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

第174部分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74部分

小说: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女子道:“你、相公你不认得妾身了么?”
    话说这“相公”二字,当时固可作为妻子对丈夫的尊称,也可泛为一般对年轻男子的尊称。卓志约没有多想,但道:“我好像真是见过你的,哪儿呢?”
    丫头上来。女子就不说话了。
    自此卓志约受到良好的照顾,身子渐渐养了回来,精神也恢复得多了,总奇怪这个年轻美貌女子到底是谁呢,对他这么好?
    渐渐的卓志约还发现女子居然还能背几句诗、知道几个史上有名的风流人物、还能谈论一些他的兴趣爱好。唉呀呀!这样知情解意的红粉佳人,到底是哪里来的呢?卓志约心心念念想着这个不解之谜,不觉已经把小樱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所谓痴情人,多半是单线程动物,接了新的任务之后,旧的任务只好下线。
    所以,所谓的念念不忘,多半只是没有新到合适的替代品而已。
    可以想见卓志约得知这女子是他的发妻之后,有多吃惊!他下巴都要脱臼了,结结巴巴道:“怎、怎么可能?”
    他记忆里的妻子,是他刚回到凌琳城时,那个灰扑扑病恹恹的影子,还有成亲后不久缺乏特点与魅力的面影。那是完全不能带给他任何良好观感的影子。
    眼前这个女子……怎么会呢?!
    这可是双双的功劳!双双当时看了他妻子,就觉得不丑。但卓家人都说卓志约看都不愿看他妻子一眼。双双就觉得奇了怪了,林代却道,女人的魅力,不一定在脸上。但脸要长得好的,还是有希望变得更漂亮的。于是她们找了很有经验的妇人,把卓志约妻子好好的相了又相,那妇人道,三娘果然是生得好的,只是又不会打扮、又不会做姿态,于是有的男人就不爱看了。
    她们由此决定给卓志约的妻子特训。要知道,把小樱桃给搞倒,还不难。难就难在以后都要把卓志约拴在家里!那就必须的把他妻子魅力搞上去了。
    既然底子不差,那就可以下手。她们首先让他妻子装病,在卓志约回来的时候避开他。因这个时候,他对小樱桃还恋奸情深,别人的影子不容易进去,而他妻子的训练则远远没有取得足够的成果。因此先从他的面前,把他妻子隐去。这段时间让他先习惯享受家里的舒适条件,而他妻子则在恶补魅力女人的课程。
    首先用了各种滋养美容的有口碑物品,外敷内服,让他妻子的气色好。女人的气色,就好比一块玉的质地、一颗珠的珠光。所谓内在美和外在美一样重要,说不定还更重要。什么是内在?经史子集?开什么玩笑!那种用来励志就好。真的到实用范畴,内在就是由皮肤内蕴含的光彩。这叫内调气血。L

