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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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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
    “公子若过意不去,尽量对少夫人好些,说不定这才是少夫人想要的。不过面子上却须淡一些,少夫人或许能活得稍久些。但切勿以为将少夫人驱离就能保住她的命,只怕她还死得快些。”张神仙道。
    云剑立在妻子的身边,望着胖小子呼哧哧睡去的肉乎乎脸,鼻端闻见奶香,难免感慨。
    唐静轩曾笑他表面逸采飞扬,内心俗得不能再俗,有时云剑也不得不同意他的话。
    云剑做不到像他一样相信着天下一定会有一个与自己无比般配的女子、也做不到为这么个希望无限期的等待、更不想为此付出太多代价。
    妻子贤惠,孩子可爱,又有什么不好?只若能多延些时候……
    云剑想,一定能多延些时候的。现在一切都还平静。所谓的风雨,如果一定要来,至少还没有成型。等到无可奈何的时刻来临,孩子应该会再大些了罢?分离会更容易承受。那时至少他要保证,她死前的痛苦减到最低限度。
    这是他能做的最大保证了。
    然后大少奶奶劝他回书房用功读书。她确实是个很贤惠的妻子,至少在努力扮演这个角色。
    漓桃端上热汤来,请大少奶奶用。大少奶奶对云剑笑道:“可惜热性太重了,不然让你也试试。”
    云剑看了那微褐的汤,问道:“这是什么汤?”
    “羊肉辣汤。”
    “怎么你不怕热么?”云剑微诧,问大少奶奶。
    “回姑爷的话,”漓桃在旁笑道,“这是四姑娘遣人送过来的,特为了晓得小姐身上不好,请人调的呢!问了大夫,也说这可活淤理气,喝了有好处。却是小姐喝了才好,如姑爷,这样热的天,喝了就不相宜了。”
    云剑点头:“闻着倒是香,给我装一碗去罢,我就着凉茶,总能喝了?”
    大少奶奶抿嘴笑:“一年到头多少汤啊水啊呢,就馋这一碗?”
    云剑道:“这碗是你房里的。”
    大少奶奶就低下头去,手压着儿子的襁袱一角,心里觉得岁月静好、岁月静好,幸福到这里真可以溢出来了,再多一分毫都已承载不了。
    云剑回到书房,得消息回报:蝶笑花已经放出来了。
    唐太守不敢不放!
    衙门口那么多请愿的戏迷,唐太守可以置之不理。但有一条密报他不能不管。
    剑影拿去的那张纸条上,说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当今太后非常宠爱的某位王爷,最近有可能要被封到锦城。
    剑影是云剑的仆从,人尽皆知。云剑在京里跟某位王爷有点交情,人们也都知道。
    那位王爷排行第七,尽管很得太后宠爱,但当今圣上老跟他闹脾气。
    当然,能闹得起脾气来,从一侧面也说明感情好。谁叫七王爷是圣上的小弟弟呢!
    又谁叫这小弟弟竟公然的……喜欢男人呢?
    喜欢到了堂堂将军都为了躲着他,不得不向皇上求援。皇上得用的校书郎校着校着,不见了,被王爷推倒了!没脸再侍奉皇上了!
    皇上能不跟他急眼儿吗?
    连太后都护不住他了,说了好几次“再乱来就把你赶出京去!”这是唐太守也知道的。莫非……就赶到这边来了?怎么唐太守毫不知情!云剑这消息可不可靠?
    少年贵胄里,比云剑更可靠的,恐怕不多了。
    唐太守只好咬牙,先把蝶笑花礼送出去,陪了多少不是,还送了礼物给他压惊。
    万一这位王爷真派到这儿来……除了名伶蝶笑花,唐太守还有更好的礼物能送给王爷吗!
    人身上若是有了点损伤,或者心里积了点憋屈,到王爷面前嘟个嘴、撒个娇,唐太守还能落下好的吗?
