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伍韶川在原地又愣了一会儿,伸手掏出一根烟想抽,但摸了半天遍寻火柴不得,只好作罢。
他把烟扔在地上,又暗自骂了两句脏话。
“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儿。。。。。。。”说完,便往大门去了。
门口的翁玉阳等了二十分钟,刚想进去问一句,就看见参谋长黑着个脸走出来,嘴巴里还骂骂咧咧,不知是谁又惹到了他。身边几个勤务兵你看我我看你,都把头低得不能再低,这两天三太太不见了,参谋长的火气只增不减,何况参谋长也是个容貌英俊,没晒黑前跟个小白脸似的男人,谁知道是不是三太太看腻了这一款式的男人,溜出去找下家了呢?
当然他们都很怕死,这话不敢当众说出口,至多在心里腹诽一下,毕竟他们论长相没参谋长好看,论身板也没翁副官那么结实,有套军服混口饭吃就不错了。
翁玉阳上前递了马鞭子,见伍韶川骑了马就要走,便也紧跟在后头,一行人直直的往后山那边去。
与此同时,石洞的高处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我早就说了,梅小姐生前喜欢弹琴赏花,肠胃还弱的不行,更有事没事就要咳两声。可偏偏,我现在手里没别的皮子可用,法术又一早被那个人妖封在了梅小姐的皮子里,现在可好,只能单单靠着蛮力一点点地爬出去。
都快爬死我了。
脖子上的琥珀坠子变了形状,原本小小的一颗,现在外头圈了一条银环小蛇,不过分毫的尺寸,将琥珀完完整整地包裹在里头,看着就难看的要死。
我骂骂咧咧的,只是没骂出声,恨不得就此抛下死人妖和那条破蛇,让他们生生世世出不得这石洞,但可惜琥珀里头有我辛辛苦苦找的魂魄,我就算把自己抛下,也不能把这个宝贝给抛下。
于是乎,继续爬吧。。。。。。。。。。
但爬着爬着,就有人说风凉话。
“哎呀,你这小妖怪怎的爬的这样慢。”躲在琥珀里头的涂承基悠哉悠哉,跟看风景似地,说道:“唉,若是这样爬,只怕爬上一年,咱们才能出去了”
第65章 风凉()
风凉话越说越不风凉,我的头发都快给这人妖气的冒了火,烧的都快拽掉眉毛了。然而没等我出口骂人,自个的脚底下就出了动静。石洞晦暗,很容易就有缺口,刚才我一个不注意,就又踩到了一个块滑石,再往底下看,便是高达几丈的深渊,只要松一松手,就能提前看见自己粉身碎骨的结局。
幸好我有所准备,每次落手前都会提前将指甲狠狠嵌进石缝里头,等堪堪挂住整个人的身体,不至于踩空掉下去后,才终于有空低下头,对着琥珀咬牙切齿道:“还不是你这个死人。。。。。。。还不是你封了我的法术,不然我早飞出去了,还用得着跟个人一样地爬?!”
我是真的生气,可再气也打不过人家,明明说好的我帮这人妖出石洞,他替我收集最后的一魂一魄,怎么现在就成了我单方面的干苦力呢?这也太不公平了!
就在我第一百次跟琥珀商量要回自己的法力之时,琥珀里又传出了新的风凉话。
“不把你这妖煞的法术给封回去,本尊这心阿,就总是放不下来。”里头的涂承基闲闲地说道:“生怕出了洞口,你再给本尊都回来,本尊这也是防患于未然嘛~”说罢,琥珀便开始一闪一闪的,怎么闪也不停,一直都显得很有精力的样子。
果然不用动手,还有地方栖身的人就是舒坦,只需动一动嘴皮子,就能把我使唤的团团转。
我深深觉得咬牙切齿和烧掉眉毛已经不足以表达我的愤怒,但再愤怒我也不敢拿自己的丹元开玩笑,头颈前一天才刚刚接回去,再折一次估计就接不上了。
不能发…泄,也不能骂人,于是在这极度的愤怒之余,我一鼓作气,脚底下一蹬一扑,又往上连连爬了二十来米。
“等我上去了,你记得分一些精魄给我。”我边喘气边说道,身为妖怪,我的体力自然是尚好的,但无奈梅小姐的四肢完全跟不上我的体力,且现在越往高处爬,上头的空气就越浑浊稀薄,只能爬一刻歇半刻,有时还得喘上好一阵子。
但再怎么慢,也比蜗牛快那么一点。
爬到一半,琥珀里头又传来声音:“你要生灵的精魄做什么?”
