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回到唐朝当王爷-第3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算是胸膛和后背,被人用长矛刺穿,也无所谓,李牧尘已是察觉不到痛疼,凡他经过之地,若有人阻拦,则会当场撕成两半。
如此悲烈的惨状,本来是神圣的朝堂大殿,如今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流淌于地面的血液化成了溪流。
正于外面焦急等待结果的西凉王,注意到从门缝中流淌出来的血水,渗透进入地面,所有人望之,无不不寒而栗。
他们不知道里面的情形如何,可见之血水渗出来,用不着多想也知道有着不计其数的人死在里面。
“杀!杀!杀!!”
走过之地,阻拦的将士们要么被李牧尘撕成两半,要么脑袋被直接拍碎,如此情形,怎一个惨字了得。
变成杀戮机器的李牧尘,不知疲惫为何,不知伤痛为何?他唯一知道的是血,渴望着鲜红的血,唯有杀人才可满足躁动的心。
见此状,那些奋力拼杀的将士们也会感到害怕和恐惧。五千余人迎战他自己,却如今,已是死了将近两千多人。
一人斩杀两千人,即便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出楚霸王,也不一定能够做到如此地步。
从大殿至门口,不足五十米的距离,在这短短的五十米内,李牧尘足足用了一个时辰,他踩着鲜红的尸骨,缓步前行。
一双手,十根手指,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而李牧尘早已是秋风中摇曳的残烛,如今能够活着,便是两粒‘元气丹’支撑着身体。
从大殿中杀出了一条血路,当最后两个人站在殿门后,李牧尘左右两手同时抓住他们的脖颈,随后猛地用力,那两人连同脑袋被扯了下来,身首异处,当场毙命。
西凉王等人见到这一幕,心脏无不跳动加速。
谁又能够想到呢?李牧尘在五千人的围攻下,没有死,竟然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尽管他也已经快要不行了。
瞧见他浑身是血,身上已无任何一处囫囵地方,全身上下早已是皮开肉绽,甚是衣服被浓烈的鲜血黏在肉上,好像嵌在里面,撕都撕不下来。
“护驾,护驾,护驾!!”
西凉王高声地呐喊着,他真怕李牧尘将目标锁定在自己身上,方才,他亲眼目睹了将士被残杀的画面。
脖子被强行扭断,四溅的鲜血,使得周围的空气都弥漫着血腥气。
拖着不堪重负的躯体,李牧尘往前踏出一步,那些人害怕下一个死的人是自己,便是往后退了一步。
如此往复,每当李牧尘踏前一步,他们便是退后一步。
只不过,李牧尘已经没有了任何力气,一路杀了过来,五千人余人,如今只剩下不到一千人,其中四千人死在他的手上。
趁着元气丹的药效还持续着,李牧尘唯一能够做的便是赶紧离开,否则的话,一旦药效过了,便是想走也走不了。
吼!!
李牧尘朝着那群朝臣们怒吼了一声,吓的他们两腿发软,站立不稳,需得相互搀扶着才行。
就这样,一场‘鸿门宴’就此落下帷幕。
最终,西凉王没有杀死李牧尘,最后,反而损失了四千精兵强将。也正是经过这件事后,西凉人才真正见识到这位少年的可怕。
遥想之前,老太后的寿宴,于年轻一辈人‘会武’比试,要是李牧尘拿出全力的话,所有人都得死。
李牧尘从大殿踉踉跄跄地走出了皇宫,那留在青石板上的血色印痕,即便是数日之后,也是依稀可见。
西凉王没有再派人前去追杀,经此一战之后,他知道,李牧尘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留在西凉国。
只要他离开,杀与不杀也没有区别。
然而,西凉王一定不会想到,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决定,直接导致数年后,整个西凉国被屠戮殆尽,繁盛的帝国就此一夜不复存在。
当然,此为后话。
从出了宫门,李牧尘沿着大道东行,他缓步无力的走在路上,浑身都是血,没有人敢上前阻拦,生怕殃及自己。
就这样,李牧尘游荡走出了凉州城,在一处乱葬山岗停了下来,他倚靠在一棵老藤树下,光秃的树枝上还有黑漆地乌鸦凄厉地叫着。
元气丹药效过后,其带来的反噬作用,会给服用之人带来百倍的痛苦不止。这也许就是强行提升修为,违背法则所必须承受的痛苦吧。
在这阴气寒森的乱葬岗,地面之下不知埋藏了所有白骨,其中不远处还有着饿狼的嚎叫。
当药效完全失去的一刹那,伤痛、药效的反作用,所有的痛一起涌了上来,那种感觉,比之千刀万剐还要痛苦百倍不止。
就连心性强大的李牧尘,也是仰天发生出痛苦的咆哮。
啊啊!
