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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换心攻略-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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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司抓个正着,导致咱们暴露身份,你身为指挥使,也该反思反思。”

    连姬言这个副指挥使都知道说一句“失职”,凌寒却一点儿表示也没有,谢谨言心里难免有些不爽。当然,像他这样的人物,不至于为这一点小小的不爽而直接问责,真正让谢谨言的恼怒的,是凌寒故意让梅花卫暴露行踪的行为。

    梅花卫纵然在五大密卫组织之中垫底,也不至于差到暗中窥伺都被抓个正着的地步,何况,当时暗中盯着富春山庄的,还是最精锐的梅花卫。

    只有一个可能,梅花卫是故意的,而能对梅花卫直接下达这个命令的人,当然只有凌寒。

    好不容易甩开了紧追不舍的东镇抚司,谢谨言借机发难,就是要凌寒给他一个解释,否则,以后这位指挥使,是拉拢,还是干掉,对谢谨言来说,还真是个不得不考虑的难题。

    “侯爷说得极是,梅花卫先天不足,后天难补,我也只能尽力而为了。”

    凌寒淡然哂笑,只是脸上的面具遮掩了他大部分表情,使谢谨言无法真正看清他的想法,不过那种不值一哂的轻描淡写,却实在是有些气人。

第二十八章入吴() 
梅花卫确实是先天不足,五大密卫组织中,东、西镇抚司的前身镇抚司,仿照的是前朝仪鸾台的建制,千鳞卫有高人谋划,虽然那高人已经成了死人,可当初沈碧空为千鳞卫规划的各种布置都保留了下来,使得千鳞卫后来居上,发展飞快。飞鹰卫的初任指挥使,是初代吴皇从东镇抚司挖过去的高手,继承了东镇抚司大部分的传承和格局,纵然比东西镇抚司稍有不如,也差之不太远。只有梅花卫,不但建立得最晚,而且还是白手起家,全靠自己摸索,能有现在的局面,不知付出了多少血泪与失败。

    虽是事实,但凌寒说出这样的话,总是让人那么的不得劲,谢谨言被他噎得不轻,想再说点什么,探一探凌寒对梅花卫究竟是什么想法,身后却有放风的梅花卫吹起了急哨。

    该死的,东镇抚司的狗又追上来了。

    跳马狂奔前,凌寒淡淡的说了一句:“侯爷的事,回到南越,我会全力追查。”

    谢谨言微微一怔,反应过来,狠声道:“给我查个水落石出,一个也别放过。”

    用那种阴损手段来害他,无论是谁,都要付出代价。谢谨言对凌寒的那点不满,也随着这个承诺而烟消云散。从凌寒接任梅花指挥使以来,就极少露面,几乎不管事,此次承诺,也意味着他在向谢谨言示好。

    谢谨言接受了他的示好,也就不好计较凌寒让梅花卫故意暴露身份的事。

    差不多二十来天后,沈碧空才隐约察觉到东镇抚司的动作,似乎是有人跟上来了,然而没等他确认,那些人就又失去了踪迹,起先沈碧空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其实东镇抚司的人并没有追来,但连番数次,皆是如此,他才猛然醒悟,东镇抚司的人不是没有追来,而是没等靠近他,就被截住了。

    难道又是梅花卫?

    沈碧空摇了摇头,不可能是梅花卫,凌寒能护着谢谨言平安返回南越就不错了,不可能再分出精力顾及他这里,难道还有别的势力在暗中跟东镇抚司作对?

    西镇抚司,还是飞鹰卫?反正不会是千鳞卫,眼下千鳞卫应该正忙着从富春山庄里脱身呢。

    “公子,过了前面的五林关,就是吴国地界了。”

    马车外,罗峰的声音传过来,此时天色已近黄昏,是直接出关,还是在五林关内留宿一晚,当然要沈碧空拿主意。

    沈碧空沉吟片刻,果断道:“出关。”

    此时出关,想在天黑前找到宿头,基本上是不可能了,以他的身体状况,当然是在关内宿一晚更好。但眼下情况不明,阻截东镇抚司的势力不明,更不知道这股不明势力目的何在,还是早早出关为妙,否则,一旦让东镇抚司和守关将联络上了,恐怕他就出不了五林关了。

    罗峰扬起马鞭,驱着马车,毫不迟疑的直奔关口而去,没费什么工夫,就顺利的离开五林关,向着野外一路直行,待到天将黑,方才寻了避风之地,将马车停靠过去。

    眼下正是盛夏,夜晚虽比白日要凉快些,但天气仍是闷热,在野外过夜倒也不算十分难受的事,唯一令人困扰的,大抵只有蚊虫罢了。沈碧空对此早有准备,自然随身配置了不少驱虫药粉,绕着马车洒了一圈,连同车顶车底都没放过。

