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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82部分

小说: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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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神奇,这和尚分明不知道他在练字,却直接就算了出来。

    庞老继续说:“不过,命运这东西,谁又能一辈子算得准?了慧不也算我妻儿满堂,结果我五六十了还孑然一身。所以说,他那算命就时灵时不灵,要不然他也不会一把年纪了天天往外跑,生怕被皇帝见到拉他去算国运。可怜的糟老头子哟。”

    黎锦:“……”说好的传奇大师?

    庞老说:“我这是看在你拜师的份上,才把这些告诉你,对了,关于那个糟老和尚爱吃肉的事情,你可不准说出去……”

    等等,拜师?

    拜了吗?

    黎锦反应很快,赶紧重新倒了一杯茶,跪地奉茶拜师。

    庞老咬着牙:“今日之事不许说出去,我是你师父!”

    黎锦低头,把笑意隐藏在眼帘里:“学生遵命。”

    他原本是想要拜师的,但若是庞老不收,他也不会强求,毕竟这种事情讲究你情我愿。

    如今这个时候,他再不拜师,那就是大傻子。

    黎锦回家后,小包子从阿爹怀里挣脱,小短腿踩在地上,哒哒哒的朝他走来。

    黎锦把书篮给小茶,自己蹲下,在原地接着小包子。

    原本以为小包子会给爹爹亲一口,然后抱着他脖子软软的撒娇。

    结果小包子距离黎锦一米远的时候,皱皱小鼻子:“爹爹,臭臭。”

    然后黎锦眼睁睁看着他的小崽子原路跑回了大崽怀里。

    黎锦站起来,才发现他身上都是墨的味道。

    只是水墨的味道太浓,所以有些冲。

    但不臭,反而是那种略带香气的墨,他今日拜师后,就被庞老留下在水池边练字了,练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放他走。

    小包子在阿爹怀里蹭蹭,说:“爹爹,澡澡。”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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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第 109 章() 
原来在庞老那里练字并不是简单的书写在纸上; 而是用砚台磨一碗墨水出来,直接在水池边那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写。

    当天下午庞老看了黎锦的楷书,还算满意,之后就问他对其他字体可有涉略。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没有。

    庞老有些惊讶; 却也没说什么; 徒弟都收了; 可不包退换。

    但庞老也知道黎锦此前一心科举,又有家境的原因在; 没有资源练习其他字体。

    庞老说:“你这楷书乍一看中规中矩,仔细瞧了却又锋芒逼人,好像世间无人能让你折腰一样。”

    他顿了顿; 平日里那嬉笑怒骂的脸上只余正色,“修之; 这样不行。此前你只是在考秀才,知县、知府、学政大人或许会因为你字里面的锋芒而赏识你,因为他们被世俗的条条框框压得太死; 希望有人能冲上去,成为朝廷的一股清流。

    可是修之; 与你接触这半月来; 我发现你虽然有傲骨有锋芒; 但你做事却从来都踏实稳重,你并不希望把自己表现得太过锐利。”

    黎锦听的仔细,心中暗暗震惊。

    庞老爷子不愧是书法大家,由字识人; 精、准、狠。

    黎锦确实不希望自己太显露锋芒,但字体中呈现出来的那些,他一点都没发现。

    毕竟黎锦对自己的要求一直都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在强大的同时,对待家人得充满柔情,对待朋友则得温和诚恳。

    他之所以心存锋芒,这是因为在这时代,他有自己想保护的人,一味的忍让并不能换来别人的理解,大多只会让那人更加得寸进尺。

    所以,自从去年来到府城,黎锦字中的锋芒就愈发明显。这当然跟他的心境有关。

    毕竟初来一座陌生的城池,黎锦也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淡定从容,只是他作为男人,必须得承担起这些。

    当初秦慕文也才十八岁,包子更是周岁都没满,黎锦自然想拼命的强大自己,护住家人。

    他表面上从容淡定,只是把内心的情绪都写进了字里,不知不觉,笔锋就愈发锐利。

    这一点,被庞老爷子一阵见血的指了出来。

    黎锦当即询问该如何做。

    庞老说:“每当你练习楷书的之前,先写三石的草书,把你的锋芒都写进草书里。之后再写楷书的时候,就能愈发规矩。你既然要走科举这条路,楷书一定得写的恰到好处,太过锋芒毕露了不行,太过规矩了也不行。不过,这也不急,我慢慢给你调整。”

    庞老在黎锦作揖行礼的时候就摆摆手,“你是我的弟子,我不教你教谁?今日,写完这一碗墨汁,你就可以走了。”

