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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曙夜-第103部分

小说: 曙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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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荡荡的水泥墙上,也能看清张大叔带回来的那块牌匾。上边儿用毛笔字写着“慎独”。

    跨过客厅,我随意走进了一间卧室。卧室里差不多都暗了,因为张大叔自己做了一布窗帘,窗帘拉过来,傍晚时的光线就更透不进来了。

    但卧室里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模模糊糊的瞧见,窗帘边上有一套桌椅,角落边有长方形的床垫。我走过去摸到椅子,坐了下来。桌子上边儿堆着好多书,好多本子,有些乱。这肯定是张大叔的书桌。

    正前方有一个翻开的本子,上边密密麻麻的写着好多字。这会是什么呢?张大叔的日记?怀着疑惑,我推开压着本子的一本书和钢笔,抓起本子凑到眼前。但光线实在是太暗,钢笔字潦草、细小、密集,我实在是辨认不清。刚准备带出去看时,我又在桌上的书堆中摸到一支手电筒。

    推开开关,终于亮起了灯光。我将手电筒架在脑边,按着本子阅读起来。

    这有些像是日记,但更像是张大叔自我记录的思绪备忘。

    闲来无事,今天我又翻阅了一次《理想国》。粗略读完,使我联想起很多,联想的内容,大都是关于这座城市的未来。在我们这群人的努力之下,这座臭气熏天的城市,稍微变好了一点。在还没有其他人加入这里之前,是该好好坐下来思考一番了。

    几千年前,在遥远的欧洲,在那个还是以城邦为单位的时代,这位哲学家就思考得更远,将自己对理想城邦的构想,倾注于这本著作之中。这位哲人,将社会总归为一起,将城邦人民划分为了三个阶级,分别是护国者、卫国者和劳动者三个阶级。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有些笼统。但是,这位哲人,恰巧窥见了构造社会中的最重要一层——社会分工。

    一个社会的构成,商品经济的产生,离不开社会分工。这是显而易见的。

    《理想国》刚开卷,就围绕着“什么是正义”的对话而展开的。作者柏拉图,就借苏格拉底之口,在解释他对“正义”理解的同时,又将“社会分工”这个概念的重要性强调了一番。因为这位哲人所认为的“正义”,就是所有人力其天赋,专心做自己的事,不越级,不干涉他人。大家各司其职,你该是什么,就去做什么。分工明确,城邦,或者说是社会,才能良性发展。

    关于该书里的其他观点,我不想去探讨,因为我不是来记读书笔记的。我记录下今天所想的原因,依旧是因为那个抛不走的问题——如何在这座空城里,建立起秩序?

    上次和那个大学生交换观点之后,这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徘徊。有些困,让我理一理思路。

    下一个段落里,字体粗细不太不一样,或许是张大叔换了一支笔,也可能是两个段落之间隔有时间段。我抓了抓头发,继续往下读去。

    所谓社会秩序,就是用一套成文的规则,将人类兽性、非理性的那一部分规训住。说白了,整个人类社会,就是化性起伪,讲经颂德。但也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向前发展。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不论是放任,还是压抑住人性,绝不会有好结果。

    而人性这东西,又甚是复杂。

    我认为,人性是伴随着智慧而产生的,也就是人类所具备的综合特征、基本属性。高等智慧的产生,使人类学会了思考,学会了理性分析问题,从而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周围的客观事物,符合自身的利益。

    我们脑中的智慧,是一切的根源。人做任何一件事,都会先经过脑里的智慧,权衡利与益,再计划步骤。

    我们为什么不说猪性、狗性,却偏偏有“人性”这一说法?原因是,人类有理性,也有兽性。这两种本能,在不同情况里,是会发生转化的。我的看法是,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将人类的兽性激发而出。

    现在的环境,谈不上是艰苦。但无疑,现在的世界没有监督,很自由。昨天和王军英大哥谈到了摆路障的问题,我能听出,他其实很反对我这样的做法。他认为,我们这样做不会有什么用,因为我们的人手根本不够,路障设在那里形同虚设,还容易把别有用心的人引来。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但如果不用这种方法,我们就要腾出本就稀少的人手出去寻找活人,这会影响其他的步骤。而且,我觉得他的看法有点消极,他认为找上门的都不会是好人。但我觉得,所有活下来的人,都是经历过社会规训的,大部分人都还带着良知,带着道德。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会退化,会有二心。但那毕竟是少数。在没找到其他有效的办法之前,还是就照现在的样子吧。

    放任人性容易,压抑住却难。我有些拿不准,我提出的五条戒律,会不会让这座城失掉吸引力。在外自由惯的幸存者们,看到木牌上的条款,肯定也会开始权衡,到底是外边儿的自由放任好,还是更愿意进城享受安宁?