我的身上还是不冷不热,可脑门上却是破天荒的出了满头的汗,手指也已经破皮见骨,但疼痛都不是问题,我话里头的重点在于—“出去后我可没力气去死人岗刨坟,你干脆分我一点精魄,我得拿它填填肚子,顺便驻个颜。”
看看自己手上深可见骨的皮肉,和大大小小的伤口,即便我没有心,也觉得可惜。
我是真的想好好留着这张皮子,只怕现在杏花楼的头牌死了,落在我跟前,我也依旧看不上。这可是千里挑一的美人皮啊!结果在我身上才披了不到一年就弄成这副德行,换做任何一个妖怪,只怕也舍不得。
一说到皮子,我的口气就开始委婉了:“这可是我蹲了三年老槐树,又喝了三年西北风,才等到的皮子啊。。。。。。。。。”
琥珀闻言又开始闪,闪的同时又发出了笑声,听上去很是愉悦。
涂承基承认,这几天他说的话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的都要多,他其实都快忘了怎么和人相处,但和这妖煞相处起来,动静虽然也不小,不过说话和腔调倒是格外的有意思。
精魄不好找,但对于他的道行来说,这一点点的不好找等同于没有,压根就没什么难度。
涂承基自己被封印在这石洞里头,二十年出不来是有理由的,他师兄找了个这么天然的巨坑,把他往里头一推,又在上头用自己的血祭了个至阳至刚的法印,为的就是将他封死在这里。可怜涂承基多年生食婴灵,残害精怪,还屠尽了正一教的同道师友,早就是一身的邪气,就算飞上了石顶,也飞不过那道印。
天知道他得有多寂寞。
现在好了,多年寻求不得的宝贝又重新回到了他手里,外加一个像人又不是人的妖煞,他将妖煞困于皮中,既无人气也无人心,法印不克死物,妖煞轻易就可出去。之后涂承基又将自己藏身在可净化魂魄的御灵魈里头,也彻底掩盖了自己的气息。
师兄大约化成灰也想不到,他这道法印克了他这么多年,他居然还有出来的那一天。
说到底,涂承基还是很承认他师兄的成果的,毕竟这世上还没有人能够将他困住整整二十年,当年是他师兄,现在师兄不出意外,应该早就入土了,如今正好,正一教也没有在当年幸存下来的人,所以同理可得,这世上也就没有能制住他的人了。
涂承基的想法从二十年前起就一直很明确,那就是长生不老。当然如果能在长生不老的同时将天下都收进手里,那也不失为一种小小的点缀。
只要他能出了石洞,上头的雾林就不是什么事儿了,他只要挥一挥手,雾林是散是立都是他说了算。
这么一想,那个还在给他卖苦力的妖煞想问他讨一些精魄,就显得很合情合理了。
涂承基对于这样的小事从来都很好说话,更何况他自己都已经八十九岁的年纪,却还保持着英俊潇洒的外貌,以己度人,看见人家原本新鲜娇艳的皮囊自打进了石洞后就渐渐搞得这样破败,他其实也很惋惜。
涂承基在琥珀里笑了两声,是开心的笑:“这个倒是不难,本尊答应你便是。”
我得到准信儿,心知梅小姐的皮子还有的救,于是手底下更加使劲,一般人或许一辈子都爬不出去的地方,我不过爬了大半天,就已经摸到了很高的石壁。说不清楚有多高,只知道无法用眼睛丈量,在我看来,这石洞最恶心人的地方不在于它天然的深凹下陷,而是我方才就已经爬了差不多有三四个小时,眼见着大小石洞一个接一个,进了这处还有下一处,好似永远也爬不完。
这种看得见又时刻差着这么一点儿的状态对于我这种急性子来说,着实是气人。
刚出一个洞口,迎面就是个仅容半人通过的小口,呈圆润的四方形,斜斜地挂在石壁的边角上,看着很是与众不同,只是口子太小,一旦钻进去,便只能一门心思地往前爬,万没有后退的余地。
我对着洞口游移不定,倒是坠子里的人妖说了话。
“嗯,又怎么了?”懒洋洋的,好像是打了个盹儿,这会儿才刚醒。
我现在身上毫无任何法术,更无什么空手碎大石的神通,因此没空计较我在卖力气的时候,这位仁兄居然还在打盹这样缺德的行为。
虽然知道从这里往上爬出去,应该就离出口不远了,可我看着一片漆黑的前路,依旧不敢贸然地往里头去,只好趴在原处,保持观望态度。
“不对,不是这处!”正当我犹豫之时,人妖的声音顿时从琥珀之中冒了出来,听着就感觉清醒了不少:“此洞乃石顶的阴位,与本尊师兄所布的法印截然相反,纯阴之气与纯阳互为相克。”涂承基虽然眼瞎,但心不盲,他在琥珀之中亦可目视一切,开口道:“你仔细在此洞附近找找,若是有与此处对立而生的标志,那便是真正的出口。”
我则收到指示,开始在洞口附近处查看,果然发现了一枚环形的铜佩,正面刻着鱼纹,背面则用阴文刻了“阳”这一字。
我一直以为佩玉成双,既然有阴文佩,那便也得有阳文佩,可之后我绕着石洞爬了一圈,除了几块硬石头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该怎么办?”我对着琥珀问道。
