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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111部分

小说: (综同人)不做炮灰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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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却没有吸引到她。
    科学上说,苯胺基丙酸的浓度情况是对男女关系最好的诠释。
    事实证明,他和她都尚未产生这种物质,更别说什么浓度了。
    “姑姑,琳达和我之间没有什么。请您不要误会。”姑姑这样说,会让人觉得自己太过骄傲自大。
    景致哪里会相信,放下茶杯,便想要长篇大论,“景博,你不知道,像她们那样出身的姑娘,见到一个条件好的,都不会放过。我敢说,你是她见过的男人里条件最好的啦。那种人呀,还不都是想着麻雀变凤凰。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蒋校长抬头看了一眼自已的小姑子,然后又低头去欣赏手中的绣品。她也不认为自已儿子会和那个琳达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这个当妈的,眼睛不瞎。那位琳达在他儿子身上的注意力,还不足三叔公的三分之一。
    再抬头看一眼小姑子,蒋校长必须承认,如果小姑子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她儿子估计连点余光都捞不到。
    。。。要是说琳达有心攀上小姑子,她倒还能更相信一些。
    景然也觉得也许别人会这样想,但是他认识的那个琳达却一定不会这样做。
    据他所知道的,徐家虽然是警察世家,但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薄有资产。但是做为徐家最小女儿的琳达却有着一定的资产。
    他帮琳达卖过几幅画,每一幅都卖了好价钱。
    他也在某个拍卖会上看到过她,是做为特别鉴定大师被邀请出席的。
    每一份她鉴定的古董,在成交后,都有总交易额百分之三的提成。
    还有那几种语言流利地转换,都是同声译的功力。景然低头看了一眼,妻子手中爱不释手的刺绣摆件。心中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自家的儿子有心,也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姑娘。
    徐家是没钱,可是人家姑娘有钱。现再加上一身才华,想要找个一心一意对她,而不是把她排在实验后面的男人,应该是一点都不难。
    现在哪个小姑娘会喜欢男朋友天天做实验的呢。儿子之前谈的几次恋爱,还不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分手的。而那些女人,在他看来,个人条件还不如琳达呢。
    自已的儿子,。。。估计将来会娶座实验室吧。
    徐家是没有出过什么能人,几代人都只是小警察,可景然相信就算是如此,人琳达也能走出一条属于她自己的路。
    景家这边正在说着林琳,而林琳这边也没有闲着。
    案子破了,他们组正好可以好好地休息两天。林琳叫着单身汉的二哥一起去买东西。
    林琳不差钱,买起东西从来都是不会手软的。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小侄子的。每次逛街都会大包小包的,所以徐二哥就成了林琳想要逛街时,最好的劳动力。谁让他没有女朋友,也不用去约会呢。
    只不过今天刚买了两件给飞sir和老妈的衣服,就听到前面有个女声大喊着抓小偷。
    抗包公徐二哥立马就将所有的购物袋还给了一旁的地主婆,双腿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嗖的一下便窜了出去。几步越过丢包的女士,追着抢匪跑了老远。
    看着徐家二哥这个样子,林琳只能摇头叹息了。
    这还真的有身为警察的自觉呢。
    想到这里,林琳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看来,最没有自觉性的是她呢。她懒散惯了,还真的不适应事事向前冲的这种工作呢。
    “小姐,你没事吧?”耸耸肩,拿着几个购物袋,林琳非常自然地走到了刚刚被抢了包,而坐在地上的女失主面前。
    程贝儿觉得今天自己倒霉透了。
    去公司上班,跟同事吵了一架。中午去警局差点被大哥发现,想着逛逛街散散心,竟然还会被人抢。早知道今天就躺在家里不出门了。
    “我没事,不过好像是扭到脚了。”程贝儿是公关公司的公关,上下班自然要穿的时髦,而高跟鞋就是她一直以来的标准配备。
    “我扶你起来吧。”女孩子坐在地上终归有伤体面,林琳也是女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将购物袋放在一旁,双手将坐在地上的女孩扶了起来。
    “谢谢。”
    “我二哥已经去帮你追了,他是交通警察,对这一片的道路都特别的熟悉。我们是在这里等他呢,还是先去警局报案。”
    程贝儿一听刚刚追出去的人是警察,也不拍打身上的灰了,眼睛亮亮的,像是看到了肉骨头的小狗,“你二哥是警察?我哥也是呢。”
    林琳听到这么兴奋的声音,对面前的女孩有些好感,必竟现在很少有人提到警察会这么兴奋了呢。
    “嗯,我爸爸,我大哥,大嫂,还有我二哥和我,都是警察。我们祖上从香港开埠以来便有人做警察了。”怎么样,是不是更值得骄傲一些呢?
