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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59部分

小说: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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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歌听完总算知晓为甚众人朝他笑得那么奇怪,看来诸位黑脸汉子果然不适合这么讨好人地笑。

    “这话都放出去了,若是明年没帮大伙娶上妻该如何?”沈歌有些忧愁。

    荀飞光极为淡定;“话乃韶信放出去,若明年有人因此不满,叫他着上红妆嫁过去便成。”

    沈歌盯着荀飞光的脸,试图从他淡定的神色下找出什么,“荀哥,你不会在开玩笑罢?”

    “我开玩笑有何出奇?”荀飞光头没没抬,“难道开不得?”

    “不是,当然不是。”沈歌见他眉一挑,立刻狗腿地上前帮他捏肩,“我这不就是有些惊讶么,这玩笑多多益善。”

    话虽如此说,沈歌过后还是找到韶信担忧地表示,“韶大哥,你话也说得太快了,我这八字还无一撇,这么早许诺出去,到时兑现不了该怎么办?”

    “这又如何?”韶信瞧瞧左右,凑近沈歌,“沈歌儿,你听说过望梅止渴的典故罢?”

    沈歌黑线地点头。

    韶信道:“要的就是这效果,我就是激励激励他们。不管明年他们娶不娶得到媳妇,心里总有个奔头,有奔头才容易活下来。”

    “话是这么说问题是韶大哥你这般浑来容易挨揍呐。”

    韶信哈哈一笑,大手一挥浑不在意,“让他们尽管来,揍得到我,我给他们升官!”

    沈歌瞧韶信那嘚瑟样,心里想着还得尽早把给将士们娶妻这事落实下去,不然到时真让人失望也不成。

    沈歌这头操透了心,将士们越发肯定二爷就是在想着给他们物色媳妇,一时往沈歌身旁晃悠的人多了不少。许多人都抱着混个面熟,让沈歌看见他们俊挺身姿的目的而来。

    能多见几面就见几面,说不得到时二爷看好了人选就想起他们来了呢?这种时候可不能落后。

    一时沈歌身边仿佛围满开屏的雄孔雀,大多还都是黑壮魁梧的那种。

    沈歌的人缘在短期内得到极大的改善,原先还有叫他沈状元的,这一下全都统一改成二爷,听着亲近不少。

    他要去赴任,拿到的文书资料不多,一路走来,早便看完了,其余书籍也看得七七八八。

    无聊之下,沈歌特地捡起先前的老本行,每天写一段话本。

    在他的诸多作品中,众人最喜爱的当属灵异话本,篇幅短,刺激性强,劳累一日之后听完便去睡别提多舒坦。哪怕不少人晚上听完这些故事连尿都不敢去撒,每天讲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人围在一起,嚷嚷着要听新的。

    沈歌笔杆子还行,不过说书的能力不大成,说书的另有其人。

    每晚篝火点起来,就有人在大营中央绘声绘色地说这些,除有正务如巡逻的将士之外都可去听。

    这日,营地内又在说书,沈歌的亲兵董小伍撩开帐子,“二爷,伙头兄弟给您送鸡汤来了。”

    “咦,哪来的鸡汤?”沈歌抬起头来,有些疑惑。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想搭个营都困难重重,哪里会有鸡?

    正在沈歌问的当头,伙头兵已进来,他憨厚一笑,“回二爷,是野鸡,傍晚运气好,刚巧捉到一大一小两只笨鸡,我寻思着这点肉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

    “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

    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

    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

    “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

    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

    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

    “去岁要紧急得多,我们没带兵,一行人紧赶慢赶骑马跑过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马,总算赶到。”

    沈歌的心吊了起来,“而后呢?”

    “我们赶到之时洋夷还挺嚣张,派过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条裤衩赶回来,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飞光将手放在膝盖上,带着一点漫不经心,“我带了两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岛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杀了,剩下两成逃到外头去,我便没再管。”

    沈歌并未见过打仗,不过仅凭荀飞光这一番短短的话,他也能想象出当日的状况,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带杀气的模样。

    “他们原先不是挺嚣张么?怎么会败得那么快?”

