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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洪荒密码-第108部分

小说: 洪荒密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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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香艳的片段不能说,”安妮窃窃一笑,“嘟嘟,你肯定不会把在大裂谷里的生活内容讲岀来。”

    “我喜欢躺在博士怀里睡觉,这很丢人吗?”嘟嘟从康仪手中取过香烟抽了一口,“我们又没有当众做爱,那时我受伤了。”

    “并不是只有做爱才算亲热。”程遥瞥了刺客一眼,“我说的对不对?”

    刺客取下扎头的彩带,面无表情地说:“我从来没有否认过曾和博士上过床,以后也还会上。可是我一点都没嫉妒黑妺怀孕了。”

    苏昙把我拉到一边,轻声说:“女人在一起就是喜欢斗嘴,别计较谁说什么。”

    我淡淡一笑:“我不计较。”

    “等黑妺生下孩子,这些丫头就不会整天纠缠你了。”苏昙展颜一笑,“爱孩子是女人的天性。”

    我有意识地瞅了瞅黑蜘蛛微微隆起的小腹,感觉到母性的伟大。

    抵达丹穴山时乌云翻滚,太阳在云层中游走,并没有要下雨的迹象。

    紫塔号在丘陵地带降落后,通过液晶屏幕,我们看到几架停驻在草坪上的航行器。身着一袭白色休闲服的金咏仪饰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坐在一张摆着水果茶点的桌子旁的休闲椅上喝茶,一群带着墨镜的男男女女在四周警戒。

    程遥神色凝重地看了看我:“博士,这个女人来者不善。”

    我扫了众人一眼,不动声色地对胡莉做了一个手势:“开舱。”

    舱门开启。

    程遥等人迅速拔出手枪,推上了镗。

    我示意大家保持冷静,整了整衣服,接过花酒递来的香烟点燃,独自岀舱。

    高耸如云的丹穴山横在眼前。

    我走下舷梯,踏着点缀着野花的草坪,稳步走到金咏仪面前。

    金咏仪把茶杯放在茶盘里,脸上现出一丝隐隐约约的微笑:“博士,一路上辛苦了。请坐。”

    我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一名女郎走上来给我倒了茶,退到一边去。

    “我听说你在天虞山失踪了很多天,心里踹踹不安。所以忍不住来看看你。我不会干涉你所率领的团队所从事的考察工作。只是出于私人、或着说朋友之间的情谊,向你表示问候。”金咏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也许你根本没把我当成朋友,可是我也绝对不是你的敌人。”她很优雅地做了一个手势,“如果我是一个坏女人,那么,坏人有时候也是有肝胆的。我想为你无偿提供一些尖端科技的装备,让你和你的团队以后有更多便利。特别是在遇到危险时,能够不太费力地绝处逢生。”她用手指轻叩了一下桌面,“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开口,没必要让你的那只猫去偷东西。”

    “金女士,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处于高山峡谷,很多高科技的东西一点用都没有,惟有身体力行。”我抽了一口香烟,坦诚地说,“在我认为,没有利益关系,就不存在敌友之分。我和我的队友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未来的人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作为参考。我想出于这个目的,我以及我的队友,都不会用世俗的眼光衡量事物,也不会顾及为了探索远古和未来,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我曾在现实世界里看过一些文物古迹,给我最多感动的不是那些远去的辉煌,而是铸造辉煌的很多人,根本不屑留名于后世。我知道要成为默默付出却不奢求回报的人很难,为此我也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有过徘徊和挣扎,我在午夜街头喝得酩酊大醉过,在异乡的客栈里宿醉醒来却不记得睡在身边的女人是谁,当在旅途中听到心仪的女友成为别人的新娘,恨不得一头撞死,但最终我认清了自己。我和任何人一样,生命有限。只有乘一息尚存时,去做一些自己喜欢做而尽可能不给别人带来祸害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样活着是否无愧于天地,可至少无愧于自己。”

    金咏仪摘下眼镜,目光有些异样的看了看我,啧了一下嘴:“你和翡先生是同一类人,只是追求不同。”她戴上眼镜,“博士,见到你安然无恙我就放心了。我不想耽误你太多时间,在我离开之前,想让你帮我一个小小的忙。”

    我淡淡一笑:“请讲。”

    金咏仪做了一个手势。

    一会儿,一名身着短裙的长发女郎拎着一只小箱子从一架航行器中走出来。她娇小玲珑,面孔秀丽,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一朵纹在双乳之间的黑色曼陀花勾魂摄魄。

    “她叫莫雅,来自泰国,曾是世传的刺青师。由于她能看懂各种古老的图腾,知悉很多隐秘,所以在现实世界屡屡遭到追杀。我认为把她托付给你,是我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你这样的人都还不能信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信赖的人。”金咏仪神情庄重地看着我,“莫雅跟静滴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理所当然不会参与鬼母计划。我知道你的团队又吸纳了几名新成员,因此,我希望你也能够接纳莫雅,别再让她过东躲西藏的流亡生活。”

