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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大宋好土匪-第54部分

小说: 大宋好土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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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木盖板抬起了一条缝,但人站在木梯上始终是使不上劲,一口气一泄,盖板又重重地压了下来。

    “笼中人”替下程风又试了试,也以失败告终,仅凭人力根本没有办法将木板顶开。

    程风目光四处逡巡着,希望能找到什么有所助益的东西,可地窖内除了木案、刀斧,就是水缸、绳索、铁笼。

    突然他眼睛一亮,奔过去,“当当当!”几下,用斧子将木案的一条腿砍了下来,再将大水缸一斧子砸破,捡出一块块瓦片来。

    他将三尺多长、小臂粗的木案腿和一摞瓦片递给“笼中人”,吩咐他道:“拿着,待会我将木盖顶起一道缝隙,你就将瓦片塞进去,顶起一寸,塞上一片,只到缝隙扩大到能将木案腿塞进去为止。”

    “笼中人”点点头,一脸疑惑,旋即恍然大悟。

    程风同刚才一样,运足力气,用肩背将木盖顶起一道缝隙,“笼中人”赶紧将瓦片塞进去,程风歇了歇,在此基础上,再向外顶,如此反复,间隙不断扩大,最终能将木案腿的一头塞了进去。

    他喘了口粗气,双手握住木案腿的尾端,“嘿!”使劲往下一压,利用杠杆原理,获得了比双臂大几倍的力量。

    随着地窖口的泥土和木渣扑簌扑簌地往下落,木盖一分一分地往上翘,最终“哐当!”地一声,压在木盖上面的橱柜轰然倒地,装在里面的杯盘碗盏摔得稀里哗啦,碎片溅得满地都是。

    “笼中人”拍拍程风的肩膀,由衷地赞道:“小兄弟,真有你的!能想出这好办法来!也有股子大力!要不咱们就要困死于此了!你可真是老天爷送给我的活佛爷!”

    程风笑了笑,道:“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咱们赶紧逃离这鬼地方!”

    两人迅速钻出地窖,客栈内已是人去楼空,程风奔向自己的房间,去取包裹和杨家宝刀。

    屋里黑洞洞的,他凭借着记忆,向床边摸去,双手触到了柔软的包裹和冰凉的刀鞘,一把抄起,正要转身离开,突然感到一双柔软温热的小手攀住了自己的手臂。

    他心中一惊,将那双小手抖落,向后跃开,低声喝道:“谁?!”

    “程风哥哥!我是鱼儿!”种鱼儿带着哭腔的声音在屋内响起。

    程风惊疑地道:“鱼儿?!你怎么还在这?怎么还没走?”

第117章 荒野追踪() 
“我跟他们走什么呀?我原本想跟着你一块行侠仗义,救人性命,可是。。。可是后来我觉得害怕,见你的行囊和腰刀都在屋里,知道你肯定会回来的,所以索性就在屋里等你。”

    “走!我们得赶紧离开!”程风将种鱼儿扯下床来,背上行囊,跨上腰刀,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刚才黑漆漆的,你怎么知道是我回来了?”

    “我一听脚步声,便知道是你回来了,你一进屋,我就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更加确定是你了,而且你不用开灯就直接摸到了行囊和腰刀所在,那肯定是你啦,别人不会这么清楚物件摆放的位置。”

    “你真聪明!”程风先是夸了她一句,忽然想起她所说的味道来,赶紧抬起胳膊自己上下左右嗅了一遍,疑道:“味道?什么味道?我身上是很臭吗?”

    “不臭,但我也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淡淡的,很特别,好像来自山野的一股清风,带着些青草、松木的清香。”

    “额!”程风听了很无语,笑道:“你这个小妮子真是比狗鼻子还灵!别忘了原野上还有着牛羊马粪呢,混上这些味道就酸爽了!”

    两人边说笑着,边出了客栈,刚与“笼中人”会合上,还来不及互通姓名,便看见远处有一处火龙蜿蜒而来,隐隐约约地还夹杂着狗叫声、喧哗声。

    “笼中人”惊道:“糟了!肯定是逃出去的店主搬来的救兵!咱们得赶紧走!”

    程风赶紧道:“我们的马在后院,先去牵马!”

    三人向后院奔去,到了马厩一看,空荡荡的马厩里哪有马的踪影?

    “他娘的!这曲端真是够绝的!一匹马都不留下!这是想故意害死我吗?”

    程风暗骂一声,抬腕扫了一眼手表,上面有个夜光的指南针,他迅速辨明了方向,无可奈何地开启狂奔模式,带着“笼中人”和种鱼儿拔起双腿,向西北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去。

    梁汝黑怀着满腔怒火,带着族里的人赶到客栈,冲到地窖入口,才发现窖口的盖板已被打开,压在上面的橱柜倒在一旁,里面的碗碟摔得七零八落,不由又惊又怒。

    “橱柜这么重,他们怎么推开的?”梁汝黑举着火把,照了照洞口,看见一条木桌腿撇在地上,上面还有压撬过的痕迹,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真是狡猾的狐狸!”他怒气冲天地一脚踹在橱柜上,咬牙切齿地道:“我梁汝黑也是见过风浪的人,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任凭你们跑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们揪回来!”

