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丑媳彪悍:山里汉宠娇妻 >

第3部分

丑媳彪悍:山里汉宠娇妻-第3部分

小说: 丑媳彪悍:山里汉宠娇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甘郴乩床攀钦�

    因为想着今天就要往镇里去一趟,她这次没有在山林边缘浪费时间,直接往更里处去了。

    越往里走树木越高大密集,杂草也越发旺盛,野菜反而没了多少活路,林间窸窸窣窣的声音还真不少。

    野物避人,它们很少到林子边缘,所以越往里走,野物只会更多。

    才刚进入中围,就有不少小型野物在活动,不多会儿,青桐手上就提了好几只野鸡和兔子。

    因为想到上次出手太重,野鸡被打死了,她这次特意控制力道,野鸡野兔都只是晕了并没有死,不管在哪个时空活的都应该更好卖才对。

    同样草绳打结绑着猎物的脚,青桐轻巧的爬上了一个大树的树叉,将猎物挂在上面,又一个纵身直接跳下了树,差不多三米高,动作轻松潇洒,落在地上稳稳当当,要是有人看见,定然要惊呼一声厉害!

    所以也没人看到她此时眼里跃跃欲试的凶光和雀跃的兴奋之色。

第9章 遛弯有危险() 
她发现了大家伙!

    这样沉重的呼吸决绝对不是体型小的猎物,她能听出来。

    快速又极其有技巧的靠近,脚步几乎没有没有任何声音。

    终于看到了,那是一头犄角非常巨大且漂亮的雄鹿,虽然比变异鹿小太多,但是在寻常鹿种里面,已经属于巨鹿了。

    这头雄鹿形似骏马,身体呈赤褐色,长180公分左右,肩高

    130公分左右,犄角八叉,每一叉的顶端都很尖锐,一看就是暴躁好斗的鹿种,非常健壮好看且危险。

    仔细一看,青桐发现这头健壮的雄鹿正在用鼻子用力的拱着泥土,它的目标竟是人参!

    没错就是人参,原母星古历史资料记载中的珍贵药材!

    六片复叶,至少六年生以上,肯定值钱,可不能被糟蹋了。

    青桐眼睛晶晶亮,疾风似的靠近正在忙的雄鹿。

    在雄鹿惊觉时一个纵身跳坐到它背上,无视它暴躁的狂甩蹦跳,两腿夹紧鹿身,一手紧抓犄角,另一只手猛烈拍打雄鹿的脑袋,嘴里还念念有词。

    “停下,乖乖当坐骑,不然就宰了你,取你角,放你血,剥你皮,吃你肉,割你鞭!”

    大家伙被她拍得晕头转向,虽然听不懂这个人类再说什么,但莫名心惊胆战,背毛不寒而栗,连带胯下一凉。

    青桐眼睛一眯,最后一句用上了,精神震慑“再调皮,宰了你!”

    雄鹿这下彻底不敢动了,悲催的,挑遍鹿群无敌手,却败在这个人类小个子手里。

    遛弯有危险,同胞需谨慎。

    青桐摸着她在这个时空收服的第一员猛将兼坐骑“看你比较有用,那就不吃你了。”

    她跳下鹿背,把尚还完好的人参小心地挖了出来,又用大片的树叶包好。

    鹿是不能杀了,她还指望这大家伙给她当牛当马呢。

    打定主意再寻个卖钱的大家伙,她扯了根树藤,一巴掌把想要抗议的大块头拍老实了,将它拴在了树下,这才重新搜寻猎物。

    还真让她发现了一头正在树上蹭痒的野猪,对这家伙青桐可不像对待雄鹿一样‘温和’,直接上手就是干,干死了事。

    手里一块尖锐的块头就成了杀猪凶器,猪脑袋被青桐近距离砸了个打洞,血肉模糊,死状凄惨。

    把野鸡野兔挂在雄鹿背上,一手拖猪腿,一手牵雄鹿,怀揣人参,青桐大胜归家。

    当赵子临再次看到自家小媳妇时,完全惊呆了,回过神来连忙跑到她身旁紧张的问。

    “青桐,你进山了?快让我瞅瞅,有没有受伤。”

    他男人能无视这么多东西,重点总在她身上,青桐表示十分受用,原地蹦了两下表示没事。

    确定小媳妇是真的没事之后,赵子临这才把关注投向猎物。

    “青桐,这些都是你猎的?”小媳妇真是柯家女儿么?而不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对滴,野鸡野兔野猪都是我猎的,我都说了,其实我很厉害的,你要相信我。”

    “恩,我相信。”不信也不成啊,现实就摆在眼前。

    “那这头马鹿呢?”看着这般雄壮的成年马鹿站在原地焦躁的刨蹄子,赵子临心颤颤,这附近山上可从没出现过马鹿,最多就是狍子,两者体型可差远了。

    “它和我一见如故,准备留在咱家一起过日子。”请看我真诚的眼神。

    赵子临抽抽嘴,这解释也太随便了。

    鹿兄如果听得懂,一定要痛哭出声:冤枉啊,本帅原本只是出来遛个弯而已,没准备长待~

    马鹿的心酸泪史赵子临是没机会知道了。

第10章 高价() 
当青桐掏出一只全须全尾的人参时,赵子临已经麻木的不知该说什么了。

    看着小媳妇期待的眼神,赵子临释然一笑,不管怎么样,青桐永远是他的小媳妇。

    “青桐真厉害!”

