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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农门闺秀:王妃太凶悍-第97部分

小说: 农门闺秀:王妃太凶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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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面,足以坐下三个人。

    上面安静的躺着几本书,是平时姐妹几个闲暇的时候用来学写字所用的字帖。还有一些,是顾君白和顾君友买回来的书。

    整个房间挺大,可除了书架和书桌、椅子之外,别无他物,书架上的藏书也不多,稀稀落落的摆着,显得十分萧条。整个房间,都以黑色为主,桌子板凳,书架,都是用的黑漆,地面都是顾采荞几个辛辛苦苦从山上搬回来的平石头镶嵌的,难免有些不平整,却比土地面好多了,是灰白色的。墙壁,是用的木料,没上漆,用推子推得一展平,光溜溜的,原木色。

    蒋峰一进屋,就被房间的空落给惊到了,“这,这么大的屋子,就这么空着,好浪费呀!”瞅着人家的大房间空落落的,再想起自个儿那几间木架房,既小又旧,怪不得只能取个比自家还要落魄的媳妇儿了。

    哎——

    “不是浪费,这屋子是特意留出来做书房的。家里孩子多,又有哥哥弟弟要读书写字,怕房间里不方便,耽误了,就预留了一个房间专门给大家学习的时候用。蒋叔叔,坐吧,水还没来,你先坐会儿,等你喝了姜汤咱再继续。”

    “嗯,好,读书好,顾大哥真有见识。这位小哥,有这么好的条件,可千万记得好好珍惜,这庄稼汉子可不好做,累死个人不说,还挣不着钱,娶不到好媳妇儿,一辈子都觉得没啥盼头。”他也想读书,可家里打小就穷,孩子也多,别提念书了,就是吃饱饭都将将就的。

    对于顾采荞以外的人,特别是陌生人,顾君白从来都是僵着脸,这会儿也不例外。但好歹别人也是一番好意,他虽然没有笑,也还是微微点了点头,以表示自己的礼貌。

    倒是顾采荞,对他的表现不是很满意。

    好歹人家也是顾客,这货就不能笑一笑?哪怕是装一装,也是好的不是?

    “听见了臭小子,念书的时候用点心,好好考个功名什么的,将来娶个******。”

    ******?这个他真没想过,娶她倒是蛮想的,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不过这个读书的事情,是必须用心的,于是他乖巧的点了点头,紧挨着顾采荞坐了下来。

    很快,顾采芸和顾采菁就端了姜汤和热水来,顾采荞先请蒋峰洗了把脸,又把姜汤喝下。之后,才开始了谈论生意的正事儿。

    “我这儿的卤菜都是凉拌的,蒋叔叔你要办席面的话,荤菜肯定得有两个热的。不如这样吧,你家一共十桌客人,你就定个十个整猪蹄,三斤猪头肉,三斤猪下水做凉菜。另外我给你清洗好八个猪肚,不卤,给你一个菜谱,你拿回去教你请的厨子烧一烧,算是个热的荤菜。”

    蒋峰一听,琢磨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妥,“猪肚可是猪下水里的,拿来充荤菜已经过分了,我还是另外再准备一些肉炒个热菜就是了。”

    顾采荞忙笑着点头,“这个肉自然是要准备的,不过这猪肚你可以弄回去试试,我保管你家的客人吃了之后,都想问你家大厨要做法。”

    蒋峰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他觉得这丫头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说起话来似乎很有条理,没准儿她的法子真行。不如就试一试吧,左右不过多几十文钱,这点子钱他还是有的。

第220章 读书不分早晚() 
“那好,十个整猪蹄和猪头肉到时候按斤算,十二文一斤,猪下水八文钱一斤,猪肚我不卤,但是清洗比较费事费力费醋和面粉,就收你五文钱一个,你看行不?”一边说,一边看着顾君白将自己说的事情都一一写下,然后又给蒋峰念了一遍。

    蒋峰虽然窘困了点儿,却也是个爽快人,忙点头应下。

    “需不需要定金?”

    “本来不需要的,可如果蒋叔叔方便的话,给个十文八文压着也行,到时候从价钱里面除了就是。”看他窘困的样子,她本来想别收的,可人家都提出来了,她岂有不收之礼。有几文钱压着,也是个保障。

    蒋峰一听,忙从身上掏出了十文钱,有些局促的搁到了桌面上。

    “钱、钱不多,是个意思,等、等后天我来拿货的时候,再一并给。”

    顾采荞丝毫不介意,大方的收过钱,揣进了荷包里,忽然想起上次在那石头上看到的东西,这一个月她盼下雨都盼疯了,今儿终于给下下来了。那东西那块儿的石头上有,没准儿别处的石头上,或者田坎上也有。瞧这蒋峰确实挺拮据的,不如她去捡些那东西来,卖给他家去做一盘菜也不错。

