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捉鬼猎人-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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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稍稍清醒了些,她慌忙转过身,可下一秒郭峰却又从背后将她紧紧搂住,“我感谢老天爷让我遇到你,你是这么的美好,让我深深的沉醉,我该怎么办呢?”
“阿峰,你冷静些,我想,我们还需要时间。”
郭峰轻轻的吻着吴越的脖子,用舌尖挑逗着她的耳朵,吴越的身体不自觉的开始缩成一团,郭峰一把抱起她,往车里走去,雨水打湿了两人的身体,可是却冲不走那滚烫的温度,***在此刻战胜了理智。
第二百三十七章 火焰之地()
女人啊,是这天底下最单纯的物种,不管你是谁,什么样的身份,在感情面前永远像个孩子一样,清晨第一楼阳光照进来,整个树林雾气蒙蒙,苑如仙境一般,吴越一睁开眼便看到的是这样一个如梦如幻般的光景,她惊喜的从车里下来,全身酸痛无比,她看看车里还在睡的郭峰,想不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郭峰将她抱进车里,他们深情相拥着吻着彼此,然后她就睡着了,哎,吴越叹口气,这么浪漫的场景居然被周公给破坏了。突然感觉到手碗有些疼,吴越低头看去,竟然有好多小红点,像是被小虫子咬的,看来是夜里车窗没关,那些萤火虫飞进来了。吴越追逐着阳光往树林里走去,若有若无,若即若离,这种感觉是很多女人穷尽一生所追求的撄。
“看来你真是很喜欢这里。”郭峰不知何时也醒了。
“这个地方太美了,真想住在这。”
“好啊,那我们就住在这里,在这个地方盖个房子,好不好?”
吴越惊喜的跑到郭峰的身边,“真的?这里能盖房子?”
“只要你想要,无论什么我都会办到的。”
吴越笑的可开心了,她搂着郭峰看着这美丽的景色,真想一辈子就这样。
……
恋爱中的女人真的没有智商可言,回到长明斋的吴越仍旧停留在美妙的幸福中,可是下一秒她的幸福就消失了,金娘坐在大厅正冷眼看着她,闻闻站在一旁不停的朝她使着眼色,连清平也坐在那,居然没出去。
“师傅?你怎么来了?怎么回来也不告诉我一声呢?”
“你别忘了,这里是我的家,我什么时候回来不需要通知你吧。偿”
金娘的语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严厉,吴越心里一下没了底,“师傅,你怎么了?”
啪,清脆的耳光声,让一旁的闻闻惊了一下。
“你口口声声叫我师傅,说一定不会让我失望,你现在在做什么?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这段时间都跟什么人混在一起?”
吴越强忍住眼睛里的泪水,嘴角的血腥味也被她吞回了肚子里,“师傅,我做错什么事了,让您这么生气,您告诉我,我一定改。”
金娘看了一眼闻闻,“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不归宿的?”
闻闻忙劝着道:“年轻人,爱玩很正常的,她都多大的人了,你不能把她当小孩子一样吧。这年头能天天晚上待在家里的就只有宅男宅女了。”
“你是她师傅,又不是她娘,你也管的太宽了吧。”清平忍不住插了一句。
下一秒金娘已经移动到他身边,一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清平心里好是一惊,这么快的身手,居然让他连躲的时间都没有。
“你自己爱流连于花天酒地那是你的事,我的徒弟我不准她这么做,你若再敢带着她胡作非为,我饶不了你,滚……”
清平大口的喘着气,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这力道稍一用力,他的脖子就要断了,传闻中的金掌柜果然是名不虚传,惹不起,也不能惹。
“师傅,是您让我自己寻求属于自己的生活,现在我得到了,我感觉很快乐,很幸福,可为什么你非但不为我高兴,还这么生气?”
“你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家住哪里,家里有什么人,有什么样的朋友,你了解他吗?你就这么放心的把自己交给他?区区一个酒保就把你降服了?”