    被夸奖的某人心情甚好,眉眼弯起,毫不谦虚。

    “那是!”

    她一直都很厉害,她男人慧眼识珠。

    青桐准备马上进镇里一趟,赵子临见天色还早便同意了,野猪死了还是趁早卖掉的好,过夜就不新鲜了。

    “这家伙太大,我得去村里借辆牛车才行。”

    小媳妇力气真大,他提起猪脚试了一下,涨红了脸双手齐齐用上这才勉强拖动。

    “不用,这不是有它么,把野猪绑在它背上,咱俩提着野鸡野兔走路就行。”

    近在眼前的免费劳动力,不然她活捉这家伙干嘛?

    两人都把目光放在了雄鹿身上。

    “能行么?”

    “能行,以后驮人载货就全靠它了。”

    “那好吧,咱试试。”

    “恩,不行就宰肉吃!”

    雄性马鹿脾气暴躁,他们这样干当然不愿意,不过青桐的巴掌和震慑可不是吃素的,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当牛做马了。

    为了赶时间,他们准备回来再跟赵大年解释一切,和赵大年说了一声两人就出门了。

    赵大年不知道两人要干嘛,只是千叮咛万嘱咐两人小心,还在猜旁边闷不吭声的到底是谁。

    青桐牵着马鹿,赵子临提着其他野物就这样上路了,为了避免麻烦,两人走的是草丛里的小道,直到快到镇上才回归正道。

    青山镇是距离他们村最近的镇子,快一点半个时辰就能走到,镇子时常有走商的商贩路过,所以酒楼客栈一应俱全,平时有个什么野物都不愁卖。

    两人直接往镇上最大的酒楼而去,一路上引得众人惊叹,甚至好几个外地商人想要向他们买下马鹿。

    价格还挺高,青桐有一瞬间动摇,这家伙真值钱!

    不过最后还是没卖,因为她看得出她男人非常喜欢这头雄鹿。

    总之,自家男人开心最重要,钱财什么的都是浮云~

    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看热闹的人是原来越多,稀奇啊,就是老练的猎人都很难猎到一只狍子,更何况是这么健壮漂亮的雄鹿。

    这东西方圆百里都很少见,大家能不稀奇么。

    他们不知道,这是一头突发奇想,遛弯溜得有些远的奇葩鹿。

    一群人涌向天香楼,旁观的路人也被挤开。

    楼里的伙计看见这么多人冲这里来,大惊失色,连忙高呼掌柜。

    掌柜急忙出来一看,就看到已经站在楼前的众人和一头体型威武雄壮却有些喘的马鹿。

    “你们这是要干啥?”

    “掌柜的,我是来卖野物的?”赵子临往前走了两步向掌柜解释道。

    掌柜盯着雄鹿眼睛一亮,又打量了赵子临几眼,发现这男人虽穿得不好,但面上带疤,且面相凶悍,还真像个猎户。

    这是个误会……

    “莫非你要卖的是这头鹿?”

    青桐一拉鹿脖子,让雄鹿摆横,指了指鹿身上的野猪“鹿不卖,我们卖的是野猪。”

    掌柜看到那张毁掉的小脸,瞳孔不着痕迹缩了一下,面上并没有露出一丝异样,和气的笑就没变过。

    青桐暗暗点头,这人不错!

    赵子临赶紧抖抖他手上的野鸡野兔道“还有这些,这头鹿可是家里的脚力,不能卖。”

    看到还有不少猎物,掌柜眼睛更亮了“小兄弟,想要脚力重新买头牛买匹马就是,这都雄鹿用处可多了,当做脚力太可惜,我出五百两怎么样?”

第11章 心头好() 
吃瓜群众一阵哗然,五百两!那得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啊!

    众人眼睛发光的看向被青桐牵着的雄鹿,其中更是有几人眼神闪烁,明显不怀好意。

    “掌柜的,这雄鹿我真不卖。”赵子临不为所动,他是真喜欢这头马鹿,小媳妇也说了由他做主。

    掌柜看他五百两也不曾动摇,便知道他是真的不想卖了,虽然有些可惜,但看看一旁的野猪,兴致又高了起来。

    大型野物可不好猎,楼里也早没收到这般大的野猪了,掌柜当即让赵子临把野猪卸下来。

    掌柜特意给了他们一个高价,全猪二十三两,獠牙另算五两,野鸡野兔一共二百五十六文,掌柜给他俩凑了个整数,二百六十文,这下单单野物就拢共卖了二十八两零二百六十文。

    赵子临第一次见过这么多银子,心里有些激动,脸上不免带出些许,掌柜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这点银子算什么,要是你肯卖这头鹿,五百两那才是大头。”

    “不卖。”对于掌柜趁机诱惑,赵子临并没有动心,这东西难得,以后怕是不会再遇到了,再多的银子也买不来心头好。

    青桐暗暗点头,不愧是她的男人,意志够坚定。

    她戳戳赵子临,小声道“相信我,咱俩以后的银子只会越来越多。”

    知道小媳妇这是在安慰他,赵子临心头微甜,小声回道“我相信。”

    围观的人却道赵子临人傻,一匹马也就几十两,好一点的也不过百来两,全新的马具,马车买齐了也用不完那五百两,这人就是个不会算账的二傻子!