    他牵着那条藏獒到程风所住过的房间,让他嗅了嗅床铺和枕头,轻轻拍了拍它的头,低声在它耳边嘀咕了几句。那狗扬着鼻子,嗅了嗅,就朝西边奔去。

    梁汝黑对身后的人道:“龙狗找到贼人的踪迹了,大家伙辛苦下,跟着它向前追去。他们没有马,很容易追上。”

    众人轰然应诺,一窝蜂地跟着狗往前跑。因为夜色较暗,地势复杂,要跟着狗追踪,所以有些骑马的族人不敢纵马疾奔,这为程风三人赢得了一些时间。

    三人一口气跑了十几里地,一路上忽左忽右,来回转折,可身后追击的队伍仿佛有定位跟踪的本事似的,始终紧跟在他们不放。

    种鱼儿年少体弱,早已跑不动了,此刻正趴在程风的背上大口喘着气。

    “笼中人”听着身后隐隐约约的狗叫声,低声道:“肯定是那条狗记住了咱们的味道,不然他们怎么能紧追不放?”

    程风道:“要是有条河就好了,咱们游过去,或许能让它失去嗅源。”

    “笼中人”道:“我记得附近有条河流来着。”说完停下脚步,站定了,身子缓缓转了一圈,边转动边嗅着鼻子,突然向西南方向定住了,“这个方向空气更为湿润,附近应该有河流。”

    程风奇道:“兄台,这都能嗅出来?!你这鼻子可真灵啊!”

    “笼中人”笑了笑,道:“在沙漠、荒滩里待久了,都有这本事,不然得渴死,赶紧往这边跑吧。”

    种鱼儿耷拉着脑袋,低声道:“程风哥哥,是我不好,连累了你,害得你还得背着我跑。”

    “这时候还说这话干什么?你愿意跟着我,是对我的一份信任,是对我救人一事的认可,放心吧,我程风肯定会平平安安地将你带回去的,就怕你一直趴在我的背上,会被我身上的山野味道熏死。”

    种鱼儿听了这话,在他脖子间悄悄地吸了一口气,依旧是那样馥郁,令她缱绻。

    她不知道的是,往往只有是异性相吸的情况,才会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而且会觉得闻起来很舒服,即便这种味道并不见的有多香。

    向西南跑了一阵,果然不出“笼中人”所料,潺潺的流水声越来越大,漆黑的夜晚中也看不清河流有多宽,水有多深。

    但追兵在即,“笼中人”顾不得多想,抢先脱光了衣服,用双手举着,便向河中趟去。

    水越走越深,很快就要淹到他的脖子了,正在暗暗叫苦之际,水位忽地又渐渐降低了,原来刚刚经过的地方正是河床的最深处。

    等过了河,能发现这条河流约莫三丈宽,最深处也就四尺多深。

    程风看着种鱼儿只发愁,自己的衣服是脱还是不脱?脱的话有些尴尬,不脱的话,衣服被水浸湿,更加沉重,有碍奔跑不说,也容易受风寒生病。

    见程风还在犹豫,“笼中人”在河对岸焦急地低声呼道:“小兄弟,你还在等什么?别娘们唧唧的!赶紧脱了衣服让小娘子抱着,你把她举过来。你要是没力气了,我过来帮你。”

    程风转头对种鱼儿低声喝道:“事权从急,你把眼睛闭上,不睁眼看就没事。”

    “切!谁稀罕看你啊?!给我看都不看,赶紧脱吧!”种鱼儿一脸不屑,但一说完,却自觉地将眼睛闭得紧紧的。

    程风三下五除二将身上衣服扒掉,堆在种鱼儿手中,随后一手托着她的背,一手托着她的小腿弯,将她整个人举在头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河中趟过去。

第118章 真假益麻党征() 
种鱼儿紧紧地抱着程风的衣物,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身子随着河床的起伏而上下颠簸,听着身下“哗哗”的趟水声,她偷偷地睁开了眼睛。

    由于脸是向上仰着的,她只看见满天璀璨的星光在眼中不停地晃动。

    不知怎的,她突然觉得这样被程风举着的感觉很奇怪,好像自己是被送上祭坛的贡物,一种神圣、牺牲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的眼泪忍不住扑簌扑簌地滑落脸庞,落到不知疲倦的河水中去,眼泪滴入水中的声音被河水完全掩盖。

    对此,程风毫不知晓。

    无意穿堂风,偏偏引山洪。青春少女,天真一片,男女之别的意识还未觉醒,是谓鸿蒙。某一天碰上了某一人,忽然情窦顿开,自然是破了鸿蒙。

    种鱼儿本来是孩儿心性、贪玩不羁,冥冥之中,遇见了俊朗而又有趣的程风,宛如在她心上开了一扇窗,将她原本女孩的心思转变成那一抹少女的心思。

    敏感而跳跃,莫名的喜悦和莫名的伤感交织杂陈,不仅别人没法理解,自己也往往想不明白。

    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里,蓦然回首、盼顾岁月,追忆似水年华,阅尽沧桑、看尽繁华的她才会看清曾经自己的模样,才能理清此时的心绪,只是当时懵懵懂懂、浮云遮目罢了。

