受气氛,气氛懂吗?”

    气氛着实不错。

    老外性格偏外向、奔放,一首《hey;jude》唱到一半,就有不少人开始跟着合唱,有个留学生模样的棕发少女还大胆地跑上台去,搂着主唱的脖子,和他共用一支话筒唱完了下半首,引来掌声一片。

    一连唱了五、六首披头士的经典,乐手们暂时放下手中的锣鼓家伙,少事休息,老板就接过话筒,问有没有哪位客人想主动上台为大家献艺的。

    几条手臂同时举了起来,那位棕发少女被老板点到了名,上去借过乐队的吉它,自弹自唱,为大家表演了一支法语歌曲,引来叫好声一片。

    这次别说俩女孩了,连杨昆也成了睁眼瞎,他听过的法语歌屈指可数,还是只听旋律,无视歌词的那种听法,只觉得这少女嗓音一般,音准把握得倒挺好,弹吉它的技巧也蛮娴熟,应该是接受过某种程度的专业培训。

    礼貌地拍了拍手,他把杯底的残酒倒进嘴里涮了涮,咕咚一口咽下去,朝桌上瞅瞅,孙研杯里的酒还剩一多半,叶小换倒比他喝得还快,就招手叫老板帮他们再倒两杯酒过来。

    吴老板送了酒过来,回到吧台时,一个高个中年白人走过去和他耳语了几句,掏出张钞票拍在桌上,他会意地点点头,倒了几杯酒,给乐手们端了过去。

    叶小换不解地问:“这是干嘛呢?”

    杨昆说:“点歌,捎带着请乐队成员喝酒,调节气氛的手段,捎带着创收。”

    吉它声再次响起,是老鹰的《hotel…california》。

    前奏过后,听了几句歌词,叶小换一拍手,向孙研笑道:“这歌我知道,杨昆会唱,叫加、加……对了,加乐福宾馆!”

    杨昆一口酒刚咽到半截,一时控制不住,“扑”的一声喷了出来,呛得鼻孔里火辣辣地,多亏他及时扭过了头,才没喷得孙研满脸都是。

    哭笑不得地接过孙研递来的纸巾,杨昆一边擦着嘴角、鼻端的酒渍,一边埋怨叶小换:“大姐,拜托你饶我一命可好?”

    听孙研小声提醒,叶小换才意识到闹了笑话,吐了吐舌头,不服气地说:“人家才上高一嘛……”

    杨昆咳嗽了好一会,才缓过气来,心有余悸地教训她:“不懂就不要装懂,不学无术不是你的错,说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叶小换恨恨地踹了他一脚,“英文好了不起啊?敢笑我,罚你上去唱首歌!”

    杨昆今天兴致挺高,两杯酒下肚,也稍微有点上头,爽快地一拍胸脯,“老婆有令,莫敢不从,说,想听什么?”

    叶小换被他给问住了。

    她撺掇杨昆上台的本意,只是想让他出出风头,向大伙显摆一下自己这个出色的男朋友,至于具体想听什么歌,倒是没个准主意。

    看到她皱眉苦思的样子,孙研笑着提醒道:“他房间里不是贴了一墙么?”

    叶小换眼睛一亮,“对呀,你不是老吹自己吹拉弹唱、作词作曲全能么,上去震震这帮大鼻子!”

    一句话提醒了杨昆。

    这歌,可不是随便唱的。

    见叶小换抬手要招呼老板过来,杨昆一把按住她的手腕子,“等会,让我考虑考虑?”

    叶小换就拿眼神撩他,“怎么,后悔了,还是怯场了?”

第471章 :技惊四座() 
杨昆倒不是怯场。

    他这人听歌很挑,能让他喜欢到张口即来的程度的,几乎首首都是经典,以他那ktv麦霸级的唱功,也不用担心会被人起哄而下不来台。

    唯一的问题在于,现在这种场合,唱中文歌显得不太合适,唱英文歌吧,他有点把握不准,自己卧室墙上贴着那些英文歌里,究竟有哪些是已经问世的,又有哪些是已经写出来却被束之高阁的。

    前世的他从2000年后才开始听英文歌,而且也没有特别爱好的音乐类型,胃口有些过于驳杂,乡村、流行、摇滚、爵士、拉丁、雷鬼……各种风格的经典作品都能哼上一段,这万一要是选了支还没问世的作品,人家问起歌的来历,一个答不上来,闹笑话倒还在其次,被贴上个音乐天才的标签可就麻烦了。

    至于自己写歌神马的烂借口,糊弄一下心思单纯的小女生还行,拿到人家乐队面前纯属是找不自在。

    要知道,除了那些北漂之外,这个时代在京城圈里玩乐队的,甭管出不出名,基本没有几个是野路子出身,不是艺术世家的子弟,就是专业音乐学院的高材生,一个个谈不上是满腹经纶,也都是见多识广的主,你一个从没接受过任何正统音乐教育的高中生,试着用英文写歌词倒还交待得过去,作曲……你tm逗我呢?

    实在不行,就整首《say…you;say…me》或《right…here…waiting》之类的经典金曲糊弄过去呗……哦,貌似《此情可待》也才问世没几年呢。

    重生带来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杨昆脑子里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出现这种时空混乱般的错觉。

    见他怔仲不语,叶小换以为他也和自己一样,看到人高马大、浑身是毛的老外们有点发怵,在酒精的刺激下,凑到他耳边,声如蚊蚋地怂恿道:“你要是敢上去,今天晚上,我就……”

    眼看着她略带酒晕的俏脸在跃动的烛光中妩媚含春,再被她用柔媚无端的语气这么一撩拨,杨昆就觉得浑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双腿之……呸呸呸,涌到了头顶上,“此话当真?”

    叶小换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意,“当真!”

    “果然?”

    “果然!”

    杨昆一拍大腿,“唱就唱,who怕who!”

    叶小换却没打算让他太轻易蒙混过关,一指他的鼻子,“先说好,不好听的不算,掌声不热烈不算,我听过的也不算!”

    杨昆翻了个白眼,“你别食言就行!”

    看他带着一脸“风潇潇兮易水寒”的悲壮表情向老板抬手示意,叶小换得意地朝孙研眨了眨眼睛。

    孙研好笑地抿着双唇,敛着晶莹温润的眸子,看着杨昆一步步走向舞台。

    将养了一个多月,他肩膀的伤势已经好了个七七八八,只是使不出太大的力气而已,开车、弹琴却不在话下。

    指指主唱腿边的吉它,从对方手中接过来之后,礼貌地点头致意,端坐在麦架前的高脚凳上,依次撩着琴弦试音的同时,眼神在一众性别、肤色各异的酒客们脸上一一扫过,落在叶小换俏丽无端的脸颊上。

    “you…re-way-too-beautiful-girl(你是如此美丽)”伴随着略带沙哑的嗓音,一句清唱之后,杨昆右手拇指一扫琴弦,歌声如故事般娓娓道来:“that…s-why-it-will-never-work(因此才无人可代替)”

    ……

    “see-it-started-at-the-park;ed-to-chil-after-dark(故事开始于黄昏之后冷清的公园)”

    “oh;when-you-took-my-arm; that…s-w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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