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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部分

逆转重生1990-第246部分

小说: 逆转重生1990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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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水。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为了搞到这珍藏的茅台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陆,如今能得到老爷子赏识,他比谁都高兴。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会知道……”

    洪英竖起耳朵,洪爷却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让他们进来。”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爷不说,他也不敢开口询问,真不知道那个姓宋的搞了什么飞机,让洪爷这么看重。

    须臾,脚步声响起。

    这次洪森没有在客厅会见宋志超他们,而是让洪英直接领他们来自己的书房。

    偌大的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也不知道洪森看过没有,反正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文化氛围。

    如果不是书架上除了书籍之外,还摆放着那么多格式各样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书架的文化氛围大打折扣,整个书房的气息将会更加丰腴。

    洪森穿着唐装,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只脚穿着面底布鞋,另一只脚却是光着的,一只手还在扣着脚丫子,手里端着酒杯啧啧有声,见宋志超他们来了,这才放下酒杯,乜斜宋志超一眼说道“你就是写信给我那个人?”

    宋志超按照江湖规矩,抱拳道“正是在下。”

    “哈哈哈,好好好!”洪森连道三个好,这才啪地一声放下酒杯,说道“你会写信给我,又来自香港,不用说,那一定是有求于我………不过我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帮助你?”

    宋志超不卑不亢地再次抱拳道“大家同是中华儿女,血脉相连,在外互相帮助也不是不可………何况,洪爷您声名在外,喜欢仗义助人,像我这种小事儿,你当然不会弃之不理,不是吗?”

    “哈哈哈,年轻人,不要给我戴高帽子,你爷爷我不吃这套!”洪森哈哈大笑,用脚跻了那只脱掉的布鞋,把抠脚丫子的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才迈步走过来,背手,围着宋志超上下看一眼,转一圈,忽然说道“你可认识我?”

    宋志超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和洪爷你可是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啦,你我第一次见面,可你怎么会知道我们洪家的秘密?”洪爷突然目光如电,死死地盯着宋志超。

    得到洪爷的授意,只听嘎吱一声,房门被人关上。

    整个书房变成了一个囚笼模样。

    洪英则得意洋洋地守在门口处,根本没把牛雄和金九两人放在眼里。

    再看洪爷,目光灼灼,那意思很明显,只要宋志超一个回答不好,恐怕今天就很难顺利地走出这个门口。

    宋志超笑了,走过去,走到刚才洪爷饮酒的地方,竟然拿起那瓶茅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在洪爷等人的注视下,竟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赞道“好酒!”

    洪爷语气冷森“酒你也喝了,现在可以讲了吧………我们洪家秘密手语,你是怎么知晓的?”

    原来,宋志超写给洪森的那封信中,在最后部分,用笔画了一个很奇怪的手语,类似密宗结印那种。这种手语是洪家百年来,只有当家人才知道的秘密。通过这种手语,只要你姓洪,就可以联系别的洪家分支,获得无穷无尽的帮助,一句话,天下洪门是一家,而在这里,天下洪家是亲人。

    正因为如此,洪森才会奇怪,要知道宋志超姓宋不姓洪,他又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面对洪森的质问,宋志超依旧显得很是淡定,他笑了笑说“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不过,在我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有件事情要做先!”

    不等洪爷开口同不同意,旁边,模样嚣张的洪英就伸出手指着宋志超道“你算什么东西?还敢和洪爷讨价还价?”

    没等洪英话音落地,就见宋志超突然抄起那茅台瓶子,朝着洪英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咚咚咚!

    洪英猝不及防,就算他是高手中的高手,也没想到表面斯斯文文的宋志超会当着洪爷的面儿突然出手。

    脑袋被酒瓶敲个正着。

    一下,两下,三下!

