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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穿越明末之重铸帝国-第12部分

小说: 穿越明末之重铸帝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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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这帮人吃的好了许多,虽然谈不上营养丰富,但是每天三餐吃饱却是没有问题的,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和滋养。

    现在每个人脸上的菜色都好转了许多,有了一些红润的颜色,加上高强度的训练,使他们的肌肉也逐渐鼓起来,看上去每个人都强壮了一些。

    李子霄参照马其顿方阵,设计出了适合他们情况的简约版马其顿方阵,看上去还蛮不错的,就差实战检验了。

    不过,这个时候李子霄发现他们队伍缺少远程火力支援,虽然他们之前从刘家庄还获取了两张弓。

    而且李子霄也很清楚在作战之中,弓箭这种中远射程的武器对于支援战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训练出几个弓箭手,那他的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将大幅提升。

    可惜,李子霄的想法是对的,可是他很快就放弃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因为他在山寨里根本就找不出会使用弓箭的人,而短时间内训练出一个合格的弓箭手根本就不可能。

    要知道射箭这种技艺,并不简单,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行,其中的技巧也很多,想要射准,根本就不是普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而他们这帮人,在落草为寇之前除了农民就是地痞,根本就没人摸过弓箭,想要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东西的人,很快成为神射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一个合格的弓箭手,从小就要接受射箭的训练,甚至长时间的训练下来,连他们的骨骼都为之变形,可见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培养之难了。

    一开始李子霄还不信这个邪,自己亲自上阵射了几箭,结果对他打击很大。

    看似很简单的事情,做起来的时候却很难,二十步如此近的距离内,几支箭被他射的基本上找不到靶子,不是高就是低。

    要么干脆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还让观看他射箭的一帮子手下笑了半天,所以李子霄最终只能无奈的放弃了装备这种远程武器。

    全山寨里,也就石英接触过弓箭,从小多少练习过,虽然称不上神箭手,但是二三十步内准头还是可以的。

    于是,李子霄就将一张弓箭交给石英使用,物尽其用嘛,否则让弓箭躺在仓库里发霉嘛!

    至于如何解决中远程武器的问题,李子霄暂时是没办法了,只能放在以后再考虑了。在他的意识中,他最中意的是火器,因为他知道那是未来主宰战场的利器。

    可是现在他这条件,弓箭手都找不到,更别提火器的事了,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说吧!

    现在又有让李子霄感到头疼的问题了,连续十几天山寨进行大练兵,每天六十多个汉子吃得多粮食太多了。

    即便是他们之前从刘家庄抢回两大车粮食,可是照这个吃法下去,他们也坚持不了多久,必须寻找新的粮源。

    新的粮源,其实就是寻找新的大户人家的庄子打下来,劫掠庄子里的粮食,毕竟他们现在是土匪嘛,当然要做土匪的‘工作’了,生活所逼啊!

    所以,李子霄在两天前就将张二狗子放下了山,让他去打探周围有那些富户庄子是比较好打的,是时候让手下人下山见见血了。

    不过,李子霄虽然此时落草为寇,可是他也没打算真的带着一群手下去祸害百姓,毕竟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五好青年,还懂得一些道理的。

    再说,这年头普通百姓家里,哪里有多少粮食啊,就是真的祸害他们也抢不到多少粮食,还要背负一个恶匪的名头,真正富得流油的都是那些地主老财们。

    他准备攻打的是那些平日里出名的土豪恶绅,这些为富不仁的地主们,宁可让自家粮食发霉发臭,也不可接济穷苦百姓,攻打他们的庄子,李子霄心里没有一点负罪感。

    不过,虽说这个时代大多数地主老财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欺压剥削,为富不仁的太多了,但终究会有一些名声还算不错的地主,对于这种明大义的地主,李子霄也是要区别对待的。

    总之一句话,李子霄要做一个义匪,除暴安良,替天行道,恩,这个口号很不错,他喜欢。

    其实,李子霄现在手里还有一笔两百多两的银子,倒是也能买回不少粮食,可是他现在还不想动用这笔银子,这笔银子的用处他早就想好了。

    再说,他们当土匪不抢粮食,那还叫土匪嘛。更重要的是,李子霄想尽快检验一下他们这十几天来的训练成果了。

    张二狗子在加入山寨之前,是芒砀山周边有名的地痞流氓,后来因为得罪了人,为了活命不得不当了土匪。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张二狗子凭借以前当地痞流氓的宝贵经验,在打探消息,搜集情报方面,真的有着丰富的经验。

    李子霄正是看中他圆滑,机灵的性格,才将搜集情报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他去办。

    而张二狗子也没有让李子霄时候,在下山后的第三天,他就赶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可贵的情报。

    “大当家的,我回来了。”张二狗子风尘仆仆的连夜赶回山寨,虽然脸色有些疲劳,却掩饰不住他兴奋的情绪。

    “怎么样?给我们带回什么好消息啊!”李子霄也很期待。

    “大当家的,还真有好消息。根据我得到的确切情报,明天中午会有一支商队从我们山下通过。

    那好像是一支从江南北上京师的商队,带着大批货物,好像主要是布匹和粮食,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我刚刚得到情报,就连夜赶回山寨了。

    怎么样,大当家的,这笔买卖咱们做不做?”