☆、第四十二章 纳妾反而好

气血调罢,还要外施妆容。不同的人适合不同的妆容。但有妆容总比无妆好。即使到了虢国夫人那样天姿国色的地步,还不是要淡扫蛾眉,再去朝至尊?何况平常女人呢!缺则补之、淡则描之,画也画他一个美人儿出来了。这才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真义。
    妆容高手的妇人,替卓志约妻子好好设计了妆面,把她教会。她气血也好多了。妇人道这就是块好玉了,但风味不对,不算成品。
    这风味是在眉目谈吐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蝶笑花了。真要论蝶笑花的脸……啊,当然是极好的。但他更迷人的地方,却在他的姿态。很多人要是光看他的脸,说不定觉得美则美矣,但还把持得住。但蝶笑花一动起来……啊呀死了也由他!死也由他!
    活人跟死人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动”字。
    这才是最难的地方。
    那妇人调教卓志约妻子,一开始也调教不起来,私下抱怨这真是块木头。
    这时候双双也真没法子了,只好向林代求救,倒也没指望林代真能懂得怎么把一块木头调教得懂了风情,只想着林代能再指点个什么人,去教卓志约的妻子呢?
    林代给了她最重要的帮忙,而且是直接给了法子——让卓志约妻子练习贴墙站,还有头上顶着书走路。
    这样练习下来,说也怪,卓志约妻子行动果然好看多了!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味道!
    到这一步,外观改造基本到位,谈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内在了。
    只有她的外观能引起卓志约的兴趣了,卓志约才会有跟她多说话、多上床的可能。说话如果说不出、床上如果僵似木。那也不能留丈夫留久的。
    于是双双让卓家找比较了解卓志约的人,记下卓志约平常喜欢的话题,叫卓志约妻子背熟。卓志约妻子背这些倒果然拿手,又知道是笼络丈夫要紧的。功课做得很好。
    还有一种“书”,则是小画小字、小荷包小袜底,姑娘出嫁时娘家会给她压在箱底,好教新婚夫妇懂人事的。这就让卓志约妻子很害羞了。
    卓志约妻子闺训是很贞静的。她父母是很正经的。甚至是比较木讷的。姑娘出嫁时,依老规矩要压那教新婚夫妻春色的东西,但是她父亲不管。她母亲也一直往后拖。
    她母亲的心态,倒不能说觉得夫妻之间学这种东西是不正当的。她母亲还没这么荒谬,知道夫妻间是应当生孩子的。但是她母亲习惯了这种事是不上台盘的,尤其不适应在父母和子女间说出来。眼看吉期将至。她母亲一拖再拖,最后急中生智。拿了两个白胖胖的阿福泥娃娃压在箱底:瞧!有小人儿!是一男一女的!是光身子的!是挨在一起的!还要怎么样呢?一只公鸡一只母鸡关在一起,回头就能收鸡蛋孵小鸡了,难道还要人画画教它们怎么抱窝儿吗?真!人难道还不如鸡!
    卓志约的妻子对于男女间事,就是如此懵懂。双双她们不得不帮她父母给她补上这一课。
    那些画儿书儿给到卓志约妻子面前。她先是害羞的。但调教她的人下了狠话:您是要丈夫还是要脸面吧!就算您要脸,丈夫没了,卓家没后了。您脸又在哪儿!
    卓志约妻子不得不抱着壮士断腕、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心,看起这些东西来。人家很体贴她。给她关门掩窗,制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一开始,卓志约妻子面红耳赤,匆匆扫一眼,跟作贼似的,恼羞成怒,真想把瓷片砸了、书烧了、帕子剪了!
    后来她就食髓知味了。
    像小和尚,从小在庙里长大,不准吃肉,也就根本没见过肉。有一次撞见师兄在煮什么,好奇的问这是什么呀?师兄一脸深沉说这是罪孽。小和尚说师兄师兄,罪孽好香啊。师兄师兄,罪孽好好吃啊。师兄师兄……咱们什么时候再吃罪孽……
    人确实比鸡高级。公鸡动了情,拍着翅膀压母鸡。而女人动了情,如冰峰染了霞光,明艳流动。
    无怪卓志约觉得自己的妻子变了个人。
    这么着,这头野骡子终于被收进家里去了。而双双更建议卓家给卓志约还纳了个妾,要的,像小樱桃那一挂,但长得没有卓志约妻子那么端正,皮肉要糙得很多。卓志约妻子还不能老是答应卓志约欢好的要求,非要把他往妾那里推,一个月最多答应他一两次。卓志约如果表现好,往正道上走,那还能多奖励他几次。
    卓志约就更迷恋妻子了。那妾几乎就成了摆设。
    双双私底下很崇拜林代:“姑娘,你怎么想得出纳个妾反而更好?”
    “我读的书多。”林代耸耸肩。
    人这个东西啊,就是得不到的最珍贵。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他妻子虽是正妻,那么高高的钓着,成了在嘴头却吃不爽快的肥肉,他就算是给钓牢了。卓家看他肯在家里待着了、肯往正路上努力了,也非常满意。
    这上下,大家总算把小樱桃这一页给掀过了——
    对了,小樱桃呢?
    她想投奔尚大和枭九,而那俩混混本是双双雇的来,岂能收留她,就问双双讨主意。
    双双至此还真拿不定主意了,就去请林代的示下。
    “这么一个人事安排,你还有权作主。”林代表示自己不管这事儿了。
    “可是……”双双无措。
    “哎,你找人时,就该想过要有处置的一天吧。”林代竟然有点幸灾乐祸。
    双双是想过处置,但她这想法,是准备作为建议向林代提出的。林代根本不要做决定,要她自己说了算,她就觉着吧,反而难办啊!
    如果林代不接受她的建议,她是准备好洋洋洒洒的理由劝说林代。但林代不要管、也不要听。让双双全权做主,就有点下了手了。因为她出的主意,实在是……
    “姑娘啊……”她苦着脸想跟林代再好好说叨说叨。林代打断她:“危及我们事业吗?”
    双双摇头。完全不危及。对她们的事业,只有利益。但对小樱桃就未必是那样了。
    “危及你或者我们任何自己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吗?”林代又问。
    也是完全没有。只是小樱桃……
    林代起身,笑眯眯重申一遍:“那就完、全不用跟我说了。”说完就走人了。呼!当个甩手掌柜还真是够爽的。
    剩下双双,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继续纠结了半晌,然后一咬牙一跺脚:拼了!反正小樱桃也是自作孽。她良心上有啥放不下来的?
    小樱桃逃到尚大身边之后,尚大说送她去个地方避个风头,还能让她赚钱呢!小樱桃觉得这也不错。之后她就发现自己被送到了军营里。
    这么多军人北上,血气方刚,需要排解和调剂,不然容易身心失调。营妓还是很有必要的。小樱桃就成了这么个营妓。
    她也没有觉得太伤心。因为毕竟朝廷刚开战嘛!她去的那个营,还没有正式跟敌人接刃,没有任何鲜血刀兵逼到眼面前来。补给也还算充足,给的酬劳不错。小伙子们一个个精精神神,没缺胳臂没断腿的。这种健壮男人,是小樱桃喜欢的类型。她简直是兔子掉进一窝胡萝卜里。
    很后来的后来,那次著名的大战爆发,血流成河。但是小樱桃没有死。再以后,她还是继续作营妓,没掉胳膊没掉腿,只不过老得很快。
    一次又一次的战役,男人们开始从失败者中掳夺新鲜女人补充生理需要。小樱桃看着,有那么点儿嫉妒,有意无意的炫耀:我当年可水灵啦!
    也没人当真听她的。
    再后来有一天,她看起来已经干瘪粗糙如老妪了,坐在帐篷口的气死风灯下跟个胡子有点白了的军人讲古:我当年啊,可也是有人真心待我的,对我那个好啊!
    她要讲卓志约吗?呵,不不!她说的是:“那个男人好吃得开的,好有能力,眼光又好,一眼就看上我了。我们要联手做一票大买卖的。他忍不住,提前吃了我。唉唉,时运也是不济。我们没办成那买卖。他自己都自身难保了,还顾着我,给我找个有吃有住、冤家对头又找不过来的地方。现在不知他怎么样了。”
    说的是尚大。
    她从始至终都不知道他骗了她。
    其实她始终没有机会跟他好好造一次爱。连溪边那次,都被枭九有意插手了。她跟他之间,就只剩模糊的、心跳的、动荡的片段。
    她越过一生中所有得意的激昂的大战,只动情的回忆这几个片段,在疆场昏黄颤抖的气死风灯下。
    也没有谁真的听她说话。那个胡子有点儿开始花白了的军人,用独眼凝视着夜幕,应都懒得应她一声。
    风刀血月。这片土地上又经历了几次战争。再后来,就没有人知道小樱桃的下落了。
    她的故事就这样完了。
    她不算是很坏的人,有很多人要比她邪恶,想的点子更恶毒、害的人更多。但我们在的世界,毕竟不是像商人的帐簿那么明白的,一分一厘划算得清清楚楚的世界。她就这么给浪头卷了过去,就完了。也没有谁惋惜她。
    ——真的,我想并没有谁特别惋惜她,对吧?L

