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仙侠武侠电子书 > 苏遍修真界 >

第122部分

苏遍修真界-第122部分

小说: 苏遍修真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α俊⑹┱拐惺目占洹�

    也直到此时,洛九江才意识到一件事:对于窄小空间内的交战,他一直都并无太多准备。

    会有办法的。洛九江无声地想:千岭还在外面等着我。

    从“破风庐”开始,洛九江就致力于让刀招的威力加强,也把刀招的威力向外扩张。自然相应的,这三招施展的前提,是不断增加的范围要求。

    我画了一个圈,并且把它越扩越大了。洛九江飞快思索道:但我现在只需要一个小圈。

    此前为了扩大这个圈,洛九江一直在其中添加更多的东西。从灵力、感悟、自己全身心的情感投入乃至道源,更多的投入换来了更大的威力,以及更广阔的攻击范围。

    那我要是倒着想呢?洛九江眼中飞快掠过一道光芒:如果我可以在刀招里剥离掉许多不必要,太繁琐的东西,只留下最纯粹的力量?

    仓促之下,他这倒推法简直简单粗暴到了极致,要是拿到外面去问,就是请教一百个宗师,也只能得到一百声“邪道”和“胡闹”的回答。然而洛九江偏偏就是在这样的“胡闹”里隐隐抓住了一点灵感。

    也亏得此时此刻应对龙神虚影的人是洛九江。换个等闲的金丹过来,要他一边开小差思考刀法,一边应对蓝龙的攻击,多半连两招半都撑不过;而要是换个愚钝的来,那就直到力竭而死都寻不到破解之法;若是在此过招的人性格稍微迟钝一些,或悟性稍差,那就是有了初步的思路,也没法根据自己的思路在实战里顿悟。

    然而洛九江何许人也,他虽然平时性格潇洒随和,不爱彰显,但他却是个实打实的天才。

    他既有足够的反应速度、也有灵活的思考方式、亦不缺当机立断的果敢和胆量,更是能随机应变,调整自己攻击方法和顿悟能力也是一流,除此之外,他还有那么一点点运气。

    以上这些条件,无论少了哪个,洛九江都没法活蹦乱跳到今天。

    既然从前他都是往外扩张,那么如今他就向里领悟。

    剔除掉所有刀招里可称为杂质的存在,不去想感情,不理会心得,也不去灌注那些过多的记忆碎片,洛九江此时此刻完全不拘于外情,他只是看着他的刀本身。

    没有其他,只有刀。

    最纯粹的,最专一的,最简单的,来自刀的变化和声音。

    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澄雪在洛九江掌心中自发的嗡鸣。

    洛九江当年在两百多把神兵之中一眼就确定了澄雪,连考虑也不必多加,他用自己的血为这把宝刀开了刃。

    洛九江对于自己的刀,从来至诚至性,心意拳拳,而如今,是他的爱刀应和与回报他的时刻了。

    洛九江抵着背后的石壁,缓缓站直了身子。他在山岩上撑起方才交手里负伤的左臂,从这场战斗开始前起,第一次毫不避讳地正对上龙神虚影疯狂而混乱的双眼。

    澄雪仍在他掌心中近乎雀跃与迫不及待地震颤,作为一把普通的玄器,这刀没有半点灵识。它此时此刻的反应,只因为它同洛九江心意相通。

    或许相通的不仅仅是心意。照眼一瞬,刀就已化作洛九江的手,化作洛九江的眼,刀随意动,此时此刻,澄雪近乎于洛九江合为一体。

    “此前从未能剥离一切外物,这样纯粹的看着你,”洛九江感叹出声:“好兄弟,一直是我委屈你了。”

    澄雪又在洛九江掌中一动,好像在表达着它并不介怀,也从未生过洛九江的气。

    在这一刻,洛九江外衣早就碎裂,身上仅剩的中衣也破破烂烂。他浑身上下遍布血口,有几道甚至深可见骨,就连两颊上都留着爪风撕裂的狼狈痕迹,双手肌骨也早在一次次大力的持刀碰撞里裂满了血口,可他的双目仍带着炯炯的明亮。

    像是永不熄灭的两团火,也像是不曾西去的两颗星。

    “刀之一道上,我曾扩而充之若无穷止,而今我溯本回原,亦无穷止。”

    “最简单的刀道,也是刀字的第一课,是刀势。”

    “吾刀有势,或轻于鸿毛,点水不伤蜻蜓翅;或重于泰山,倒海翻江盖河山——”

    “以简化繁,凭重克轻。今我刀势逾泰山——对不住了,老泰山!”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三更,一会儿再发一章九江穿越现代的番外吧。不感兴趣的小天使记得跳过哦

第161章番外 二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1)() 
在洛九江已经辞别一个月以后;郑舒仍然没能顺利地把这场奇迹大冒险一般的相处修改成脚本初稿。

