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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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日里,这里四面都会开遍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如果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会变成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叶笙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于是,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
静静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叶笙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十几尺,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本章完)
第145章 梅花盗()
叶笙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很快就见到了查猛!
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
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时,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
查猛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那个杀死他的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
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用,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叶笙一转身,窜入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子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那个虞二拐子,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叶笙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是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不过,现在他可以肯定,这两个人必定是被阿飞杀的。
很快,他就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了这两个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叶笙不禁苦笑:“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而且是个小角色,你却替我杀了两个高手……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
他又接着望下看去:“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两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叶笙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叶笙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很快就走到厨房。
厨房并不小,而且很干净,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正是之前跟诸葛雷和赵老二待在一起的那个镖头。
但是,他已经死了!
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但浑身黑紫,显然是被毒死的……阿飞显然不可能这么做,那么他究竟是被谁毒死的?
叶笙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非但紧紧绑住他,还用布塞住他的嘴,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别人救他。
叶笙这才发觉,阿飞居然还很细心。但是,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莫非,他不会点穴?杀死此人的,原本肯定也在店里,会是谁呢?
当时阿飞没有杀死的人,会不会就是这间店的……主人?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
叶笙静下心来,仔细回忆一下《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剧情。
既然他现在走的是“小李探花”李寻欢的路,那么那包袱里装的,肯定就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
在很多人看来,此宝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
不过,这其中牵涉到一个秘密,竟然让它忽然变得如此夺目,如此抢手。
相传,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就连点苍派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是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小如针眼。
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一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
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但是,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个独门的梅花标记。
据说,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
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因此,很多人认为,只要穿上那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从而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他,把他当成座上宾。
江湖中,似乎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梅花盗于前胸之致命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江湖中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一心想将金丝甲弄到手。
………………
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死于非命。
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就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自从梅花盗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
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财色动人心,难怪很多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也要来淌这浑水。
只不过,到最后,大多数人非但得不到财色,就连性命也丢掉了。
(本章完)
第146章 绝色娇娃()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果然是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啊!”叶笙轻叹一声,凑过去,吸了一下鼻子,想闻出眼前这个人究竟是中了什么毒。
就在此时,忽然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然后,在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一个青衣人,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惨惨、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想不到,你竟然能够找到这里来。”
叶笙注视着他,忽然发现,这人竟然有一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一般。
叶笙望着这双眼睛,微微一笑:“此人是你杀的?”
“不是。”青衣人笑着摇摇头,凝望叶笙一阵,忽然慢慢扬起右手,缓缓道,“我本来是不想杀你的,可是我这只手……”
在他的手上,戴着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起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这就像是一只恶魔的手!
叶笙略一沉吟,淡然一笑:“你手上戴着的,是传说中的青魔手?”
“你不怕?”青衣人看到叶笙如此镇定,不禁微微一愣,沉声道,“既然你知道这是青魔手,却似乎并不害怕,究竟是装出来的呢,还是真的……不害怕?”
“百晓生作‘兵器谱’,‘青魔’伊哭的青魔手只是排行第九……”叶笙冷然一笑,“况且,你并不是伊哭,我又何必害怕?”
说完,他扬起那把经常用来雕刻木头的小刀,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我这把飞刀,在兵器谱上并无排名,不过杀了你之后,应该也会有排名吧。”
青衣人凝望着那把小刀,深吸一口气,厉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伊哭?”
“据说伊哭是很丑很臭的男人,而你身上的气味……”叶笙注视着他,缓缓道,“我可以保证,你必定是个女人!”
“我是女人?如果……如果我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叶笙沉默了半晌,望着手里的小刀,缓缓道:“相传,小李探花的飞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叶笙微笑道:“你是聪明人。”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金丝甲并不在我的身上。”叶笙淡淡一笑,“你信也好,不信也罢……”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从怀中取出一个长而扁的匣子。
他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砭人肌肤。
这黝黑的铁匣子里,竟是一把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道:“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能配得过你了吧。”
叶笙动容道:“莫非你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子弟?”
“不是。”
“那么,你的这把剑,是哪里来的?”
青衣人淡声道:“老龙已死了,这是他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鱼肠剑是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剑而闻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都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还是不知经过多少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又怎会将这传家之宝轻易送人呢?”
青衣人冷冷一笑:“莫说只是一把剑,我就算要他将头颅送给我,他也绝不会拒绝的,你信不信?”
叶笙沉默了半晌,道:“此剑的价值只怕还在金丝甲之上,你为何要以贵易贱?”
“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叶笙笑了笑:“恰巧我也有这种脾气。”
“你还是不肯?”
叶笙摇摇头:“不肯。”
青衣人怒声道:“你为何一定非要那金丝甲不可?”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青衣人仰天打个哈哈:“区区一件金丝甲,为何你看得那么重呢?”
叶笙淡淡道:“我的原因,只怕和你一样。”
青衣人瞪着他,道:“莫非你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的美人?”
叶笙笑了笑:“也许。”
青衣人也笑了:“佳人和美酒,确实是让人很难拒绝的。”
叶笙淡声道:“只可惜,你并不是绝色佳人。”
青衣人笑道:“你怎知我不是?”
“他”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宛如银铃般娇美。在笑声中,他缓缓脱下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他的手来……
叶笙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手。
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发现,无论多么美的手,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周莹莹的双手,也并不是全无瑕疵。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是,现在展示在叶笙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塑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是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青衣人柔声道:“你看,我的这双手,是不是比青魔手好看些呢?”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那么娇美,就算用“出谷黄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嫌太侮辱了她。
叶笙叹了口气:“你用这双手杀人,也没有人能抵抗的,又何必再用青魔手?”
青衣人娇笑道:“现在我再和你谈判交换,条件是不是已好了些?”
“还不够好。”
于是,青衣人用她那双毫无瑕疵的手一拉袖子,衣袖就断落下来,露出一双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青衣人道:“现在呢?”
叶笙摇摇头:“还不够。”
青衣人哈哈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尤其是有本事的男人……越有本事,就越贪心……”
她的身子轻轻扭动,说完这句话,就已只剩下一缕轻纱制成的内衣,雾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