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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绝色弃妃:王爷,别太坏-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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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卷 第484节:【安念雪篇】狡猾的小子

    粥粥这个小家伙长得七八个月的时候,已经长得粉嫩粉嫩的,脸蛋儿光滑如丝绸,每个人都喜欢抱他,抱着他都不肯松手。

    因此,把他骄纵得不知天高地厚。而且,懒得要命,也不知这遗传到谁了。

    为什么会给他起个这么奇怪的名字,当然是因为我怀着他的那段时间,被他折腾得上吐下泄。看到东西就想吐,每天只能勉强喝点粥,害得我看到那么多好吃的美食都不能品尝。

    所以,当时我可恨死了这小家伙,当楚暮来问我取什么名字时,我不假思索就说出粥粥这两个字。

    而楚暮居然还拍案叫绝,一个劲说此名字很好,很顺口。还说,小家伙就是要取一些普通点的名字,方能好生养。

    于是,粥粥这个名字一捶定音,从而成了他的小名。大人们都没意见,一致附和说好名字,唯有这个小家伙,会说话的那会儿,他就开始□□了,说要换名字。

    可是,谁也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中,更别说给他换名字了。

    于是,这小家伙竟然要死要活的在大半夜的乱嚎,扰人清梦。害得几位大人们都无法入睡,后来,还是他爹楚暮将此事搞定了,给这小子取了个很文雅的名字,他才满意地不哭也不闹了。

    嗯,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咳,这小子不让我告诉你们,抱歉了……

    话说,我们自然还是喜欢喊他的小名啊,粥粥粥粥,多好听啊,是吧。

    一眨眼,粥粥就满两岁,明明会走路了,可是他却懒得没话说,才踏出两步,又嚎脚痛。这不,我跟夏翎上街购置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

    他蹦蹦跳跳地跳了几步后,就可怜兮兮地望着夏翎,眨巴着那双长得特像我的眼睛,吸着手指,看着夏翎道:“干爹,我脚痛,你抱我好不好?”

    夏翎浑身上下都挂满了零碎的东西,根本就没法抱他。可是这死孩子居然还敢这么要求,我在一旁看不过去,就轻轻地拍了他的小屁股一把,怒视着他:“粥粥你丫的,没看见你干爹没法抱你吗?都多大的人了,还要人家抱,你羞不羞!”

    这小家伙从来都不敢要求我抱,因为知道央求我,我也不会抱他。

    我就这么轻轻地拍了他一下,他居然就委屈得扁嘴想要落泪,当看到不远处向我们走过来的楚暮,他狡猾得一下子就嚎了起来。

    “哇……娘亲……你打我……我不要你了……我恨你……”

    他一边干抹着眼角,一边偷偷地打量着向我们靠近的楚暮。

    楚暮一听到他这个娇气儿子的哭声,顿时心都痛了,慌忙走了过来,一把将他抱了起来,轻声细语地哄道:“粥粥,怎么啦?谁又欺负你了?”

    “……唔唔……娘亲欺负我!”小家伙白嫩嫩的手指不偏不倚地指着我,嘟嘴向他控诉道。

    “念雪,你咋又欺负他了。粥粥小嘛,多让着他嘛。”楚暮看着我轻轻地责备道,随后又望向小家伙,哄道:“粥粥乖哈,爹爹带你去看热闹!”

    楚暮抱着他就往热闹的地方走去,粥粥这小家伙抱着楚暮的脖子,然后他居然向我扮鬼脸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得意洋洋地笑了。

    嘁,这狡猾的小家伙,到底是遗传了谁的基因啊?我翻眼,无比郁闷,悻悻地与夏翎紧随楚暮而去!

第7卷 第485节:【周楚暮篇】懒得无可救药的家伙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捧黄沙。

    我曾经以为我会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可事实证明我不是。我也曾经以为我会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君王,事实证明我依然不是。那些年,一直坚持着的信仰,可是在一瞬间,我却动摇了,放弃了。

    我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了多年来的努力和奋斗以及信仰。

    他们都问过我,可曾后悔过?

