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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部分

重生之有子无谋-第270部分

小说: 重生之有子无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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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与归思索着道:“十二岁的确是年纪小,但放在皇家里,你也知道,皇家人个个都是满腹心机,十二岁并不算什么,比寻常的成年人都要老谋深算许多。况且他出征之前,他在军营里已经摸爬滚打两年时间,对军事实在是熟悉——你是不是又要说,十岁的孩子居然能当兵,这才是最不可能的?”

    楚云裳刚想点头,但转念一想,十岁,慕玖越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去当兵了,她自己十岁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这样想一想,换位思考一下,慕玖越十岁当兵,十二岁打仗,似乎也算不得什么了。

    于是楚云裳摇摇头,轻叹一声:“总有那么一些人,生来便是天才,旁人怎样羡慕,也都是羡慕不来的。”

    慕与归闻言笑了:“行了,还说他呢,你自己不也是天才。”他甚至是掰了手指头,如数家珍般,“楚大才女,楚小神医,楚大老板……你不是天才,谁是天才?”

    楚云裳听着,满面正色的摇头:“我要是天才的话,就不会坐在这里跟你听说书杀时间了。”

    到底是不是天才,楚云裳自己清楚得很。

    慕玖越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在军营里从小的一个兵开始当起了。她当年十岁的时候,好似也是在组织里头接受着各种各样的训练,尚未出师。

    那个时候的她,尚且还只有一个10007的代号,并没有名字,也没有家庭,更没有什么户口身份证那些东西,就只是10007而已。那时候的10007,还是一个日复一日接受训练的特工接班人,若非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又肯吃苦隐忍,也努力上进,怕是并没有什么天分的她,根本是不可能被选进组织里的。

    不过日后她还是成为了组织里公认的地位颇高的一个金牌特工,她拥有着连老一辈退休了的特工都是要啧啧称赞的高超身手完美成绩,组织里所有的特工见到她都是要客客气气的同她打招呼,万不敢给她不好的脸色看。

    这一切的荣耀,皆是因为她吃了许多人都吃不了苦,她熬了许多人都熬不了的痛,别的人每天打三个小时的枪靶,她将这个时间乘以二,打六个小时;别的人每天进行两小时的极限测试,她将这个时间也还是乘以二,练四个小时。

    别人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白天训练,晚上休息;她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则几乎是要硬生生掰成四十八个小时,别人在训练,她也在训练,别人在睡觉,她还是在训练。

    而组织里与她同一批加入训练的,她记得很清楚,那一批总共有着七十八个人,是从全国各地专门搜罗来的孩子,大部分和她一样,都是被抛弃了的,无父无母。可能被选入组织里,接受培训特工的专属训练,七十八个人,最后出师留下来的,只她一个人而已。

    七十八个人,只她一个人成功出师,正式加入组织,成为一名国家特工。

    其他的人,要么死在了训练里,要么死在了出师任务里,要么——

    死在了她的枪下,死在了她的手里。

    当初10007的出师任务,除了判断某个同组织的前辈是否通敌卖国,避免国家机密被泄露出去之外,她出师任务真正的后续,便是在回组织的路上,接受当时还活着的整整二十个同伴的狙杀。

    同样时间同样程度的训练,二十个人奉命狙杀她一个人。

    且还不是普通的狙杀:上头下令,10007有叛变组织的嫌疑,命从训练里活下来的二十个学员,对10007特工进行狙杀,谁能一枪爆了10007的脑袋,谁就能最先出师,成为真正的特工。

    于是10007在探查完前辈回组织的道路上,经历了一场真正惨无人道的狙杀。

    那一场狙杀,在她的记忆里,尽管已经隔了二三十的时间,但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简直仿佛是昨日刚刚经历过一样的清楚。

    其实那场狙杀,说来是二十个人狙杀她一个人,光是看这个人数比例,就知道存活率是有多低了,更不用提那条道路上,被二十个人以各种各样的办法,设下了许许多多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致命陷阱。

    手枪,步枪,机关枪,狙击枪……

    子弹,烟雾弹,毒气弹,手榴弹……

    麻醉剂,晕眩剂,致命毒,x病毒……

    各种各样的手段,各种各样的陷阱。

    二十个人用他们此前所学习过的所有杀人方法,都用在了10007必经的这条道路之上,然后埋伏起来,等待着10007的到来。

    可事实证明,那场骇人听闻的狙杀,不过只进行了五分钟。

    五分钟后,二十个学员没有一个存活的,10007拖着中了五颗子弹、三支针剂、两把飞刀,外加差点要炸没了半边头颅、差点要炸断的一条手臂一条腿,冰里来火里去甚至连毒气电流都通过了她四肢百骸的破损身体离开那条道路,回了组织,等待着她的,是负责她这批学员的所有教练的恭贺。