    程贝儿双手托着脸颊,眼睛睁得好大,仿佛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哇,警察世家!你一定要给我签名,对了,对了,我可不可以去你家,跟你们全家拍张相片。哇,幸福死了。真的真的好羡慕你呀。”
    程贝儿从小到大的愿望便是当一名香港皇家警察,虽然这是因为亲哥哥带了一个头,但是不可否认程贝儿对这个职业那是充满了渴望和向往的。
    听到有人从小就生活在警察世家里,不但自己是警察,身边围着的还都是警察,程贝儿都快嫉妒死林琳了。
    林琳嘴角有些抽搐,她没有想到这人还是个追警察的追星族。早知道刚刚就不像她炫耀了。
    “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工作时间比较不规律。不过,我二哥的时间倒是很多,你可以联系我二哥,像是我们家的家族史,以及家里人的职业问题,你都可以问我二哥。他最清楚了。”
    祸水东引吧,不然看这小妞的兴奋劲,还不知道要怎么折腾呢。
    程贝儿刚刚摔倒的地方毕竟是在马路中央,所以林琳给徐二哥发了个短信,便扶着程贝儿去了一旁的咖啡馆。
    她拿着那么多的东西,程贝儿又扭伤了脚,两个人去警局便有些个麻烦,毕竟这条步行街不容易打车。
    刚刚她已经帮程贝儿看过脚伤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总归还是穿高跟鞋平衡的原因。
    用背包从空间中转移了一小瓶徐家独家秘制的药酒给程贝儿,让她自己上药后,林琳便问了程贝儿的口味,点了咖啡和点心。
    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要帮程贝儿上药,再说了不过是扭伤了脚,又不是多么严重的伤势,两只手都空着,自己上去呗。
    就算是美女的脚脖子,它离脚丫子也不远呢。
    程贝儿也没有矫情,自己上了药后,在知道这个药是徐家特制的,还特献媚地要求林琳送给她。
    这可是出自警察世家的药酒呀!
    她能不好好珍藏吗?
    她决定了,等到一会儿回到家,她就把这药放到房间的梳妆台上,天天膜拜。
    抹上了药酒,因为不方便移动,程贝儿只用林琳赞助的湿巾擦了擦手,便喝起了咖啡。
    “琳达,你二哥真的能找到我们吗?其实那个包包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追不回来,就算了吧。”她是非常体谅警察这份职业的不容易的。
    “我二哥是警察,这种事情,他会尽力去做的。若是实在追不回来,还要麻烦你跟着我们去警局报个案,然后才好去补办各类证件。”
    “啊?不用,不用。我给我大哥打个电话,他会帮我办妥的。你看,一会儿你二哥回来,咱们就去你家拜访一下,好吗?”在程贝儿看来,这件事情更重要。
    “。。。小姐,如果我刚刚说的都是假话呢,如果我们家是专业贩卖人口的呢,如果我们家都是偷人内脏器官的呢。你认为刚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就去别人家拜访,真的合适吗?”
    天真到无知了吗?能活到这么大,估计一定是老天的私生女了。
    “嘻嘻,我又不傻。你看,”程贝儿将手机转个方向递到林琳面前。
    而手机屏上,正是她的相片以及个人简历。
    “对不起呀,我刚刚偷偷拍了你一张相片传给我大哥。这是我大哥帮我调查出来的。”
    林琳:“。。。。。。”她错了,这是又一只长了脑子的小棉羊。
    就在林琳无语,程贝儿洋洋得意的时候,徐二哥拎着个白色的女子包走进了这家咖啡馆。
    徐二哥长相一般,但胜在个子高挑,身材匀称。不笑的时候,有种雅痞的味道。这会穿着一身休闲装的他,举头四望的样子,还真的有几分翩翩公子的味道。
    程贝儿的位置正对着门口,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的徐二哥,然后便是自己新买的那只包。
    “哇,琳达,你二哥好酷呀。不愧是能当警察的人。”
    林琳:“。。。二哥,这里!”其实在这丫头心里,凡是当警察的人都是又酷又帅的吧。
    徐二哥一听到妹妹的声音,连忙向声音来源看去。随即便发现了自家妹妹跟一个长相漂亮,穿着很亮眼的女孩坐在一起。
    大步走过去,直接坐到了林琳的身边。
    “她就是那个失主吧?一杯绿山,谢谢。”徐二哥问完妹妹,就对着走过来的服务生说了下半句。
    服务生记了下来,转身回到吧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血糖仪都不贵,贵的是试纸。忒特么贵了。
    买血糖仪的时候,商家还说血糖仪坏了包换,羊毛都出在羊身上了。

  ☆、第153章

第一百五十三章
    徐二哥一上来,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其实他是了解自家妹妹的,那是个无力不起早,很少做好事的人。
    就算是当了警察,妹妹有些凉薄的心性也没有改变多少。所以徐二哥明白,面前的这人若不是失主,他妹妹是不会等在这里的。
    而且以他有限的脑容量,此时他妹妹应该已经把他的身家都说了出来。按着时间估计这会应该在诱导人家给他写表扬信或是送锦旗到警局了。
    。。。这种事情,他妹妹没少干。
    妹妹说了,做好事一定要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做坏事嘛,讨厌谁就报谁的名字呗。
    “二哥,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这是我哥新给我买的包。就背了两回呢。谢谢,太谢谢了。您看,大恩不言谢,我谢完了你,再谢谢你爸爸妈妈,和哥哥嫂嫂吧。”
    “。。。。。。”谁是你二哥,要不要这么叫得这么亲。还有看着挺正常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是被妹妹忽悠傻了。
    徐二哥以无法承受程贝儿的热情的神态,慢慢地转头看向一旁的妹妹,这样的,你还指望她写什么表扬信?