    作为一个三流小导演,他总是忍不住分析一遍自己和那位天外来客的相处细节,然后深深陷入关于此处情节处理是何等天然精妙、是何等意蕴深长的自我陶醉里;于是那脚本也就一搁再搁。

    譬如此刻,他就在回想两个人的初遇。

    就和无数穿越流开场必称失忆;以便获得下一步的基本情报一样,许多关于天外来客的经典影视或流行,都一定要主人公掉在某一位的车前盖上。

    这种模式下当然自有某种顺理成章的逻辑方式:倘若把天外来客摔下的地点换成车屁股后;观众很容易吐槽怎么主人公不装瞎,一脚油门开走;而若是把地点换成车前,那就是一场大型社会栏目——扶与不扶。

    只有掉在车前盖上,才算真正“碰瓷”有方,既给这天外来客渡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不说,也在本来素昧平生的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撞人要负责”的单薄联系。

    郑舒初出茅庐时只嫌这种表达方式俗气;非得自己也遇上一回;才激动得泪流满面;拍手叫绝;感激这神秘高手大发神威,救他小命。

    ——从这个角度来看;“碰瓷”的其实是他。

    当时郑舒正因为自己的某任女朋友的开路问题和别人起了矛盾;论理是他先出手挖人墙角理亏在先;但从对方二话不说,先找辆面包车把他一绑一塞,直接带到荒郊野外的行为来看;这个前男友也不是什么好饼。

    对方显然还顾忌着郑舒的父亲和哥哥,面包车里虽然准备好了绳子和麻袋,但并未备刀子和水泥。一路上郑舒听他们的交谈内容,似乎是打算先打他一顿出气,然后塞他袋干粮往荒野上一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他自己走回去。

    对于自幼身娇体弱、娇生惯养的郑舒来说,这么做和要他的命也差不太多了。

    他连路也不想多走半步,更何况抱头挨上一顿打。然而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不但被绑成个蚕蛹一样,就连嘴里都堵了东西,粘了胶带,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而洛九江,就是在这个时刻突然神兵天降。

    字面意义上的天降。

    开车司机一声“流星?”的音节尚未吐尽,洛九江便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咚地砸在了银色面包的车前盖上。

    霎时之间,风挡玻璃哗啦碎成无数不规则的锋利小片,前脸的金属板凹进去好大一块,而面包车则因遭到重物撞击,当场熄火,车身为此重重一颤。

    这一刻说来漫长,实际所有情况都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瞬。一秒的怔忪之后,坐在正副驾驶的两个大汉下意识惊叫出声。

    “——天啊!”

    “——我的眼睛!”

    郑舒半蜷在后备箱里,对前方发生的各种情况茫然无知。他只听到车辆碰撞的巨响、玻璃碎裂的声音,自己整个人都被狠狠地颠了一颠。

    还不等郑舒欣喜这是老天长眼降下报应,一个醇厚爽朗的声音就在他们耳边响起:“你们莫怕,我未让这水晶碎片伤人。”

    惊呼声渐渐低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梗住一般的抽气声。

    郑舒看不见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下意识地呼救出声。所有成型的字句都被噎在嘴里塞着的纸团儿里,但啊啊呜呜声里,求救之意却是被表达个分明。

    果不其然,那男人登时奇道:“后面的朋友可是受伤了吗?”

    开口这人显然是个手比口快的经典人物,不等最后一个疑问语气落下尾音,郑舒便觉眼前一亮——与此同时,他终于明白了面包车里的那五个人为何突然哑然无声。

    因为郑舒看见了白云与蓝天。

    金属做盖,车内还被特意加固过的面包车顶被扯棉絮一样撕开,那棚顶向上翻卷着,颤颤巍巍的阴影正在郑舒脸上一晃一晃。

    而始作俑者甚至连手指尖都没再碰面包车一下。他脚下并无踩踏之物,却轻轻松松地悬浮在空中,碎掉的所有风挡玻璃片也和他一样,反重力般在半空里凝固着。

    太好看了。这是郑舒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男人英俊得出奇。一张俊脸也许称不上每一根线条都雕琢精细,可五官排布乃至肌肉走向都绝对都处在最妥帖的位置,气质中自带一种让人想要微笑的亲切。

    他双目明亮而锐利,即便不是有意,被他直视的人总是难免激灵一下,却不至于怎么害怕,只像是初夏的清晨饮下一口冰水,权做提神。

    作为一个还有点艺术情节的三流小导演,郑舒一瞬间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他想起无数油画里总被描绘得阳光潇洒的阿波罗,如果在想象里把那位男神染成黑发,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人更贴合的模样。

    他也想起许多诗句,想起少年时一本本配着电视剧看过的那些武侠。这男人活脱脱是个书中画里走出来的人物,所谓之“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不过之所以郑舒觉得这男人更像古代侠客,而非西方法师,可能是因为对方正穿着一身风格明显的黑衣。此时此刻,他俯视满车人的角度可谓居高临下,然而他的眼神却是好奇而毫无轻蔑意味的。

    “你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吗?”男人柔和地问道。

    直到男人说出了这话,郑舒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绳索已经齐齐迸断了。

    是什么时候?