    教练们告诉她,她出师了,从此他们就再不是教练和学员的关系,而是同事与同事的关系,整个七十八人的同一批学员,只她一个人活着出师,她是这一批学员里,唯一一个最优秀的学员。

    她当时就笑了。

    笑过后,她就倒下了,满身的伤痕累累,满身的鲜血淋淋。

    她的成功,以同伴们的生命铸就。

    而那七十八个人里,除去她,七十七个人,据教练说,其实里面至少有着二十个,都是有着特殊能力的,诸如天生力大无穷,诸如天生神枪手,诸如天生异能者。教练说,他们这一批学员,拥有特殊能力的很多,上头很看重,其实他们这些年来接受的训练,比起别批的学员,都是要加强了许多的。

    原本上头是说,七十八个人,最后能出师的,少说也有一半。但到了最后,不知是出于什么缘故,上头又变了命令,说七十八个人,只留一个就行。

    其他不行的,让那一个解决了就成。

    所以七十八个人,在10007进行出师任务之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总共二十一个人;等10007出师任务结束之后,二十一个人,就只剩下了10007自己一个。

    这样的一个,唯一的一个,真正是优秀之中的优秀,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这样的优秀,是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得到的。

    七十八个人里,她不是天才,她没有异能,她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而已,比她厉害的,比她优秀的,不知是要多出多少来。但最终,那些所谓的天才,所谓的异能者,却全都死在她的前面,她踏着他们的尸体和鲜血,一步步走向属于一个普通人的巅峰之路。

    不是天才,却能硬抗天才;不是天才,却能比天才做得更好。

    都说笨鸟先飞,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她付出那些天才未曾付出过的代价,她忍了那些天才未曾经历过的煎熬。

    她成功如此,她比天才还要天才,可她依然不是天才。

    不是天才,就注定永远要比天才会付出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不天才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尚且能够在教练前辈的带领下,完成上头发布的任务,潜伏、入侵、伪装、暗杀,谁能想象一个十岁的孩子扛着一把重型狙击枪出入各种黑帮各种边境各种战场?可偏生她做到了,她十岁的时候便已能够完成很多老一辈特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那是在教练和前辈们的带领下,但不可否认,她还是做到了。

    她不是天才,都能尚且如此,更何况本就是天才的人呢?

    真正聪明的天才,那是明知自己是个天才,却也还要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艰苦的历练,方才保持天才之名不朽。

    天才是天生的不错,但天才并非永恒,也并非绝对。

    这世界上有多少个天才,有多少个神童?但等到长大后,还是能被人誉为天才神童的,又有多少?

    “所以说可怕的不是天才,而是这个天才本身就很聪明,知道吃苦耐劳,这才是天才最可怕的地方。”

    从遥远的记忆之中回过神来,底下大堂里的说书先生还在手口并用的说着八年前的巫阳关之战,楚云裳微微感叹了一句,便不再多言,继续倾听说书。

    听那故事里的天才少年,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区区少年郎,以别的同龄人正该是享受着父疼母爱的年纪,三年春秋未曾归家,硬是成为了那北方大草原里最嗜血的一道雪色——

    楚云裳恍惚觉得,她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羽离素一直将慕玖越视为心头大患。

    少年时期便已懂得吃苦耐劳,懂得亲身实践,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那三年边境战火生涯,更是让得这个实打实的天才,变得更加水火不侵,刀剑难对,从而少年弱冠,长发佩冠,成为一个更加耀眼而灼目的青年。

    如此人物,怎能不被羽离素重视,怎能不被羽离素忌惮?

    且知就算是羽离素的战绩,也终究没有慕玖越的战绩来得响亮。

    所谓相提并论,也只是能相提并论而已。若羽离素当真能与慕玖越比肩,为何不称其为翻版慕玖越?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羽离素再怎样强悍能耐,也只是羽离素而已,根本不能与慕玖越相比,否则,就以羽离素的自矜,岂能对慕玖越这般看重?

    正如她之前同慕与归所说,大周未来的帝皇,定会是慕玖越……

    “……那达喇的将领一眼瞥见,当时气得啊,那叫个怒发冲冠!那将领本就已是被越王之前的骂战给骂得头脑充血,更何况此时又亲眼见着了这般?换做谁,怕都是要当场被越王给气歪了鼻子!

