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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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贞观年间,那里存在着一个西域大国,名唤做高昌,国王鞠氏,汉化程度比之安西四国几乎没有太大区别,甚至还要深些,可是一战灭于侯君集之手,举族被强迁入关内,一个沿袭了上千年的古国就此消亡,即使后来鞠氏回到了故地,也不过顶着一个西州都督的虚衔,再也不复昔日之威。
实际上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西州都是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大约在五十多年前,才迁到龟兹镇,同时以伊、西、庭三州为中心,设置了北庭都护府,将两镇的职能重新加以规划,域外、漠北方向上的防务,在很大程度上,都归于了它们。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北庭各地的戍军,便成为了各地行商拉拢的重点,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下,靠着这些商人的孝敬,过关时抽取的油水,日子过得比别处还要安逸些,像王惟良那等重要的职位,自然便会是多方争逐的焦点。
没有哪个愿意无故开罪他,特别是即将到来的通商大潮。
长久以来,在这条商路往来行走最多的,是粟特人,也就所谓的“昭武九姓”,不要看他们大都拥有一个形似汉人的姓氏,却是不折不扣的异族人,这些粟特人,仿佛天生有着从商的天赋,他们嗅觉灵敏、敢想敢做,早在大唐立国之前,就成为了这条路上最主要的行商者,哪怕在西域最动荡的那些日子里,也阻止不了一颗冒险的心。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汉人,还不曾被那些条条框框所束缚,同样不乏冒险精神,他们离开关中陇右那等富庶之地,前往边塞从军最后定居下来,便存了一分搏命之心,王惟良如此,白孝节相信,这位做事出格,胆大妄为的刘五郎,亦是如此。
“五郎,这便是我方才问你,此番战后,是返来安西,还是留在北庭的原由。”
白孝节坦然说道:“你出身安西,我等只当你是安西人,战后你和你的人将归属北庭建制,可是在之前你已经恶了他们,到时候无论任职何地,都不会有好日子过,除非。。。。。。”
说到这里,他拿起那个早就空了的杯子,在手里转了转,一道光亮在刘稷眼中闪过,他这才看清楚,自己席上所用的器具,竟然全都是金子打造的。
“除非,北庭掌握在自家手中。”
这句话,是刘稷替他们说出来的,白孝节嘿嘿一笑,在心中暗暗赞了一句,此子比他想像得还要敏锐。
在此之前,王正见出身太原王氏,是所谓的五姓七门之一,大唐的顶级世家,五姓之间互有通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任职北庭十余年,这条商路便一直掌握在那些世家高门手中,包括后来的身兼两镇,都是世家背后使力的结果,为的就是垄断整个西域的商路。
这样一来,势必会与当地的势力发生冲突,在关外,五姓也好,七门也罢,都不如白氏、裴氏、龙氏、尉迟氏的名头响亮,因为他们才是西域的高门大户!
这是很自然的,虽然这四国心向大唐不假,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会放弃利益,在这条淌着金银的金光大道上,谁不想来分一杯羹?
王正见主政的时期,这种心思只能压下来,现在不同了,无论是北庭还是安西都换了主人,将来,谁能成为这万里之地的主人,谁就能掌握这条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商道,成为勾通东西方的霸主。
刘稷明白了,这些人的胃口之大,已经不满足于安西到吐蕃、勃律、天竺的那点利益,想要插足北庭事务,但又不可能直接出面,正好自己与王惟良起了冲突,便被他们当成了一颗探路的石子。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自己虽然是封常清的准女婿,有着非同一般的名望,说到底还是人微言轻了,一个小小的戍主就算连升数级,又能如何?面对四国国王的主动示好,只怕一早就会被挑动,说不准还会心存感激。
如果,不是熟知历史的走向,知道程千里在北庭的任期只有不到一年,他说不定还就心甘情愿地入毂了,左右结果已然是那样,当不当石子又有什么区别。
可如今么,小石子也是会咯脚的。
想到这里,他同对方露出一个笑容,端起杯子,却不曾与白孝节相撞,而是停在了眼前。
“我要瀚海军。”
“我可以看做,五郎应承了么?”
刘稷笑着点点头,将杯子往前一举,与白孝节碰了一下,至于里面有没有酒,谁也没有在意。
事情一定下,刘稷再也不想停留,拉上封浩便出了白府,后者的脸上印着好些个鲜红的唇印,让他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封常清如此牛b,怎么生了个这么不堪的儿子。
白孝节与裴国良、龙如林亲自将人送出府,等他们的背影一消失,胖子裴国良就急不可耐地开口打探。
“他怎么说?”
