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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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18世纪四五十年代,还轮不到“华盛顿们”说话,弗吉尼亚的革命领袖们很多还穿着开裆裤。而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已经有一个人开始思考新大陆的未来。此人出身平民,他家往上数八辈儿可能都跟贵族沾不上边儿。他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就没个正经的时候。当新大陆那些举止高雅的绅士在旧大陆屡遭白眼的时候,这位老兄却让骄傲的法国人真心诚意地朝着他喊“万岁”。旧大陆的贵族以与他交友为荣,甚至让他讲的笑话逗得不顾体面地哈哈大笑。
这个人是谁?他为啥有那么大的魅力?他到底做了什么?请看下一个故事:第一个美国人。
第16章 第一个美国人()
1723年的一个黄昏,费城街头走来一个年轻人。他衣衫不整,满脸疲惫,平凡得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然而,费城人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迎来了这个城市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公民。这个年轻人的光芒不仅将照亮费城的天空,还将照亮未来的美国以及世界的历史。我们先看看他身后留下的那一大串头衔吧:作家,出版家,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社会活动家,幽默大师,漫画家,等等。为节约时间,这个名单的后半节暂时省略。一般人一辈子只要能当成其中的一个“家”就不枉此生了,可他不是一般人,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天才。这个天才的名字叫本杰明富兰克林。
他的父亲约西亚富兰克林是个肥皂和蜡烛制造者与销售商,生意不大,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1683年,约西亚富兰克林与第一任妻子安妮切尔德从英国移民来到波士顿。他们一共生了7个孩子。安妮去世后,他与第二任妻子阿比亚富尔哲结婚,又生了10个。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排行第15,也是10个男孩中最小的一个。
约西亚富兰克林是个虔诚的清教徒,一丝不苟地守护着清教的价值观念和人生准则。他毫不吝啬地把清教的教条传授给儿子,比如,家庭至上、服务社区、尊崇上帝、尊重人权、努力工作、无私奉献等。本杰明富兰克林深受父亲的影响,他在后来的大量著作中,极力宣扬清教价值观,为塑造一个道德高尚的美国社会立下汗马功劳。他阐述的“社区自治”的理念也成为美国民主的基础。
本杰明富兰克林7岁时像其他孩子一样走进校门,却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完成所有的学业。父亲的收入只能供他上三年学。10岁时,他就不得不辍学,在父亲店中帮忙。但对一个天才来说,三年的正规教育似乎足以点亮智慧的灵光。在此后的日子里,他从未放弃过学习,凭着天赋异禀和不懈努力,成为北美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和新大陆第一位世界级的科学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个特别有好奇心的孩子,似乎对所有的事情都感兴趣。可是有一件事,他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那就是他们全家赖以生存的手艺:制造蜡烛和肥皂。父亲看他实在不是这块料,便把12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送到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印刷店中做学徒工。合同规定,他将为哥哥工作,同时学习印刷技术,以便将来自己开业。哥哥将提供住宿和最基本的伙食费,但不发工资。合同期限为9年,也就是说,在他21岁之前,他的自由属于哥哥,不得擅自离开或从事其他行业。
他不喜欢这个哥哥,两人也不大和睦。但他聪明绝顶,很快就掌握了印刷技巧,小小年纪就成了技艺纯熟的工人。对他来说,印刷店比蜡烛店强多了,因为印刷店里有的是书。人们把书拿到店里印刷,就等于提供了一个“图书馆”。他在工作之余,把店里所有的书都读了个遍,教会了自己拼字和语法,词汇量也突飞猛进。他后来创建了新大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鼓励人们通过阅读自学成才,很可能与这段印刷店“免费”读书的经历有关。