    原来,庞老刚刚说的三石,就是把这岸边的大石头写满三次。

    黎锦写满一次后,从池中舀水,顺着石头的底部开始清洗,洗到最前面的时候,这水也再次汇聚到池里。

    庞老坐在旁边品茶,道:“什么时候你能把这一池水写成了墨色,你就能对别人说是我的弟子了。”

    黎锦写了一下午,一碗墨汁都写完了,发现洗完后那池水依然清澈。

    但已然到了回家的点,他跟庞老告别,说自己只能在双数的日子来,这才抬脚往家里走。

    之后,他就被小包子嫌弃了。

    秦慕文给小包几说:“爹爹有天天洗澡,昨儿小包子耍赖不肯洗澡,可是忘了?”

    小包几把自己小手送到阿爹鼻子前,说:“香香。”

    这就意思是他不洗澡也是香香的。

    小包子如今会说四十多个词,而且小脑袋瓜很是机灵。

    他的意思就是不用每天洗澡,香香的情况下就不用洗澡。

    黎锦膝盖再中一箭,虽然他不觉得墨水臭,但为了能抱小包子,他还是去洗了澡。

    之后,黎锦的生活愈发规律,一边为乡试做准备,一边还在练字。

    至于算经,黎锦最近没有再继续编了,其一是乡试考的算术题更难,他不能一味的研究简单入门算学。

    其二就是他的时间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全拿来写算经,考乡试可是得博览群书的。

    黎锦已经发现,这个朝代的土地格局与他上辈子的明清很像,整个国家分为两京十三省。

    乡试为一省一考,除了比较偏远的两个省需要合并考之外,其他地方都在整个省的南部设立贡院。

    而乡试的录取也有名额限定,每个省固定录取一百三十五人,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考不中的原因了。

    因为每个考生的竞争者不仅是同年中秀才的人,更有前年、甚至更加古早的秀才。

    四月的第二个休沐日,吴大夫的儿子吴卫前来拜访,他说:“听家父言,修之与家父甚熟,在下才不请自来,还望修之不要介怀。”

    黎锦说:“当然不会,秋平请进。”

    吴卫,字秋平,这是吴大夫之前说的,黎锦原本想回来后先给吴卫下拜帖。

    但被加冠的事情一耽搁,之后又拜师庞老,一时间他居然忘记了这件事。

    吴卫早就听闻善策论,只可惜黎锦太忙,又跟他不在一个班,再加上黎锦平时下了学就直接去公厨或者算学部,他居然一直没找到时机跟黎锦说话。

    吴卫并不知道黎锦拜师的事情,只是他也精于练字写策论,一到黎锦书房,就想要跟他切磋一下。

    黎锦很想知道自己这些天练字的成果,毕竟他天天练习,很难自己看出其中变化。

    而庞老只有在他写的不对的时候才会出言矫正,其他时候都很有闲情逸致的喝茶浇花。

    于是黎锦说:“那就切磋书法。”

    “善。”

    他跟吴卫切磋书法,自然不是指楷书,毕竟大家在考场上都得写楷书,全都中规中矩的,没什么差别。

    一般来切磋,大都是草书。

    黎锦虽然刚学草书没多久,但指导他的老师可是庞老,再加上他自己练习撇、横、点、竖等的基本功深厚,写出来自然也不差。

    吴卫可是从来没听过传闻说黎锦善于写字,结果他跟黎锦一提到切磋,黎锦就说切磋书法。

    吴卫自己都很惊讶,不过书法他也擅长,切磋起来也不会丢人。

    起初,他还想着自己要不要给黎锦放水,自己不要写得太出色了,免得黎锦面子上过不去。毕竟黎锦刚刚那句话一听就是在照顾他。

    可真正看到黎锦的字,吴卫彻底抛掉了要给黎锦放水的念头。

    两人互相赞扬了对方的优点后,吴卫说:“乍一看修之这字,就给我感觉很是锐利,可见修之沉浸此道已久。”

    如果被他知道黎锦才学草书半月,不知该作何感想。

    黎锦则说:“秋平的草书中每一个字的点、横都写的不一样,修之佩服。”

