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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绝世六宝-第104部分

小说: 绝世六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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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射死你们。”

    乔水大怒,叫道:“胡说,不和他们打架,难道让他们抓住不成。”

    小丁道:“死了就没有箱子了,懂不懂,我们假装投降,逮着机会再逃。”

    他们再也没有机会逃走了,来的兵丁越来越多,长弓强弩一齐对准了他们。在一片呵斥和打骂声中,小丁一伙人不管是死了的还是受伤的,统统被捆上了绳索,扔到了一个大囚车里,关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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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通常都认为,女人都娇弱无力,喜欢依靠在男人的身体上存活,这是因为女人们把那个男人当做了自己的男人,自己的男人当然应该体贴自己,不然怎么会体现出自己是个女人呢?

    女人是用来疼的,不是用来使唤的,如果非要使唤,那晚上最合适。

    若是一个女人没有了依靠,那她会不会自力更生,完全活出自己的样子呢?当然可以。想要活下来,她自然会拼尽所有的力气和智慧,这个时候,她爆发出的能量将超乎想象。

    胡闪闪从来没有干过粗活,更没有被别人呼来唤去过,她虽然武功不错,可要在一个冰冷的深夜背着一个死人一样的男人逃命,这无疑对她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挑战和巨大难题。

    背着一个能说能动的人和背着一个死人一样的人完全不同。前者可以自己配合背他的人,随时调整身体,可是背着一个死人一样的人简直要命,因为他和一滩烂泥差不了多少,只要稍微一动,他就会向一边倒,让背他的人身体不由失去重心。

    胡闪闪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要是脱下了都能拧出水,她气喘的比一匹跑了一百里路的驴子还要厉害,她每走一步都要使出全身的力气,这样下去,她累不死也要被自己气死。

    她恨自己为什么没力气,为什么不能像那些健壮的男人一样,扛着百十斤的东西还能撒欢跑。

    胡闪闪倔起来的时候,连他老爹都摇头叹息——不但九头牛拉不回来,即使是十八头牛都不行。她只要认定的事,即就是错的离谱,也会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可是也很奇怪,她做过所有事情,很多都绝不合常理,可是最后证明,她没有错。

    所以她一再做错事,而最终全是正确的——在别人看来的错事。

    现在她做得事,连小丁都认为不正确,可她却要坚持下去。到底值不值得,这些都不是她考虑的问题,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救人。

    胡闪闪还没跑出这条黑暗的巷子,就听到了后面不远处追来的呼喊声。她没命的往前跑,可后面追来的人离她越来越近。

    俗话说,人不顺,喝凉水都塞牙缝。她跑着跑着,一块石头把她绊了一个大跟头,差点没把她的牙磕掉。她咬牙爬起来背起风九又跑,还没跑出十丈远,脚下又被一截烂木头绊了个狗吃屎,等她爬起来一看顿时大惊,滚落在地上的风九忽然凭空消失了。

    一个这么大的人,怎么会忽然不见了呢?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非是遇鬼了?

    胡闪闪天不怕,地不怕,当然不会相信有鬼把风九收了去,可人怎么就不见了呢?她仔细想了想,好像在她跌倒的时候,听到扑通的一声响。

    它睁大眼睛,仔细的看着黑乎乎的四周,前面还像有个黑洞,于是她摸索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粪坑,里面的臭气只往她鼻子里钻。她明白了,风九滚到了粪坑里。

    一个伤势严重的人落进水里就够受,何况是粪坑?平日见不得一点脏污的胡闪闪,再也顾不得臭烘烘的粪坑,慌忙跳了下去,把风九的头捞了出来,抱在怀里。

    幸好粪坑里的粪水也不多,齐她的胸膛。她刚要把风九送上去,就听到了追来人的杂乱脚步声,她只好缩在又冷又臭的粪坑里,等那些人追过去才狼狈地爬了上来。

    现在若是白天,胡闪闪定会看见自己一身的粪便,那她定会气得跳起来,幸好她只是闻到了臭味。

    看着死气沉沉的风九,若是一直背着也走不快,她想了想,摸到了一户人家,悄悄解开了一头驴子,轻轻拉了出来,把风九放到了上面,牵着驴子朝没人的地方跑。

    好不容易躲躲闪闪走到快天亮时,她一看自己和风九身上的粪便,差点吐了出来。只好又翻进了一个农家小院,偷了两件男人衣服,扒下两人身上的衣服,匆忙换上,把那头驴子也扔了。

    再有半个时辰,就是开城门的时间,两人怎么出去,这又让胡闪闪犯难。还好,她不是个笨女人,拦住了一个往城外拉草料的老汉。

    她把自己脸上涂了几把泥土,拦住那个老汉,说道:“老伯,我这哥哥快不行了,我要把他送到城外的家中,等他死了再给他料理后事,求你帮帮忙吧。”

    活在京城里的人,就是一根棒槌时间久了都会走路,这老汉哪里肯白帮忙,胡闪只好摘掉手上的金镯子给了老汉,这老头才喜笑颜开,帮忙把风九抬上了马车。

    胡闪闪怕城门口的盘查,就哀求道:“老伯,你看这样可好,我把他埋进草料堆了,这样别人看着不晦气,也免得旁人询问,若是有守城的兵士盘问我,你就说我是你的女儿好不好?”

