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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三国牧-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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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史,前日你在袁府,凭一首《侠客行》一鸣惊人。我家阿姊也素喜诗文,不如你便当场赋诗一首,若能得我家阿姊满意,就算过关如何?”甄宓出言,嘴角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诡笑。

    林牧瞧了一眼她的大姊,见并无异议,只得硬着头皮道:“甄夫人,你也知道,那诗不过是某从一位老翁那儿抄的……”

    “那林长史欲待如何?”

    “额……”没办法,林牧垂头丧气,“那某便试试……”

    “好了,此事就暂且先揭过。”甄宓的大姊出面打了圆场道,“林长史果真有心赔礼,那稍后自会送来诗文。今日,还有要事等着我们呢。”

    林牧松了口气,告个罪后,便寻了处雅座独酌,顺便打量着四周。

    今天也不知她们姊妹打得什么主意,偌大的雅室里,搭了个高台,底下整整齐齐摆放着座位,像是要唱戏一般。

    “倒要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林牧暗暗警惕。

    不多时,陆陆续续有人进来,互相寒暄一番后也都坐下。等到人满后,甄宓的大姊才满面春风地上台。

    她穿着一袭粉色的薄纱长裙,走起路来摇曳生姿。而且,同苗条高瘦的甄宓不同,自有一股成熟明艳的风韵,扑面而来。

    座中宾客多是年轻男士,早有爱起哄的于台下怪声怪气地叫了起来。

    甄宓的大姊倒也不着恼,只微微一笑,开口道:“在座诸位俱是冀州的风流雅士,今日来,除了走动联络外,尚有一事相求。”

    “姜女直说,我等哪有不同意之理!”

    “正是,正是!”

    底下刚刚安静下去,闻言有聒噪起来。

    林牧心想,原来她叫甄姜。姜,就是美女,字型本身就是上面一半美,下面一个女。像孟姜女,就是孟氏的美女的意思。起这个名字,倒还真是挺人如其名的。

    只是,林牧有些疑惑,这位甄姜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古板保守之人啊,方才的反应怎么会如此剧烈?

    莫非……是甄宓那娘儿们刻意算计我?

    林牧又眯缝起了眼睛,他最近很喜欢这样的时候进行思考。只是,现下甄宓坐在前排,背对着他,看不出脸上适合表情。

    甄姜微微一躬,款款道来:“这安凤楼,诸位也知道,是我甄家的产业。如今冀州承平,正当发展时节。近日新得了一位西域歌姬,思量着该如何捧红。在座都是雅士,想来少不得共襄盛举。”

    林牧恍然:原来甄姜是KTV的妈咪?如此大动干戈,不过是为了捧红底下的歌女,好赚更多钱嘛!

    这年头又没啥知识产权,叫几个文人,诓几首诗来炒作一下,又不用自己费润笔,岂不是美滋滋?更何况,就算后世制度稍微完备,还有看盗版的呢。

    如此说来,方才设计自己,为的就是一定要拿到自己的诗文了?而且,还一定得要让人满意,便不能随便敷衍过关。

    看来,那时候就算自己不主动喝那杯酒,这姐妹俩也会变着法子地让自己着了道啊。

    林牧有些不爽,如果对方大大方方邀请自己写,说不定看在美女养眼的份上,会勉为其难做一首。但这样的手段,如果不反击一下,倒真是让人给看轻了。

    其他宾客倒没太多想法,只一个劲儿的起哄:“不亲眼见见那位歌姬,如何能有诗文啊?”

    甄姜拍了拍手,便有一位异域风情浓郁的歌姬上台,边舞边唱起来。

    “宓儿,那位林长史果真有绝世诗才么?”

    下台来的甄姜低声询问。

    “小妹何时骗过姐姐呀?”甄宓掩嘴笑道,“那晚,我可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绝对做不了假。”

    “若是他看出来我们的目的,又待如何?”甄宓有些不安道,“方才在台上,我瞥了他一眼,见他神色似乎有些不善。”

    “哼,能怎样?那杯酒水是他自己要喝的,怨不得咱们。”

    说到此时,一直显得落落有致的甄姜竟是被羞红了脸:“都怨你,出的什么馊主意。”

    “嘻嘻,我看那林长史一表人才,眉清目秀的,姐姐也不算亏。”

    “讨打!”甄姜有些羞恼地轻轻捶了一下甄宓。

    林牧自以为知道了内幕,殊不知,那杯酒还真是个意外。

    至于甄姜,打小便协助家中打理产业,养成了一股应对自如的风度,面对如座中宾客一般调笑的事,早已熟稔无比,自然没什么太大反应。可私底下,还真不是什么随便的人,林牧的举动委实让她有些羞臊。

    她原先嫁给了本地一位青年才俊,才刚过门,丈夫便克死了,如今已是寡居多年。

    虽然平日里来往的都是些男子,可还真没有人跟林牧这样无礼的。

    共饮一杯酒?