李牧尘歇斯底里地痛苦呐喊,如此吼声,方圆数里之远都能够听得见,百兽闻声,皆是躁动畏惧,没有动物敢主动靠上前去。
隐约散发的龙之威压,百兽无不害怕臣服。
不知过了多久,李牧尘终究是无法承受如此剧痛,当场昏厥了过去,躺在枯藤之下,没有了任何动静。
……
李牧尘睁开沉重的眼皮,视野有模糊逐渐的变得清晰,身体遭受如此重创,能够活着已经是老天爷开眼,受了如此重伤还没有死,不愧是有着强大修复能力的怪胎。
当他醒来,注意到自己躺在一处破旧的泥土房子里面,还能够闻到烧火的气味,从隔壁的房间传来隐约的声音。
不用说,李牧尘知道,可能在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他被人救了。
不多时,从隔壁房间走进来一位身着褴褛的孩童,他衣服穿的破旧单薄,形态消瘦,灰头土脸的样子。
当这位孩童发现李牧尘醒来的时候,激动地把隔壁的爷爷喊了过来。
李牧尘昏倒在乱葬岗,这位小男孩和爷爷去打猎的,结果猎物跑到了乱葬岗,他一路追赶过去,恰好看到了李牧尘。
瞧见此人浑身是伤,近乎快要死了,本来就将他扔至不管的,可总觉得心中过意不去,人还没死,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于是,爷孙俩便将他抬至家中,爷爷去山上采了些止血的药草,他们本也没有报什么希望,毕竟受了如此重伤,也根本不可能活太久。
可是没想到,一连数日过去后,李牧尘的伤口竟然奇迹般的愈合了大半,如此怪事,爷孙俩还是第一次见呢。
“这……这是……什么地方?!”
“西凉与大唐的交界处!!”
第512章 返回大唐()
阻隔西凉与大唐的一道天然屏障,除却‘赤红流沙’之外,当属东部一座巍峨高山,仅是一山之隔,便是隔断了两个国家。
东边,乃是大唐疆域;西边,乃是西凉国土。
此地处两国交汇之处,加之高山天然屏障,双方都鲜派兵来此驻防,多为距离山脚的百里之地安营扎寨,以防他国来人之敌。
此山巍峨高山,多悬崖峭壁,又无山路踪迹,山林中的猛兽也不在少数,虫蟒更是频繁出没,两国的山下居民为避祸乱,皆搬移城中居住。而今,这对爷孙俩是唯一一户住在山中的猎户。
别看老者已是年迈,打猎可是老手;小孙子尚还年幼,却也是有着多年的捕猎经验。如今,老人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而小孙子也逐渐长大,每次打猎,老人都会亲自传授经验,就算自己死了,小孙子不至于无法糊口养活自己。
“两国……交界处?!”
李牧尘心中有些恍惚,他记得凉州城距离此地至少有着二百里路,自己是如何跌跌撞撞地走到这种地方来的。
这个时候,老人说道:“小老儿这辈子见过的人不多,可像你这种受了如此重伤还能够活过来的,你是唯一一个。”
从他昏迷至醒来,已经过去了五天时间,在这五天时间里面,老人亲眼目睹了他慢慢愈合的伤口。
常人就算有着他一般的伤,怕也是熬不过第二天,可他非但没有死,反而是日渐康复,如此怪事,还真是头一回看到。
“请问,我昏迷了几天?”李牧尘虚弱地问。
这时候,小孩子站出来笑着说:“大哥哥,你足足睡了五天时间,比我捕猎抓回来的野猪还能睡。”
“”
童言无忌,也知道小男孩没有任何贬低之意,纯粹是小孩子间的无心之言。
李牧尘撅起嘴角,想要挤出一个笑容来,可他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仅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狗杂种,爷爷说贱名好养活。”那小男孩回答道。
狗杂种?!
不知为何,李牧尘心中莫名地想笑,果然是一个很别致的名字,不知道的还以为小男孩在骂人呢,殊不知这是人家的名字。
“可还有其他名字?”李牧尘又问道。
狗杂种撇头看着老人,说道:“爷爷,我还有其他名字吗?”