    离岸越近,河水越浅,双腿犁开水波的声音就越大。程风过了河,将种鱼儿稳稳地平放在河滩上,拿起衣服开始穿起来。

    种鱼儿一骨碌爬了起来,背过身去,用手蒙住双眼,不朝河边看一眼。

    程风瞧她的样子,边穿着衣服,边笑道:“瞧你那样,没事的,黑漆漆的,啥也看不见。”

    种鱼儿依旧用手蒙住眼睛,转过身来嗔道:“你说得轻巧,男女授受不亲,倘若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岂不是污了我的眼睛。”

    “笼中人”见他们俩还有心思开玩笑,忙走了过来,催促他们道:“别说话了,抓紧穿好衣服赶紧走!”

    “快了,快了。”程风忙不迭地答着话,赶紧穿好衣服,背上种鱼儿继续向前奔去。

    约莫向前奔了半个时辰,听着犬吠声、追杀声越来越远,程风双腿一软,慢慢地蹲下身子将种鱼儿放了下来。

    他躺在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星空,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对依旧向前奔的“笼中人”喊道:“大哥,歇会吧!实在跑不动了!”

    这种鱼儿虽然还未成年,但体重也接近百斤,加上厚重的衣服,得亏程风在军队里经过严苛的负重训练,否则一般人还真坚持不下了。

    期间,“笼中人”也曾提过要接替程风背上种鱼儿一会儿,鱼儿却老大不情愿,只得作罢,如此只是苦了程风一人。

    “笼中人”一屁股坐在地上,也是呼哧呼哧地上下喘,过了半晌才把气倒匀了,方才气喘吁吁地道:“谢。。。谢谢兄弟!为了救我。。。不仅害得你。。。你差点死在地窖里,还。。。还被人一路追杀。”

    程风无力地摆了摆手,“先别说那个了,我救你一命,既是帮你又是帮自己,这种情况下,若不施以援手,我一辈子都会寝食难安。

    人啊!活一辈子就得听从自己内心的指引,按照本性做人办事,不然活个啥劲呢?!

    对了,小弟我叫程风,大哥你呢?怎么称呼?”

    “我叫益麻党征。”

    “你是吐蕃人?”程风听着这四个字的名字,觉得有些古怪。

    “是的,我的曾祖父是唃厮啰。”

    程风在夜色中睁大了双眼,惊道:“你是唃厮啰的重孙?”

    唃厮啰是吐蕃王朝赞普后裔,是河湟藏族的领袖,在鄯州建立了唃厮啰国,坚持联宋抗夏,曾经击败了亲征河湟的西域霸主李元昊,逼得夏军十之八九在黄河溺死,一时威震河西,辉煌无二。

    宋仁宗加授唃厮啰保顺军节度使兼邈川大首领、保顺河西节度使、洮凉两州刺史,唃厮啰称呼宋朝皇帝为“阿舅天子”。

    唃厮啰将大量河西马匹卖给宋朝,与西州回鹘、黑汗联系密切,部分恢复了因夏国崛起而衰落的丝绸之路。

    唃厮啰死后,唃厮啰国又经历了董毡、阿里骨、瞎征三代赞普,期间在宋、夏之间摇摆不定,对宋朝时而臣服、时而反叛。

    元符二年,宋朝攻取邈川、青唐,唃厮啰国正式亡国。

    益麻党征在黑暗中苦笑道:“十年前,唃厮啰国就不存在了。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我这个所谓的吐蕃王子名不副实。”

    “咦!我怎么听说保信军节度使刘延庆招降了你,你已归附宋朝,还被赐以团练使的官职?”

    程风在宋军中日久,对前两年发生的大事多有耳闻,招降吐蕃王子益麻党征是童贯、刘延庆的大功劳,常被刘延庆身边的人挂在嘴边吹嘘。

    益麻党征冷哼一声,道:“那人不是我,有个羌人假借我的名归附宋朝,为换个一官半职而已。宋朝亡我国,我益麻党征再没有骨气,也干不出这种叛祖背宗的事来!”

    程风又问道:“大哥,你既然是吐蕃王室后裔,怎么被关到地窖里了?”

    “咳,说出来有些惭愧。在脱思麻、波窝等几个忠心王室的部族拥戴下,我隐居在阿卡腾能山中,这地带是夏国、西洲回鹘、黄头回纥三处势力交界处,多有青唐吐蕃人在此游牧。

    前些日子,我带着侍卫、随从到阿尔金山与库姆塔格沙漠一带游猎,赶上大风沙,漫天黄沙里五步之外不可视物,我与大队人马走散了,身边就剩下两个侍卫、两个婢女。

    我们一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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