白孝节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一直在那个远去的身影上,有些答非所问地说道:“命人快马告知老胜,旁人皆可放过,唯独王惟良,一定要把他做死。”
两人都是一惊,年青的焉耆王嗣龙如林反应极快,一下子就想到了关窍之处。
“他想要王惟良的位子?”
“他想看看,咱们这些蕃人,究竟有多大的能量。”
白孝节冷哼了一声,掉头走向府内,正好碰上白孝义冲冲赶来,后者拉到一边,急急地说道。
“老七走了,连家小都没带。”
“走便走了,打什么紧,早走了也好,省得在这城中找麻烦,还算他晓事,你命人送些银钱去他屋中,就说老七留与她们的。”
“我这就去安排。”
白孝义刚刚打算走,被他一把拉住。
“还有一事,须得即刻去办,将那个名为‘杜妙如’的女子,连同身契,再备上一份厚礼,送到五郎府上,你亲自送去。”
白孝义一怔,在阿兄的心目中,这个五郎,竟然比自家族人还要重要些。
第二十九章 郑氏()
再次回到大都护府,时间已经过去了许多,两人穿过依然忙碌不已的前殿和偏堂,原本还有些恋恋不舍的封浩,此刻却拖着他,唯恐走得太慢,让刘稷不禁有些好笑。
就这么一路走过相隔的亭庭、草场,在封府一众下人的注视下,来到了后院的门口,封浩突然停下了脚步,收势不及的刘稷差点就撞在他身上。
“作死啊,出去耍是你,不愿归是你,急赤白脸地跑来也是你,到了门口又不敢进,你怕什么?”
“什么都怕,一会就说是白府来人邀得你,某只是作陪,可千万莫要说漏了嘴。”
封浩朝着院子里望了一眼,心有余悸地说道。
看他一脸紧张的样子,刘稷不由得猜想,那位未来的岳母是个什么性情,能管束得儿子战战兢兢,女儿却能大方出门,养个豹子当宠物。
“行,都是我拉你去的。”
对此刘稷并不在乎,他倒是有些喜欢这个没什么架子的节度衙内,至少不会那么难相处。
封浩整了整衣冠,又在刘稷提示下,拿衣袖蹭蹭脸,总算有了进去的勇气,两人一前一后跨入院门,因为是女眷的居所,一路上尽是婢女、婆子,见到他俩先是恭谨地行礼,然后便捂着嘴,想笑又不敢出声。
这种情形,让封浩的心更是不安,好不容易来到母亲的居处,还没等他想好要怎么说,房门突然被打开了,一个女子的身影走出来。
“大郎,怎么才回来?”女子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随后转到刘稷的身上,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嫂嫂安好。”
刘稷当然知道她是谁,封府人口不多,除却封寒月并无别的女孩,眼前这位年纪尚轻,对封浩又毫不客气,只能是他的那位妻子了。
女子对他显然也不陌生,闻言蹲身还了一礼,笑着说道:“五郎来了啊。”
封浩却不管他们之间的客气,拉住自家娘子,急急地问道:“母亲可在?”
“你说呢?”封娘子白了他一眼:“一早就不见人影,下人们到处寻不着,府里头多少事呢,你就不能省点心?”
“可冤枉死人了。”封浩拉住刘稷,叫起了撞天屈:“我去寻妹夫,不过多逗留了一会儿,也是个礼数不是,又不曾去耍子,原说差人回报一声的,可中途出了些变故,这不还是赶回来了么。”
刘稷无奈地为他打圆场:“嫂嫂莫怪,都是稷得不是,大郎寻来时,我正睡着,故此就起得晚了些,乍一见满心欢喜,便留他在府里吃了些酒,这才迟了。”
封娘子宛尔一笑,掀起门帘又进了屋,片刻之后,她再次出来,朝刘稷招呼了一声。
“五郎,母亲请你进去。”
刘稷应了一声,给了封浩一个好自为之的眼神,后者有些不解,直到他进了屋,房门被关上,封娘子走到身边,轻轻拍了他一下。
“运气不错,五郎替你挡了刀,母亲不会再惦记你了。”
封浩收回目光:“为什么惦记我?”
封娘子笑眯眯地说道:“白府的歌舞好看么?陪酒的娘子可人么?你这身上的脂粉味,难不成是在刘府挨上的?”
