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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鱼街一爸-第40部分

小说: 鱼街一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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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喝一瓶酒,也要来尝尝豫亲王他老人家也夸赞过的美食,说出去也是极有面子的。

    现在手头有银子了,白春笙就在琢磨着买地的事情了,现在食铺用的这块地,毕竟不是自己的,而且当初简单搭起来的窝棚也实在是简陋,现在还好,等到了冬天下大雪的时候,只怕坐在里面吃饭就难受了。

    再过一个月便是洪水季节休渔的时候了,他想趁着这段时间码头用人不多,人手充足,赶紧买下地,将作坊和食铺都建造起来,至于他自己住的房子,倒是可以稍微延后一些。

    本地的县令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白春笙要买地另造食铺,亲自唤来属下,拿了本县几块镇上的空地让白春笙挑选,价格也比从中人手里买便宜许多。

    这县令也是个妙人,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行宫走失,还发了巨额悬赏令,王爷和王妃又亲自来他们这小地方接孩子,还给了白家食铺掌柜的一大笔的赏赐,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十有八九,这白掌柜便是救了小世子的恩人啊!

    这真是运气到了拦都拦不住!竟然抱上了豫亲王府的大腿!救了小世子,那是多大的功劳!县令大人嫉妒得眼珠子都红了,心里暗自庆幸一直没有和这位结下什么仇怨,这会儿倒是宁可和他交好,万一哪天王爷和小世子再来呢?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不过救下了一只小猫崽子,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不过,既然是拿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那白春笙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下便认真挑选了两块地,一块就在码头附近,比他现在这个地方更靠近码头,约莫两亩地大小的一块地,稍微有些坡度,不过对白春笙来说却不算什么。

    他已经想过了,斜坡那个位置干脆再挖深一些,搞一个半地下室出来,下面打桩,造一个类似吊脚楼的食铺,地下室里面便可以抹上泥灰,下面垫上砖石,正好拿来存放一些酱料之类的。倒是免得他们到时候卖辣椒酱和泡菜的时候,还要另外找地方做仓库。

    上面他打算盖个两层楼出来,下面一层可以做成现在这样,类似后世的快餐店的模式,上面便可以做几个包厢出来,码头这边也时常有些贵客过来,以前是没办法,只能委屈这些人在大堂挤一挤,有了包厢,倒是可以多赚一笔包厢的银子了。

    不过,此地建造房屋到底是个什么价格,他还没有打听好,也没有贸然去请工匠,私心里,他还是想等王鲲风回来之后,让他帮忙找些熟悉的靠谱的工匠,毕竟是准备用心经营的食铺,他是打算靠着这门生意养老的,自然不肯仓促决定。

    至于作坊那边,他最后选定的却是鱼街靠近街尾,几乎快要出了城的一处宽敞地带,这里靠近一处水源,地势也合适,光照也好,最关键的是清水河也流经这里,可以在此处设立一个小码头,今后若是从外地大批量采买食材的话,便可以直接在此处卸货,不需要经过码头,再雇车子多花一笔运输费了。

    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忙起来,便忘了时间,直到王鲲风他们一家“访友归来”,他才将将把两块地的地契给办下来,两块地,一共花了他六百多两银子,若是换成从前,他一定心疼坏了,可是现在,他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巨款的暴发户!区区六百两银子而已

    王鲲风一回来就直接拿了在外面买的特色小吃过来看他,天气炎热,白春笙穿着一件青色薄衫,头发束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腰带系得松垮垮的,隐约都能看到那白皙的胸膛了。

    猫大爷咳嗽一声,不自在地转过头去,露在外面的耳朵尖都红了。

    “鲲哥你回来啦!”白春笙听到咳嗽声,转过头去,便看到王鲲风正扭着头看着门外,明明手里还提着送给他的礼物呢,一条毒舌说出来的话却能气死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袒胸露乳,成何体统?!还不快将衣衫系起来?”

    “我”白春笙目瞪口呆,心想小爷我上辈子一个人宅着的时候,大夏天的在家里只穿一条小短裤四处乱晃呢,别说坦胸了,坦jj也是常有的事儿咳!算了算了,他不跟老古板计较。

    系好衣带,白春笙将摊在桌上的纸笔收拾好,这才端了茶过来给他喝。

    “这一路都还顺利吧?”

    “还好,乳母还在那边遇到了一个亲戚,对了,我这次给你带了一千多斤的新鲜山辣椒,都是刚摘下来的,那卖辣椒的说放在阴凉通风处,可以保存半个月都不会坏,若是晒成干辣椒也使得,你这边作坊赶得及吗?”

    “我人和酱缸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的辣椒呢,对了,采买这些山辣椒花了多少钱?”

