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逆袭成攻-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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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林仙儿愣了下:“一半的红利?太多了吧?”
“不多。”龙啸云道:“你若是能开分店,便可以拿七成提成。”
林仙儿充满干劲地允诺了。
在温泉山庄玩了几日,龙啸云和李寻欢坐着马车打道回府。
途中,龙啸云突然想到一件事,而后脸色变了变,颇为扭曲地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什么意思?
很快的,李寻欢就知道原因了。
马车极其宽敞,但是再宽敞也无法让人随意舒展手脚。
两人的衣服好好地穿在身上,只是有些凌乱和皱褶。
如若有人掀开车帘,便会看到英挺的男人将青年抱坐在腿上,俊美清雅的青年背对着他,衣服遮挡的下面紧密相连,这种深入的姿势太过折磨人,青年薄唇微张,纤长的脖颈仰起一个优美的弧度。下一刻,嘴巴被一只大手紧紧捂住。
马车隔音虽好,但是里面的动静稍大一些,外面还是能够听到的。
这种隐秘的刺激感足够令人兴奋颤栗。
马车咕噜噜前行,车中春光一片。
回到兴云庄住了两日,李寻欢便与龙啸云辞行,回到了李园。
李寻欢说过容他想一想,龙啸云就给他时间,让他仔细想清楚。
然而,万万没想到,李寻欢竟然和那些遭到逼婚的小年轻人一样,离家远行。听到李寻欢去了关外的消息,龙啸云只有一个想法——崩坏的剧情居然上线了!
此时此刻,龙啸云恨不得立马飞奔到关外,将人逮回家关起来,再也不放他离开,好在他的理性战胜了冲动,放弃这个不成熟的想法。
系统舒了一口气,略带着点兴奋道:“我真怕你黑化崩坏,将男主囚禁小黑屋play什么的。”
龙啸云:“我是那种人吗?”
如果不出阴招,他还真没那个本事把人抓起来。
第149章 反派六号之东方戏莲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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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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