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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掌柜驾到:陛下夜夜,宿客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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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金奎一反常态的热情:“欢迎你们回到这里,永福客栈本就是我乔某人呢的客栈,只是不幸被姓裴的霸占了多年,好在终于回到了我手里。你们原来为姓裴的打工,本少爷大人大量、既往不咎,不过以后,要踏踏实实在我手底下干,原来怎么卖力,现在加倍卖力,将功赎罪,你们,表个态吧。”

    伙计们都战战兢兢不知道说什么。

    翠花不动声道:“乔掌柜说的是,我们不过就是一群干活的,永福客栈开张一天就干一天的活,挣一天的钱,谁当掌柜谁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其他人跟着应声称呼乔掌柜。

    乔二爷满意地呵呵笑道:“这就对了。”

    冬天很冷。

    长白山的冬天更冷。

    看着翠花她们都归顺了乔金奎,世界在倒吊着的明珠眼前颠倒了过来,永福客栈颠倒了,每一个人都倒了过来,她麻木地忘记了冷,忘记了痛,失去知觉。

    直到夜深人静,方才觉得有人悄悄松开绳子将她放下来,而后用一床被子裹住她,拖着一路向甸子街外走去。

    直到出了甸子街,方才为她拍打身上的雪,揉揉胳膊和腿,然后抱住她,“明珠,你受苦了。”滚烫的眼泪滴在她的面颊上,原来是翠花姐。

    翠花从怀里掏出还冒着热气的一包包子递给明珠:“趁热吃,吃完了,离开这里吧,再也别回来了。永福客栈,我在这里好好看着。”

    “翠花姐,谢谢你,”明珠接过包子狼吞虎咽吃起来,“那会儿我误会你了,以为你真的投靠了乔金奎,我现在觉得人其实能活着就很好。”

    翠花又递给她一双厚厚的棉鞋,有些哽咽地说道:“当年要没有老掌柜收留我,我一个寡妇也就冻死在山里了,老掌柜是好人,你也是好人,好人不该这么短命。”

    明珠接过鞋子,里面放着厚厚的一层乌拉草。乌拉草是东北一宝,穷人家穿不起啥貂皮狐狸皮的,冬天为了保暖,都在鞋子里塞满乌拉草,穿着这样一双塞满乌拉草的鞋,无论在多么寒冷的冰雪地里走,也不会把脚冻坏。

    明珠换上鞋子,站起身跺了跺脚:“我会回来的,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夺回属于自己的客栈。”

    第二天,乔金奎听说明珠被救走的消息,很是恼火,暗自琢磨着,这甸子街上还是有护着她的人,是谁呢,这客栈里的人都跟她那么熟,没准就是店里的伙计,这会儿就敢太岁头上动土,以后还了得。

    乔金奎将翠花他们都叫过来,一个个打量着,慢慢道:“明珠那丫头跑了,到底是谁做的?说出来,我就不为难你们,不说,那下场就很难堪了。”

    没有人应声。

    他靠近翠花问道:“你,到底为什么留下来?”

    “回掌柜的,做这行习惯了,一个女人家,不愿意再换地方。“

    “是吗?”

    正在这时,门开了,李四悄声道:“禀二爷,进京朝贡的队伍马上要住进来了。”

    想到如今正是用人之计,乔金奎决定先把此事压下来,清清嗓子道:“罢了,客栈新接手,大买卖要开张,明珠那丫头谅她也跑不到哪里去。大爷最近心情好,暂不与她计较。”

    乔金奎让伙计们赶紧打扫客房、布置客栈,将迎接官兵的活分派了一下。

    李四将从王老实那里抢来的人参恭恭敬敬交给乔二爷:“二爷,这就是今年人参节评选出来的人参。”

    乔二爷端详了一阵,这株人参果然品相非凡,体态俊美,神态飘逸,如仙人临世极具神韵,实是人参至宝。

    乔二爷命李四将人参收在一个红丝绒铺垫的盒子里:“收了这件东西就齐了,事不宜迟,你去帮我准备上京的行装,等送走这批运送贡品的队伍,我就动身去京城,有钱能使鬼推磨,砸下万两白银,黑的也能变成白的,到时候见到和笕司韪龆ゴ骰岽鞔鳎僖由砉槔矗诔ぐ咨秸獾胤蕉逡欢褰牛度丁!�

    李四谄媚逢迎道:“二爷,您现在在这地方跺跺脚,我们也得发抖半天啊。”

    送往朝廷的贡品在镇上一点点汇集起来。押送贡品的壮年兵丁人选定了下来,大能耐报名加入进京护送贡品的队伍,矫健的体魄和长年狩猎的经验让他很快被录取。

    镇上恢复了安宁,永福客栈还是永福客栈。等到大能随着护送贡品的队伍来到永福客栈时,这里已经易主。

    当大能看到翠花时,悬着的心稍微放松了些,还好,她毫发无伤,只是神色间仿佛又发生了些什么变化。

    大能换上一身戎装悄悄找到翠花辞行:“我走了,这一趟远门要好几个月,你自己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翠花漠然看向大能耐:“我就在这里,老爹走了,明珠走了,可客栈还是客栈,我要替他们看好这家客栈。”