1721年,他15岁的时候,店里印刷并出版了北美殖民地第一份真正独立的报纸新英格兰报。他很兴奋,因为大量的阅读已经让他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为报纸写文章。可哥哥却不想给他这个机会。没办法,他只好用“赛琳丝都古德太太”的笔名给新英格兰报投稿。“赛琳丝都古德”的意思是“默默地做好事”。
“都古德太太”在自我介绍中说:“我从来不想用餐巾把自己的天性包起来我很有礼貌,是个和蔼、宽容、漂亮有时又很滑稽的人。”这倒是对其性格的很好写照。虽然出身于清教徒家庭,生活在清教徒的大本营波士顿,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清教徒的严肃劲儿,他的幽默感真的怎么包都包不起来。有人说,他严肃的时候写笑话,不严肃的时候讲笑话,他就不知道什么是“稳重”。
“都古德太太”的信在新英格兰报发表后引起巨大的反响,那看似平凡却充满智慧和幽默的语言为“她”赢得了无数的粉丝。“都古德太太”成了波士顿的“名人”,大家都想知道她的“庐山真面目”。詹姆斯富兰克林为自己报纸的成功沾沾自喜,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位中年女士“都古德太太”就是自己眼皮底下的学徒工、15岁的弟弟。
当他终于发现自己的弟弟就是“都古德太太”时,一气之下停止出版了弟弟所有的稿件。富兰克林(以下如非特别注明,单指本杰明富兰克林)虽然不能再为报纸投稿了,但他当作家的决心却丝毫没有改变。他找到一个笔友,两人互相通信以提高写作技巧。为了练习各种文体和词汇,他常把同一件事先写成故事,又改成诗歌,再改成散文。在变换文体时,修辞也随之改变。经过这样反复的练习,他的写作技巧越来越高,风格越来越成熟,为他后来成为新大陆数一数二的作家打下了基础。这也是1776年的第二次大陆会议选择他作为独立宣言起草人的原因。
富兰克林16岁时读到关于“素食”的文章,从此变成一个“素食主义者”,除了偶尔吃点鱼,再也没吃过别的肉类。他把不吃肉省下的钱全都买了书,从通俗读物到自然科学和哲学,涉猎的领域之广让同时代的人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到17岁时,已经是个非常博学的人。他可以跟任何人讨论任何话题,而且见解非凡,整个一“万事通”。
富兰克林渐渐长大了,但他与哥哥的关系却一直没有改进。就在17岁这年,他终于忍无可忍,把藏书全部卖掉换成路费,离开波士顿,来到费城。因为他与哥哥的合同还有4年才到期,所以他的不辞而别属于“违约”,他也成了“逃犯”。他逃离波士顿除了哥哥的原因,还跟清教的统治有关。天生的幽默感,开朗的性格,旺盛的精力,灵动活跃的思想,让他与阴沉刻板的波士顿格格不入,而开放、宽容、崇尚科学的费城显然更合他的口味。
现在,我们就看到了本文刚开始的那个画面。初到费城的富兰克林两手空空,口袋里只装着1个荷兰盾和1个先令的铜板(20个先令等于1英镑)。他饥饿难忍,走到一家面包店,想买3便士一个的面包卷(12便士等于1先令)。可店主人说没有这种东西。他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费城到底有什么样的面包,干脆把3便士放在柜台上,说:“您就给我值3便士的东西吧,啥都行。”结果人家给他拿出整3大条面包。他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做梦也没想到3便士能买这么多东西。原来,宾夕法尼亚土地肥沃,农产品丰富,费城的粮食价钱比不长庄稼的波士顿便宜多了。他大喜过望,一只胳膊夹着一条面包,两手还抱着一个啃着,边吃边走地离开了面包店。
富兰克林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想租间房子住。路过某家门口时,一个15岁的女孩正倚门而立。她看着这个有点失魂落魄的男孩从自家门口经过,还夹着两条面包,好奇怪。这个女孩就是黛波拉里德。后来,富兰克林成了里德家的房客,最终与黛波拉结为夫妻。
这个“奇怪”的男孩不久就在印刷店找到份工作,他的印刷技术和出色文笔很快就为他赢得了声誉,连宾夕法尼亚总督都知道了他的大名。17岁的富兰克林应总督之邀去伦敦帮助采购印刷设备,借此机会游历欧洲,学问大长,眼界也大开。回到北美后,他与朋友合开了一家印刷店,印刷和出版了宾夕法尼亚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这一年,他22岁。
精湛的印刷技术和精明的商业头脑让富兰克林的生意越做越大。没过多久,他的公司就承包了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政府的所有印刷业务,分店遍及北美,成了印刷和出版业的龙头老大。在收获财富的同时,他犀利的文笔和睿智的语言让宾夕法尼亚报走进千家万户,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733年,富兰克林出版了穷人理查德的年鉴。当时,所有人家中必备的两本书,一是圣经,二是年鉴。年鉴有点像大杂烩,它除了有当年的日历,还有天气预报、月亮的阴晴圆缺、潮汐的变化,也记载各种趣闻。