    见他还是不卖,掌柜暗道可惜,但也没有生气,买卖不成仁义在,指不定下次还能遇上好东西,到时小兄弟第一个想起的可不就是他。

    “我姓郑,唤我郑掌柜,以后还有野物就卖到我这里来,绝对给你们兄妹一个好价钱,要是还能遇上这种鹿可要第一时间送我这里来。”

    青桐轻哼,神马眼神,夫妻相都看不出来吗?

    赵子临尴尬的抽抽嘴,解释道“郑掌柜,这是我媳妇。”

    郑掌柜惊讶,这姑娘年纪这般小就嫁人啦?难不成是童养媳?

    人家私事他不好多说什么,要夸好吧,实在有些违心,一时间还真有些语塞。

    赵子临就怕冷场赶紧转移话题。

    “下次猎到野物,我们一定还送这里来,郑掌柜您忙,我们先走了。”

    告辞郑掌柜后,两人来到杏林春,杏林春是镇上最大的一家医馆,其分两堂,一堂药房,一堂诊室,这家医馆坐堂大夫就有好几位,来来往往看病抓药的人总是很多。

    两人直接进了药房,赵子临掏出怀里的人参,将其递给药房老师傅。

    “老人家,您帮我看看这人参。”

    老师傅接过来细细察看,嘴里啧啧出声。

    “不错,不错,十年生的新鲜野山参,须尾完好,品相佳,很是不错了,你们这是准备卖么?”

    “恩,价格合适就卖!”

    “放心,我们杏林春向来童叟无欺,你这参老朽出十八两,你看如何。”

    赵子临还真不知道这人参能卖多少,青桐也不懂这里的物价,两人有点懵逼。

    老师傅以为他们嫌少,再瞧两人衣着破旧的模样,叹息一声说“看你们日子定是不宽裕,老朽也跟你们实话实说,这支参,要是在府城,运气好也许能卖个二三十两,但像我们这种小镇十八两已经是顶天了,但要是前往府城,路途可不近,你俩好好想想?”

    老师傅说完,欲将人参递还给两人。

    “你做主就好。”青桐见赵子临看向她,立马表态。

    “这人参我们卖了。”

第12章 新鲜事() 
卖了人参得了十八两,两人兜里就有了四十六两零二百六十文,这对赵子临来说简直就是巨款。

    “青桐,这银子好晃眼啊。”

    可怜赵子临以前只见过铜板。

    青桐似笑非笑的应合道“是啊,晃眼得很呐。”

    晃眼的可不止银子,咱家的鹿兄才是最晃眼的,晃了不少人的眼呢。

    “青桐,现在回家吗?”摸摸怀里的银子,赵子临老觉得不踏实。

    “稍后再回,接下来要大采购,家里需要的东西可不少,比如说粮食,家里可没吃的了,这必须要买。衣服,棉被褥子,天气渐凉,难不成你要把自己冻坏不成?”要买的东西可不少,不过先紧着重要的买,攒钱盖房子才是她的终极目标。

    赵子临想起来自己现在还真缺被褥,见小媳妇想着他,心里可高兴了,刚毅的脸上露出一抹憨憨的笑。

    “青桐说的都对,要买什么你看着办,我都听你的。”

    两人开始了大采购,粮食买的全是大米,赵子临虽觉得有些奢侈,但也没说什么,心里到是记下了,小媳妇爱吃白花花的大米。

    衣服买的是成衣,青桐可不会做衣服,可不得买现成的,里里外外,每人买了三套,薄的一套,厚的两套,都是耐穿不打眼的,算起来也不贵。

    家里的棉芯都成了黑黄的硬块,盖起来也不暖和,被褥套子脏破不堪,洗也洗不干净了,青桐干脆买了新的,三套齐全,每人一套。

    新买的棉被褥子又厚又软,冬天用起来正合适。

    赵子临趁青桐看衣服时,在货郎那里买了一把木梳子,和一面小铜镜,一心想只想着青桐会喜欢,却忘了青桐那张脸,照镜子能看么。

    直到看到了青桐的脸才想起来这茬来,挺大的汉子揣着精心选的礼物,硬是不敢掏出来。

    除了吃穿用,青桐还特意给雄鹿买了马辔和马驮子,装了马辔后,原本用来拉着雄鹿的树藤就被青桐扔了,再装上马驮子,买的东西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