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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14部分

小说: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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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操。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鸡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肉。

    而且街口的肉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肉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zui~~、厢晴x3、带着你的谎言下地狱 的营养液~~谢谢大大们~~

    黎锦开始喂养夫郎征程。

    六月中旬沐修日,投喂【肉包x2】【土豆红烧肉x1】

    早上好呢!!

    今天要换榜单了(没错每周四换榜单),蠢作者期待下一个榜单期待的睡不着QAQ不知不觉就到早上了

第19章 第 19 章()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肉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肉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肉包。

    皮儿薄馅儿多,肉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黎锦比少年要高半个头不止,他揉揉少年的脑袋,说:“进屋去吃,这里我来收拾。”

    少年却帮黎锦一起把米糊和羊奶煮在一起,然后才肯进屋。

    包子蜷缩在襁褓里,睡觉的时候还吹着泡泡,看样子做了个美梦。

    少年一口一口的咬着肉包,看着黎锦把背篓里的竹叶纸和毛边纸拿出来,摆在床尾那放杂物的柜子上。

    竹叶纸和毛边纸都比较便宜,是寒门学子平日练字写策论必备的。

    秦慕文以前还是尚书公子的时候,虽然不受宠,但习字或者作画用的都是上好的宣纸。

    他想,阿锦这么好的一个人,他、他得多赚些钱,给阿锦买宣纸。

    黎锦不知道少年心里想的,他把所有东西摆好,说:“咱们家该找人打一个案几了。”

    到时候就放在窗边,白天练字还不废油灯。

    少年吃完一个包子,另一个留给黎锦。

    黎锦笑着说:“我吃过了,你乖乖把包子吃了,我去问问村里人打案几的事情。”

    顿了顿,他又说,“听话,明天给你炖红烧肉。”

    少年听到红烧肉,居然直接就吞了一口口水,在只有夏蝉做背景音的情况下,听的尤为清晰。

    黎锦这回没笑,只是轻轻的掐了掐少年的脸。

    村里老一辈有几个人都会些木匠手艺,但最近农忙不得闲,都在收麦子。

    只有一家人是因为家里儿子多,劳动力充足。

    做长辈的平日里就比较清闲,平时最爱抽着旱/烟,看李大牛下棋。

    黎锦也是之前跟李大牛下棋的时候,知晓的这位老大爷。

    他前去拜访的时候,老大爷正坐在院子里,嘴上叼着烟,一手拿着锉刀,一手拿着一块象棋模子。

    他昏黄的眼睛眯起来,仔细的雕着。

    黎锦站在原地,等他放下象棋,这才敲了敲门。

    老大爷说:“黎家那读书的小子,快进来,老早就看见你了。

    要不是这雕刻不能打断,我就直接叫你进来了。”

    黎锦拱了拱手:“村里人都知道大河叔一刀雕的功夫很好,正巧我这事情也不急,就等您雕完再进来。”

    老大爷名叫李大河,早年去镇子上的木匠铺当过学徒。

    “你小子这棋下的好,人比棋还好。”这可以称得上相当高的赞誉了。

    李大河说,“村子里之前那个传言果然不可信。对了,找我什么事?”

    黎锦这才把来意说出来。

    “家里缺一个案几,大概五尺长、三尺宽,高度两尺半。不知大河叔,最近有时间吗?”

    案几,是读书人用来写字、画画的地方,有高有矮。

    五尺长,大概就是一米六左右;三尺约摸就是一米;两尺半则为零点八米。

    黎锦本来不打算做的这么宽,但这个时代的案几基本上都很宽。

    因为古代人用毛笔写字,宣纸大部分是四尺,也就是一百三十八厘米长,六十九厘米宽。

    案几做的宽一点才能平铺在上面。

    但这样的话,家里本来就不大的卧室会显地愈发逼仄。

    黎锦想,现在练字最主要,毕竟距离考童生试只剩下八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屋子里活动范围小暂时可以忍一下。

    等到村里人农忙结束,他倒是可以雇几个人帮他在厨房对面,也就是推开门后略显空旷的院子里建一间书房。

    李大河说:“行啊,我这里有些木料,都是抛光过的,过两天打好给你送过去。”

    黎锦赶紧道谢,又问了价钱的事情。

    李大河摆摆手:“都是一个村子的,我就给你实话实说了。那木料是之前给镇子上一个生意人做门剩下来的。

    一面抛光,一面本来是要做雕刻的,结果第一遍没雕好,那生意人索性换了一块木板。

    那木料摆我这里也没用,就算白饶给你。

    剩下的,你给我八十文就行。”