    李子霄听完张二狗子的汇报,也是极其心动,一只商队携带的货物绝对价值不小,值得出手。

    “大当家的,这单咱们干了,兄弟们都在山寨里训练近半个月了,该出去干一笔了。”周大柱听后,激动的说道。

    “大当家的,我也同意出手,不过张二狗子你可打探清楚这只商队的规模,以及配备了多少护卫吗?这可是非常重要的。

    要是那种大型商队出行,配备的护卫能达到上百人,还都是训练有素,无比精锐的护卫,现在我们碰上绝对有死无生。

    所以,我们现在只能抢劫那些中小型商队,这样才是最安全的。”

    “恩,卫说的有道理,张二狗子,那只商队护卫情况如何?”

    听完卫宏的话,李子霄很赞赏的看了他一眼,这是个心思缜密的手下,有大将之风,好好磨练一番,未来可堪大用。

    “大当家的,这些我都打听清楚了,那只商队规模不大,差不多配备了二三十人的护卫,我们应该可以吃得下。”

    听完张二狗子最后的话,李子霄陷入了思考,周围众人也都屏息凝神等待着李子霄的回答。

    很快,李子霄从山寨的大当家座位上站起来,眼神中露出犀利的光芒,扫视了一群手下,大声说道:“所有人听令,丑时做饭,寅时出发下山,这笔买卖我们做了。”

    “是!”

    手下人齐声喊道,然后快速忙活起来,准备连夜下山,伏击明天中午通过芒砀山附近的这支商队。

    (本章完)

第16章 长枪阵显威() 
16

    “快点,都跟上。”

    就在这大寒冬里,也是在凌晨四五点钟,一只几十人队伍正从芒砀山一条崎岖的小路上下来。

    一个个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衣,嘴里呼出白雾,手里拿着长枪,排着整齐的队列,在李子霄的口令下,朝着山下进发。

    李子霄在得到张二狗子的情报之后,决心吃掉这支商队,于是他让卫老夫子在凌晨四五点钟就做好早饭,让手下人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早饭,然后天色还未亮,他就亲自带着队伍下山,寻找合适的伏击地点了。

    “张二狗子,商队要经过的道路你可记清楚了,哪里适合我们伏击,你可有建议?”李子霄找到张二狗子询问道。

    毕竟张二狗子对于这一带地形可谓是非常熟悉,听听他的建议,找到最合适的伏击地点,这样可以大大增加他们这次行动的成功率。

    李子霄继承了后世华夏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的一大优点,那就是听得进别人的意见,不懂就问,因为李子霄是真的不懂。

    这是他们经历了近半个月的辛苦训练后,第一次出山行动,而且还是一笔不小的买卖,李子霄心里还是蛮紧张的,这次行动绝对不能失败,否则对他们队伍的士气将会打击很大。

    所以李子霄不得不小心谨慎,仔细的询问张二狗子有关商队的情况,什么时候到,走那条路,大约多少人,有没有官军护送。

    好在张二狗子打听情报的能力还真不是盖得,这些情况都让他摸清楚了,于是在和手下人仔细商量之后,李子霄初步制定出了伏击这支商队的计划。

    跟着张二狗子的带领,李子霄在大清早的就来到一处官道上,这里是永城县通往北面虞城县城的必经之路,修建有一条宽阔的大道。

    其实这个时代的官道,在李子霄眼里也只不过是条农村土路罢了,见识过八车道宽阔沥青马路的李子霄根本就看不上这种泥泞土路。

    张二狗子选择伏击位置是一处当地人叫做闻风坡的地方,就在一处道路一侧,旁边还有一处树林,路对面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农田。

    “是个不错的伏击地点,卫宏你带一队长枪兵埋伏击在那处树林里,我带人藏在闻风坡,等我们发起攻击,你同时也从树林里带人杀出来,我们首尾呼应,必将让商队护卫们惊慌失措。”