    罗峰捡了枯枝,堆了火,沈碧空又往火中投了两块特制的药炭,一股说不上难闻但又很怪异的味道便随着火光溢出,又被风带着散开。这是驱兽的,嗅着味儿的野兽都会远远避开。野外的夜晚很危险,罗峰武功再高,也得睡觉,所以沈碧空在这方面多花了点心思,至于以马车为中心,方圆一里内全洒了蒙汗药以防有人夜袭,或是碰着了鼻子不通的野兽这种事,就不必再多说了。

    结果一夜无事,倒是让沈碧空有些失望,他原想着东镇抚司或者暗中不明来历的那股势力会不会追出五林关的,关外野地没有人烟,要干什么都便宜,可惜,这两方人马竟然都没有出手。

    既然第一夜没来,那么估计以后也不会来了,沈碧空安下心,又捧起了南华经,口中虽在默诵,其实心思已经飞到了吴国头上。

    吴国富饶,这是天下人对吴国公认的印象,事实上,吴国也确实富饶,它东临大海,南北两大平原最适宜栽植稻米,是出了名的鱼米水乡,整个国境又横跨两江,直通入海,发达的水运带来了发达的商贸,同时还拥有大片的渔场和位置极好的深水港,原本就是大楚皇朝的粮仓兼赋税重地,大楚皇朝的分裂内战,导致了这块富饶之地被齐冠窃夺。

    齐冠,就是吴国开国之君,他本是大楚皇朝的上将军,奉命镇守东南道,抵御沿海掠贼,结果大楚皇朝一分裂,他竟头一个竖起反旗,割地自据为皇。时近百年,齐国已历四任君主,如今在位的,是齐冠的重孙齐冶。

    沈碧空决定往吴国时,就在楚都稍稍打听过这位吴皇,人都说这位吴皇并不是一位英明神武君主,他性情温和宽厚,没有皇者的霸道,却具备君主的仁和,颇喜诗词书画,更像一个流连山林的文士。齐治登基二十载,于政事并无太大的建树,但却极善讷谏,朝中良臣颇多,奸佞亦不少。可偏偏,吴国朝庭却是一片平和,这是相对其他四国而言,能将良臣和奸佞之间的斗争控制得这么平和,这大概就是齐治这位仁和皇帝的独到之处。

    但是人所乐道的,并不是吴皇这种平衡朝庭争斗的手段,而是他的多情。对于吴皇的多情,楚都差不多人人都能说上那么几句,多是艳羡,也偶有鄙夷者。

    好色者未必多情,但多情者嘛,身边的美人定然是多多的,齐治的志向里肯定没有种马这一条,但现实是,他对吴国皇室最大的贡献,就是生下了二十六个儿子十九个女儿,齐治如今还不到四十,正值壮年,照这样下去,大概再生十个八个也只是小意思。

    只这一条,估计楚皇和西楚皇俩兄弟能羡慕死吴皇,二十几个皇子啊,匀俩给他们当然不成,美人是别人家的好,儿子还是自家的好。

第二十九章郑复() 
沈碧空来到吴国的时候,正碰上三年一次的选秀,鉴于吴皇喜爱美人,且受他宠爱的美人大多能惠及家人,所以吴国百姓很乐意献女入宫,就算不能侍奉在吴皇身边,那不还有二十来个皇子嘛,这出头的机会可比在别国大多了。当然,也有不愿的,毕竟心疼女儿的人家也大有人在,但吴皇身边不缺美人,且性情宽厚仁和,也不会强逼百姓送女入宫,派出来的选秀使,自然也不会做那黑脸恶人,只要那人家送上点孝敬,选秀使就大笔一划,给那人家的女儿报个恶疾什么的不要太容易,根本就不会有人追查。

    沈碧空直往吴都的时候,就正好遇上了一队秀女,他因身体缘故,车行不快,这些秀女也是娇娇弱质,选秀使怕赶路急了,又病倒几个,反为不美,所以行进亦是缓缓,倒是意外的一起同行了。

    这一队秀女的选秀使是个名叫的郑复的内监舍人,虽是内侍,却生得眉眼清秀,左眼角上有一颗红痣,透着十二分的妩媚,乍看去,倒像是个身着男装的清秀女儿。

    但沈碧空并没有小看郑复,选秀使是个肥差,不说收到的孝敬,一旦他们选得的美人得了皇帝的宠幸,光是赏赐就够他们吃喝几年了,如果这个美人有幸生下皇子封了妃,选秀使更能一步登天,直接成为妃子身边的总管太监,“钱”途无量啊。所以每逢选秀年,内侍监的舍人们为了这个职位能打破脑袋,一般都是那些年长的舍人抢得,因为在宫中的时间长,资历厚,人脉广,年轻的舍人们除非找到了大靠山,否则很少有抢得过那些年长舍人的。

    郑复看着最多只有十六七岁,这个年纪就能混到舍人的地位,还抢到了选秀使一职,就不光是背后有靠山那么简单了,至少他本人必然是机敏伶俐、手腕灵活。

    沈碧空爱才的毛病犯了,他在当大司空的时候,选用人才便以不拘一格名闻天下,虽然郑复只是个小太监,但太监也是人,是人就有才可用,何况他现在手底下严重缺人使唤,如果吴国能成为他重新翻云覆雨的地点,那么宫中有个能力出众的太监当自己人,再好不过。

