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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末世重生之嗜血女王-第67部分

小说: 末世重生之嗜血女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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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队长,敢问,你们是从哪个基地过来的,以后是准备在这里长居还是……”

    封谨言放下茶杯,道,“我封家祖籍西北,末世前在s市工作,路上走走停停,结识了这些伙伴,但我们的最终目的地还是西北基地,不会在此逗留太久。”

    “这样啊。”

    听了封谨言的回答,两个人心里竟都生出了窃喜。

    如果说在见面之前,他们有可能存有拉拢的心思,可见面之后那种想法就完全颠覆了。

    且不说其他,就封谨言这个人来说,虽然有问必答,而且说的也一定是实话,但是他们就是有一种看不透他的感觉,他们甚至觉得,他说的那些,都是他想让他们知道的,屠尸小队只是在避免更多的麻烦而已。

    再有就是这屋子里增加的各种设备,发电机,冰箱,空调,还有那些远处的,一群正在泡脚的小队成员……再看他们一个个的,衣衫整洁红光满面,这哪里是末世,明明是集体出游啊!

    这一场会面大约持续了半个小时,屠尸小队成员们都一声不吭坐在远处,然后,一个又一个打起哈气。

    冯局长满脸歉意道,“看看,打扰这么久,你们也都该休息了。李老弟,咱们是不是该告辞了。”

    李泰齐起身附和,“是是是,确实打扰太久了。副队长,这样,明天我做东,请您和封队长过门一聚,千万要给我这个补过的机会!”

    冯局长被抢了先,也不恼,笑着道,“那冯某也要厚着脸皮参加,李老弟可欢迎?”

    “冯局长说笑了,您是一定得到的。”

    “二位客气了,屠尸小队初来乍到,理应拜访各位。不过,明天这顿饭还是我们请吧,相信舍妹也一定是这个意思。”

    “这,这不好吧?”

    “就这样定了吧,明日中午,恭候二位大驾,今日招呼不周见谅。”

第九十七章() 
吃过早饭,封陌沫就把炊事班的几个大姨嫂子召集在一起,从空间中选了几样不至于太扎眼的食物,让她们准备中午宴客的伙食。

    各种肉类鱼基本都是冷冻的,加上一些土豆萝卜干菜,丰盛却也低调,很容易解释食物来源。

    这边午宴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那头一群闲来无事的女生结伴逛基地去了。

    这个基地真的很小,却也有一个让她们觉得新奇的交易市场,占满了一条街。

    地摊上琳琅满目,衣服鞋帽,珠宝首饰,电子产品,易储存的食物等。

    江小璐,谢军手下老江的女儿,我是跟冰冰关系不错的女孩儿之一。

    小丫头今年十九,刚上大一,正是爱穿爱美的年纪,看着那平时看一眼都觉得奢侈的名牌服装和首饰,心情激动的无法言语。

    江小璐挽着冰冰的手臂,冰冰另一边的同龄女孩儿是宋明丽。

    “冰冰,丽丽,好多名牌衣服啊!我今天一定要换个够本!”

    宋明丽是个娇惯大的孩子,她觉得江小璐这样实在丢人,这种事怎么能说的这么直白,看她那一脸傻气,村姑一样。

    “那衣服有什么好的?又没机会穿,也没收藏价值,我准备挑两样首饰,将来还能用的上。”

    江小璐捂着唇呵呵直笑,“丽丽,你是想以后换钱吧?”

    “你,哼!”被揭穿心事,宋明丽狠狠白了江小璐一眼,之后抱紧了冰冰的手臂,“冰冰,陪我去看首饰。”

    “那可不行!我还要冰冰帮我做参谋呢。”江小璐抱紧了冰冰另一边。

    冰冰被拉扯的难受,又不能发作,只能强压怒火耐心问道,“现在的衣服首饰都是要晶核和食物换的,你们有吗?”

    “当然有!”江小璐骄傲的拍了拍自己身后的背包,小声道,“里面有白米哦。”

    宋明丽也不甘示弱,“我这也有。”

    冰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眼底闪过一片了然。

    早饭的时候她们俩争抢着帮忙,原来是为这个,哼!两个白痴。

    “你们俩这能背多少啊?能够吗?”

    江小璐猛点头,“肯定够啊,她们都说,现在一袋方便面就能换一条名牌裙子,我这有三四斤大米呢,换五条裙子很轻松好吧!”

    冰冰轻敛眸子,一闪而过的精光并没有被另外两人看到,“那好吧,那你们也不要吵架了,咱们慢慢逛,先看见什么就先买什么好不好?”