    想起来,甄姜就是觉得一阵羞愤,继而还有一丝丝的异样——便是当初的丈夫,都未曾有过如此亲昵的行为呢……

第58章 两地书(第二更,请看本章的作者说)() 
“损失了多少人马?”吕玲绮柳眉倒竖,语气不善。

    来的是玄甲兵的一位小统领,他低着头,讷讷不敢作声,最终还是闷声道:“十二人。”

    “可恶!”吕玲绮咬牙道,“一定要找出来,究竟是谁暗算我们!”

    “诺!”

    她看着小统领的背影,眉间的阴云越发密布。林牧不在的日子,玄甲兵依旧会进行日常训练,而且,是出府,去周边山林地带做实战演习。

    可不知怎的,竟然有大股部队偷袭。若非玄甲兵平日训练有素,战斗力强悍,否则,几乎要被全军覆没。

    饶是如此,还是折了十二个精锐,当然,对方的代价也不小,尸横遍野。

    从现场军士的着装来看,应该是江东军。

    可高以从当即就否决了这个猜测:孙策根本无力分兵长沙,而且,江东军也不会这样不经打。

    如此看来,是有人刻意嫁祸,想要挑起玄甲兵与江东军的进一步矛盾。

    会是谁呢?

    吕玲绮从来便不喜欢这种阴谋诡计的弯弯绕绕,一时间,无比思念远在冀州的林牧。

    抬头便是一轮圆月,不知不觉,她已经独力撑起了司马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长达整整两个月了。

    一抹乌云飘来,遮住了皎洁的月光。

    吕玲绮英姿飒爽的脸庞微微仰起,望着黑夜静静出神,良久,才悠悠对着微凉的夜风轻轻道:“相公,你究竟,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

    “姑爷怎么还不回来?”

    邺城的袁绍府邸,可怜的绿萝抱着双膝,坐在门槛上,眼里满是忧虑。

    姑爷早上出门时,只说要去城东的安凤楼赴约,并未交代清楚什么时候能结束。

    但,小丫鬟白天路过袁府某处回廊时,忽然听见有人说起,安凤楼新来了一位歌女,也不知须费多少财帛才能春宵一度。她当时只是步履匆匆,穿堂而过,可事后想起,不免心伤。

    姑爷这是……寻欢去了吗?那没准,得要留宿一整晚了吧……

    绿萝很是烦恼,这件事,该不该告诉小姐呢?

    说起来也是,姑爷若真的是去找那位新来的歌女,倒可以证明他并非兔儿爷了,于斯,绿萝反而是有些开心的。

    可,小姐都还没与姑爷同房啊!

    一想起吕玲绮的彪悍与林牧的柔弱,绿萝决定,为了姑爷的性命考虑,自己还是背叛一次小姐好了。

    “姑爷救过我一命呢,要懂得报恩,嗯。”小丫鬟自我催眠着。

    “绿萝,要报什么恩呢?”

    这懒洋洋欠揍的声音,一听就是林牧的。

    可听在绿萝耳里,此时就仿佛是天籁。她惊喜地站起来,因为久坐,腿脚有些发麻,便跌跌撞撞扑进他怀里,差点弄得林牧四脚朝天。

    “咳咳,喂,才一会儿不见,不至于吧?”林牧使劲接住了小丫鬟,勉强立定。咦,瞧不出这火柴棍身材还有点料……

    绿萝泪眼汪汪抬起来头:“姑爷,你可算回来啦!”

    “唔,我说过不回来了吗?”

    “嘻嘻,人家担心嘛。”绿萝破涕为笑,她可不敢说,自己在猜测姑爷是不是嫖宿歌女去了。

    这样一来,就不必为难要不要跟小姐撒谎了吧?

    她没注意到,林牧灿烂的笑脸下,有一丝疲惫……

    当然不会是什么轻松的活计,算计人,也是很需要智商的,尤其是高智商级别的算计,跟高强度体力劳动没什么两样。

    白天跟甄氏两姐妹斗智斗勇,实在耗费了太多心神,眼下,他只想躺下来好好休息,又或者,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吧。

    不过,总体而言,战果还是挺丰硕的。

    一想起白天的事,林牧就觉得有点解气:让她们算计我!

    边欣赏西域歌女的歌舞,边起身跟四周人频频碰杯。甄宓还不怀好意地殷勤介绍着:“此是从荆州远道而来的长沙长史林牧。”

    立刻便有人接话道:“可是那位‘十步杀一人’的林牧?”

