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战神-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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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蓉擦擦眼泪,说道:“我去送你——”
傅宸雪笑道:“送什么?又不是生离死别,搞那种煽情的场面干嘛?我走得急,不能去见阿晴她们,你代我向她们打个招呼吧……另外,晚上下班后你要早点儿回家,别在外面耽搁太久!”
“嗯,我知道……”叶蓉的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快要流出来,她赶紧低下头,流瀑似的长发垂落下来遮住所有的悲伤。
站在窗玻璃后面,看着傅宸雪孤单的身影在斜阳中愈走愈远,叶蓉的肩头剧烈抖动,泪如雨下。她真想不顾一切飞奔出去,和傅宸雪一起去“青蒲”或者任何地方,纵然血染天涯也无怨无悔……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别去碰,否则的话,不但害自己,还会害别人。”程雷像幽灵似的出现在叶蓉身后,眼睛望着渐渐消失的傅宸雪,嘴角浮起一抹冷笑。
(四十五)人在做天在看()
叶蓉蓦然转身,狠狠盯住程雷,眼中的怒火几乎把他烧毁,过一会儿,她冷冷道:“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绝会遭报应!”
“你——”程雷看着叶蓉愤怒的背影,眼中的光芒阴晴不定。
晚上,当戴晴等人得知傅宸雪被公司发配到“青蒲”,第一个反应是还没到愚人节谁开这么大的玩笑?等她们清醒过来,一个个勃然大怒,立刻要打车到“青蒲”去,“青蒲”那么危险,她们怎能放心傅宸雪一个人呆在那里?叶蓉好不容易拦住她们,她们已经给傅宸雪带来这么大的麻烦,若是再到“青蒲”去,被那帮混蛋知道,恐怕更会迁怒于傅宸雪。戴晴冷冷道:“那帮混蛋最好祈祷傅宸雪没事,否则我绝不会放过他们!”
叶蓉说道:“你放心,若是傅宸雪受到什么伤害,我绝对和那帮混蛋没完!”
傅宸雪坐着公司的车赶到“青蒲”时已是夕阳西下,“青蒲”在余晖中披上一层苍黄的光芒,神秘、美丽而凄凉,这是一块正在开发的处女地,到处是丛生的荒草、荆棘和堆积的建筑材料,幽寂中蕴藏着勃勃生机。傅宸雪对这里很满意,和他从小生活的大山相比,这点儿荒凉根本不算什么。开车的小李把傅宸雪的东西扔下车,像躲避瘟疫似的逃离“青蒲”。傅宸雪看着远去的车子和腾起的灰尘,嘴角勾起冰冷优美的弧度,转过身,大踏步走进传说中的“活死人墓”。
看守“青蒲”的退伍老兵名叫“胡安清”,三十多岁,没有结婚,无儿无女,身边只有一条狼犬。那条狗像牛犊般大小,浑身漆黑闪亮,没有一根杂毛,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吼叫起来几里地都能听得见。看到傅宸雪懒洋洋走进来,那条狗怒吼一声,四爪腾空,像恶虎似的扑上来。傅宸雪蓦然止步,犀利的杀气像刀锋一样透体而出,身体周围的空间突然扭曲,无数的草屑和落叶席卷到半空中,猎猎飞扬——傅宸雪一眼就看出这条狗是万里挑一的野狼犬,经过高手的特殊训练,是真正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在这条狗的攻击下,十几个拿着棍棒的成年男人一分钟内就会被撕成碎片。他不知道这种凶残的狼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他并不害怕,在大山里,比这种狗凶残百倍的“银月狼王”都对他俯首帖耳。只要他愿意,半秒钟就能让这条狼犬灰飞烟灭。也许感受到傅宸雪身上强大恐怖的杀气,那条狼犬扑到半途停下来,看着傅宸雪低吼几声,竟慢慢向后退去,目光里交织着愤怒、不甘、恐惧和战栗。
“虎子,快回来——”听到狗的吼叫,一个高大剽悍的男人从小屋中走出来,右臂的袖筒空荡荡的,暮色中的身影冰冷、倔强而孤寂。那条狗呜咽两声,不情愿地跑回到男人身边。那个男人刀锋似的目光刺过来,与傅宸雪狠狠相撞,似乎有无形的火花在半空中迸溅燃烧,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同类的影子,更能嗅到彼此身上极度危险的气味。
(四十六)狗屁的大哥()
“嗷——”那个老兵突然发力,像狂狮般暴起,一记手刀狠狠刺向傅宸雪的喉咙。速度之快,竟然击穿空气,半空中响起可怕的“哧哧”声。
傅宸雪知道遇上高手,猱身直进,犹如优雅斑斓的猎豹朝前窜出,迎上对方的手刀,那种从静止到极速的转换几乎达到人类的生理极限。手刀触喉之际,傅宸雪极速前冲的身体突然诡异折转,向左倾倒下去。这个动作完全打破力学原理,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那个男人大吃一惊,不等他撤招,傅宸雪左手触地,右膝飞起,重重砸在他的肚子上。那个男人宛如被高速火车撞到,身体向后急退七八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剧烈的灼痛从腹部爆散开来,瞬间传遍全身的骨头和肌肉。每一根神经都因为疼痛而颤抖,每一个毛孔都因为痛苦而扭曲。整个人陷入剧烈的抽搐,“啊——”那个人终于忍不住发出痛苦的嘶啸。
“虎子”见主人遇袭,愤怒地嘶吼,狂乱地咆哮,但慑于极度的恐惧,根本不敢朝傅宸雪扑击。傅宸雪慢慢走到那人面前,一掌轻轻拍在他的背心处。那人全身的疼痛豁然而逝,长出一口气,抹抹额头的汗水,抬起头看着笑吟吟的傅宸雪,问道:“傅宸雪?”