    后悔吗?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我是为了心爱女人而心甘情愿地放弃,放弃得也是值得。放弃了皇位却得到了她,我最心爱的女人——念雪。

    皇位其实并不是我所特别想追求的,我要的其实特别的简单,在那个选择了她的夜晚,我就明白了,我要的只不过是有一个爱我以及我爱的心爱女人,然后和她组成一个温暖的家,有她有孩子有我,这就是我最想要的。

    小时候,母后因为别人的陷害,早早就离开了我。父皇又是因为忙,忙得都没有空理睬我。身边都是一群毕恭毕敬的奴才们,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也根本就不管我要的是什么。

    小时候,我经常从恶梦中苏醒过来,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我只感觉到无边无尽的恐惧和孤独。好似我就是其中的一个没有肉体的灵魂,孤寂地等到天明,再重新做回人。

    如今,我根本就不会做恶梦。每天跟她和孩子过得特别的开心宁静,我想,这种生活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渴望得到的。

    好在,走过了那么多弯路,最终我还是得到了她,得到我所想要的一切。

    每当夜静更深时,看着她与孩子恬静的容颜,我都会从心里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抚摸着这两张我最爱恋最眷恋的面孔,我的心里都被幸福填得满满的,然后拥抱着她俩沉沉地睡去。

    粥粥长得很像我,除了那双眼睛长得像她,整个五官都像极了小时候的我。就连暗影都对他感慨万端道:真是想不到人世间万物竟然会这么神奇,遗传得能那么相似,真是一个不解之谜。

    当时,念雪就在我们身边,听到暗影的话时,她只是掩嘴轻笑。当我们问她为何发笑时,她只是笑而不语,这又是成了我们的另一个不解之谜。

    时间过得真得很快,一眨眼,粥粥就满三周岁了。他长得真的是越来越有我的范了,不怒自威。有时候,生气起来,居然得将飘零给唬吓到。

    这小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懒,能躺着决不坐着,能坐着决不站着。这可把我跟念雪给气歪了,纠结了三年的问题,终于明白,这小子遗传的是她的问题。

    念雪也是一个懒得无可救药的家伙,有时候居然懒得都不愿吃饭,真是气煞我也!可是,就是这么懒惰的两母子,我也爱死了她们。

    念雪自从诞下粥粥之后,就再也不肯为我生孩子。她总是说,生孩子太可怕了,那痛那苦还真不是一般的辛苦。我知道,我也心痛她。可是我真的一直以来都很想她为我生个女儿,只有儿女成双,才是一个最完整的人生。

第7卷 第486节:【周楚暮篇】父子俩的对话

    不知为何,兴许是老天听到了我的心愿,居然让念雪意外的又怀上了。在粥粥三岁的这年,她怀上了另一个孩子。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是女儿,但是我真的特别特别的高兴。

    她其实也是爱孩子的,只是觉得生孩子辛苦。这次意外怀上,她也不想流掉,因此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粥粥这孩子只不过才三岁,却是特别的聪明。念雪教他背诗,往往只读了一遍,他就能完整地将整首诗给背出来。

    就好比现在,念雪与他还有我都在庭院里舒服地晒着太阳,她手里握着本书,摇头晃脑地道:“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

    粥粥听到这儿,迫不及待地接了下去:“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童声童语,极其好听,软软的声音听得人的骨头都软了。

    念雪显然没有料到他会背出来,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会背这首诗?”

    粥粥很鄙视地白了她一眼,这点完全遗传到她了,喜欢轻蔑地冲别人翻白眼。他稚气地说道:“是干爹教我的!”

    我跟念雪都没有想到,会是夏翎教他背诗。要知道,夏翎都是京城幽冥谷两边跑,他特别的忙,怎会有空教他?

    其实听到他说是夏翎教的,我心里还是很吃醋,我知道,夏翎心里一直都有念雪,他都喜欢着她呢,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实。可是,吃醋归吃醋,我还是觉得很庆幸,她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粥粥见我们都沉默了下来,倒是很聪明,不再提此话题。他钻进念雪的怀中,小手抚摸着她圆滚滚的肚子,嘟着唇道:“娘亲,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小妹妹?”

    念雪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笑得慈爱:“很快了。再过两个月就可以见到你的小妹妹了。”

    这小家伙自从知道念雪有可能为他增添一个弟弟或者妹妹时,他居然比我还要高兴,而且一口咬住说念雪给他生一个妹妹。

    我怕他伤到念雪肚中的孩子,只得将他抱在怀中,看着他笑呤呤地询问:“粥粥,你喜欢弟弟还是妹妹啊?”

    “妹妹!”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眼睛亮晶晶地瞅着我,然后又瞅着念雪的肚子。

    “为什么喜欢妹妹?”念雪问他,其实这也是我好奇的问题。

    他还是不假思索地道:“爹爹跟娘亲都喜欢卿卿我我,老是将我晒到一旁,不管不顾。如果娘亲生了妹妹,我就可以跟她玩,不要你们,我们都可以过得很开心。哼!”

    说到最后,他有模有样地学大人的样子,冷哼一声,末了,都向我们翻了一个白眼。

    我跟念雪都无语地对视一眼,谁忽视他了?这小家伙一点都没良心,这三年来,大家都将他当成中心来转呢,他可是宝贝得不能再宝贝了。

    真是不知好歹的家伙!