    “那边便宜得很,这一船的山辣椒,才花了二十多两银子,加上沿途的花用,差不多三十两银子的花费。”

    “怪不得那些有钱的人家都争着买船跑货运呢,这玩意儿真是暴利!”白春笙咋舌道,一整船的辣椒才二十多两银子,简直便宜到没朋友!

    “也要看运气的,若是运气不好翻了船,也要赔本的。”

    “咱俩的运气,肯定好!所以说好人就是有好报,我救了小世子,不是就得了一万两银子的赏金吗?这下子,买地造房子的银子都有了,还是有钱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从贫下中农一跃变身暴发户,白春笙表示这样的人生才是最适合他的。

    “哼!”王鲲风一听到那小猫崽子整个人都不爽了,即便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迁怒,可是,他却怎么都没有办法喜欢上那家伙。

    “好啦好啦,我的错,不该说起那些人。对了,你回来的正好,我已经把食铺和作坊的图纸都画好了,就等你回来请匠人呢,这镇上哪些匠人手艺好,我还真不太清楚,你帮我去请一下吧?”

    “行了,这事儿你就别管了,我给你把人找好,他们若是敢贪墨你的银子,又或者是偷工减料,尽管告诉我。”

第43章() 
“这是那边的山民做的蘑菇酱;还有各色干果子,都是山里才有的;你拿去尝尝,若是吃着好;下次我让他们给你多捎些回来。”

    “蘑菇酱?好东西啊!待会儿我去买块肉回来,做些蘑菇肉酱;晚上咱们做拌面吃。”白春笙掀开盖子闻了闻那蘑菇酱的味道;不如前世超市里卖的蘑菇酱那般鲜美;但用料绝对是实打实的野生蘑菇,拿来做炸酱应该蛮好的。

    “咳还有这个,你拿去试试。”猫大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乌沉沉的木簪子;簪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通体黝黑,簪头雕了一朵祥云;看着十分朴素。

    “给我的?”

    “嗯!”

    “你亲手做的?”

    “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戴上试试!好歹也是个掌柜的,每日头上裹着根破布条,我都替你寒碜!”猫大爷恼羞成怒地催促道。

    “那个,我不会用这个束发啊”虽然很想笑;可是;白春笙拿着这么跟木簪子真的是无处下手,上辈子他可从来都没有留过长发,别说长发了;他老娘就没让他留过板寸以外的长度;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流行棒子国花美男的发型;他偷偷摸摸将头发留长了一些,准备去做个同款发型,结果他妈趁他午睡的时候咔擦给他剪了。还说刘海太长遮着眼睛,看黑板都看不清楚

    所以,原谅他一个板寸爱好者,实在玩不来簪子束发这种文雅玩意儿。

    “你没用过簪子?”猫大爷惊讶地看着他。

    “你看过哪个水妖在水里会用簪子的?”白春笙都快被这只猫给气笑了,“再说了,我用布条怎么了?布条多方便啊!”

    猫大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顿了顿,抢过簪子负气道:“那我下回给你带些发带好了。”

    “等等!”白春笙见他将发簪拿走,突然有些舍不得,方才他一上手就发现,那发簪看着朴实无华,其实用的木头应该是极好的,触手生温,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气,应该是很难得的,不然以这位爷的性格也不会拿来送人了,罢了罢了!“你说得对,我如今好歹也是个掌柜的了,总是系着布条也不像话,你不是会用这簪子吗?过来教教我。”

    王鲲风拿着簪子原地站了会儿,终于无奈地走过去,对镜束发这一幕,他想象过好几次,两人成亲之后,第二天早起,互相帮着束发,那种感觉定然是极好的,只可惜,这让他神往已久的一幕,竟是提前了这么多,一时间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过来呀赶紧的,头发弄好,咱们去买些好菜,晚上给你们一家接风。”白春笙催促道。这货对于给人束发这件事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还以为跟他们那里,男人在澡堂子里互相帮忙搓背一样呢,压根没想到“结发永不离”这个梗

    “那、那你坐好!”王鲲风微微红了脸,有些不自在地走过去,将木簪放到桌上,一只手拿了木梳,有些僵硬地托起了白春笙脑后的一头乌发。

    或许是常年生活在水中的缘故,白春笙的头发不若寻常人那般干燥,总是带着一股子水润润的滑,凑近了,仿佛还能闻到一股好闻的水泽之气,猫大爷一时间有些失神,掌心顺滑的触感,比他想象中的美妙一万倍,想象着这一把青丝于恩爱之时缠绕在自己身上

    “你怎么了?脸这么红?今天外面很热吗?”白春笙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猫也会中暑?”

    “外面确实很热,你坐好别动。”王鲲风稳住心神,认真给他梳理了一下头发,挽起三分之一在头上灵巧地结了一个发髻,拿起木簪固定住,一个简单又实用的发髻就梳好了。

    “看起来挺简单的嘛”白春笙左右看了看,对自己这辈子的颜值还是很满意的,啧啧!这幅样貌,若是拍一段视频放到b站去,妥妥的纯天然古装美男!