    转念又一想,还是算了吧,那东西收拾起来太慢了,还是先去弄点儿来自己尝个鲜就行了。

    事情谈完,顾采荞本打算留二人吃饭,可蒋峰愣是觉得不好意思,拉着李万千就要走。顾采荞想起答应过李万千的事儿,忙偷偷的用纸包包了两份猪头肉和猪大骨,递与二人。

    “这是家里剩下的,不多,请二位先尝个鲜。”

    二人拿了东西,兴冲冲的就走了。

    二人刚走不久,柳氏和顾贤南都围了上来,拉着顾采荞询问不休。

    “采荞,你为啥要给他俩白送一份呀?看那分量,可是不轻,起码得有一斤呐。”

    “娘,这是我与那大叔事先商量好的,他给我拉客人来,我就给他一些好处。他是我第一个客人,虽然最后也没买我东西,但是他今天到底给我带了生意来,一斤就一斤呗,总能从蒋叔叔身上捞回来。”她无法跟柳氏解释这个就叫做营销策略,只能浅显粗露的说一说,她懂与不懂,她也无能为力。

    ……

    迟来的大雨,落了整整一天,将整个村子给浇了个透湿,直到第二天晌午,才淅淅沥沥的慢慢收住。

    这雨后出门,进出都是一脚泥,但却没人皱一下眉头。村子里要种植鬼芋的人家都已经种下去了,就等着来一场瓢泼大雨给地里浇个透彻。而且其他的庄稼,也到了播种的季节,之前天干,土地都晒得又硬又干巴,这一场雨下来,田地都好耕犁了不说,就是水,也不会缺了。

    顾采荞一早就与顾贤南,王兴忠一起进了城,买好了一切支应摊子需要的用品,花了二两银子,可把她给心疼了好一阵儿。

    这下午雨停了,她就开始期待着小白赶紧回家,好跟她一起去村中的石头上捡那东西。

    顾君白心里也记着这事儿,这不,刚刚写完字,就开始收拾起纸笔,准备溜之大吉。

    比他进度稍慢的顾君友见了,不禁好奇,不是还要念书一个时辰,练武一个时辰的吗?“君白,你这是要干嘛?”

    “小荞让我今天早点回去,跟她去做点事情,我早上已经跟师傅说过了。”

    “哦,那需不需要我帮忙?要不我也跟你一起走吧,这天指不定还要下雨,多一个人也能干得快点。”

    瞅着顾君友也准备收拾东西,顾君白忙抬手阻止,“你难得有这全天的时间学习,就不要跟我一起走了,趁着有空,多学一点儿是一点儿。等摊子支应起来了,你也就可以跟我一起上下学,等明年开春,咱俩一起下场试试。”他不会告诉他,其实他本身已有秀才之名,只是如今他改名换姓,一切都需要重头来过,他不能泄露了行踪。

    说起下场考试,顾君友是既激动又失落。

    “我都快十五岁了才开始念书,下场考试怕是晚了,能多学一点儿知识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不敢指望考出个名堂来。”

    “谁说考试就一定要考中才算?谁说读书早就一定是那块料?二郎哥,有时间想这些没用的,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写几个字,我先走了,你好好学习,晚些回家咱俩再一起讨论文章。”因为他们母子三人的入住,顾君白现在跟顾君友住同一个房间,韩仲谦的屋子里要放太多的药材,所以就让他一个人住着。这同床共枕之下,二人的感情也可以说是与日俱增,所以顾君白难得的对他也算和颜悦色一些。

    拍了拍他的肩头,身子一晃,就闪出了门。

    背后,顾君友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幸亏君白和荞妹都才八岁,否则的话,凭着君白这分急切的心,别人指不定会以为这小子对荞妹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呢。

    不得不说,二郎哥,你真相了。

    顾君白出了门,沿着谭家的屋檐跑得飞快,忽然,转角处突然冒出来一个粉色身影,顾君白还来不及看清她的模样,就听到“砰”的一声,什么东西落了地,摔了个七零八碎。

    “啊!君白哥哥?”粉色影子被吓了一跳,就看到顾君白正要绕过自己走掉,忙伸手拉住了他的衣摆。

    顾君白一低头,就看到师傅的大女儿,他的大师妹谭秋晨正抬眼瞅着自己,一汪清泉碧波盈盈,一张脸,萌态十足。可顾君白的脸,依旧僵冷着,漠然的扯开了小丫头的手,淡淡道。

    “我回家有事。”

    “君白哥哥要走了?那、那我……”回过头瞅了一眼地上的碎片,她花了一个时辰熬出来的甜品,已经摔了,哎……“算了,你走吧,东西都砸了,没得吃咯。”

    顾君白点了点头,直接越过她,扬长而去。

    身后,谭秋晨望着他毫不迟疑的背影,眼中慢慢汇聚起更多的波光。

    君白哥哥,还是这么冷,到底要怎么做,才能焐热了你的心呢?