    江小璐和宋明丽又相互瞪了一眼,然后妥协了。

    三个妙龄少女就这么一路逛着,娇笑连连,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身后不远处,同样三人行的队伍,是三个二十左右岁的男生。

    “初晨,大勇,看前面。”陈晓拍了拍好友肩膀,指着前面三个女孩儿,那眼神都快沾上去了。

    李初晨看了看那三道窈窕的身影,不以为意的转回头,继续看摊子上的摆设。

    郝大勇的反应跟陈晓一样,都快流口水了,多久了?他都多久没看到这么正点的妞了,而且,她们的笑声真好听。

    陈晓一把抓住李初晨的手腕,阻止了他要看商品的动作,“走走走,东西在这跑不了,再不追过去妞可就没影了。”

    郝大勇拽着李初晨另一边,眼睛就没离开过江小璐的小蛮腰,“就是,嘿嘿,正好前面是三个妞儿,咱们一人一个,先说好,右边这个归我了。”

    陈晓边拽着李初晨边道,“高个子都归我了!初晨,中间最瘦那个你的了,哥们够意思吧,知道你最喜欢软妹子了。”

    李初晨无奈了,“确定让我过去?”

    “必须的啊!”两人异口同声。

    “那一会儿要是……”

    “闭上你的乌鸦嘴!”又是异口同声。

    陈晓对李初晨晃了晃拳头道,“以前你是国民校草,所以小妞儿都喜欢你我就认了,现在你可不能再乱放电了,当心我告诉姑姑说你断我陈家血脉!”

    断他陈家血脉?那不就是他老妈娘家?要不要这么夸张?

    “表哥,你要知道,人格魅力是没办法控制的。”

    郝大勇哈哈一笑,“说的也对,要不我们俩先过去,你随后来?”

    听郝大勇这么一说,陈晓也犹豫了,回想当年,他处了四个女朋友最后都因为移情表弟而跟他分手,他到现在还当他是兄弟已经很大度了,这一次,一定不能再出这样的事!

    于是,李初晨继续看他的古玩,那两个早就对着那三个窈窕身影追过去了。

    “冰冰你看,这只戒指怎么样?”宋明丽蹲在地上,指着玻璃罩里的心形钻戒问。

    冰冰只大概扫了一眼,“嗯,挺好的。”

    宋明丽听了兴奋的直点头,抬头问老板道,老板,这只戒指怎么换?

    老板是个年约五十的妇女,满面风霜形容憔悴,但也不难看出,末世前她的生活条件应该不错。

    妇女面上没有显出多热情,眼皮半睁着,问道,“你准备用什么换?食物还是晶核?”

    “大米!”宋明丽迫不及待道。

    那妇女终于掀开眼皮看了面前的三个小姑娘一眼,伸出三根手指,“三斤。”

    “这么贵?”宋明丽皱眉,她背包里大概也就三斤多点儿的样子,她原本打算换两三样首饰的。

    那妇女又垂下眸子,淡淡道,“小姑娘估计就是图好看,也不管它的价值是多少……三斤已经是极限,同意咱们就换,不同意就算了。”

    “诶?你什么态度啊?”宋明丽小脸儿气的通红,她这明明就是在笑话她什么都不懂,可是那又如何?

    “哼!三斤就三斤,我就是食物多,你懂很多又如何,还不是要饿死。”气鼓鼓的嘟囔着,宋明丽从背包里将方便袋装的大米拎了出来,“你过称,剩下的就算打赏你了!”

    那妇女唇边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接过大米借一旁的电子秤用了下。

    三斤二两,那妇女把大米倒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又将剩下的二两大米还了回去。

    “你!哼,爱要不要!”宋明丽对于这女人的不明事理很是反感,拿了戒指和剩下的大米就起身走了。

    冰冰跟那女人说了声抱歉,连忙追了上去,三人又开始逛服装摊位。

    陈晓和郝大勇紧紧跟在身后,小声笑道,“还是个爱耍脾气的小辣椒,呵呵,哥就喜欢这样的。”

    郝大勇却是皱了眉头,“用三斤大米换个破戒指,脑子进水了吧?”

    陈晓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指了指在衣服摊位上各种翻的江小璐,“你那小可爱要用食物换裙子穿,是不是脑子更进水?”

    郝大勇嘴角抽了抽,“这是谁家孩子啊,这么败家?”

    “行啦,别墨迹了,你又不是她们老子,操那心?快快,一会儿她们买完衣服咱们就来个美丽的邂逅去。”

    “那怎么不现在就去呢?”

    陈晓干笑两声,“你想帮忙付账吗?”