    年末的时候,念雪终于诞下了另一个孩子。这回,真的如粥粥而言,的确是给他生了一个小妹妹。这个女儿,刚生出来就是粉嫩粉嫩的,而且漂亮得都没话说。

第7卷 第487节:【周楚暮篇】执子之手

    其实吧,粥粥这孩子真的很聪明,在念雪还没将孩子生下来时,他就已将名字取好了。当他在纸下写下若若两字时,我与念雪都觉得这名字不错,于是,女儿的乳名就算是定下来了。

    若若一出生就长得可爱漂亮,就连粥粥这个懒孩子都变得不懒了,隔会儿又要来看看他的小妹妹。

    就是若若偶尔在哭闹时,这小家伙竟然很有耐心地去哄她,想尽法子逗她开心。

    明明我才是最喜欢若若的人,可这小丫头却喜欢整天都缠着她哥哥,于是乎,两兄妹都不需要他跟念雪,两人整天都玩得开心得不亦乐乎。

    小丫头片子长得还是很像我,眼睛跟嘴唇却像念雪。明明亮亮的眸子瞅着你,小嘴儿一扁,她还没说出什么委屈话,你就已经恨不得将所有的好东西交给她。

    “爹!”一阵欢呼声从远而近,暗影领着若若出现在我面前,她跑得飞快,刚到我面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抱住了她,刮着她冒着热汗的小鼻子,宠溺地笑道:“若若,什么事情令你这么兴奋啊?”

    “爹,听暗影叔叔说,明天我们都要去京城,去见皇帝大伯吗?”若若伸出小手,捏捏我的鼻子,漂亮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

    “是啊。”我爱怜地亲亲她的小脸颊,微微点头。一个月前就接到了皇兄的密信,让我带着家眷回京,参加他登基十年的庆典。

    信中诚恳地希望他们回京,而且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希望两兄弟能放下心结放下芥蒂,回到京城,辅助他治理周氏天下。

    十年岁月已过,我早已被时光磨去了野心,如今,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已很好。

    陪伴着念雪游山玩水,粥粥已经十岁,有夏翎跟暗影教导着,无论文武,他都学得很好,聪明机智自然不在话下。

    而若若也已经七岁了,她似乎对医术很感兴趣,经常缠着飘零,问东问西。飘零曾问过我,想将医术传授给若若,我见若若也喜欢,便同意了。

    孩子们都有了感兴趣的爱好跟目标,陪伴着他们身边的又是我们最亲近最信赖的人。我很放心也特别的安心,觉得这样的人生真的过得很顺心。

    收到皇兄的密信,我慎重的考虑了一个月,方才决定带着孩子们去京城,那儿的繁华,若不让他们见识一下,只怕会是件很遗憾的事情。

    “娘,干爹!”若若忽然惊呼出声,从我怀中挣扎下去,然后向念雪与夏翎那方向冲去,她伸手让夏翎抱住后,然后狠狠地亲了他脸颊一口,冲他笑得特甜蜜:“干爹!”

    夏翎也笑得特别开心,与她亲密地说笑了起来。

    这小丫头的这番举动,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才是她亲爹,却对别的男人那么好。

    念雪带着微笑向我走好,她在我面前站定:“你真考虑好了?明天我们就进京?”

    “是的。”我不顾若若在场,一把将她抱在怀里,紧张地道:“念雪,我们进了京城,回到皇宫。若是他强迫你回到他身边,你会扔丢下我跟孩子们吗?”

    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十年已过,她一点也没变老,因为生了孩子们,她反而变得更漂亮更有魅力。

    她紧紧地回抱着我,握上我的手,十指相扣,认真地道:“你放心,我永远也不会丢下你们。执子之手,与子谐老!”

第7卷 第488节:【夏翎篇】我会一辈子守护着你!

    我叫夏翎,曾经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在那年,被小我几岁的她好心收留后,我便开始为她效命!

    上刀山下油海,只要是她所要求的,哪怕是杀人,没有任何理由,我也会义无反顾地帮她去做。

    可是,她真正需要我去做的事情很少很少。她不会刻意要求我做什么,反正就是随我怎么发展,给我以前最想要的自由。

    我好像是很犯贱的人,其实我喜欢她管我,不喜欢她给我自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她是在乎我的人。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着她,是那种很深很深的喜欢。她也知道我喜欢她,可是她却从来都不肯接受我对她的爱意。

    后来,她跟我说过,她只把我当哥哥般看待,她是不会爱上我的。

    曾经以为我是败给周楚旭,没想到最后我还是败给了周楚暮。

    看到她愿意为他生儿育女时,我心都痛了。可是见她露出那般开心满足的容颜时,我由衷的感到高兴。只要她幸福,其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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