    大能又掏出那个装有熊皮的包裹交给翠花,翠花没有接,大能耐急了:“你拿着,我是真心要娶你的。”

    翠花伸手将那包裹推入大能耐怀中,眼神很是坚毅:“这家客栈一天没有物归原主,我就一天不会出嫁。”然后转身快步走了回去。

    大能望着她的背影道:“等俺回来,俺一定会娶你,不让你再受任何委屈。”

    雪愈下愈大。大雪下的幕天席地,分不清天,看不清地。明珠踉踉跄跄,一脚深,一脚浅往镇外走。

    明珠被放逐出她的故土,她的脚被故乡柔韧的乌拉草包着,她知道自己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她要坚强地活下去,不管走到哪里,她都一定要走回来,不管走多远,她的步伐都被魂思梦想的故土、伤痕累累的故土牵绊着。

    只是,现在该走向何方呢?

    天地之大,竟不知何处可为栖身之地。

    在雪中,她看见一支特别的马帮队伍,三十匹马排成一队,头马脖子上用红绳系着引路铃铛,铃铛摇动的叮当声格外悠长浸耳,队伍前有车载数面八旗王旗,兵士们紧身黑衣腰系黄色布腰带,头包黄绸缎,只有皇家官兵才能穿这样的服装,他们手持长矛、腰跨钢刀,队列整齐,步伐一致,由于人多加上车马一路走来,尘土飞扬,远处看去很是威武壮观。

    这是进京朝贡的队伍。

    北京城,皇上住的地方,天底下每寸土地都是皇上的土地,文武百官都要听皇上的,谁不讲理,也得听皇上的。

    铃声响叮当,明珠紧握了拳头,暗下决心:“我就不信,这天下找不到讲理的地方,讲理的人。我,裴明珠,要上京城,找皇上去告御状。”

第8章 初至京城() 
天,奇冷。

    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隆冬的原野上寸草不生,看不到一抹绿色,所有植物都成了寒冬的战利品,被彻底俘虏。

    明珠把头发扎成男式发髻,戴着一顶破旧的斗笠,绊绊磕磕行走在通往京城的路上。

    严寒刺扎着她冻得麻木的面颊,呵出的气在眉毛上立即结一层白霜。在冰冻的雪地里一脚一滑,摔倒了再挣扎着起来,手脚早已麻木地失去了疼痛的感觉,肺脏有种撕裂的疼痛,脑髓已经凝结,近乎一片空白,一片死寂。抬头望望天,无边无际地延展着,前方的道路看上去是那么长,似乎永无止境,恍惚中,老爹慈爱的面容映在天边,还有永福客栈,他们都在等着她,于是便一鼓作气爬起来,继续前行。一步一步在回旋之中,在生死之间挣扎着,如一条爬虫苟延残喘。

    一路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兼程赶路,渴了喝口雪水,饿了就找人家讨口饭吃,困了,就找个干草堆倒下睡一觉。这样行了约二十来日,竟然真的来到北京城下。京城守卫审查的很严格,明珠衣衫邋遢,又没有什么证件,若大摇大摆的现身,定会被兵士拦下,弄不好就直接被当成可疑人员下到大狱,于是她悄悄退出入城的队伍。

    明珠潜伏在路旁看着缓缓前行的进城的队伍,寻找着机会。这时有车夫拉着一车草料往城门口赶去,她瞅准时机,纵身一跃,扎进了草堆。

    还好,赶车的车夫是经常来往京城的熟户,几个把守卫兵都认得,只是略加问了几句就放行了。于是明珠在摇摇晃晃的干草车中,进了城门。喧哗声渐渐涌入耳朵,明珠从干草丛堆里扒开条缝看着外面的街道,车经过一僻静胡同处时,她轻轻跳下来,脚踏在了京城的石板路上,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她抵达了目的地——京城。

    川流不息的大街上,各种店铺百货云集,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竟日喧嚣,一派繁荣热闹景象。这一切看得人眼花缭乱,十足新鲜,这新鲜却和明珠十分不搭调,明珠的衣服已然破旧不堪,头发上还粘着从车里带出的干草,囊中空空,腹中空空。俨然乞丐一个,京城里的叫花子都用敌视的眼光看着她,她看着那些乞丐,甚至想过去跟他们打声招呼,各位大哥,行行好,能不能赏我一只行乞的碗。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肚子连咕咕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时至傍晚,晚霞映夕阳,火烧云像荷包蛋一样铺在天空,一条又一条的胡同像大肠一样向前延伸,空气里拥挤着各种吆喝,各种食物的味道像小手一样向她抓来。

    明珠走过一个馒头铺,小伙计刚刚端出一屉大馒头,雪白的馒头冒着热腾腾的气,散发一阵阵诱人香味,她深呼吸了几口,想靠着这麦香来解解饿,却愈发饥饿难耐。

    明珠带着一丝希望靠过去,咽着口水问道:“这位兄弟,能不能给我个馒头?”