不知由此说来,到底该笑还是该哭,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没有其他性命,说来还真是可笑的很。
老人轻轻在狗杂种的脑门上拍了一下,道:“你这傻小子,爷爷不是告诉过你,倘若有人询问你的名字,你便告诉对方,我叫王忠嗣。”
爷孙俩常年居住山上,又以捕猎为生,常年打交道的都是一些不会说话的动物,别说人了,好几年都不一定见着一个。
而且,狗杂种记得上一次爷爷告诉自己的名字还是三年前,他早已经习惯了狗杂种的称谓,对于‘王忠嗣’三个字,显得尤为陌生。
王忠嗣?!
李牧尘心中念叨了几遍,对于这个名字,当世之人会觉得比较陌生。然而,对于李牧尘来说,这三个字绝对可算得上如雷贯耳。
他自未来穿越至此,‘王忠嗣’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或许,他的名气无法比之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的名声。
也无法与战神薛仁贵的人气相提并论。
然而,真正的历史中,‘王忠嗣’的威名绝对不亚于上述之人。此人乃是隋唐第三代大将军。
(ps:第一代,为隋唐开国英雄,诸如:李靖、秦琼等人;第二代,以薛仁贵为主的平定辽东、西北的名将;第三代,以薛讷、王忠嗣为首的大唐名将。)
如今的王忠嗣,不过是孩童学语的小男孩,谁又能够想到,二十多年以后,这位小男孩乃是威震边疆的一代大唐名将。
当然,此为后话,且是不说。
“狗杂种,快去将熬点儿粥米来。”
大病初愈之人,不能进食过于大补的东西,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些所谓大补之物,吃的稻米都是拿猎物与山下的居民讨还的。
只见狗杂种露出一副异样的表情,说道:“爷爷,咱家里哪儿还有什么粥米啊?”
生活在两国交界处,常年战乱不断,百姓能够面前糊口已经不错,一家一户能够每天喝上一碗小米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别说喝粥了,就算连米汤都没有,狗杂种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稻米了。而家中最常见的食材,基本都是他去山上采的野菜,勉强能够果腹。
“没有稻米,那便去山上采些野菇回来熬汤。”老人又吩咐道。
狗杂种迫于无奈,只得听爷爷的话,背着破旧的篓子,腰间别着一把自知的砍刀,很快便上山去了。
“急着将狗杂种支开,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李牧尘虽然受伤,可他的眼睛还没有瞎,方才便是看得出来,老人一直有话想说,又碍于孙子在旁,不想多说。
老人说道:“小老儿我一辈子没有读过书,斗大字不识一个,狗杂种的爹娘死的早,留下我们爷孙俩住在山里面,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文化人,与那些山野莽夫完全不是一类人,所以我想求求你,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牧尘便打断他,替他说完:“你想让我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
老人连连点头,他正是此意。自己没有本事,只能一辈子待在山里面,可是小孙子逐渐长大,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山中,要让他看一看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至少去外面的世界谋个生计也好。
总之,比待在山里面不知强了多少倍。
老人从不奢望狗杂种能够飞黄腾达,只要他走出大山,去往城市中干苦力也比这儿强。
李牧尘笑着说:“就算你不说,我也一定会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的。”
这下子可是未来的大唐名将,如此埋没在山林之中,岂不可惜了。暂且不说王忠嗣未来的成就如何?
单凭老人救了自己性命的恩情来说,他的要求无论如何都要答应。
老人是老实巴交的猎户,家中没有金银珠宝,不知该如何感谢,当听到李牧尘非常痛快的答应了,他一时间竟慌乱了手脚,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老人跪在地上给李牧尘磕头,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只怪李牧尘躺在炕上动弹不得,实在无法上前将其搀扶起来。
“老人家,你难道不怕我是坏人吗?”李牧尘笑着问,当初的自己,屠戮了四千人多人,浑身都沾满了鲜血,而且又受了重伤,从始至终,他们爷孙俩不曾询问过任何原因。
老人笑着说:“哈哈!!别看我不识字,见的人也不多,可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你要真是坏人,我也不会费老大的劲把你从乱葬岗上背回来。”
老人说话诚实,从不说谎,虽然不识字,却还懂得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他一辈子与野兽为伍,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一个人的脾性好坏与否,与野兽的暴力与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日,李牧尘浑身是血,可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险,说明此人不是十恶不赦之人,看不到他身上任何的邪气。
这是老人独特的看人之道,且不说是否真的屡试不爽,至少这一次他没有看走眼,而李牧尘绝对是可以信得过的人。
接下来,李牧尘又在炕上躺了一个月,身体才逐渐恢复正常,如此重伤,常人躺上一年都不一样可以痊愈。
在这段时间,李牧尘、狗杂种、狗杂种的爷爷三个人相处的很是融洽,于山野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