    所以当郑复主动提出与他同行的时候,沈碧空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虽然他隐隐看出,这个眉眼清秀的内监舍人,暗里别有所图。

    “顾公子,前面就是小泽了,等到了那儿,咱们好好歇上两天,换了水路,要比坐车舒服多了。”

    郑复骑着一匹枣红马,跟在沈碧空的马车边,一边走一边擦汗,细嫩的肌肤都被擦红了,映着眼角上的那粒红痣,越发显得妩媚可人。

    沈碧空笑笑,道:“那我就沾了郑舍人的光了。”

    秀女乘坐的船只,当然是又大又稳,这辆马车再舒服,行于途中,总难免有些颠簸,不比行船舒适。何况还有郑复这样妩媚可人的小太监同行,虽然他不是沈碧空喜好的皎皎若明月的那一款,但也观之赏心悦目。

    所以沈碧空的心情挺不错的,即使郑复的刻意亲近明显是有所图的姿态,不过这世上真正一见如故的知交能有多少,陌路之人初逢,必然是对方身上有值得去图一图的地方,才会彼此相识相交,就像他对郑复,不一样是看到了这个年少的内侍舍人的身上有可以被利用的地方吗。

    “哈哈哈,什么沾光不沾光的,顾公子真是见外,咱们是朋友啊”

    虽然生得女相,虽然是个太监,虽然很怕热,但郑复还是半个男儿身,所以有时候的言行,还是挺大气的。这一点让沈碧空尤其欣赏,他一向不喜欢扭扭捏捏没了睾子就真当自己是人妖的那些内侍。

    小泽城虽有个小字,但事实上,却是吴国有数的繁华大城,处于水陆交通之要地,故而人口众多,货运频繁,光是入城时,看着排队等着进城的那人群长龙,便知此地是如何的昌盛。

    郑复说要在小泽歇上两天,自然不是虚言,安置好那些秀女之后,他就拖着沈碧空在小泽城里到处转,也不往别处,只往那些酒楼食馆,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这让沈碧空越发觉得这位内监舍人很有意思,横看竖看,都没有一丝阉人身上那股抹之不去却又藏得极深的戾意,他更像是个邻家的少年儿郎,爱笑爱闹还贪嘴儿,瞧着都还没有年纪更小的白玦老成。

    “快尝尝这家点心铺的莲子酥,里头还洒了荷花粉,味道真心不错,比宫里头的还好吃些。”

    郑复拿了一块莲子酥逗着白玦,一副你不吃就错过了这世上最好吃的点心的模样儿。

    白玦才不理他,自打路上遇到这个郑复后,这人没事儿就围着公子打转,老把白玦这个正儿八经的侍童往边上挤,早看他不顺眼了,偏郑复是个热情的性子,白玦越是不给他好脸色,他就越爱逗这童儿,得了多少白眼也不气馁。

    沈碧空随手拈着一块玉露糕吃着,含笑望着这一幕。大抵是白玦自幼被拐,经历坎坷的缘故,因此常爱故作老成,偏他的年纪又在最该天真浪漫的时候,面相又生得如金童般秀美可爱,强烈的反差带来的矛盾感,让遇见他的人都忍不住要生出逗弄之心,如范九斤,如郑复,皆是如此。

    每到这时,沈碧空都会任由之,白玦只在他和罗峰面前,还存着几分小儿纯真之态,对外人却是防心甚重,这样下去,于日后不利,亦入歧途,男儿还是要放开胸怀,种种坎坷,是为磨砺,若因之而固步自封,将自己拘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终难有所成。

    如果是范九斤,逗白玦几下,见他快要到生气的边缘,也就不逗了,对于分寸,这位千户大人是拿捏得极好的,但郑复却是典型的少年人脾气,白玦越不理他,他就越凑上前,一定要把白玦逗得气爆失态才觉得过瘾,此时见白玦不理会他,便笑嘻嘻的自顾自掰了一块酥,强往白玦的嘴里塞去。

    白玦本来就不耐烦郑复,见他举止轻浮,顿时就真恼了,一挥手拍掉了那小块酥,顺手还推了郑复一把,怒道:“你若再无礼,我就哎哟,我的玉玦!”

    却是郑复被推得站立不稳,下意识的要抓住什么稳住身体,结果把白玦挂在胸口的那块玉玦给扯下了,然后连人带玉玦一起摔坐在地上,结果那块玉玦又脱手飞出去,直接从点心铺的窗口飞到窗外去了。

    白玦顿时眼都红了,攀着窗沿就往外跳,却不见地上有玉玦,连块碎片都没有,只道被人捡了去,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这可是公子送他的,连他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他向来爱惜有加,特地挂在了胸前,就为了时时抚摸。

第三十章剑客() 
郑复从窗口探出半个身来,见白玦竟然掉了泪,不由笑道:“哭什么,若是碎了,我赔你还不成。”

    那玉玦虽有羊脂色,但润度不算顶尖,是块好玉,却非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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