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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部分

大岛主2-第310部分

小说: 大岛主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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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噢噢,大星很关切地拍拍络腮胡子的肩膀,示意对方不用害怕。♀结果呢,直接将那位给吓得晕了过去,搞得瓦西里同志一个劲抓后脑勺,不明所以。

    这时候,唐积德他们也都赶过来,查看一下大胡子,发现他只是受到惊吓晕死过去,并无大碍,于是又去帐篷里查看。

    帐篷已经被撕开,里面立刻传出一个惊恐的声音:“别,别进来――你们是人类,哦,上帝啊!”

    这次没敢叫大星先露面,免得被误认为是大脚怪一家子来吃大餐,所以那人看到唐积德的大脑袋,尤其是小虾米稚嫩的脸庞之后,彻底安心,抬起的头又重重落了下去,惊叫声再度转为呻吟。唐积德看了一下,只见他的左腿的小腿向外扭曲成一个恐怖的角度,显然腿骨已经断裂。腿上的皮肉也血肉模糊,应该是被利爪抓伤。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救人要紧。唐积德直接将这个相貌比较文雅的中年人弄晕过去,然后将断裂的腿骨接好。至于那些皮外伤,有小虾米在,自然不用担心。不过两个人也没有做的太出格,只是正常处理一下伤势。否则的话,明天早晨醒来就直接能走路了,那就实在有点惊世骇俗。

    找了几根树棍将这人的小腿固定好之后,唐积德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然后就听到野鸡在帐篷外面大嚷大叫:“还赶跑,信不信俺一脚碾死你!”

    随后又传来咕咚一声,唐积德出去一瞧,原来是外面那个络腮胡子清醒过来,想要开溜,结果被野鸡又给吓趴下了。

    过去解释了一番,这才消除了络腮胡子的恐惧,唐积德他们也终于知道,帐篷里受伤的那位名叫特伦斯,是一位矿物学家,而大胡子则是他的助手。要说他们经常在外面探矿,野外宿营是家常便饭,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只是大脚怪的传说实在太过深入人心,小时候不好好睡觉,家长往往都要吓唬一句:不老实大脚怪就来抓你。♀有这个心理阴影,你说能不害怕吗?

    再加上大胡子描述了一下那个大脚怪确实够恐怖,当时他正抱着猎枪在火堆旁边守夜,结果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传来,随后就看到一个黑糊糊的巨大怪物出现在面前,身高绝对超过两米半,肩膀无比宽厚,浑身黑毛,大脑袋就跟车轱辘似的,他当时就吓傻了,下意识地放了一枪。那种状态下,当然就不要说什么命中率了。

    听到枪声,那个大脚怪便低吼一声,很愤怒的样子,然后便撕裂了帐篷。特伦斯刚刚被惊醒,结果就被大脚怪给抓伤,还好并没有被大脚怪要死。因为据大胡子说,那只大脚怪的牙齿,比美洲狮的牙齿还要锋利。看来不是大胡子太怯懦,而是大脚怪实在太恐怖。

    “你不会是吓破了胆,把棕熊瞧成了大脚怪吧?”连野鸡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络腮胡子起誓发愿的,当时篝火正旺,十分光亮,他肯定不会看错。

    倒是小虾米已经在营地开始查看地上的脚印,大脚怪之所以会有这个名字,就是因为目击者多次看到了那种巨大的脚印。

    不过地面都是杂草,所以很难辨识出脚印,最后也只能作罢。大伙商量一下,便决定一同去房车那边,毕竟特伦斯的伤势比较严重,根本无法行走,而他们的车子,则在几十里之外的一个印第安村落里面。

    弄了两根树枝,中间缠上藤草,唐积德和大胡子抬着矿物学家,往房车那边行进。直线距离并不远,也就是走了二十多分钟的样子,就望见尚未熄灭的篝火。

    不得不说,在黑夜之中,火焰和光亮总是会叫人觉得格外温暖和安心。

    “停下,那边有情况!”小虾米抽动几下鼻翼,在夜风中,她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大胡子显然是被吓破胆了,俩手一哆嗦,手里的木棍落地,简易担架上的矿物学家滚落到草丛中。

    倒是野鸡显得特别兴奋,露出财迷本色:“大星,赶紧到车上把摄像机取来。大脚怪啊,要是能照个相的话,卖给电视台都能卖老鼻子钱啦!”