    最后承受不住,洪英脑袋一阵晕眩,腿一软,被敲晕在地。

    旁边众人“……”

    洪爷更是“……”长大嘴巴,活这么大岁数了,宋志超可是他见到第一个敢在他面前行凶的人。

    再看宋志超,用酒瓶子敲晕洪英之后,这才丢掉酒瓶,入怀摸出手帕擦了擦手,然后把手帕也丢在洪英脸上,对着半死不活的洪英说了一句“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宋志超!”

    。

479【很不爽】() 
苦笑!

    作为洪门大佬,洪森怎么也没想到宋志超会当着自己的面儿ko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是自己义子的洪英。

    可怜这个洪英,他的身手洪爷可是知道的,即使在洪门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不要说一个打十个,就算再多几个也不成问题,可就是这么个高手,却当着自己的面儿被人用最原始的武器………酒瓶子给ko了。

    洪爷有些脑阔疼。

    面对这种情况,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做。

    发怒吧,好歹这里是自己的地盘,自己的地盘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你还把怒气发出去,讲出去还不被人笑话死?

    唯一的方法就是………镇定。

    所以洪爷就很镇定地笑笑,指了指地上额头流血的洪英,对宋志超说“宋先生,你这样做是不是过分了一点?”

    宋志超则耸耸肩,无所谓道“他打了我的跟班,我打了他,很公平不是吗?”

    洪森“……”看了一眼宋志超身后鼻青脸肿的金九,禁不住苦笑“你可真是个好老板,为了手下敢这样做。”

    “为手下出头,是一个做大哥的本分。”

    “好一个本分!”洪森道,“这事儿我先不同你计较,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那个手语的?”

    宋志超笑了,走近洪森。

    旁边人怕宋志超对洪森不利………毕竟宋志超刚刚神经了一回儿,可是个有前科的人,于是就忙上前想要阻止,洪森却冲他们摆摆手,意思是不用上来,谅这个宋志超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

    宋志超不禁暗赞一声,这个洪爷不愧是洪门的扛把子,这胆识,这气魄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洪爷,既然您老人家问了,我就告诉你知………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手语是因为……”宋志超凑到洪森耳边,“是因为你告诉我的。”

    “什么?”洪森立马瞪大了眼。

    印象中,他根本就不认识宋志超,又怎么会告诉他这样的秘密。

    事实上宋志超没有讲错,前世的时候,这个洪家百年的秘密手语,是洪森亲自告诉给宋志超的。

    当时宋志超和洪爷的孙女洪雪梨相处正欢,两人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宋志超又知道洪爷喜欢杯中物,就从拍卖会上用90万的高价竞拍了一瓶三十年珍藏的老酒送给洪爷做礼物。

    那天中午,洪爷饮酒兴奋,红着脸和宋志超谈论很多关于洪家的秘辛,其中就有洪家百年流传下来的秘密手语。洪爷告诉宋志超,咱们既然都快成一家人了,那么日后要是在世界各地遇到了麻烦,只需要出示这个手语给洪家人,就能得到洪氏家族的帮助。

    实际上洪森这样说并没有吹牛。洪氏家族的先祖就是香港武侠电影中的高手兼主角………“洪熙官”,他的儿子叫“洪文定”,然后一脉相传下来,洪氏家族就开始在国内,在香港,在台湾,以至于在美国唐人街,英国唐人街开枝散叶,蔓延开来。

    再加上,洪家人很多先祖都是洪门大佬,以至于洪氏家族在整个世界都是很有分量的。像洪森这种洛杉矶唐人街大佬,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洪森的能量却是很大的,不要说他儿子洪约翰是洛杉矶的市政府议员,作为华裔,在政府说话很有分量,洪森本身更是总华商会的主席,主管着整个洛杉矶的华人商业运作,只要惹怒了他,不要说你是什么商业大亨,分分钟就能踢爆你,让你滚离洛杉矶。

    正是因为如此,前世洪森对宋志超说这样的话,就等于已经把宋志超当成了是自己亲孙女婿看待,没把他当外人。

    可是世事难料,最后谁也没想到宋志超会和洪雪梨因为在商业上闹得不欢而散,最终恋情终结,宋志超也没有成为洪家的“一份子”,因此也没有使用过这种神秘的“手语”。

    可是现在,宋志超却因为签约迈克杰克逊的事情来到美国,寻找洪森的帮忙,无奈之下,才写出了手语。

    此时,听宋志超这样说,洪森当即笑了起来,“小伙子,你当着我的面儿打了我的人,我不怪你;可是你说出这样的原因,是不是太过分了?难道说,你看我像是个白痴不成?”