    呃→_→

    最后,江小璐用三斤半大米(其中二两是宋明丽剩下的)换了四件名牌裙装,这才满意的往回走。

    半路上,三个女孩子很是狗血的‘邂逅’了陈晓和郝大勇。

    而隐在暗处一直盯着三人的一个小混混,见她们有陈晓和郝大勇护着,便干脆的转移了目标,这也算是陈晓和郝大勇间接的救了她们一命。

    然后,陈晓以基地不够安全为由,和郝大勇一直把三个姑娘送到家门口,路上跟各自心仪的姑娘眉目传情,也打听了一些很意外的消息。

    再次跟李初晨碰面的时候,陈晓搂着他的肩膀直道可惜,“初晨,你临阵脱逃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要是知道你不过去,哥这电眼就不放给宋明丽了。”

    郝大勇呵呵一笑,“你相中那个冰冰了?可人才十七,还是未成年呢。”

    陈晓夸张道,“十七怎么了,离成年也就一年的事儿,那姑娘,多仙气儿啊,那皮肤,又白又嫰,我真是……初晨,哥绝对够意思,这个尤物归你了,明天带你去认识认识。”

    李初晨没答话,摇了摇头继续看手里的书。

    郝大勇名叫大勇,本来他爸是指望他足够勇敢,可是这孩子好像勇敢过头,总爱冒虎气。

    “初晨,那丫头确实软萌软萌的,你要是喜欢,直接睡了,这年头也不在乎成年不成年的。”

    陈晓跳起来给他一脚,“滚!你这话跟我姑姑说去,不拍死你!”

    他们闹他们的,李初晨却一句话也不接,软妹子?他早不喜欢了。

    ‘扣扣’。“晨晨啊!”是李初晨的母亲在敲门。

    陈晓狗腿的跑过去开门,先给姑姑来了一个傻嘻嘻的笑,“姑姑。”

    李初晨的母亲四十出头,眼角淡淡的鱼尾纹,不但不觉老气,反而让人觉得很随和。

    可是,如果有人真把她当做是个好脾气的人那就错了。

    “两个小兔崽子,一大早跑哪去了?赶紧收拾收拾,一会儿跟你爸出门。”

    李初晨这才抬起头,问道“干什么?”

    李母名叫苏梅,拉开衣柜给儿子找衣服,“基地昨天来了个屠尸小队,他们队长请你爸过去吃饭……陈晓,想什么呢?赶紧回房换衣服,跟你姑父一块儿去,听说那屠尸小队的队长是个女孩子,你们俩给我好好跟人家学习学习。”

第九十八章() 
当听到屠尸小队的时候,陈晓和郝大勇对视一眼,眼里纷纷冒出红心。

    “姑姑,你说的是屠尸小队?”

    苏梅回想了下点点头,“是这个名字没错。”

    “梅姨,我也要去!”郝大勇憨傻的卖萌。

    苏梅不疑有他,“行行行,都去都去,不过大勇你可给我记着,到那不许乱冒虎气!”

    郝大勇捂胸口做伤心状,能一句话伤他个体无完肤的,非梅姨莫属。

    苏梅给儿子找好了出门的行头,便离开房间让他们拾掇自己。

    陈晓激动的抢过李初晨的书扔到一边,“初晨,听到了吗?屠尸小队!”

    李初晨点点头,早上他们出门就听说了屠尸小队的事,他爸昨天还特意跑了一趟,是有值得人刮目相看的地方,可至于这么激动吗?

    郝大勇在一旁接口道,“那三个小妞儿就是屠尸小队的。”

    “就是啊,简直是缘分啊,哈哈~”陈晓大笑,“初晨,一会儿跟紧哥哥,哥哥介绍软萌妹子冰冰给你认识。”

    “算了吧,你要是相中了,你上,别扯上我。”李初晨将肩膀上的手甩掉,“你们还站在这干什么?不想去了?”

    “啊!我也回房换衣服!”

    李初晨,就是黎明佣兵团李泰齐的儿子。

    黎明佣兵团占了原本的宿舍大楼,三个关系一直很铁的小子房间相邻。

    李初晨得体的西装外套配牛仔裤,阳光朝气又不失稳重。

    他以前也随父亲参加过类似的聚会,但每次他都不太情愿又不得不参加,可是这一次,他有些期待。

    昨晚父亲回来说,屠尸小队的队长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二十多岁绝不超过三十的女人,这简直颠覆了他心目中的印象,女人竟然也可以统领一个战斗团队?

    他真的很好奇,所以现在,他特别期待,甚至在心里幻想出了屠尸小队队长的模样,应该是一个精明干练又有些粗鲁的女人吧。

    ……

    冰冰三人回到住处,江小璐背着背包做贼似的跑回房间,宋明丽嗤笑一声,跑去跟其他人炫耀今日的见闻。

    冰冰冷笑一下,转身来到临时搭建的厨房外。

    厨房里大姨带着两个人正准备材料,张家嫂子坐在外面削土豆皮,见冰冰过来忙将手里活递给她,“快,冰冰帮个忙,可憋死我了。”

    冰冰二话不说接手,削了两天土豆皮,这会儿也算有模有样了。

    大概五分钟,张嫂子回来了,洗过手就坐在冰冰旁边拾掇其他菜,边干活边闲聊。

    “冰冰啊,你们几个这一大早干嘛去了?”

    “去交易市场换东西啦。”冰冰一直嘴角含笑,状似无意道。

    “换东西?换什么了?”张嫂子疑惑了,她们几个小丫头能有什么好换的。

    冰冰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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