傅宸雪点点头,笑道:“你就是胡安清大哥?”伸出手把坐在地上男人拉起来。
胡安清甩甩脑袋,骂道:“狗屁的大哥——你见过一招就差点儿变成猪头的大哥吗?”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郁闷:“他娘的,老子当年是全军的格斗冠军,没想到如今竟变得不堪一击,真是老了吗?”
傅宸雪慢慢道:“谁要是说‘判官’不堪一击,那绝对是找死!”
那个男人刚站起来,霍然而惊道:“你怎么知道我当年的绰号?”
傅宸雪笑道:“我凑巧听说过而已,而且我还知道你来自“不死鸟”特种部队——”
胡安清更是吃惊,“不死鸟”就是他服役的特种部队,与浮在水面上的军区特种部队不同,“不死鸟”是神秘和强大的存在,除了军方少数高层,很少有人听说过这个名字,这个年轻人是谁?又怎么知道属于高度军事机密的“不死鸟”?他问道:“你真是公司派驻‘青蒲’的管理员?”
傅宸雪自嘲道:“不是我还能有谁?——倒是胡大哥以‘判官’之尊,竟甘心躲在这里,实在令人想不到。”
胡安清摇头道:“别提什么‘判官’?当了十几年兵,除了舞枪弄棒,我别无所长,如今又是残废,什么也不会做,有碗饭吃就不错,哪还敢强求别的?倒是你,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
“我哪知道什么原因?刚进公司就给人发配到这里来,不过这里很不错,风景好,空气清新,倒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胡安清眼中精光连闪,通过刚才的交手,他知道傅宸雪不是一般的厉害,想当初在“不死鸟”,哪怕队长老大十招之内也休想占到他任何便宜,而傅宸雪居然一招就让他失去战斗力,这种身手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像这样的人又岂甘寄人篱下?
(四十七)功夫都是逼出来的(1)(求收藏)()
胡安清说道:“傅宸雪,我不知道你为何到这里来,也不知道公司哪个有眼无珠的家伙做出如此混蛋的决定,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青蒲’没有传言那么可怕,说不定你还会喜欢这里——”
傅宸雪笑道:“我现在就很喜欢这里。”
胡安清哈哈大笑,说道:“来,咱们到屋里去——”
“虎子”伏在地上,“呜呜”嘶吼,满眼的恐惧。这一幕被胡安清看在眼里,心里极度震惊,他清楚这条狼犬的野性和凶残,连雪豹和三百公斤的棕熊都敢搏杀,竟对傅宸雪如此畏惧,这个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历?
胡安清的小木屋里空荡荡的,除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具,其他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胡安清接过傅宸雪手中的行李,顺手放到床上,又叫傅宸雪坐在杌子上,随手搬来一张小木桌,放在傅宸雪面前。说是木桌,其实就是几块木板钉上四根木棍而已,简陋得不能再简陋。胡安清笑道:“你来的正好,我熬的地瓜汤才熟,你将就吃些吧……”
傅宸雪大喜道:“真的?看来我的运气不错,刚下车就能吃到美味佳肴……胡大哥你坐,我来盛饭——”说着,站起身忙着去盛汤。胡安清没有推辞,望着傅宸雪的背影,眼中涌起一抹笑意。
勺子是用木头挖成的,粗瓷大碗倒也干净,筷子更原始,干脆就是几根用刀截断的竹枝。傅宸雪一点也不计较,反而有几分欣喜:“这里让我想起从前的生活——真的很好!”
胡安清从傅宸雪手里接过满满一碗地瓜汤,问道:“傅宸雪,你家在哪里?”
傅宸雪只顾喝地瓜汤,头也不抬,答道:“山里——”
胡安清深有同感道:“山里人不容易,山里的日子不好过啊。”
“是啊……从五岁开始,我们就得为自己的每日三餐想办法,找不到吃的就只能饿着。有一次我在沙漠里整整饿了五天没有找到食物,幸好最后寻到一块骨头才勉强活下来……”
“骨头?”胡安清一怔,他知道沙漠里几乎没什么大型动物,难道是死去的骆驼?