    面对洪森冷厉的质问,宋志超并没有被吓住,“我讲的都是事实,信不信由你………不过按照洪家家规,无论是谁,是洪氏家族之人,还是像我这样的外人,只要说出了手语,你就必须要无条件帮忙,不是吗?”

    洪森当即一怔,的确如此,洪家家规是有这么一条,这小子竟然连这也知道?洪森难免有些疑神疑鬼了。

    咬咬牙,洪森努力吸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此时他对宋志超的愤怒,完全被一种好奇所代替。

    在洪森看来,这个叫宋志超的年轻人一定和洪氏家族有什么渊源,要不然不可能会知道这么多秘辛,最重要的是,作为洪家在洛杉矶的掌舵人,洪森无论如何也不会亲自违背家规,因此他稍微思考,就说“不管你到底是什么人,洪家的家规的确不能轻易违背………我答应你,你让我帮你做什么?”

    “很简单,我知道洪爷你能量大,也和好莱坞的一些大明星有所交集,因此我希望你能够……”宋志超就把自己想要约见流行天王迈克杰克逊,奈何人家现在太忙,根本就不见人,不要说像自己这种香港来的中国商人,就算是一些好莱坞的大导演,知名商人都被迈克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宋志超才会出此下策,希望洪爷能够出手帮忙。

    听完宋志超的话,洪森立马就分析出了真假………看起来这个年轻人当真是想要见那个鬼佬迈克,倒不像是在作假。毕竟像自己这样大的人物,一般人找自己帮忙绝不会弄出这点“小事”来打扰自己。

    小事情?没错,对于洪爷来说,让宋志超和那个鬼佬迈克见一面的确是一个很小的事情。

    所以洪森一方面肯定了宋志超是真的有求于自己,另一方面也有点不爽………不爽什么?不爽宋志超求自己帮忙的事儿太小了………好歹自己也是洛杉矶大佬,就让自己做这点小事,也太小瞧自己了。

    “阿英,既然醒了,就帮宋先生办点事情………那个鬼佬的经纪人迈克不是还欠我们中华赌场一大笔钱吗?给他讲,帮个忙,利息给他减一半!”

    被人搀扶起来,正在旁边椅子上清醒脑袋的洪英,闻言,甩甩头,有些怨恨地剜了宋志超一眼,然后说了句“是………!”

    洪爷闻言,就笑眯眯地回过头对宋志超说道“你求我办的事情,我已经答应你了………只不过,让阿英去做,你不介意吧?”

    宋志超微微一笑,看了一眼把自己恨到骨子里,眼睛都快喷出火来的洪英,说道“我怎么会介意呢?我这人没什么长处,最懂得驾驭牲口,尤其那种倔驴!”

    “那就好,千万不要被驴踢到………会很痛的!”洪爷话中有话。

    。

480【重口味】() 
迈克杰克逊的这位经纪人叫“皮特—金”,是一名地道的黑人。准确地说,皮特金是迈克的前经纪人,因为现在,他已经不为迈克服务了。

    对外,皮特金说自己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所以才会主动离开迈克杰克逊,准备独自创业。毕竟美国是个人人都有权利追求美国梦的国度,就像他们伟大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说的那样,我有一个梦想。

    而对于那些认识皮特金,并且知道一些内幕的人来说,皮特金并不是主动离开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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