    周孔目一听说蝶笑花放了,很是不赞成:“不论通匪与否,至少他做出那么大阵仗,没有先通报官府预备,有扰治安,这罪名是铁打铁的。”
    “罢了罢了。”唐太守在乎罪名,但更在乎王爷。
    “而且此事实在可疑,就算蝶老板本人没有通匪,但他伙计说不定……”
    “没说不让你查嘛!但你要小心点,别给蝶老板惹不痛快!”唐太守叮咛。
    “……是。”周孔目觉得这饭碗是越来越难捧了。
    什么饭碗是容易的呢?有个大夫从谢云剑那儿领了一碗肉汤,要查出里面东西有没有问题。天晓得天下有多少种东西!百草?切!万花万草万树万石万万虫哪!这怎么查?总之味道不错,感觉很正派,颜色也不错,也很正,把常见的几种验毒法都试过了,肯定没毒,再翻遍医书确认过,回报谢云剑:这种汤对妇人癸水不调的确有好处。
    云剑想:他自己是多心了。L

☆、第六十一章 谁似神仙

为了贺蝶笑花平安从衙门里脱身,蝶班又开了一场戏,众戏迷们纷纷捧场,把票价完全不当一回事,简直恨不能多砸些、再多砸些银子,好表一表对蝶老板的关心。
    开锣定在夜晚。那时候比较凉快。然而从清晨起,已经有人聚在戏台前了。小贩们更抖擞精神,摩拳擦掌,誓要赚一票大的。
    近晚,太阳已经斜在檐上。街道还是热,然而可忍受得多。云剑也打马往戏台去,被斜阳照得个不耐烦,速度奔得快了些儿,剑影毫不在意,连座骑也不用,就拽开大步在云剑马背后啪啦啦的跑,锦城的人们都看惯了,没什么诧色。
    三年前的一天,云剑也曾这样在街上跑,因要亲自置办几件比较要紧的东西,奔得也是急了点儿,剑影已经跟着他了,就在他马后头跑。忽有个人打横里出来,个子极小,几乎像只狸猫儿,着一领赭红纻丝单衣,那赭红也脏污得接近于黑色了。剑影跑得快,他走得慢,眼看要撞上剑影了,却也不避。剑影不得不伸手,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抛开去,方向是路边店铺檐下放的泔水桶,丢进去,准“咚”的一声,倒也不至于受伤。其实另一个方向还有个储水缸,也颇可接人,但剑影看这人身上这么脏,不想糟蹋人家的水。
    云剑乘在鞍上,没有回头。他不屑为这种小事回头。
    那人飞出去,毫无抵抗之力,果然飞到了泔水桶那儿,却竟然没有“咚”的一声,而是“嗤”的。轻轻的,像小姑娘的一个笑,像石片在水皮上打水漂儿发出的声音。
    剑影不由定睛去看。
    那人在泔水桶口,只是打了个转儿,像桶里有一只手托住他、又把他抛了出来似的。他又轻轻巧巧站在了地上,一切如常,只是单衣的衣摆更脏了一些。
    有不少目光投了过来。行人们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惊骇还是兴奋。
    云剑还是没有回头。剑影也继续追着云剑的马蹄奔跑。两人都没有理睬赭红单衣的那人。哪怕他刚刚露了一手。
    那人又打横走向剑影。
    剑影跑得快,那人走得慢。而且那人明明已被剑影抛在后面了,可不知怎么一来。他走得又要撞上剑影了。
    剑影又出手,那人不避,只管走自己的路。
    剑影又揪向那人的衣领,那人不躲。就给剑影捉住。
    剑影挥臂,这次不是往后面抛。而是往地上掼。那人不招不架、不闪不躲,就给他掼。
    剑影曾经活活掼死一只老虎。
    取代“咚”的一声的,又是“嗤”的一声。那人活生生、好端端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懒懒散散。不丁不八。
    云剑终于停住马。
    他要纵马时,可以冲得很急,好像什么都不能让他停下。可一旦停下,又停得很稳。好像什么都不能把他移动。这样的控马术,莫要说锦城,恐怕全天下都少有更高明的了。
    他对着那人看。
    那人虽说个子小,相貌倒是很堂堂的。那样雄浑的鼻子、那样慨然的眉眼、那样方正的脸架子、那样豪侠的大胡子,谁都不能不说真是个汉子。云剑看得都喜欢起来了,笑道:“在下谢云剑。阁下尊姓大名?”
    那人回答:“我叫张神仙。”
    云剑大惊,上上下下打量他:“你哪里像神仙?”
    “神仙应该像什么样子?”张神仙反问谢云剑。
    “神仙应该像——”谢云剑想了想,“白鬒飘飘,鹤发童颜。或者,神威凛凛,朱袍玉带。或者,假痴不颠,身具异像……”他说不下去了,觉得自己很俗。而且,如果把“假痴不颠”作为神仙的一类,那许多自命不凡的家伙岂不全都立刻荣升神仙一流?
    而张神仙也大惊,上上下下打量谢云剑:“你哪里像云剑?”
    “云剑应该是什么样子?”云剑也反问。
    “云应该是在天上飘的,白白的、或者黑黑的、或者彩色的,幻形无穷,但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张神仙认真道,“剑应该是笔直、或者略带弯曲,锋利、或者没有开刃,但不论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
    云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可以称呼一个绝不美丽的人为王美丽,称呼一个绝不英雄的人为李英雄,为什么不能称你为张神仙呢?”
    张神仙抚掌笑道:“我也当然可以称呼你为谢云剑。”
    云剑问:“然则阁下到此有何贵干?”
    “我没有贵干。”张神仙回答,“我在走路。”
    “两次走到我奴仆的身上。”云剑提醒他。
    “世上的路是多么宽啊,”张神仙转头四顾,一副很茫然的样子,“但脚下的路又总是这么窄。”
    剑影摩拳擦掌,很想把这满嘴不知所云的小个子汉子揪起来再摔一次。他真不信摔不死他!