    “先前的两广总督懦弱无能罢了,实际上他们远渡而来,不足为虑。”

    “这么说来人应当不多?”

    “不多,也就三五百。”

    沈歌听后不由再次感慨军械装备的重要性,三五百人而已,顶多算一伙大些的流匪,然而这伙流匪兵强马壮,竟敢公然跟一个大朝叫板争地盘。

    这么一个大朝,被他们夹着北面蛮人一逼,就逼得这个地方的最高统治者焦头烂额。哪怕这个地方实际上并未伤筋动骨,统治者也受了好一番惊吓。

    上头的皇帝都受到惊扰,本地百姓更不必说,对这伙洋夷基本闻之色变。

    若是硬打,倒也不是完全打不过这伙洋夷,只不过他们习惯打一次换一个地方。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百姓不堪其扰。

    “不知是否能拿到他们的制船技术,若是如此,别的不说,就是出海贸易的挣回来的银两就足够令人心动。”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出海,到海外去与别的国家交易?”

第70章 巡抚() 
南关府;也叫广关府;乃大燕最南端的一个大府。

    南关府三面临海;说是大陆,不如半岛。这里头一年四季都挺暖和;本地人也挺热情,可惜久传本地有瘴气毒莽等物;中原人谈之色变,就算做生意;也极少人会过来这头。

    久而久之;南关穷且落后,许多人把这视若南蛮。

    行军到南关府后;沈歌非常明显得觉察到天气变得暖和湿润;一路走着,原比先前路段要舒适。

    “还有约莫三日;便能抵达南关;我们可好好休整几日。”

    沈歌看过不少游记,南关是南关府最大的城;也是南关府的中心。

    前朝末期有好长一段时日;这里极为繁华,无论来自海外的洋夷,还是从北边来的百姓,大伙集聚在南关城里,过了很长一段繁华日子。

    不过当时到底混乱,这边虽繁华;但底下隐藏的血腥之事不少,势力也盘根错节。

    本朝初立之时,祖皇帝特带兵过来,血战半月,将这边混杂在一起的七八股势力一起平了,创下而今太平光景。

    自那以后,南关府便穷了下来。

    好在这地方穷归穷,先前阔过,路修得极好,不算难走。

    荀飞光带着三千清凌卫,加快脚步赶了两日,在第三日下午南关城落城门之前赶到。

    南关府的巡抚熊和宜早收到探子回报的消息,一早就带着人在城外等着迎接。

    巡抚乃二品大员,荀飞光乃超品国公,又手握大军,有权有势,熊和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敢怠慢。

    “国公!”熊和宜笑容满面,远远站在城门外朝荀飞光作揖,“国公与诸将士远道而来,辛苦了,下官已备好宴席为您接风洗尘。”

    荀飞光回了个半礼,“叨扰。熊大人有心了。先安顿将士再说罢。”

    熊和宜笑道:“南关军军营已为诸位将士准备好了饭食被褥,诸位将士今晚便请在军中歇息一晚。”

    清凌卫人数众多,城内无法安置,要借宿到南关城的军营中去,荀飞光和沈歌也要过去那头。

    熊和宜一看,忙吩咐讲宴席设在那头。

    荀飞光去岁刚来过这边,熊和宜对他的性子有一定了解,当晚并未安排歌舞等表演,连酒都没多准备,而是扎扎实实吃了一顿好饭,吃完饭他也没多打扰,很快便告辞回南关城去了。

    南关军这头特地给清凌卫空出一块干净的营地出来,双方离得近,却又隔开了些,互不干扰,清凌卫住在这里极为方便。

    说到底,清凌卫乃荀飞光私军,熊和宜肯做这样的安排,实在要承他的情分。

    沈歌他们好好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清凌卫照常训练。荀飞光接到熊和宜的帖子,与沈歌过去赴宴。

    这次熊和宜设宴的地点在他府上,沈歌与荀飞光骑马进城,后头跟着五十名精神昂扬的清凌卫。

    沈歌这次赴宴着实见识了一番,夜明珠,珊瑚树,鲛人灯,种种繁华精致自不消多提。

    “这鲛人灯的灯油果真取自鲛人么?”