    “正是那位‘林十步’。”

    于是,所有人便都有些古怪地看着他。

    没办法,“十步杀一人”可不是什么雅号,早随着前日那些荆州的官员们流传出去了。大部分人讲起这句时,是一种戏谑的态度:身为文士,写首诗得靠抄袭,倒不如安个“十步杀一人”的凶残诨号算了,一样的不靠谱。

    传来传去,省了几个字,就成了“林十步”。

    见林牧居然也忝列其中,有些人便起了打压的心思。

    人性便是如此,欺软怕硬,逮着得瑟的机会就不会轻易放弃。

    林牧在他们眼里,当然属于软到吃坏肚子拉的粑粑那一类的软,谁都能来踩上一脚。尤其平日里属于被打压的角色,更是兴奋。弱者嘛,总是爱在更弱者身上找平衡。

    “林十步……”

    “诶,可不敢当。”林牧假意摇手打断,“某虽然薄有虚名,还不至于十步成诗的地步,谬赞,谬赞了!”

    那人错愕,自己可不是打算来夸他来着。

    不过,脸皮厚到这种程度,还真是难以下手对付啊,那人经林牧这样一纠缠,顿时起了警惕之心。

    谁知这还没完,林牧自顾自说了下去:“不过,难得良辰美景,躬逢胜饯,十步作文还是可以勉为其难的。”

    你逗我?十步成诗就有点天方夜谭了,还十步作文?

    那人冷笑:“既然林兄有此雅致,我等自当好好拜读一下大作。”

    就连甄宓都有些蒙圈,这家伙莫不是喝得有点多了吧?自己主要目的可不是让他出糗,而是揭发他真的有文采却故意藏拙这事。

    但,再厉害的人,十步作文还是有点夸张了吧?

    一时间,倒是替林牧捏了一把冷汗。

    “素闻甄大小姐饱读诗书,更曾师从蔡大家习书,一手八分书已是出神入化。某的字颇有些不堪入目,不敢脏了自己的大作,不知可有幸请甄大小姐为我作书呢?”

    林牧故作狂狷之态,引得人发笑,哪有人自称自己的文章是大作的?

    不过,想要他出糗出得彻底,还是让甄姜亲自为他作书吧,这样,以后出去说故事时,还更能有爆点。某些心思活泛的,都已经开始构思如何讲述这件糗事了。

    甄姜自无不可,她倒是有些好奇,妹妹口中,文采无与伦比但人品低劣的林牧,能够写出何等样的文字?

    当然,更多的,还是抱着围观别人出丑的心态看好戏。

    林牧顿了顿,重重咳嗽了一声,然后就开始念:“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

    所有人都有了不好的预感。

第59章 后来,又有一位老翁……(第一更)() 
两汉文章兴盛,尤其是辞赋,以司马相如为代表,从西汉初年的贾谊,一直到东汉末年的蔡邕,也就是蔡文姬他爹,高手层出不穷,光芒万丈长。

    他们的文章特点就俩字:华丽。各种兴叹,各种辞藻。而且,统计起来就五大类:

    一、啊!皇上,您的宫殿真壮观!

    二、皇上打猎去了,好雄壮威武哦!嘤嘤嘤!

    三、俺老孙到此一游。

    四、ojbk的,怎么就没人赏识老子?

    五、来来来,老夫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东西是什么。

    文章念起来,好听是好听,但听了四百年,难免会觉得厌倦。就好比,北京烤鸭很好吃,但顿顿吃烤鸭也会吃吐。

    所以,当林牧这种很明显有别于汉赋的开头念出来时,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新文体,而且,写得还不赖!

    天地,是世间万物的旅馆,这想象力,绝了!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林牧刚刚好,迈完了第一步,心中冷笑:无知的人类啊,在李白的才华面前,任谁都只有被吊打的份!

    甄宓听得一双美目里异彩连连,当然,心里还是非常不爽的:到这个份上了,看你还怎么装疯卖傻!

    “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林牧继续迈出第二步,瞬间把基调转为洒脱与慨叹。

    “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第三步,现场已是鸦雀无声。

    稍微有点判断力的都知道,只要林牧接下来不写崩,就又是一篇传世佳作。

    怎么老是这厮出风头?

    若林牧知道,肯定笑而不语:你开了作弊器,你也行……

    “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第四步刚迈出,突然有人出声打断:“林十步,如今已是季夏,何来的阳春与烟景?怕不是早就准备了文章,今日特意来卖弄的吧?”

    林牧一拍脑袋,得,抄得兴起,忘了要洗稿了,当即笑道:“那重来,‘况夏风召我以炎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这样也行?

    “咳咳,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林牧继续迈第五步,“会安凤之芳园,序歌舞之乐事。”有了前车之鉴,这句就不是照样全抄了,得依据眼前的情形加以改动。

    “群贤俊秀,皆为长卿;吾人咏歌,独惭司马。”

    长卿跟司马,指的都是汉武帝时期的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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