    “亚历山大叔叔,我们先过去看看。”小虾米叫大胡子原地等候,这家伙倒是真听话,直接趴在担架旁边,惹得大星都朝他竖起了中指。

    小虾米在前,身后跟着大星,最后是唐积德抱着野鸡,一起向着火堆的光亮走过去。很快,他们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并且听到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唐积德猛然想起来,昨天烤鹿肉的时候,有两块骨头就扔在火堆旁边,上边还带着不少肉呢。

    “大脚怪,你已经被包围了,举起手来,缴枪不杀!”野鸡又开始咋呼。

    黑影猛回头,嘴里发出一声低吼,唐积德和小虾米因为超强的夜视能力,所以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这一刹那,他们甚至以为是国王从桃花岛追到这里来了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国王,这个大家伙显然比大猩猩更为进化,因为他的身体比例更趋近于人类,而且是直立行走,并不是像大猩猩那样拳行。

    这个大家伙绝对比唐积德和小虾米摞在一起还要高,浑身都是浓密的黑毛,肩膀的宽度也足有一米多,手臂和双腿都跟柱子似的,尤其是一个大脑袋,真跟小轿车的车轱辘大小。

    而且从面部来看,也明显摆脱了猿类的一些主要特征,尤其是那一双巨眼,从里面已经可以读出他的内心世界。

    此时此刻,那双眼睛里面包含的感觉很复杂,既有愤怒,也似乎含有恐惧,甚至还有一丝丝的无奈。表情如此丰富的眼神,证明他已经拥有一定的思维能力,不再完全凭借本能行事。

    在这个大脚怪的手上,还抓着一截骨头,只不过已经被咬掉半截,可见他惊人的咬合力以及牙齿的锋利。这也叫野鸡先生又忍不住开始吐槽:“靠,吃人不吐骨头啊!”

    呼――半截腿骨带着风声呼啸而来,这个举动,更是可以看出大脚怪的智商,已经脱离了动物的范畴,应该和小白在伯仲之间,只不过小白最喜欢用的武器是石器。

    野鸡吓得缩着脖子,一头扎进唐大头怀里。不过大脚怪的准头毕竟是查了一些,骨头棒子呼啸着从大伙头上飞过,从它发出的尖啸声就可以感知到,大脚怪的力量绝对惊人,不知道它和国王对上,谁会更强一点呢?

    噢噢――大星第一个冲了上去,大概在它看来,这个大家伙跟它娘家哥哥差不多,都是亲人。

    “回来!”唐积德吆喝一嗓子,这个大脚怪好像脾气比较大,可不像小白那么友善。

    不过大星是一只很**也很有想法的猩猩,所以并没有听从唐积德的指挥,而是径直来到大脚怪身前,在他十几米的地方停下脚步,然后拍拍两个小爪子,将长臂高高举起。

    这个举动估计是跟非洲一些部落学来的,通常是他们一种示好的方式,表示手里没有武器。只是不知道对面的大脚怪,是否能够理解。

    事实证明,大脚怪的智商确实很高,他居然也使劲拍了两下巴掌,发出啪啪的巨响,然后也高举双臂。他的手臂虽然也很长,但是和大猩猩相比,还是要短很多。

    这下大星可高兴了,慢慢往前凑乎,伸出一只小爪子,想跟大脚怪来一次亲切友好的会晤。可是大脚怪却被它给搞蒙了,不知道对面的小家伙要干啥。他的大眼珠子转动两下,然后就从嘴里吐出一截骨头,上面还带着肉丝,放到大星的掌心,估计是以为它伸手讨要食物呢。

    大星甩手把骨头扔掉,然后两个小爪子握在一起摇了摇,给大脚怪做示范。别说是大脚怪了,就连唐大头刚刚登上桃花岛的时候,瓦西里照样给他做示范呢。

    大脚怪的领悟力看起来不错,咧着大嘴,发出吼吼两声,然后就伸出大大的手掌,弯腰将大星的小爪子完全包裹之后,使劲摇晃两下。

    结果大星就悲剧了,它就像小朋友手里的布娃娃,被拎到半空,上下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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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白雪公主和黑毛。() 
当小虾米跑过来之后,大脚怪这才停手,结果大星都快被他给甩零碎了,跌跌撞撞在地上转了两圈,然后直接栽倒。♀唐积德过去查看一下,好家伙,小爪子都肿了,而且还有几根手骨都折断了。

    对于自己的伙伴,当然不用藏私,所以唐积德也没有声张,直接与小虾米合力,将大星的断骨给接上。瓦西里甩甩手,感觉没啥问题,便又向大脚怪凑乎过去,气得野鸡直哼哼:“没脸啊,好了伤疤忘了疼。”

    其实这也不能怪那个大脚怪,人家确实对大星比较友好,丝毫没有恶意。只是它的力量实在太大,所以在他看来很正常的举动,却对别人造成了伤害。

    由此,小虾米也想到了那位矿物学家的遭遇,或许也是误伤呢,否则的话,以大脚怪的手劲,估计直接就能把他撕碎。

    很多时候,不同的文明在相互接触的时候,都是由于误会才发生冲撞的。当人类遇到大脚怪这样的庞然大物,出于恐惧,必然会首先想到保护自己,手头有枪的话,肯定会选择开枪。从这个大脚怪对枪声所表现出的愤怒来看,没准他以前就挨过枪子呢。

    这种情况发生之后,必然导致了大脚怪对于人类这种近亲的敌视。比如说他和大星非常亲近,但是对唐积德却保持足够的警惕。

    没法子,大头哥只能主动示好,从房车里面将剩下的鹿肉拿出来,刚要放到火上烤一烤,结果被大脚怪十分粗鲁地抢过去,血淋淋的。直接塞进大嘴里面。

    看到一大条鹿肉眨眼间就进肚,惊得大头哥直咂嘴:“慢点吃,这里没人和你抢!”