    “本就不难,多试几次就好了,下回我在山里遇到了好木头,再给你多做几支换着戴。”王鲲风满意地看了看那簪子,忽然觉得若是玉簪的话好像也不错?这河蚌精长得俊俏,戴什么簪子都好看得紧。

    “这个就可以了,我一个大男人,做什么每天换簪子这般花俏?”白春笙觉得自己今天花费在头发上的时间太多了,挽好发髻便立刻站了起来,带上防晒的帷幕,和王鲲风一起出去买菜去了。

    “白掌柜,今天想要点儿什么?”

    “我看看,这青瓜给我五根,小麦菜给我两把,茄子和青辣椒各来两斤,这芽姜不错,给我来一斤。”在鱼街混熟了之后,白春笙便很少再去街上买菜了,人太多,总感觉他戴着个帷幕,不像刺客也像个江湖妹子,怪怪的,他不乐意上街给人围观,好在食铺现在已经有几个固定去送菜的菜农了,他便经常溜达到这几户菜农家里买菜。

    这些菜农都是常年卖菜的,家里总会有些存货,而且也知道怎么给蔬菜保鲜,白春笙很喜欢去他们家里买菜,人少,价格比街上还实惠些。

    那老者将称好的菜用稻草捆扎起来,王鲲风便提在手里,那老者也认识王鲲风,当下便和他打招呼,问他这趟出去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春笙说想做些辣椒酱,便带了一船山辣椒下来。”

    “那边的山辣椒确实好吃,咱们这里的山辣椒,想当年也是上面传过来的种子呢。”

    买好了蔬菜,白春笙又去挑了几条黄肚子鱼,看到有卖大虾的,买了整整一篓子,这个季节其实也是吃青蟹的时候,养在稻田里的青蟹正是肉多的时候,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一只螃蟹精,白春笙笑了笑,婉拒了热情推销青蟹的小贩,转身去买了几斤泥鳅。

    “差不多了,回去吧,等饭菜做好了,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白春笙看了看买到的食材点了点头。

    回到家,揭开头上的帷幕,方才被木簪固定住的发髻已经松垮垮的了,白春笙叹息一声,他这个劳碌命,就不适合戴木簪这种高逼格的装饰品。

    “你先收拾这些蔬菜,我出去一下。”知道在这里帮不上忙,王鲲风看了看他松垮垮的发髻,抿抿嘴,几步走了出去。

    白春笙将簪子收到抽屉里,重新拿了自己平时绑头发的布条,匆匆将头发束起来,绑在脑后,卷起袖子,先将泥鳅提到井台边剖洗干净。泥鳅好吃但是很难料理,滑溜溜的特别难杀,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他先用一根木棒,挨个将泥鳅敲昏,然后从灶台下挖了一簸箕草木灰出来,将泥鳅倒进去滚一下,原本滑溜溜的泥鳅顿时就滑不动了,捏在手里剖开也不容易滑开,迅速将泥鳅剖开,取出内脏丢掉,然后将沾了草木灰的泥鳅倒入盆里,清水洗干净就行了。草木灰很干净,而且用草木灰清洗过的泥鳅,还能把外面可能沾染上的寄生虫之类的都一并洗掉,实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洗洁精了,平日里白春笙洗碗都是用草木灰的。

    泥鳅洗干净挑拣一下,大一些的单独挑出来一盘子,拿来做红烧泥鳅,中等大小的挑出来,和豆腐一起炖个泥鳅炖豆腐,个头小的烧好了只剩下刺了,干脆裹上面糊糊,做个椒盐油炸小泥鳅,拿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大虾是现在的时令菜,个个都足有巴掌长,肉质肥厚,白春笙大概算了算,这么一篓子,差不多每人也能分到十几个,便放心地将大虾剪掉虾须,抽掉虾线,肚子也用小刷子刷干净,准备待会儿做一盆红烧大虾,一盆香辣虾。

    黄肚子鱼也是这个季节才好吃的鱼,这种鱼长到最大也不过两斤多重,成年后的黄肚子鱼,肚子的鳞片变成了好看的金黄色,肉质细嫩,就是刺有些多,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也不是问题,将鱼剖洗干净之后,两面切花刀,然后沾上一层面糊和蛋清,下锅油炸后,划开的花刀变成了金灿灿的菊花,这便是他们老白家的拿手好菜——菊花鱼了。

    其实菊花鱼做起来和松鼠鳜鱼差不多,只不过老白家的菊花鱼喜欢用咸口的浇头,白春笙将青瓜削皮切成丁,起油锅,加入少许大酱,将青瓜丁放进去翻炒,再加入盐、米醋,最后将用清水化开的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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