    当是时,那将领怒喝一声,刀身一竖,胯下骏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然后背负着将领,转身就冲向了越王。

    骏马速度奇快,去势如风,它背上的将领,也是把那长刀一摆,杀机四射,登时如入无人之境般,将领指哪杀哪,五十万越军里头,竟无一人是那将领对手。

    于是很快,那将领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踏着众多越军的尸体,来到了越王的面前,然后对着同样是坐在了马背上的越王,二话不说,一扬长刀,一刀便是对准了越王的头颅,直劈下来。

    那时,越王身边还活着的越军,看到这一幕,都是大惊失色,纷纷大叫着让越王快下马躲开,然后就都朝越王扑了过去。可扑得再快,也都没那将领一刀落下的速度快。

    越军们,便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将领一刀直落下来,将将要砍中,越王的头颅!

    这一刀,若是砍中,那么越王他,不死也难!”

    说书先生此时正说到越王率军过了黑水河,正同达喇骑兵进行正面抵抗的时候。说到达喇的将领一刀就要劈上越王头颅这里,说书先生陡然又是一拍惊堂木,整个茶楼里的人立时心头一跳,明白这是好戏要上场了。

    而果然的,“啪”的一下惊堂木响声大作,茶楼里万籁俱寂,只能听得那说书先生朗朗道:“越王一看,嗬,好家伙,本想将你逼退,先好心仁慈一些,放你一马,你却不识抬举,居然想要对本王来一出擒贼先擒王?那可巧了,本王正待以这巫阳关之战来打响本王名声,你这一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那将领自投罗网,一刀斩来,越王岂能当真束手就擒,被斩马上?

    于是,说时迟那时快,那将领一刀落下,越王胯下汗血宝马,竟是突地一动,前蹄抬起,带动背上越王也是一动,就那么恰恰好的,避开了将领的一刀!

    将领那长刀就此落入越王和立起来的马背之间,将领一看,自己这一刀居然没砍中,正发愣呢,心道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灵性,居然还能带主人避开危险了,冷不防就见越王单手朝前一捉。

    越王这一手,真真是力拔山兮气盖世,那五指,简直比女儿家的手指还要纤细还要美,结果啊,就只那么一扣,将领的那把长刀,便是再动不了分毫。

    长刀被捉,将领想要把刀收回来,毕竟那是贴身着上了不知多少次战场的战刀,将领对那刀感情极深。可他想收刀,越王不从,那五指就那样扣着刀锋,任凭将领怎样用力,都是无法收回长刀。

    眼看着将领脸都憋红了,却还是没法收刀,越王玩也玩够了,索性另一只手也是往前一捉,十指共同捉住刀锋,然后往怀里一收,嗬!好家伙,那一把被达喇将领给牢牢握着的刀,竟直接就被越王给抢了过去!

    将领一看,连贴身的战刀都被对方给抢了,啊呀呀,那可真真是气人!当下便想将刀给抢回来的,却不料,那刀在越王手里转了个圈,然后越王只那么轻轻一划,就好像画师拿着画笔,在纸上用笔尖轻轻那么一勾一样,将领的脑袋,一下子就从脖子上掉下去了,扑通一声,砸到地上,被越王的坐骑,给一蹄子踩了个稀巴烂。”

    这一段说书,横竖慕与归也是听过的,毕竟是宣王的嫡长子,便是以往再不如何注重朝廷之事,但八年前慕玖越北上去达喇打这一仗的时候,慕玖越那边打得如何响亮,传回懿都里的消息便也多么响亮,慕与归自也是跟着一起听的,并且听的比这位说书先生说的还要更加细致。

    慕与归生性淡泊,然而身为男儿,何尝不曾有过要上阵杀敌建功立业的心思?慕玖越在打仗的时候不过十二岁,他慕与归当年也不过十三四岁,一面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汝阳侯府里与嫡七小姐楚云裳搭在一起,一面又正是年少意气风发的年岁,自己生平所愿虽不是要去前线打仗挣军功扬名立万,但听一听自己堂弟的战绩,倒也觉得别有意思,是以他这辈子明明对军事从不感兴趣的,却偏生因着自己的堂弟,对那巫阳关之战,知之甚深。

    如今回想起当时光景,竟也觉得,这一转眼,八年过去了,真真是时光如流水,物是人非,人变化都大。

    犹记幼时记事之后,第一次见慕玖越的时候,他自己才是个刚刚开蒙,正在先生的教导下学着三百千的小孩儿,慕玖越也不过是个还正天真烂漫的小小孩童,漱皇贵妃对这个儿子疼得紧,成日里捧在手心怕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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