“你们都知道了?”封浩不禁张大了嘴。
“哼。”封娘子冷笑了一声:“自小你便同他厮混,这么多年,哪一次不是他为你出的头,这城中四害的名声,有多少是你的干系,要我一一道来么。”
自家娘子的利害之处,封浩岂能不知,家中为他寻的这门婚配,何尝不是为了弥补他的性格缺失,因此,平素对于娘子,他是又敬又畏,此刻又被捉到了短处,哪里还敢抗声。
大都护府的后院主宅,只在正面的两个角落点着油灯,而不是那种气味不大的明烛,当中的主位上坐着一个妇人,边上站着一个侍女,妇人穿着一身整洁的素衣,是那种未经淀染的天然布色,发髻梳得一丝不苟,用一根钗子束着,上头连个珠饰都没有。
刘稷稳步走上前,低头拱手,深深地弯下腰去。
“刘稷见过郡君,多日不曾问安,恕罪。”
郑氏奇怪地看着他的做派,又与侍女对视了一个眼神,后者摇摇头。
“你。。。。。。”郑氏等他起身,疑惑地说道:“是不是又闯祸了?”
刘稷不禁愕然:“郡君何出此言?”
“你每次郑重其事的时候,不都是闯下大祸,要我等为你善后么,这回是抢了人家女郎,还是同他人争花魁啊。”郑氏一本正经地说道。
刘稷听懂了,她是在开玩笑,只是这语气中,隐含着告诫,借着起身的机会,他打量了一番对方,妇人的额头已经布满了皱纹,生活在她的脸上刻下了不少痕迹,然而从眉眼间,仍能依稀看出当年的模样,看来,无论是封浩还是封寒月,都继承了母亲的基因,真是幸事。
“之前的胡闹,让诸位担心了,都是稷的不是。”
“之前?”郑氏笑了笑:“一个时辰之前么?”
“白府数次相邀,说是有事相商,实在推托不过,只得去略坐了坐,不曾吃多少酒,席还未散就先行告辞了,郡君明鉴。”
刘稷坦然相告,他进门之前就明白,对方肯定知道了,若是城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封府还一无所知,那封常清怎么可能坐得稳节度留后的位子。
而这位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内宅妇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
“看起来你并不知情。”郑氏注视着他的表情,刘稷的心里顿时一跳。
“就在你们离开白府之后,一辆马车便从他们府中驶出,为首的是王弟白孝义,他们送去的是什么,你当真一无所知吗?”
刘稷的心中,浮现出那个陪酒女子的身影,白孝节这一招,不得不说,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他现在关心的是,对方是有意想让他在未来岳家这里吃个憋呢,还是另有意图?
与之相比,岳母的兴师问罪,反而是其次了。
第三十章 心眼()
郑氏和她的侍女,并没有催促他的意思,相反一直在观察他,这一次的见面,给了郑氏一个完全陌生的印象,让她也产生几分兴趣。
刘稷随同父母来到安西镇时,只有六岁,两家毗邻而居,又是同僚,自然会比较亲近,刘家是京兆氏族,不同于以往那些市井之民,郑氏愿意走近,因为她的骨子里,还是那个出身高门的女子,哪怕是个罪属。
这一来二去的,几个孩子就玩到了一块儿,在大唐这个相对开放的社会形态里,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没有人会在乎,更何况是偏僻的安西镇,于是孩子们近于野生似地成长起来,看到两个孩子都有意愿,两家也愿意将这层关系更近一步,郑氏纵然有些保留,但随着封常清的地位步步提高,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谁知道后来,刘稷会有那么响亮的名声呢?
其实对于一个世家女来说,男人的这些花花心肠,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在高门大院里,她见识过更离谱的,至少对方的取向还算正常,没有去招惹男子。
将来,只要女儿的主妇地位确立,无论进来多少女子,都不过是生育机器而已,生死操于手中,能翻出天去么,那只能说明自己的教育太失败。
可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两个孩子之间有着真挚的情感,那样才能把日子过得舒坦,至少他们不用像自己一样,从一个贫困的起点开始,慢慢地煎熬。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美好,是她可望而不可即的,因此才会一直采取默认的态度,全了女儿那份痴心,也是弥补心底的那份遗憾。
在她的注视下,这个全镇风头最劲的年青人站直了自己的身体,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和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好教郡君知晓,那是一个交易,可我并不知道,他们会将人送来,并以为我会喜欢。”
“可据我所知,那个女子,是导致你数月之前离开安西的原由,他们这么做,不正是投其所好吗?”郑氏的语气平静温和,言辞却有着一种咄咄地逼人。
“那是之前,如果说,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那样做,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