    我慎重地说:“那要看莫雅小姐本人愿不愿意成为我的团队的一员。”

    金咏仪嘴角泛起一丝微笑:“莫雅能说一口流利的华语。我向她详细介绍过你的情况。她很钦佩你,愿意作为你团队的一员追随你赴汤蹈火。”

    莫雅走过来,放下小箱子,双手合什含笑向金咏仪和我行礼。

    金咏仪起身拥抱了莫雅,对我含蓄地说:“博士,带莫雅走吧。将来我们若还有机会见面,记得告诉我这座山上究竟有没有凤凰。”

    我点了一下头,把烟头扔在茶杯里,站起来拎起莫雅的小箱子,带着她往紫塔号走。

第246章 凤凰巢 二() 
“博士,我很感激你能接纳我,”莫雅轻柔地说,“我不会成为团队的负担。”

    我淡淡一笑:“别客气。我始终认为没有人是无能之辈。今后充分发挥你的一技之长就行了。”我看了看她的纤纤素手,“刺青是人类文明诞生最显著的标志,然后衍生成图腾、族徽、徽章和印记。但是现代人肤浅的审美观念颠覆了纹身的古老内涵,没有人从这方面入手,把刺青作为破解远古文明最重要的密码,系统地加以分析和研究。在这方面,希望你以后跟团队里的苏昙和刺客多探讨和交流。”

    莫雅点了点头:“好的。我的箱子里装着整套我的家族世代传下来的刺青工具,何时有兴趣纹身尽管开口好了。”

    我瞅了瞅她胸口纹着的勇藁ǎ骸澳愣月樽硪┯Ω煤芰私狻!�

    莫雅莞尔-笑:“我的母亲从小就教我识别各种草药。背着小背篓跟随母亲去采药,是我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团队里的唐岭对各种中草药也很有兴趣,今后你有的是时间和他切磋。”我回头看了看相继起飞的几架航行器,“莫雅,曾经经历过什么对你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有一座又一座的大山等着我们去爬。”

    莫雅轻咬了一下嘴唇,重重点了点头。

    回舱后,我把莫雅介绍给了大家。女人们围着莫雅问寒问暖,很快打成了一片。

    “小妞,”程遥招呼胡莉,“收拾一间房间给莫雅住。”

    “不用太麻烦,”刺客搂着莫雅的肩膀说,“我和黑妹的房间很宽敞,加一张床让莫雅跟我们同住就行了。平时她可以和我一起照顾黑妹。”

    胡莉看了看我:“这样也好。臭猫咪,跟我去搬床。”

    楚雅鱼捂了捂嘴:“怎么一下子牙有些疼了”

    胡莉翻了翻眼睛:“别找借口!梳妆打扮吃零食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说这儿疼那儿痒的,赶快去搬,别耽误了做晚餐。”

    吃晚餐时黑蜘蛛有些胃口不佳。

    胡莉走到黑蜘蛛面前:“黑小姐,我不觉得你是多难伺候的女人。可为何连喝鸡汤都皱眉头”

    “小妞,”苏昙挟菜给花酒,笑了笑,“黑妹怀孕最怕吃油腻的东西,下次你端汤给她喝,先把浮在汤上面的油舀了。”

    “哦,明白了。”胡莉瞥了一眼正在啃鸡腿的康仪,“好像也不是谁都怕油腻的东西。有的女人怀不怀孕胃口都很好。”

    康仪用餐巾拭了拭嘴:“小妞,我知道你在说我。我胃口好,是你最近做的东西真好吃。”

    小香姬咯咯一笑:“康阿姨,我传输给狐狸姐姐一千份食谱呢。”

    安妮抚了抚小香姬的脸蛋:“金灿灿真了不起,快吃饭。”

    胡莉给花酒、小凤雏、许若冰和唐岭斟了酒,转回我身边坐下:“康小姐,要是你象阿娅小姐和莫雅小姐文雅一些,会更讨人喜欢。”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才爽,有什么必要讲风度,”嘟嘟端起酒杯碰了碰康仪面前的酒杯,“姐们,干了。”

    胡莉欲开口,程遥按了按她的肩膀:“换个话题。丹穴山因为有凤凰这种鸟类,所以在古人的心目中很神圣。不知我们明天一早进山,能不能寻觅到凤凰的踪迹”

    楚雅鱼啃着鸡骨头:“凤凰的肉会不会比鸡肉好吃谁踩我的脚,难道凤凰不能吃吗?”

    康仪咽下口中的食物:“猫咪,你这想法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离谱。凤凰自古以来被推崇为最神圣的鸟儿,号称百鸟之王。凤是雄鸟,凰是雌鸟。传说中,凤凰头部的花冠象德字,翅膀上的花纹象义字,背上的花纹是一个礼字,胸部的花纹像仁字,腹部的花纹又像信字。所以凤凰一旦出现,就是天下太平的象征。”

    刺客剥着炸螃蟹:“我觉得这种说法很可笑。凤凰自殷商王朝之后再没出现过,天下太不太平跟鸟儿有什么关系呢?何况康小姐提到的这几个字,如果参照甲骨文,就能看出是后世刻意编造吹捧凤凰的谎言。任意篡改历史的儒家什么弥天大谎都敢说。”

    “刺客说的没错,”小凤雏呷了一口酒,“就象有人胡扯老虎额头上有个王字,就把老虎糊弄成百兽之王了。人们容易自欺欺人,本来是悍妇,叫声美女就晕头转向的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嘟嘟哼了一声:“臭流氓,你到底会不会好好说话?”