    黎锦先付了一半定金,兜里的钱又出去了四十文。

    他出门的时候,不禁感慨,读书真的是件很费钱的事。

    给先生两百文束脩费,买了三十七文的腊肉,毛边纸、竹叶纸、字帖、兔毛笔和墨块一共两百五十五文,这边打造一个案几又是八十文。

    满打满算,他赚的六百四十文,只剩下六十八文。

    今日还买了三文钱的包子,不计剩下没交的四十文定金,黎锦兜里只剩下六十五文了。

    黎锦忙完这些,回到家的时候,在卧室外,隐隐听到屋里有人疼的抽气的声音。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赶紧推门而入。

    ——入目是少年中衣散乱,抱着孩子在胸前,一脸惊慌失措的看着他。

    黎锦站在原地没动,假装自己很镇定。

    其实魂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少年脸上飞快的浮现出两坨羞红,想把孩子抱开,自己拉拢衣服,但孩子一离开他就哭。

    最后只能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这副模样被黎锦看了个遍。

    黎锦轻咳一声,偏过脑袋去。

    “我在外面听到你的声音,以为你不舒服……”

    少年已经不知道作何反应,动作僵硬,也不知道自己回答了黎锦什么。

    黎锦看这里没自己需要帮忙的地方,转身出了屋子,打水冲澡,顺道还洗了头发。

    等少年喂好孩子出来,黎锦已经把带着谷壳的面活着水和鸡蛋搅拌均匀。

    他还切了些葱花,混着盐巴撒在里面,再次搅拌。

    灶膛里的火烧起来,锅底刷一层油,舀一勺面糊均匀的浇在锅底。

    很快,油被面糊吸收,再加上锅体被火烧的滚烫,一个单面金黄的面饼迅速成型。

    黎锦在面饼焦黄之前,迅速翻面,不一会儿,一个饼子就做好了。

    黎锦一共做了四个饼子,趁锅还没凉下去,把五花肉切成细条状,和土豆丝炒在一起。

    村里很少有人会在不逢年不过节的时候做肉,不过也幸好土豆丝炒豆的香味没有飘去很远。

    要不然被村里的小孩子闻到,那才要上门讨吃的呢。

    晚餐虽然简单,但对嫁过来基本上没沾过肉的少年来说已经无比美味。

    再加上黎锦手艺不错,荤素搭配起来,简单的菜也做得十分好吃。

    少年吃了一个饼子后,悄悄的看了黎锦几眼。

    黎锦说:“你最近一直在照顾孩子,多吃点。”

    他本意是这几天白天自己这个当爹的都在外面割草或者采药,喂养孩子的事情都是少年在做。

    但少年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一红,垂下脑袋去,把即将伸到饼子旁边的爪子又收回去了。

    黎锦:“……”

    最后那饼子是他亲自喂给少年吃的。

    少年则是一脸的震惊,完全没想到黎锦会照顾他到这个地步。

    这下,他所有的羞涩和腼腆都消失不见。

    心底陡然想起阿爹去世前跟他说的话:“阿文,爹爹是看不到你出嫁了。

    但你一定要记住,以后若是夫君对你好了,你千万不能恃宠而骄;若是、是他对你不好,也不用费尽心思讨他喜欢,生个孩子,把孩子平平安安的养大。知道吗?”

    秦慕文想,他刚刚那到底算羞涩还是恃宠而骄?

    不过……阿锦好像没有嫌弃他。

    少年看着黎锦笼罩在橘红色夕阳里的侧颜,突然说:“阿锦,我叫秦慕文。

    从前你一直没问过我的名字,我也不敢跟你讲……”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想起什么不堪的往事,脸色有些惨白。

    但他还是在道歉:“都是我的错,我应该主动告诉你的。”

    黎锦也微微一怔,他这些天逐渐回忆起原主生活的一些片段,但终究都是零零碎碎。

    至于他最想知道的少年的名字,一直都没有出现在脑海里过。

    黎锦甚至还为此纠结过。

    但他从没想过,事情的真相……居然是原主成亲两年都没问过少年的名字。

    少年想,他会努力做到爹爹说的,不要恃宠而骄。

    但在夫君如此好的情况下,他做不到不去讨好夫君。

    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他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阿锦。

    少年说完这句话后,惴惴不安的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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