    “世上哪有什么鲛人,不过是鱼油罢了。”荀飞光低声给他解释,“这灯油来自一种远洋鱼,灯点起来,油会发出幽幽的香气,实际上光并不算亮,许多人爱拿它当熏香用。”

    “我说闻着总有股极淡的香味,原来是这个。”

    怪不得大中午的也点灯,沈歌恍然大悟,这股香味淡归淡,不过很好闻,经久不散,颇有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你若喜欢,待会我们出门买些回去。”

    “还是罢了,民脂民膏不能收,鱼脂鱼膏也不好多用,有伤天和。”沈歌低声拒绝,这玩意儿一看就不便宜,有那钱,不如多用在将士身上,他还答应了帮他们娶媳妇,这些总要钱的。

    熊和宜见两人低声交谈,笑道:“不知今日的菜肴可合乎您二位的口味?”

    沈歌点头,也笑道:“我与国公自京都南下,已近两月未吃到这么鲜美的饭食,多谢大人款待。”

    “哈哈哈哈,荀夫人客气。”

    一府总督精心准备的饭食,味道当然不会差,不过在这种场合用饭总得端着,还需小心应酬,沈歌实际上吃得并不如何愉快。

    两人貌似宾主尽欢地用完一顿饭,荀飞光与沈歌告辞,熊和宜送了一堆礼物出来,其中就有株极漂亮的粉色珊瑚。

    这种成色的珊瑚哪怕在南关城也并不便宜,沈歌过后不禁感慨,“这位熊总督看着也不是什么清官呐。”

    “水至清则无鱼,能做点事的同时不太过分,就算他是半个好官。”

    沈歌颇有些忧心地嘀咕,“话是这么说,不过看着他也不像不过分的人。”南关府穷成这模样,本府总督却如此奢华,怎么看都不想不太过分。

    荀飞光弹弹他的脑袋,“世人皆如此。”

    沈歌有些惆怅地叹口气,心中也明白他实际上什么都做不了,索性不再管。

    清凌卫的目的地并不是南关城,待休整几日后,还得继续南下,直至沿海镇守,是以他们在这里待几日就要离开。

    沈歌出生这么久,还没有来过南边,荀飞光有心带他四处去逛逛,于是先让随从回去,两人独自逛起街来。

    荀飞光身手精湛,以一敌百也不成问题,手下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清凌卫派出暗卫他们后头跟着,不出来惹他们的眼。

    南关城的生意还算发达,城里有好几家银装,荀飞光先换了三百碎银,又带着两万银票。

    沈歌瞄了眼他的荷包,才发现他居然带了这么多钱。

    “先去哪里?”沈歌不熟路,也不知要去哪头逛。

    “去泉恩街,本地会说官话者甚少,除泉恩街外,恐怕逛不成。”

    荀飞光记路的本领比沈歌要好得多,这么七弯八绕居然没有走错,一路顺顺当当地走到了南关城最大的那条大街。

    这条大街果然不同凡响,一进入这里立刻感觉热闹许多。周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满耳都是叫卖声。

    沈歌完全听不懂这边的俚语,不过很清楚这里并不是前世的白话。他的心微微沉了沉,有种不妙的感觉漫上心头。

    沈歌一直很清楚,这里是大燕,与他前世的那个国家并不是同一个地方,不过心头总还存着一些侥幸,盼着奇迹会发生,历史拐一个弯之后又能拐回做正轨。

    “这是本地的特色美食,要尝尝么?”荀飞光的声音讲沈歌的思绪拉回当前。

    他往前看去,只见一个老婆婆拿着一个木制的大盆,装着满满一盆青豌豆一样的东西,她一手拿大树叶,一手往大树叶里塞裹了那青豌豆的面糊,看着倒还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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