“死人的骨头……那个头骨,我两天才把它吃完——”傅宸雪自顾自喝地瓜汤,好像在讲述与己无关的往事。
“……”胡安清震惊地看着傅宸雪,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小子到底经历过什么?这种情形跟特种部队的沙漠生存训练极其相似,傅宸雪又怎么会碰到?
几碗地瓜汤接近两人的距离,胡安清和傅宸雪越说越投机,从胡安清口中,傅宸雪知道公司前面派驻“青蒲”的人要么颐指气使,要么装腔作势,要么自以为是,他们看不起胡安清,连胡安清的小屋都不进,独自住到工地中央的“工棚”内。胡安清讨厌他们,也懒得理他们,结果那些家伙要么被“虎子”吓破胆,要么和周围的村民发生冲突被打得鼻青脸肿。
“傅宸雪,你这身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
“没什么,都是被生存逼出来的——”
(四十八)功夫都是逼出来的(2)(求收藏)()
胡安清一怔,他能感受到傅宸雪身上浓烈的杀气。
傅宸雪淡淡道:“我十三岁就被师傅丢进狼群,没有吃的,想活下去就必须从野狼嘴里抢夺食物……我的运气还算不错,终于活下来……”
傅宸雪没有说下去,胡安清觉得背上凛然生寒,这种事不用问也能想象得到,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要想活下去会面临怎样的情形?那是最野性的碰撞,也是最野蛮的残杀,弱肉强食,傅宸雪能活着走出狼群,绝对不是靠运气那么简单。这种训练方法绝对残酷,在生存的压力之下,人的潜力一定能最大限度激发出来。据他所知,全世界只有两三支特种部队采用过这种训练方法,而那些队员虽不是全副武装,最起码还有一把锋利的军刀,而且年龄比当时的傅宸雪大得多,即便如此,能拿到四颗獠牙的也寥寥无几,更遑论六颗獠牙!怪不得这小子的身手这么恐怖——胡安清毫不怀疑,就算最精锐的特种队员近距离碰上傅宸雪,活下来的希望也不会比玩俄罗斯轮盘赌的机会更大。
“后来呢?”
“后来倒是简单——天天在山上打石头,除了手脚膝肘外,不能用任何工具,直到用双拳把两米见方的大石头打磨成弹珠大小的石球,再之后就是背着石头满山跑,十个山头一天要跑个遍,少一个都不能睡觉——”
胡安清觉得喉咙涩得难受,不由自主咽几口唾沫。他知道凭借肉掌把两米见方的巨石击打成一颗小小的石球,靠的不仅是勇气,更需要非凡的毅力,这种训练除了傅宸雪这个变态外,没有人能够坚持下来。倒是背石头让他有些好奇,可前面的训练摆在那里,“背石头”恐怕不会像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不由问道:“石头有多重?”
“每块三到五百斤,后来的更重……”
“靠——”胡安清不由自主爆出一句粗口,这种训练方法真他妈够变态的。眼下中国最精锐的特种部队每人负重三十到四十公斤,每天跑两个一万米都很吓人,而傅宸雪接受的训练方式,恐怕只有变态的人才能想出来。胡安清看看傅宸雪修长流畅的身材,似乎不相信他真的拥有那么大的力量。
傅宸雪看出胡安清的疑惑,眼光瞟向外面的原木堆,那些原木每根都有合抱粗细,最轻的也超过六百斤。傅宸雪脱下衣服,露出健硕匀称的上体,身形如猎豹般流畅,肌肉线条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小麦色皮肤下似乎蕴藏着火山熔岩般的恐怖力量,给人一种阳刚与阴柔水乳 交融的视觉冲击,别说女人看到会尖叫,恐怕男人看到这样标准健美的体格,也只有羡慕的份儿。
胡安清眼睛贼亮,笑道:“宸雪,你不是想打这堆原木的主意吧?我可提醒你,这些原木每根都超过七百斤重,哪怕‘不死鸟’里那帮变态,要想抱起一根木头至少也得两个人,所以你最好不要玩儿!”
(四十九)果然是个**(求收藏)()
傅宸雪没有吭声,走到那堆原木前,轻舒猿臂,把五六个男人才能勉强抬起的原木抱起来,在空中抛两下,又像风车一样抛出几丈远,“轰隆”——原木重重砸在地上,震得小木屋簌簌发抖。傅宸雪一连抛飞三根原木,胡安清赶忙拦住他,再这样抛下去,这座小木屋非散架不可。
“妈的,果然是个变态——”胡安清除了震撼还震撼,张开的嘴巴能塞下一枚驼鸟蛋。他终于明白“虎子”为何那么惧怕傅宸雪,想想看,对于一个从狮群和狼群中走出来的家伙,一只狗算什么?从交谈中,他感觉傅宸雪身上一定有很多秘密,而这些秘密是他不能追问的,傅宸雪能给他讲这么多已经不容易,说明傅宸雪对他足够信任。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倒是轻松,两个人要么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