    “阁下是为了什么事来的吗?”云剑继续好耐心的询问,并用眼神阻止剑影的企图。
    “不为什么。”张神仙怡然答道,“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用,暂时不必为了什么奔忙。倒是阁下,为什么还不忙呢?”
    “我应该忙着什么?”云剑笑问。
    “忙着出家。”张神仙举单掌于胸,行了个礼,“这对你来说难道不该是最紧急的事吗?”
    剑影低吼了一声,准备跟张神仙干架了。他认为张神仙严重污辱了自己的主人。
    云剑再次阻止了剑影,神情古怪的盯着张神仙。现在,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云剑问张神仙:“我为何要出家?”
    张神仙回答:“一个身在火堆里,随时都可能被烧焦的人,必须快点跳出火堆、扎进水潭里。这不是最紧急的事吗?”
    人群里的笑声变大了。谢家大少爷,身在荣华富贵中,是个身在火堆中的人,必须快点扎进潭,也就是出家去。这不是脑壳坏掉了吗?
    云剑也笑了:“你好像真的自居为神仙了?”
    “不敢,”张神仙竟然露出很谦虚的表情,“只不过见人所未见。”
    “你若真的能见人所未见……”云剑说不下去了,觉得这件事未免太过无聊。他想走了。毕竟新婚在即。新房里要添置的有些东西,他还是要亲自去看看的。
    他希望他新婚妻子过来之后,能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愉悦的环境。他对女孩子们总是太过体贴客气,何况是要把一生都交到他手里的女孩子。
    “公子不妨回去说个笑话,讲今天在街上遇见一个疯子,言之凿凿预言公子未婚妻子命中有劫,恐怕夭亡。这便是在下送给公子的投名状了,如何?”张神仙又道。
    还能如何?这胡说八道的疯子被五花大绑,差点没浸到粪坑里。但他又算了算别人的命,似乎又有点门道。最后他保证会让大少奶奶一举得男,否则,到时候把他浸粪坑也成,把肚子里朝外翻过来再浸也成——当然,这么恶心又残暴的话,并没有传到上面几位贵主的耳里。
    总之张神仙给自己赚到了府里暂留的地位。后来,暂留成了长留。他说的几件事,也都应验了。这之后,他反而不再轻易预言了,只凭借他的灵活脑袋与手腕,成了云剑身边的智囊。
    这次,他带回给云剑的情报是:二老爷在大少奶奶家里赚的钱,足够叫一户小康人家变成赤贫了。
    大少奶奶娘家不止小康而已。虽比不上林家那么富甲一方,好歹也算锦城扳着指头数得着的殷实。但二老爷敲的竹杠,对大少奶奶娘家也是一笔极大的支出。
    为了让女儿了却相思债,这对父母也委实下血本了。
    而宛留查回的情报是:大有可能。那段时间老太爷谢小横在本城,有可能下过山。谢府车马使用没有这条精确记录,但那段时间的某一天确曾可能被谢小横支用过。
    于是云剑前往戏台。
    蝶笑花也是这个时间到。
    他是个极敬业的伶人,就算平常有些儿慵懒不负责任的样子,对表演却很认真。每次剧目至少提前十天要定下,否则不唱,唱之前一天,就滴酒不沾了,开幕前提前一个多时辰到场,不言不笑,幕后台子上头遛上四五圈,到后台,闭起眼睛叫人化妆,化好了也不睁眼,在那儿跟睡着了似的,前头锣鼓一打,人家来请:“蝶老板,该您了!”他睁眼,该唱拾玉镯的,就有那种风流姣俏;该唱红娘的,就有那种娇慧泼丽;该唱状元媒的,就有那种自信豪媚;该唱龙凤呈祥的,就有那种端庄贞明。人道是,蝶老板不必开嗓,只要在台上将眼波一递,满场就都入戏了。
    正好快一个时辰,戏迷们激动起来:“嘿,掌堂的!好派小子们去接蝶老板了!”“他刚从衙门回来,累不累?或许今遭晚些儿到?”“不可能!蝶老板岂有晚到的时候!”“嗐!他老人家也真是用心!唱了这出戏都多少次了?就算当场来,闭着眼睛也能唱。”
    这倒是真的。关于压轴选的这出《勘玉钏》,还有个故事呢。L

☆、第六十二章 迷蒙七月天

话说从前,京城有个名角儿到锦城来打擂台,选的也是这一出《勘玉钏》,唱的也是玉姐儿,点名叫蝶笑花赏脸坐席,蝶笑花还真去了,看玉姐儿一出场,自报了家名,笑一笑,起身就走。这羞辱非同小可,京城名角顿时不唱了,停下鼓点,非叫蝶笑花说出个道理来。蝶笑花不言不语,翘起玉指,肩膀不动,以肘带腕,画了个漂亮的圈,折回来点了点自己的心口,京城名角品出味来,顿时面如死灰。
    原来玉姐自报家名时,规矩要朝自己点一点。爽朗顽皮女孩儿家,点的时候,双手抬起,往正胸口点,这倒没什么,但总是未出嫁女孩子,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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