    吴卫很是惊讶,没想到黎锦居然一眼就看出他草书的精髓。

    要知道,就算跟他同住在书院的同窗,跟他一同练字这么久,都没发现这一点。每次只会夸‘秋平你写的真好’。

    因此,吴卫更想与黎锦深交了。真正有学问的人,撇去浮名,大家也会认可他。

    就在这比以前更加紧凑的生活中,小包几迎来了第二个生日。

    当然,按照本朝的算法,小包几已经三岁了。

    他现在会说五十个词左右,虽然还不明白一、二、三代表什么,但好歹能从一数到十。

    小包子头发很软,晚上睡一觉后,第二日起来就有些微卷。

    他生辰这天,秦慕文早起去抱他,看着小包子额头上熨帖的一小撮弯弯的头发,没忍住轻笑出来。

    往日秦慕文给小包子梳头都是把他的所有发丝梳的整整齐齐,稍显俏皮的斜刘海从左到右依次变长。

    但最近没给小包子剪发了,不知不觉中刘海已经长长。

    秦慕文瞧着那一撮头发,越瞧越欢喜,最后索性就这么直接把小包子抱出去,反正都是熟人。

    小孩子的生辰宴不易大办,黎锦原本打算自家人给小包子庆祝一下就行了,但想到万云好像挺喜欢小包子的,前几次还在问小包子的生辰是不是夏天。

    黎锦也就邀请了万云。

    因着万云经常来蹭饭,小包子一见到他,就在阿爹的怀里高喊:“伯伯来了。”

    秦慕文把他放在地上,示意他自己过去。

    小包子却看到黎锦也对自己招手,他就拉着阿爹的手,让阿爹也跟自己过去。

    万云看着弯腰跟着小包子的力道往前走的秦慕文,眼中流露出赞赏。

    他知道黎锦平时有多忙,能把小包子教育的如此乖巧可爱,可全都是那个小少年的功劳。

    当小包子走到跟前,万云才发觉小包子今儿变了发型,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只有额前垂了几缕下来,显地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万云想抱起小包子,但他发现小包子虽然嘴上叫的是‘伯伯’,可他的目的人物很明显是站在自己身边的黎锦。

    万云在尘埃落定前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小包子几日没见他,应该会有些想念。

    结果包子直接扑到黎锦腿上,昂着小脑袋:“爹爹,抱!”

    面对万云质问的眼神,黎锦很淡定的把小包子抱起来,然后把他托在自己肩膀上。

    万云沉默了,总算知道小包子为什么一看到黎锦就这么激动的跑来了。

    小孩子都喜欢举高高啊。

    不过,黎锦这也太宠他家孩子了,一般为人父母,决计不会让孩子骑在自己肩膀上,那都是爷爷宠孙子才会这么做。

    毕竟父亲在孩子面前得有绝对的威严,广为人知的‘隔代亲’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快,万云就没有心思想这些,因为小包子坐得高,摘了六朵墙上的花花。

    分给他阿爹三朵,小包子看着自己的三朵,勉为其难的分给了万云一朵。

    “伯伯,花花。”

    万云接过花,一脸怜悯的看着黎锦,问小包子:“你爹爹没有花花吗?”

    小包几奶声奶气的说:“我和阿爹的花花都是爹爹的。”

    万云:“……?”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小包几:花花给你,给夏夏求营养液~

第110章 第 110 章() 
日子就这么过了整整一个夏秋冬春; 来年小包子生辰的时候,秦慕文所著的《杂记》已经出版了第二次。

    第一次正式确定印刷出版是在壬寅年(去年)秋季,自打三月初府城小报上开始‘连载’杂记,距离九月已经有整整半年的时间; 基本上也把整本《杂记》刊登了四分之一。

    当初秦慕文一册《杂记》写了五万多字; 每三百字左右一个小片段; 共有一百六十六个小故事。

    除了三月初第一次刊登,为了引起大家兴趣; 印刷了题记和三则小故事外,此后每次‘连载’都是两个小故事。

    半年也就是六个月,大概刊登了四十多个小故事。

    起初; 喜欢看日常杂记的人还仅仅局限于府城小报的忠实买者。又过了几期,很多人从朋友那儿看到这些简短又让人欣喜的文字。

    问了出处后; 自己跑去买府城小报。

    甚至有人不喜欢看小报,还专程问过掌柜,能不能只买《杂记》片段。

    但一页纸怎么卖?这些人思前想后; 有的一边犹豫一边回家了,有的索性掏二十文买了这小报回去。

    掌柜的在七月看了当季的售卖情况; 居然比上个季度增长了三成!

    其中很大一部分买主都是《杂记》的忠实读者; 转成为了杂记才来买府城小报的。

    掌柜的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他当初之所以答应印刷杂记,仅仅只是给黎锦一个面子。

    毕竟黎锦也是在知府大人眼前挂的上号的人了。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得赚,那这本书再做出版的话,肯定不是只印刷区区五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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