    老头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明知道这里面有隐情,却假装不知道,满口应允。

    到了城门,果然多了十几个兵士,对每一个出城的人都细加盘查。幸亏老头和其中一个矮个子军兵很熟,两人唠了几句家常就放行了。

    出了城门,胡闪闪看着老头在笑,老头忽然感到眼前的女人动人极了,比那“杏花巷”小婊子还勾人。

    ——不要以为,人老了就对女人没有了兴趣,只要有健康的身体,他依然有火一样的热情。

    老头眼睛热辣辣地盯着胡闪闪道:“你有事吗?”

    胡闪闪道:“有事,想借你的马车用一用。”

    老头咽了一口唾沫,说道:“这个可能不行。”

    胡闪闪笑道:“怎么不行,我看行。”

    她忽然一掌切在老头的脖子上,把他怀里的镯子取了出来,跳上马车就打马跑了起来。

    胡闪闪在乎的当然不是东西,她在乎的是老头那张嘴。

    ——一个人得了一笔意外之财,总会忍不住向别炫耀,这当然也不是胡闪闪想要的结果。

第135章 生死帮,卖命谷() 
钟魁自从摊上风九这件事后,算是倒了大霉,先是断了一条胳膊,接着因为风九被人劫走挨了秦路的一通臭骂,紧接着刑部传讯他,说他渎职贪污,要调查他,而且是邱大人亲自受理。

    他当然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所以面对邱大人时,说道:“邱大人不必再费神了,那个风九被人劫走了。”

    邱大人面无表情,说道:“关于有人举报你渎职贪污一事,还望钟捕头从实交代,不要为难本官。”

    钟魁苦笑道:“我想这件事邱大人已经知道了,钟魁也无需遮掩,我本来已经把犯人重新转移了一个地方,谁知还是被匪人得手,你若是要定罪,那就定吧,我实在没有办法把人交出来了。”

    邱大人道:“真是这样吗?”

    他这句话也不知道到底指的是什么事。官场上就是这样,很多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有当事人明白意思的指向,你若是具体让他说什么意思,那么他随便一句反问就堂堂正正,堵得你尿道出血。

    钟魁道:“这么大的事情,还死了不少人,想要隐瞒怎么可能,邱大人也可以交差,咱们都是办事的人,尽力就好。”

    邱大人又问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就把钟魁送了下去,急忙去报告张阁老。

    张阁老到此也无计可施,又让林管家把事情的经过给好管家通了个气,让他们自行打听风九的下路,好管家连夜要赶回洛阳和沈老爷商量,自此,一场夺宝大戏总算是暂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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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下若是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救治风九,那一定是“生死帮,卖命谷”,天下若是只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能耐,那一定是顾长乐。

    “生死神仙手”顾长乐的医术举世无双,他定下的规矩也举世无双,一个人若是有两个无双的头衔,那绝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因为一个响亮的名头绝不是随便得来的,他不但要经过人的检验,还要经过时间的检验,时间越久,那他一定越加值得信赖。

    一个拥有如此大名头的人,他当然也不会随便替人医治。想要让他亲自出手,除非你有让他看重的地方,顾长乐看重一个人的地方,绝对是这个人最不愿意出让的东西。

    ——自己最为看重的东西,别人当然也知道他的价值;自己最不愿意出让的东西,恰恰是别人希望得到的。

    生死帮,渺茫茫,生生死死鬼断肠。

    卖命谷,莫踏入,一命需得换一命。

    人世自有神仙手,长乐不语命难求。

    这是江湖中人都知道的话,也是顾长乐的规矩,规矩是不可以随便改变的,顾长乐也不是随便就会出手的。

    想要让他出手救治,你得拿出不一般的东西,这件东西就是你自己的命,顾长乐当然不会要你命,可他要你做得事,有时比要命还要命。

    比如,他让你去杀一个你最要好的朋友,比如,他让你做一件违背天地良心的事,你说,做还是不做,这种选择简直比要你的命还难受。

    胡闪闪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却一直没有想出个结果,现在看来,只有把命卖给顾长乐了,除了这个,顾长乐好像也不会接受别的,毕竟世上没有比命更值钱的东西了。