每一部年鉴因出版者不同而略有变化,各种年鉴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对满脑子都是新奇主意的富兰克林来说,做年鉴真是再合适不过了。除了那些必要的信息以外,他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和广博的见闻带给读者一个又一个惊喜。他还以“穷人理查德”的口气,总结了很多有趣的人生经验,比如,“时间就是金钱”“省一分钱就是挣一分钱”“早睡早起,让人身体好、财运好、脑子好”“上帝帮助那些自助的人”“鱼和客人三天之后都会变臭”“三个人肯定能保守秘密,如果其中两个已经死了”等等。这些格言式的文字,让穷人理查德的年鉴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也带给人们会心的微笑。“穷人理查德”用幽默风趣的语言煲着“心灵鸡汤”,告诉人们要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对事物保持健康的怀疑态度,虔诚,节俭,坚持不懈。这些来源于清教教条的价值观至今仍然是美利坚民族的美德。
穷人理查德的年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为富兰克林带来丰厚的回报,他成了北美最有名的作家和出版家,也是新大陆最富有的人之一。1748年,他42岁时,宣布从出版界和印刷界“退休”了。他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够花,没有必要再为金钱打拼,便把生意委托给他人管理,开始投身到那些以前一直感兴趣却没有时间做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对电的研究。
长期以来,人们对电充满畏惧和好奇。17世纪末到18世纪中,随着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的出版,以及欧洲“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人们对科学开始产生浓厚的兴趣,而电就是当时一个很时髦的话题。一向站在时代思维最前列的富兰克林似乎理所当然地成了这个领域的佼佼者,他的研究让电从时尚变成科学。
富兰克林最早提出电流理论,认为电会沿着导体从正极流到负极,而且是第一个命名“正电”“负电”的人,也是第一个发现蓄电池原理的人。他创造的这些专业名词,如“正电”“负电”“电池”等等,一直被人们沿用至今。他还论述了温度对导体导电性的影响:“一定的温度会使本来不导电的物质(比如玻璃)变成导体,而本来导电性很强的水,在结冰之后导电性会大大降低。”
富兰克林对电学最大的贡献是,提出闪电现象实际上跟一般的电流没什么两样,只是它受到的压力不同,表现得比较激烈罢了。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他在1752年6月做了那个为世人所熟知的著名实验:在一个雷电交加、风云骤起的日子,他和儿子威廉把一只风筝放到天上,在绳子的末端拴着一把铜钥匙。被雨打湿的风筝和线的导电性大大加强,成功地把电从乌云中传导到钥匙上。当他摩擦两手大拇指然后凑近铜钥匙时,电火花出现了,证明了那就是电流。当然,一些科学家怀疑这个实验的可行性,因为这是个作死的游戏。同期有别的科学家在做类似实验时被电死。虽然他热衷科学研究,可不想把命搭进去,“为科学献身”那是瞎扯。有人说,在做实验时他戴着橡胶手套,是绝缘的。还有人说,富兰克林之所以敢做这个实验,是因为对电的威力还不完全了解,不知道厉害。不管怎样,富兰克林和其他科学家都证明了他的理论是正确的。风筝实验让他变成“从天空中抓到雷电的人”,不管在欧洲还是北美,他都是当时家喻户晓的英雄。
在对电的研究的基础上,富兰克林发明了避雷针。经过在自己家房顶上的多次试验后,他把第一批避雷针装到费城学院和宾夕法尼亚议会的楼顶上。他对避雷针的大小、地面设备以及与房屋的接触等都做了精密的规划。直到今天,我们使用的避雷针仍然基本保持了他当年的设计。避雷针是其最重要的发明,它消除了闪电雷击对建筑的破坏,从此改变了人们面对上天“发怒”时那无助又恐惧的眼神。富兰克林让天空变得不再神秘,人类开始踏上了解自然、探索宇宙的征程。
除了电,富兰克林对北大西洋洋流、海洋地理学、气象学、制冷原理等都进行了颇有建树的研究。他对科学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情,不但善于观察,善于推理,而且特别擅长把理论变成实验,再把实验变成人们日常生活中都可以享用的成果。他的脑子一刻不停地转着,新鲜主意层出不穷。现在欧美各国为节省能源而每年实行的“夏时制”据说也是他最早提出来的。
富兰克林似乎什么都会做,就是不会休息。他的精力实在是太旺盛了,只要一有工夫就不停地搞发明,就像一个“发明狂”。他的大多数发明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方便、更美好,也有一些发明看上去似乎是有劲儿没处使的结果。除避雷针外,富兰克林的主要发明还有:古玻璃琴、富兰克林炉、双光眼镜(远近视两用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