    李子霄看到张二狗子选择的这处伏击地点后,很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对卫宏下达了命令。

    “是,大当家。”

    卫宏高兴的应了一声,带着十五名长枪手潜伏到树林内。

    李子霄看中的就是卫宏心思缜密,这个时候由他带队从树林里发动另外一拨攻击,他最放心。

    而卫宏当然高兴,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带队行动,虽然只是一次简单的配合伏击,却让卫宏感受到了李子霄对他的重视。

    “所有人就地休息,养足精力,待会上阵了可别给老子掉链子,谁要是敢临阵退缩,老子手里的刀可不认他是自己人。

    待会杀出去后,都不要惊慌,就按照我们平日里训练的那样,按照我的口令前进,这一次我们必胜,打下这支商队,回去宰杀一头猪,犒劳大伙。”

    李子霄让所有人藏在坡后休息,还不忘给他们提醒一下,免得这群手下上阵惊慌。

    此时天色还没全亮,李子霄就带着手下人躲藏闻风坡后面一个个挤在一起取暖,等候天亮商队的到来。

    李子霄穿的棉衣是比较新的,保暖效果好点,他蜷缩在一处闭上眼睛迷糊了一下。

    “大当家,大当家,来了,来了。”

    就在李子霄迷迷糊糊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了,他也不敢完全睡过去,就听到有人在他身边低声呼喊道。

    “来了?”

    一瞬间,李子霄直接坐起来,用手使劲揉搓自己眼睛,让自己清醒过来,看清过来叫他的人是董状。

    李子霄一个翻身趴到坡上,然后就看到百步之外的官道上,果然出现一支商队,大约有七八辆大车,车队左右都有身穿家丁服饰,手里拿着刀枪的护卫。

    所有家丁服装背上都写着一个‘李’字,看样子这只商队的主人姓李,和李子霄还是本家呢!

    “所有护卫加起来大约有三十人左右,但是麻烦的是那两名骑马的家伙,如果战斗起来,这两个骑兵会对我们造成不小的麻烦。”

    李子霄趴在土坡上,盯着从不远处官道上赶过来的一支商队车队,嘴里分析着。

    “石英。”

    最后李子霄皱着眉头,喊过来石英。

    “大当家。”很快,提着一根铁棍的石英,一脸兴奋的跑过来,瓮声对李子霄说道。

    李子霄看着石英一脸兴奋的摸样,也是咧咧嘴,在山寨里所有人里面,恐怕也只有这位此时丝毫不紧张,反而兴奋不已了吧。

    而且李子霄看着石英轻松提着那根几十斤的黝黑铁棍,更是暗呼真是变态,要知道这根铁棍可是足足有几十斤重,李子霄也就勉强能够提起来,可石英不但轻松的拿在手里,甚至还可以单手舞起来。

    这根铁棍放在山寨里已经不知多久了,没人能拿的起,甚至都不知道这根铁棍咋来的,就一直放在那里,都生锈了。

    可是,当石英来到山寨看到这根铁棍后,一脸横肉的丑恶面容露出吓人的笑容,直接向李子霄讨要那根铁棍,李子霄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反正放在那里一点用都没有,还碍眼,既然石英能拿起来,就交给他用好了。

    “石英,待会打起来,我要你给我干掉那两个骑马的护卫,能做到吗?”李子霄只能将这个重担交给石英,也唯有他能承担起这个重任。

    “没问题,大当家,交给俺吧。”石英很爽快的答应下来。

    有了石英对付那两个骑兵,李子霄心里多少有点放心,对于自己这个猛将的实力,他还是非常自信的。

    “好,让所有人准备好,准备出战。列队!”李子霄大喝一声。

    这个时候,这些人经过二十多天的训练成果,在这一刻终于显现了出来,几十个家伙虽然紧张。

    但是在听到李子霄的命令之后,还是本能的迅速凑到了一起,在山坡上排列出了两条横队,二十多个枪兵排列成两排居中。

    周大柱带着七八个刀盾兵持刀举盾居于队列的两侧,随时做好掩护长枪兵的准备。

    “枪放平,齐步走,左右左”李子霄看到队伍一列好,便立即接着大声下令道。

    几十个人排成整齐的队列,随即踏着李子霄喊出的口令,迈动还算是整齐的步伐,以横队的形式朝着山坡下官道上的那支商队车队逼去。

    李子霄这支队伍的突然出现,也马上就被官道上的商队发现,他们马上意识到遭遇劫匪了,车队马上停下来,一个个护卫抽出长刀准备迎战。

    “哼,没想到还真能遇到劫匪,正巧老子的长刀很久没有见血了,这回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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