    可命也有高低贵贱之分,一条普通人的命和一个达官贵族的命当然完全不一样。胡闪闪自信自己的命还是值钱的,因为她是“芙蓉堡”胡雪因的女儿。

    “芙蓉堡”的势力尽管在五堡中排行最末,可也算是二十四宗派的一派,无论谁都不能忽视他的存在,尤其是胡闪闪这个人。

    胡闪闪是武林中公认最是女人的女人,当然,这是一种含蓄的表达,要是让那些粗野的汉子说,那他一定会说,胡闪闪是那种最适合上床的女人。

    这话是难听了一点,可的确,胡闪闪只要在男人面前走一转,那她就能让看着他的男人们内心涌起层层的波澜。

    顾长乐会不会也有一样的冲动呢?胡闪闪有这样的自信。可是当她想到这个问题时,内心紧张极了,她的外表是男人想要的样子,可她的人绝不是那种人。

    她到底是那种人,除了胡雪因了解,顾长乐当然也不了解,所以他看着胡闪闪带着浅笑款款走进来时,他的眼睛不但亮了,还有比往日不一样的温度。

    胡闪闪特意换了一件裹身素雅的套裙,还恰到好处的化了淡妆,她的长相并不是很美,可她的每个动作都美到了极致,顾长乐感觉自己的心“咚!”地跳了一下。

    胡闪闪抿嘴笑道:“顾帮主一向可好,胡闪闪给你请安了。”

    顾长乐微笑说道:“‘芙蓉堡’的千金大小姐大驾光临,真让顾某这个偏僻之地有了光彩啊。”

    胡闪闪笑道:“顾帮主这是不欢迎我吗?”

    顾长乐道:“不知胡姑娘要顾某怎么欢迎你才算欢迎?”

    胡闪闪道:“鞭炮齐鸣,锣鼓喧天,迎出二里地。”

    顾长乐失笑道:“胡姑娘真是会说笑,这种仪式可不是给你的。”

    胡闪闪道:“为什么?”

    顾长乐道:“胡姑娘不觉得这是迎娶新娘的排场吗?”

    胡闪闪调皮地笑道:“顾帮主不愿意?”

    顾长乐奇怪地看着胡闪闪,说道:“我们有过这样的约定吗?”

    胡闪闪道:“现在也不迟。”

    顾长乐看了胡闪闪许久,说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胡闪闪笑道:“因为我是胡闪闪呀。”

    听她说得这样自信,好像自己是天下无双的绝世大美女,谁要是不想要他,那简直是瞎了狗眼。

    顾长乐哈哈一笑,说道:“胡姑娘不但是个美人,还是个有趣的美人。”

    胡闪闪道:“一个有趣的美人是不是值得拥有。”

    顾长乐笑道:“值得,太值得了。”

    胡闪闪道:“那顾帮主算是答应了。”

    顾长乐道:“答应什么?”

    胡闪闪道:“当然是收入囊中了。”

    顾长乐叹道:“可惜我没有儿子呀,不然即就姑娘不说,我顾某也会登门提亲。”

    胡闪闪道:“可我看中的是顾帮主你呀。”

    一个女人若是对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不管是不是真心的,至少听起来让人愉快,可顾长乐却一点也愉快不起来,因为他知道,胡闪闪在江湖上可是一点亏都不吃的人,她这样逗自己开心,一定有天大的事要求他。

    顾长乐脸上变得严肃起来,说道:“胡姑娘不要绕弯子,你定是要救治一个极为重要的人,可你也知道这里的规矩。”

    胡闪闪笑道:“当然,所以我才打算把自己嫁给顾帮主,这不等于把命卖给你了吗?”

    顾长乐道:“可是顾某只买命,不买人。”

    胡闪闪道:“这有什么区别吗?”

    顾长乐道:“当然有区别。”

    “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你是胡闪闪。”

    “我还是没有觉得有什么区别。”

    顾长乐道:“买一个人是用来供养的,而买一条命是用来做事的,这就是区别。”

    胡闪闪道:“既然顾帮主只愿意买命,那我胡闪闪就把命卖给你如何?”

    顾长乐道:“顾某什么人的命都买,可是胡姑娘的命却买不得。”

    “为什么?”

    “因为事过之后姑娘若是不认账,江湖上的朋友非但不说什么,还会指责顾某欺负一个女人,况且顾某从来不买女人的命。”

    胡闪闪道:“既然顾帮主不愿意买女人的命,那我就把一个男人的命卖给你。”

    顾长乐又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胡闪闪,说道:“什么样的男人?”

    胡闪闪骄傲地说道:“一个顶天立地,说出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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