    齐娅劝解道:“好了,嘟嘟,吃饭的时候别生气。关于凤凰的传说很多。韦先生,真有凤凰涅槃这回事吗?”

    “所谓凤凰涅槃,实际上就是自焚。”韦白羽慢条斯理地说,“传说凤凰在火中锤炼灵魂,就能够浴火重生。实际上这是宗教借凤凰之名表达的丧葬观念。这种观念宣扬的就是轮回。”

    莫雅点头:“古老的图腾所描绘的都是凤凰涅槃的形象。”

    “飞蛾会投火,可没有一支傻鸟会自动跳进火坑。喜欢亮光的鹌鹑例外。”小凤雏放下筷子,“据我所知,有经验的猎人会在起雾的夜晚,在悬崖上的风口处燃起火堆,用亮光引诱捕猎鹌鹑。这才是最实际的例子。”他点燃一支香烟,“传说中中国南方的崇鸟部落,都是以凤凰为图腾,这是一种谬误。真正高贵的鸟儿,不是凤凰。”

    三妖精一脸好奇:“凤先生,那什么鸟才高贵呢?”

    小凤雏喷出一口烟雾:“等见到这种鸟,我告诉你。”

    嘟嘟忍了忍:“三妖精,这个臭流氓总是恃才自傲,别理他,切一片烤肉给我。”

    安妮舔了舔嘴唇:“传说只有贤明的帝王执政,天下五谷丰登,凤凰才会降临人间。可是可是我和猫咪一样好奇,究竟有没有人猎捕过凤凰?”

    “有。”花酒肯定地说,“夏朝有一位帝王,生活奢靡,做过很多世人认为大逆不道的事情。”

    “花酒兄所说的这位帝王,是不是姒孔甲?”井上樱剔着餐盘里鱼的刺,“中国历任帝王中,生活最奢侈的非他莫属。”

    花酒点了点头:“确实。孔甲生前在马樱花盛开的一座山谷中,修筑了非常豪华的宫殿,名叫长夜宫。近三十公里长的宫殿内全用百鸟的羽毛装饰,地上铺满野兽的兽皮。并且凿了三条泉,专门装酒。火架上挂满鸟兽的烤肉,随时可以食用。孔甲在这座宫殿里生活了17年,无数珍宝就像垃圾一样随意堆放。侍候他的女人成天一丝不挂,供他寻欢作乐。到他死时,长夜宫和里面的几千美女,都成了陪葬品。”他喝了一口汤,“后世有的帝王都想效法孔甲,然而都远远比不上他奢靡。孔甲生前最喜欢吃的烤肉,是龙肉。后世考证,孔甲吃的龙肉,其实是巨型的穿山甲。当时的名称,叫孔龙。”

    阮虹有些恍然:“在越南流行的十二生肖中,龙就是穿山甲。”

    “传说孔甲最喜欢宠爱的嫔妃用凤凰的羽毛装饰身体,表演非常妩媚的羽舞。而他一面观赏歌舞,一面用凤凰的烤肉下酒。据说凤凰因此有了另外一个名称,叫孔雀。这里所指的孔雀,究竟是不是我们在现实世界中还能看到的绿孔雀,无可考证。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龙凤在远古时期,并非倍受推崇。”花酒对我笑了笑,“博士,在远古传说中,凤凰只不过是诸神出行时开道的一种鸟,而龙只不过是拉车的畜生而已。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不错。”

    “凤先生认为凤凰并非像传说中所说的那样,是最高贵的鸟儿,这一点我赞成。因为凤凰和孔雀一样,任意采食,尤其喜欢吃毒蛇,所以胆是剧毒之物。”花酒抚了抚花斑小胡子,“所谓凤凰非十分纯净的甘泉不饮,非练食不吃,非梧桐树不栖身是一种牵强附会的误传。事实上拥有这种品质的鸟儿,名叫鹓雏,又称鸾鸟。俗称雉。远古时以佩戴鸟的羽毛区分贫贱富贵。这种习俗一直流传到秦汉时期。而头上能插雉的羽毛的,唯有至高无上的女大巫。帝王将相只能佩戴其他鸟儿的羽毛。”

    “花酒兄,我一直很费解,”唐岭挟了一片火腿,“练食是什么食物?”

    花酒微微一笑:“就是带有露珠的十分新鲜的竹笋。我下午到瞭望台观察过了,这座山看不到野生的竹子,古树枯藤倒不少。”

    “这么说,”康仪转了转眸子,“丹穴山也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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