    “咳,二哥,既然包已经追回来了,你对对身份证件,看看是不是她,如果是她,就将包还给她,我们一会儿不是还有事呢吗?”
    这妞有些太热情,他们还是先撤吧。
    徐二哥一听林琳的暗示,连忙将包打开,然后拿出包中的钱包,里面正好有证件。
    “我叫程贝儿,你们叫我贝儿就好了。我今年XX,身份证号是XXXX。。。。。。我哥哥叫姚学琛,在西九龙,就是总区那里。。。。。。”
    好了,不用说了。我也知道你哥哥叫姚学琛了,我还知道你哥哥是我们重案二组的头呢。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林琳还真的没有想过今天会碰到姚学琛的妹妹,那个一心痴迷当警察的程贝儿。
    “。。。对了,我未婚。”一大串的个人简历后,程贝儿以这句话做了结束语。
    “噗嗤”一声,林琳刚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就喷了出来。
    这是司马昭之心吗?
    对着她二哥说未婚是啥子意思?
    不会是因为看上了他们家的家世,进而准备嫁给她二哥吧。
    早知道这样,刚刚她在听到程贝儿说他大哥没女朋友的时候,就不快嘴地说什么二哥没结婚的事情了。
    。。。。。。
    反正不管怎么样,兄妹俩是没办法甩开程贝儿了,于是林琳非常没有手足情地将送程贝儿回家的任务交给了徐二哥,而她自己则是拎着自己的小包逛街去了。
    至于程贝儿最后要去谁的家,那就不是她会关心的问题了。
    之前买的东西已经交给徐二哥了,无论他去哪,反正回家的时候一定会拿回去的。所以此时的林琳扔是只拎着自己的随身小包,进着自己感兴趣的商店。
    一家一家逛下去,没多久,林琳又是大包小包的了。看着双手上的东西,林琳抿着嘴,想了想。给今天同样休息的大哥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接自己。然后便转到一家港式茶餐厅里,准备吃点东西,再继续逛。
    哥哥多了,就是这一点好。只要嫂子忙,随时都有哥哥陪着逛街和拎包。
    林琳所在的这家茶餐厅是这条街上最有有历史和特色的古店,这里厨师做得碗仔翅和干炒叉烧意非常的有味道。
    好东西林琳也不是没吃过,就好比那家大鸿图酒楼的鱼翅,林琳吃起来也觉得就一般般。
    之前林琳考上大学的时候,全家人便去那里吃了一顿。贵还不好吃。
    。。。之后老妈可没少心疼钱。
    将这两份吃食各点了一份,林琳便坐在餐厅里一边歇脚,一边等着餐食。
    徐家大哥从家里到这边,就是立即开车出来,也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呢。这一个小时足够她吃顿间餐的。
    然后领着徐家大哥再去买上几本新出的关于科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一些床单被罩,新的蚕丝被。。。。。。
    差不多在晚饭前就能回到家了。
    因为不是正经的用餐和喝茶的时间,所以餐厅的人并不多。整个大厅也就三两桌的客人。所以林琳点的餐点很快就上来了。
    一边吃,一边听着身前那桌两个男人的对话。
    “我会成功的,这里并不需要你回来。”他们兄弟有一个成为了魔鬼就够了。
    “你确定不会有危险吗?”这些年支撑他的,除了报仇便只有眼前这个亲弟弟了。他不想看到他陷入危险之中。
    “。。。。。。”黄志斌很想说自己已经万无一失了,可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回来?”其中背对着林琳的男人压低着声音问正对林琳的那个男人。
    “我是长子,那件事情,应该由我去执行。”黄志浩还是希望弟弟能够在计划开始前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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