    小伙计面无表情道:“两文钱。”

    “我没钱,可是我很饿。”

    小伙计不耐烦地赶人道:“叫花子一边去,我们是要做生意的,一边去,别把门前的地站脏了。”

    卖馒头的伙计要比村里的大娘无情的多,连口吃的也舍不得,管不了那么多,饿死也是死,倒不如先吃个馒头再死掉,明珠拿个馒头向前跑去。

    “有人抢东西啦,追啊。”

    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追过来,明珠咬着馒头,倒在地上,拳头和脚纷纷落在她身上。

    “住手!”

    一个青衣公子拉开那两个伙计,拦在她身前,从怀中摸出两文铜钱递给伙计:“不过一个馒头,我替他付了。”

    公子伸手将她扶起来:“这位兄弟,来,这里坐会儿。”

    原来他以为她是男人,明珠抬起头来看见一双温和的眼睛,和一双伸过来的温和大手,还有冒着热气的馒头。

    明珠整个人仿若起死回生,眼角湿润有种想哭的感觉,很久没遇见这么关心自己的人了。

    明珠跟着他走到闹市一角,坐了下来,她接过馒头来狼吞虎咽地啃咬,吃了几口就呛得咳嗽起来,那公子又递过来一碗水,怜惜地说道:“慢着点,别着急。”

    肚子有了底,明珠开始打量起这个人的一亩三分地,一张桌子、两把凳子,桌上笔墨纸砚,文房四宝齐全,是一张字摊。

    这时一位老婆婆蹒跚着步子走了过来:“文楷,我家儿子又有书信来了,快给婆婆念念。”

    原来他叫文楷,张文楷,一字一韵念了起来,他的声音真好听,安抚人心,一笔小楷写得沉厚温润,婆婆满意地付了他两文钱,走了。

    他让明珠想起了王志禄,不知此刻他是已飞黄腾达,还是像文楷一样在为人书写谋生。

    文楷看她定睛看着他,于是问道:“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吧?”

    明珠默然,点了点头。

    “来京城做什么?你的家人呢?”

    明珠一抽鼻子,眼睛红红道:“我是从长白山来的,我来告状,我要告御状。我已经没有家了。”

    文楷吃了一惊,仔细打量着明珠,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竟要告御状,须知他们这些等待科考的人一般都无缘面圣的,可是明珠认真而坚定的眼神告诉他一切并非玩笑,于是他又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明珠想起自己已是一个没有亲人没有家的人,现在的名字还重要么,人生已经颠倒,索性将名字也颠倒过来,干咳了两声道:“我叫朱明。”

    文楷替她整了整衣服道:“小兄弟,告御状,可不是那么简单。你这个样子,如果站到紫禁城下,只会被乱棒打死。别说皇帝,即使是朝廷官员的府前也不容许你靠近的。”

    文楷又打量了她一番:“你有状纸吗?”

    “什么?”

    文楷叹了口气道:“凡是告状,都需要递交状纸,把冤屈来龙去脉写清楚,让老爷们看得明白。连状纸都没有,何谈告状?”

    明珠立时觉得很窘,她还没想过这些问题,就是现在知道了这些问题,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去解决。

    文楷研好墨,饱蘸墨汁:“小兄弟,我能为你做的,就是写一张状子,来,你说,我写。”

    明珠将永福客栈发生的一幕幕惨剧都告诉了文楷:“我要替老爹伸冤,讨回客栈。”

    文楷悉心整理成文后递给明珠:“收好了,若真的要伸冤上告,到时记得将这张状子递上去。”

    明珠满心感激,但她不敢提钱,她已经穷到了底,不只是囊中羞涩就连果腹都做不到,她知道遇上了好人,于是要厚脸皮提出另一个问题。

    “晚上,我可以和你一起睡觉吗?”

第9章 落脚京城() 
明珠这样率真无遗的问话让文楷有些惊吓,不过他很快明白过来,问道:“朱兄弟,你难道在京城里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么?”

    明珠嗫嚅道:“我有一个兄长叫王志禄,只是前几个月来上京赶考后便没了消息,你可曾听说过?”

    “小兄弟,京城如此之大,来赶考的人多如过江之鲫,找人本如海底捞针,可巧,你说的这个人,我恰好见过,他同我一样是落榜之人,一同在这闹市中摆过字摊,只是上个月,忽然不辞而别,自此再无联系,不如先住下,再去慢慢寻来。”

    这消息在明珠心里亮起了一簇小火苗,总算有了点王志禄的下落,让她觉得有了一丝丝温暖。那支作为信物的毛笔她用好几层布包裹着收在怀中,从长白山脚下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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