第221章 地木耳&酷刑() 
“我们到底要去干什么?不会又是去摘什么椿芽吧?”换了一身黑色长衫的顾君白拎着手里似曾相识的小篮子,跟在一身蓝色衣裳的顾采荞背后,想起上次摘椿芽的时候,顾采荞一不小心摸了一手毛的事情,就忍不住想勾唇角。

    而顾采荞一想起那一手毛,就觉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我、我这辈子再也不摘椿芽了,毛毛虫什么的,太可怕了!我们去石堆那儿,捡些地木耳。”

    “地木耳?长在地上的木耳?”那是个什么东西?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顾采荞空着双手背在背后,笑眯眯的转过身来,忍不住朝着顾君白竖了个大拇指,“我家小白就是聪明,你猜对了,就是长在地上的木耳。跟着姐姐组,等会儿你就可以见到它的英姿了。”

    地木耳,有名地皮菜,地皮儿,地菌等,是一种依附着岩石,草地生长的物种。耐干旱,干燥的环境下,它们就会休眠变成一些不起眼的黑褐色物体散落在不起眼的地方。等到雨季来临,它们便已惊人的速度繁殖蔓延开来,形成橄榄色透明卷曲状,形似木耳,又因为长在地上,因而得名地木耳。【粗略总结,求不深究。】

    因为下雨的关系,路上又被村民踩来踩去,变得泥泞不堪,两个人都不敢走得太快。生怕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摔伤一脚,肯定立马变成个泥人儿。

    所以,当他们走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小半个时辰之后。

    顾采荞站在路边,猛地朝着石堆那一侧一跳,整个人稳稳的落在了草丛里,下一秒就听她失声惊呼。

    “完蛋了,我忘记了草丛里有水珠,该让你走前面的,这下好了,我鞋子湿透了。”嘴上想着该让顾君白来淌水,脚下却已经四处对着依旧悬挂着水珠的草地扫荡起来,将所有的水都给淌到地下去,省得小白跳过来的时候,也被打湿了。

    “好了,你跳过来吧。”

    腿轻轻一抬,修长高挑的顾君白就跟迈了一个大步似的,就越过了边上的小沟,与顾采荞站在了一起。

    因为下大雨,石堆附近的土地又不多,所以根本没有几个人来往。偶尔有一两个,都是路过的,要么扛着锄头去挖土的,要么是背着背篓不知道干什么的,左右没人会无缘无故的走进石堆里面。

    石堆里面,除了一些巨大的石块之外,还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一不小心很容易踩不稳而摔倒。所以顾君白固执的牵起了顾采荞的手,俩个人一起朝着那天她小解是靠着的大石板走去。

    “咦?这个不是你们前阵子常吃的红泡吗?这儿也有。”

    “第一次我跟娘就是在这儿摘的呀,不过我今天的目的不是它,喏,我们去那儿!”小手指一伸,自己也顺着手指头看过去,就看到石板上静静的躺着许多的地木耳,急得她忍不住松开了顾君白的手,朝着那边跑了过去。

    顾君白也紧跟了上去,与她一起蹲到了石板上,学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拾起几块地木耳就要往篮子扔。

    一只小手,忙将他扯住,接过了他手里的东西,拿起来一点一点的翻看,将里面夹带的枯草,渣滓一一抖落,然后才放进篮子里。“这地木耳喜水,我们捡了之后,它没有水就会变得干巴,到时候就会把这些脏东西裹住,到时候再用水泡的话,可能这些渣滓什么的就裹在了里面,很难弄干净了。所以就趁现在捡的时候给抖落干净了,回家随便洗洗,就能下锅熬出一锅好汤来。”

    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顾君白又伸手捡了两个,学着她的模样抖落,却发现这活计,真不简单。

    “嘿嘿,这东西好吃不好弄,你是男孩子,自然没有我们女孩子耐心仔细。不如这样吧,你去那边给芙儿她们摘些红泡,我在这儿捡,好不好?”

    转眼,瞅着那边不大点儿的小红泡,又低头看了看石板上的地木耳,顾君白挫败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将自己的鞋子给脱了下来。

    “你干嘛脱鞋?红泡树上都是刺,你不穿鞋子会被刺扎的,赶紧穿上!”

    “你穿,把你的湿鞋子脱了,把我的穿上。你是女孩子,凉着了对身体不好,我是男子汉,不怕凉。我不会从地上走,我直接趴在石头上去摘,那么多呢,我挑着站在石头上能够着的摘就是了。”说着,他已经脱掉了袜子塞在腰间,雪白的双脚,慢慢的踩到了凹凸不平的石板上。

    看着他那双比自己的脸还要白上几分的脚,顾采荞就觉得让它踩到石板上,简直就是虐待。可是他的性格她也十分清楚,向来说一不二,这不,她还没说什么,他已经转身朝着另一块石板上跳了过去。

    “小白,等会儿,你把篮子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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