涂承基掐指算了算,大约地估算了下时辰,大约离寅时三刻还有好一会儿,于是决定再打一个盹儿。
我在外头趴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琥珀里头蹦出一个字。
“等。”
那边我在石洞里干着苦力,带着一人一蛇吭哧吭哧地往上爬,另一边在杭县的伍韶川也没有闲着。
下午的太阳不算灼眼,空气也不很新鲜,但找人是绰绰有余,伍韶川的午饭吃了两张酱香大饼,吃到自己打个嗝都觉得油腻,但吃得下就是好事,他感觉自己浑身下下都比较有劲。于是一路策马,到了后山后便下令让翁玉阳呆在原地,自己领着三两个带枪的勤务兵亲自进了山里。
翁玉阳守在外头,本来也跟在参谋长后边,也想一道进去找,但转念一想,之前他也偷摸着进过后山,既然他这样心细的人都找不到,那参谋长就更别提了。
倒是死人岗,荒凉那么多年,前头又埋了个二太太,寻常人都不敢过去,可能还会有点线索。。。。。。。。
翁玉阳没有骑马,估摸着参谋长不到月亮上山大概也不会出来。他脚底下打了个拐,几步就往死人岗那儿去,一溜烟儿地就没了身影。
第66章 卧底()
死人岗都是稀稀拉拉的小土包,放远了看,就和丑人脸上满脸的麻子一样,都是难看的坑,只是难看也分等级,区别在于这里有的土包大一点,有的扁一点,只有没钱又没亲人的人死了,才会将就将就着被埋在这里,也没什么好棺材安置,最多拿几块长长的木板几下一合,将尸体给装进去,埋的时候还得埋的快一点,不然会有野狗来捣乱,头一撞一碰,这些板子就散了,按照平民百姓的说法,这叫做‘鬼碰头’。
翁玉阳晓得这群野畜生都疯的很,平常都吃多了死人肉,一闻着生人的味道就留唾沫,连狗眼睛都是红的。
他小心翼翼地踮着步子,手里则捡了根粗大的树枝,挑着地下的尘土和木板子,他前几天在死人岗发现了一枚女士的别针,看上去不老气也不时新,虽然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三太太的,但他内心里希望是她的,最好人还没死,或者没死的同时伤的再重一些,这样他或许还有近距离接触,并且能够亲自照顾她的机会了。
大概三太太真的不是什么凡人,要不,就只能是狐狸精了。翁玉阳的脑中又浮现出那几个老婆子的话,听着话糙,但理不糙,里头的那三个字就跟钩子一样勾着他的心,不由自主地就老往那方面去想。
但转眼,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有狐狸精的长相,却没狐狸精的习惯。翁玉阳不无遗憾地想,她明明不勾男人,也不害男人的,她只是被一匹发了狂的马给带跑了,失踪了三四天而已。
就这么简单。
翁玉阳手里捏着半只别针,别针的样子是一只蝴蝶断了翅膀的样式,蝴蝶的眼睛是两颗很小的红玛瑙,不是很精贵,但若是重新补齐了翅膀,也能卖一点小钱。
他不了解三太太,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首饰,但他觉得这只蝴蝶如果真别在她那身翡翠色的小褂子上,一定很好看。
伍韶川问他时,他说了没看清,只知道是后山的地界,但他话没说全,没看清是真的,追不上也是真的,但马是他亲自选的,选的是纯色的母马,在马里头也是上了年纪的,不光性情温顺,就算真发急了也跑不快。算一算脚程,最远也就跑到隔壁乌城不到一点。
再说乌城刚跑了个许国庆,眼下正乱着呢,三太太一个女人又能跑到哪里去?
翁玉阳来死人岗是为了找马蹄子踩出的印子,只要看上一眼,他就能大致的清楚人跑走的方向。
日头渐渐昏沉,昏的都快到了晚上,伍韶川和翁玉阳两个人都找的格外仔细,就差拿把大铲子把地皮翻过来地找,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皮翻过来最多就是泥和土,如今杭县安稳,外头则是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的,除非三太太会遁地术,不然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独自漂泊,再落到哪个头子手里,只怕这辈子都跑回不来了。
“参谋长,不如您先回去吧,剩下的交给下官来做就成了。”说话的人是伍韶川另一个比较贴身的副官,一头又短又密的短发个他用头油分了个小分头,好在人长的清秀斯文,说话也很秀气,看着也就不怎么油腻,只是这人太过圆滑,见人不笑不说话的。伍韶川问过他名字,这副官便只说自己姓那,只知道祖上是满洲某个大族的嫡传子嗣,但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