    “有一个吃货,这个不是也准备领回桃花岛吧?”野鸡一瞧大脚怪的吃相,就很自然地将他和小白归为一类,不过它的这个问题倒是值得研究。

    一个种群想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得有一定的数量,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大脚怪的数量肯定比大猩猩稀少多了。如果贸然将这个大脚怪带回桃花岛的话,显然不是办法。最低也得像国王那样,有几十个同类,才能维系下去。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在当年这个时代,人类对大自然的影响和破坏越来越大,连野生的华南虎都能灭绝,就更别说野人了。所以这只大脚怪的处境极为不妙,他的结局很可能是被枪支打死,或者更为悲惨的是被某个科研机构捕获,然后当成**标本,永远地失去自由。

    所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即便是小虾米这样的天才儿童,也想不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唐积德抓了半天后脑勺:“还是让大脚怪自己决定吧,或许他还有家人呢,或者还有一个族群,生活在密林深处的某一个地方。”

    但是想要获取这些信息也不容易,因为想要和大脚怪实现真正的沟通,还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当大星和小虾米走向房车的时候,这个大块头也跟着凑了过去,只是对他来说,车门小了点,正好卡住肩膀。于是大脚怪就一伸手,咔嚓一下,将车门拽下来一扇。

    “你不去搞拆迁,真白瞎你这个人啦——”野鸡刚吐槽一句,结果大脚怪一扬手,门扇就飞出去,直接将它拍在下面。幸好地形不平,野鸡才没被砸扁。

    唐积德也瞧不下去眼,用手捂着鼻子:“不成啊,这味儿受不了,大星你赶紧领它洗澡去。♀估计从小到大都没彻底洗过呢!”

    在这方面,小白就好多了,人家在香巴拉的时候,天天泡池子。而这个大脚怪就不行了,一身腥臭。

    大星顺手从房车里面摸了快香皂,还往肩膀上搭了一条毛巾,这才领着大脚怪出发。不过它刚跳下车,手里的香皂就被大脚怪给抢了过去,凑在鼻子下面嗅了两下,然后连同外面的纸质包装盒一起扔进嘴里,嚼了两下,咕噜滑了下去。

    唐积德拍了一下脑门:“一会儿叫他多喝点水,正好直接连里面也彻底清洗一下。”

    这时候,野鸡也终于从门扇底下挣脱出来,凑到唐积德跟前,提了个建议,既然有亚历头大在前,那么就把大脚怪叫做“亚历脚大”好了。

    眼下,唐积德可没心思跟它掰扯这个,那边还有俩外人呢,于是和小虾米商量一下,决定还是将那两位送走比较好。

    过去抬矿物学家的时候,那个络腮胡子便很八卦地问道:“那个大脚怪呢,刚才好像跟你们很融洽的样子?”

    “根本就不是什么大脚怪,说起来也是可怜人。从小就被抛弃在这片林子里面,被野狼抚养成人,弄得人不人,怪不怪的。”按照小虾米教给他的说辞,唐积德又说了一遍,狼孩总比大脚怪引发的轰动要小很多啊。

    于是就以在这研究狼人为由,小虾米他们暂时留了下来,而唐积德则开着房车,去送矿物学家。虽然络腮胡子还有些怀疑,但是能拣一条命已经够幸运的了,再说人家还好心好意用车送你,也就没有继续刨根问底。

    虽然到那个村落的直线距离才几十里,但是却在山的另外一端,等唐积德跑到的时候,车都快没油了,还好络腮胡子的卡车上有备用的油桶,唐积德也就老实不客气地要了一桶。

    回到原来的地方,已经又是半夜,唐积德摁了两下喇叭,就看到大星迷迷糊糊地从树上悠荡下来,直接飘进后门,躺在那又睡了。随后,小虾米抱着野鸡也上了车,小脸上多少有点不大高兴:“大头叔叔,大脚走了——”

    唐积德愣了一下,然后摸摸她的西瓜头:“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们都无权决定什么。”话虽这么说,但是唐积德也深深为大脚怪的前途和命运担忧。

    这时候野鸡插话道:“没准这家伙回去把老婆孩儿都领来了呢,发誓要吃穷桃花岛——”

    “睡觉吧你!”唐积德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

    他们这边都酣然入梦,但是后面不远处的车里,唐尼教授一行人却难以入眠,主要是饿的。想不到啊,号称爱因斯坦之后最伟大的科学家,也有饿肚皮的时候。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他们并没有做好露营的准备,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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