☆、第四十三章 将星和将领

为卓家立下大功之后,阿憨大获得了卓家的鼎力支持,从此在凌琳城商业扩张再无阻碍,一路绿灯。以此为据点,周边商事也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蝶笑花从京城也有信来,道是旁无什么大事,不过余府世子余和瞬的病终于好了。崔珩将余和瞬封为未城知府,即刻上任。
    对朝廷地理略有了解的人,可以知道,这是对北边战场的有力支援。因未城就在朝廷的西北部。战事只要稍稍扩大,就会危及那里。而北胡想必也会打那里的主意。那里的地方官员守得住,前线战场就减少了后顾之忧。前线如果不幸溃败,后方如果能迅速消化败军、组织防守与反攻,就能有效避免一溃千里的情况发生。
    而对朝廷人事关系了解比较深入的人,更可以知道,这是崔珩对武官势力的一次有力调度。
    余秋山作为边疆的定海神针,赐封宝景侯,在武官势力举足轻重,与郭家势均力敌。郭家主要的职责范围是国内、尤其是京城,行事风格低调,深孕皇上的信任,而民间声望不高。余家职责在边疆,有点什么事儿就容易演化成大事。民间对他的认知度也非常高。崔珩使用他们,就像使用一柄双刃剑,非常小心。
    余秋山的年纪大了,谁都知道,他不可能一直这样为国效力下去,总有退下来的一天。谁能继承他的位置?举足轻重。
    余和瞬诚然是他的世子,在战场上屡建功劳,但可惜是个傻子。而余秋山与余夫人的关系在这几年里,也渐趋微妙。
    余夫人以前曾经是个女山大王,浑名濯仙袖。与余秋山不打不相识,受了招安,得封诰命,从此陪余秋山跨鞍披甲南征北战,打得一手好镖、使得一口好剑,怀着阿逝还领娘子军驰援受困夫君,打场硬战。扭败为胜。替朝廷夺回千亩疆域,代价是差点没把阿逝流产在战场上,最后虽母子生还。阿逝的脑子大概还是从那便受了伤,以至于长大成了傻子,余夫人则身体一直虚弱,不得不告别沙场。在京中静养。
    余秋山替朝廷镇守边疆,与夫人聚少离多。在余夫人之外。自然难免有其他女人帮着照顾他。如今宝景侯府里的几位小姐公子,除了余和瞬之外,其他都不是余夫人生的。这就很可以说明一点问题了。
    这些年来余秋山也在考虑退休享福的事儿,跟朝廷透过几次风声。朝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