    男人轻轻挥手,郑舒口中的纸团就和封口的胶带一起飞出。对方显然对那张胶带兴趣不小,他把胶带招到身前,捏着翻覆地看了看,还蹭了蹭手指感觉了一下其中的粘性。

    “壮士救我!”郑舒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什么?”男人眨了眨眼睛,有点意外地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的目光如海水一般铺陈开来,仿佛倒映着天色的清澈和从容。

    “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壮士。”男人笑道,“小兄弟很幽默了。”

    郑舒这才发觉自己可能因为太紧张叫错了称呼,他赶忙道:“不不不,老哥,道长,男神,大侠您想我怎么叫都行。只要您救救我,我一定重金已报!”

    男人登时失笑:“没关系,你如何称呼都好,壮士听起来也很有意思。我救你,也不必要你的金子——我看看,是这些草寇绑了你,意欲勒索钱财,杀人灭口吗?”

    他手指微抬,就有一股气流般的力量凭空在郑舒身旁产生,把他从后备箱里扶了起来:“劫掠良民是重罪,应该有个公允的判罚。论理我不该对凡人出手,不知你们的官府在哪里?”

    郑舒被这男人一口一个“官府”,一口一个“良民”说得满头冒汗,甚至听着还有点尴尬,赶紧出言阻止:“别了别了,哪用这么麻烦您老人家。他们也没想杀我,就是想教训我一顿。咳,这事本来就是我做的不对,您看您还是高抬贵手?”

    他刚才突然脱困,一时太过激动,如今也渐渐回过味来,心里非常庆幸这男人没有“替天行道”直接杀人:无论怎么看,这些打手也罪不当死。

    郑舒虽然总在情人的交往问题上不清不楚,但事关人命重事,他还是能分明白,而且还有点怂的。

    男人偏了偏头,居然真听从郑舒的建议没有动手。他从容地落在郊野草地上,也不见他脚步移动,却眨眼间就已经站在了被掀开篷顶的面包车里。

    “嗯?原来你们认识。”男人唇角的笑意仍旧未褪,但眼神却在郑舒身上一顿。即使那目光只在郑舒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郑舒也有种自己被看穿了的错觉。

    随即他便见到这男人对着其中一个打手轻勾了下手指。

    那五个人亲眼看到此人是怎么从天上摔下来,把加固过的面包车都砸烂了身上却连粒灰都没沾的,更何况被他随手悬停的玻璃碴子现在还停顿在半空,看上去简直和凝固了一样。因而除了最开始发出一点声音之外,始终安静抱头宛如鹌鹑。

    直到他们的同伴之一被这男人一指就突然软软昏倒,另外四人才陆续抬起头来。

    这回还是郑舒嘴快,“呀”地一声惊叫出来:“您,您把他”

    “我只是看一点他的记忆,他昏着会比较舒服。”男人的行为显然不如他的口吻那么温和:“不会涉及他的太多私密之事,只是瞧瞧这桩劫质之事的首尾。”

    作为一个纯种的24k小傻瓜,郑舒是直到当天晚上才反应过来,男人话里的意思是,想知道他们六人是不是原本蛇鼠一窝,之所以现在发生绑架,是由于分赃不均窝里斗。

    而眼下,郑舒只是傻乎乎地盯着男人,看他盯着那个昏迷的打手露出思索的表情,三四秒钟之后,男人抬起头来,眼神已经不复最初的锋利。

    “你们这也真是一笔糊涂账。”男人啼笑是非道:“我已经毁了他们代步的法器,既然他们本来想让你走回去,那现在就让他们自己也这么辛苦一番罢了。至于小兄弟你,我送你回家。”

    听到这话,郑舒双眼一亮,赶快从面包车后备厢爬到后座,再从后座连滚带爬地开门下车,再期待不过地盯着男人看。

    这男人作为食物链顶端人物,举止间自有一股悠然气度。他做事也不着急,在伸手按住郑舒肩头以前,他先是好奇道:“你们这儿可有那个阿母思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母思特朗炮?”

    郑舒:“”

    郑舒是真心好奇,刚刚这男人在那个打手记忆里都看到了些什么啊?

    对这么个一指头就能把人随便指昏的强大存在,郑舒连语气都不敢太坚决。他硬着头皮道:“有,有,那个,是您想要吗?这倒是有点困难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