    这个我倒不担心,因为这五条戒律,是符合以往社会的价值观的。愿意接受这五条的人,才是我愿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说明他本就有劣根,不来最好。

    但是王军英大哥所说的问题,确实不能忽视。明天我得找他好好说说,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

    翻往下页,仍是满篇的小字。

    我又发现,“秩序”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如何在纷繁的人性之中找到一股牵引力,使他们有欲望投入进社会的再生产。

    且说回《理想国》,纵观历史,要有“正义”的分工,就离不开私有制、个人财富的的产生。我记得,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的注释中里写道: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就敢犯下任何罪行。

    如此可见,人类对财富的向往,像是一股巨大的牵引力,拉动了每一个人的劳动欲望。说直白一点,人性其实就代表着欲望,而“财富”就能囊括人性之中的物欲。可现在,因为一场事故,整个社会就破碎了。社会财富彻底的完全公有,经济意义上的“财富”早已消失。再加上人少物多,每个人都可以是物质上的百万富豪。这股牵引力,自热而然的就消失了。

    而且没有秩序,没有监督,用不着财富,兽性露出的人,完全能轻松、毫无阻碍的满足自身欲望。更不会有犯罪这一说。犯罪代表着不正义,那做什么事在当下才能代表“正义”呢?这个问题,我想就算是苏格拉底来雄辩上两天,也不会有结果的。

    想要在如今的世界里找到一股“财富向”之外的牵引力,这有些难。至少我现在还没有找到。也许被我们搬空了死人的这块区域,对城外游离的人们来说会有一定吸引力。但这还有些不够。

    重建社会,恢复往昔,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世界不能就这样混乱下去,可是重建,如何重建,难呐!

第一百五十章理想国() 
重建城区,难呐。我跟着张大叔的文字一起感叹道。

    张大叔写到这里,就没有后文了。也许是他思维断片,也可能是他刚放下笔,就跟我们逃命去了。

    回想起近来我们的所做,不免唏嘘。费力搬尸了这么久,却没想到暗中藏着一个烂耳朵赵。胜利果实,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的话,很轻松就能被夺走。历史上或许有大量这样的先例,我们却犯下了这个错误。

    张大叔也不会想到,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太积极了。退化回去的人,不是他所想的少数,而是像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也许张大叔被打晕的那一刻,他对人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毕竟,每个人的肚子里不一定都有墨水,也不像他那样极力维护道德,整天嚷着慎独,着眼未来。但是,如他所写,兽性,却藏在每一个人的身体里边儿。

    “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将人类的兽性激发而出。”

    现在,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张大叔既然早就明白这些道理,那为什么又不肯接受王叔的意见,非要去执拗的设路障,圈地皮,最后导致引狼入室?

    张大叔傻吗?肯定不傻。他读过这么多书,懂得比我们多,肯定不傻。借着手电筒的光,我又翻开前页,在一段文字里,好像找到了答案。

    “因为这五条戒律,是符合以往社会的价值观的。愿意接受这五条的人,才是我愿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说明他本就有劣根,不来最好。”

    从这句话能知道,张大叔构想中的理想城区,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表现在道德意识上。张大叔肯定是通熟人性两面的,但他觉得肯定会有人还带着以往社会里的道德伦理,这样的人,才是他想看到的幸存者。他认为不能接受“五诫”的人,是没有资格加入重建队伍的。也就是他称之为“退化”的人。

    但那时满心斗志的我们也不会想到,“退化”了的人,会形成一个团体。或许一个“退化”的人,看到路障边上的木牌,就会无趣的走开。但要是一群“退化”的人聚在一起,看到木牌,就会思考该如何吞并掉这块区域。

    这一点,张大叔肯定没有料到。如果说张大叔犯下过什么错误的话,那就是他的构想,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理想到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事实告诉我们,重建往昔,真的只是我们这群人的一厢情愿。

    但总归总,如果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不存在,事情肯定会往不同的方向发展,这怪不得张大叔。

    我又忍不住的开始幻想,如果换成王叔来做总设计师的话,情况会不会大不同呢?王叔也许不会死,志娃和张大叔不会死,段可也不会死。

    我想抽支烟,却发现兜里只有打火机。

    当然,那只是也许。选择留下来的是我们,烂耳朵赵也一直在城里。无论是换谁来构想,烂耳朵赵总会想着来吃掉我们。火拼起来的话,谁死就不一定了。也许死掉的是我,是吴林禹,是程佳华,也可能是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容不得半点假设。

    用手电筒看文字是极为糟糕的体验,我刚想关掉手电筒,就注意到了刚才被我推开的那本书。封面是白色的主调,书皮的右上方写着醒目的书名:理想国。

    这就是张大叔在笔记里提到的那本书。心生好奇,我移过那本书,随意翻开,匆匆读完了两三页纸。

    格劳孔:好极了。

    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人们说:作不正义之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

    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得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

    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

    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

    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

    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

    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

    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

    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下当差。

    一场暴风雨后,接着地震,地壳裂开,他怀着惊恐走下去后,得到一枚金戒指。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定,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带着金戒指去开会了。

    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手心一转。

    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

    这以后他一再试验,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

    他又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了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

    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看来,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越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

    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我抓了抓额头,心说《理想国》里竟是如此消极的论调?我揉了揉眼睛,想继续读下去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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