“我也不知道商六哥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知道他家住哪里,家里有什么人,我不是也爱了这么多年,你也从来没说过我啊,为什么偏偏换了个人,你就这么挤兑他呢?酒保怎么了?洒保就不能寻求自己的幸福吗?”
“你拿他跟六哥比?你眼睛被狗给吃了吧。”
吴越从来没有跟金娘吵过架,可今天,她却有一肚子的委屈,她不愿意再忍,不管金娘是不是为她好,她不想让她管着她了,她要她自己的生活,“我知道,六哥在你心里是个神一样的人,谁也比不了,可我在六哥心里什么都不是,是你鼓励我忘记他,追求别的幸福,我做到了,我没有辜负你,所以,你不再管我了。”
“吴越,当初你做赏金猎人的时候,我劝过你,可你意志坚定非做不可,我也告诉你,一但踏上这条路,就注定没有平凡的人生,如今你觉得你得到幸福了,可那是真的幸福吗?他跟你说的话,你真的都相信吗?你真的相信一个在酒吧里打工的酒保,能开的起豪车,还送给你这么名贵的酒吗?你真的相信这世上有一见钟情吗?”
“师傅,你到底想说什么?”
“血腥玛丽,这几天你是不是一直在喝?”
“怎么了?”
“小傻瓜,你不是第一天当赏金猎人了,难道你喝不出味道吗?”
吴越看看闻闻,不明白金娘的意思,“到底怎么了?”
金娘一把抓住吴越的手,在她的指尖扎了一下,黑色的血顺着手指滴落下来,“怎么会这样?”吴越惊呼道:
“你喝的酒里头被他加了死人的血,吴越,你被人算计了。”
吴越惊恐的看着金娘,“不可能,不可能,你骗我,一定是你骗我的。”
“闻闻将你的事情告诉我之后我就觉得不对劲,便让阿信去了一查这家酒吧,这个叫郭峰的酒保,是近日新来的,不是北京本地人,他住的房子也不是他名下的,房子的真正主人如今在澳洲度假,我已经联系过了,他们的房子并没有租借给任何人。”
美梦破碎的那一瞬间才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傻,果然像清平所说的那样,三言两语就把她给骗了,她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
“明明我昨天晚上还在看萤火虫,怎么现在一切都变成假的了?师傅,你好狠的心啊,你就不能让我把这个梦做完吗?”吴越坐在地上哭泣着。
“萤火虫?”闻闻惊道:“你在哪儿见到的萤火虫?”
吴越摇摇头,“雨下的太大了,我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那里有好多的树。”
“这个季节哪儿来的萤火虫?”闻闻真是要晕过去了,这位大姐平时看起来挺聪明的,怎么这个时候变的这么傻呢?这么多的漏洞摆在这,她竟然全都视而不见,难道恋爱真能让人变成一个傻子吗?
“那不是萤火虫,那是火甲虫,是吐鲁番特有的产物,在夜晚它也会发光,可是它却没有萤火虫那么好脾气了,它尾巴上的发光体是有毒的。火甲虫以吸食人血为生,通常它们的寿命很短,也就一个月左右,火甲虫死后,它的尸体可以用来做药,因为它长期吸食人血,为大补之物,用它制作出来的药,可以延长寿命延缓衰老。”
吴越想起手上的红点,“师傅,我错了,你救救我吧。”
金娘叹口气,将吴越扶起来,“当初让你跟我一起走,你偏不听,受了伤才回来,现在又弄成这幅模样,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做人做事,一点都不动脑子,亏你还是别人的师傅,幸亏秦兰不在这,否则你这脸往哪搁。”
“师傅,那现在怎么办呢?我身上这毒能解吗?”
“火甲虫和蚂蚁一样,他们都有一个王后存在,这个王后支配着它们,但是火甲虫的王后是非常特殊的,它只有一个,所以她的寿命是非常长的,而这些千千万万的火甲虫也都是它的子孙后代,只要找到这只王后,把它尾巴上的毒液提取出来,你就有救。”
“那我要怎么找这只王后呢?”
“王后是不会离开吐鲁番的,我们把郭峰带着,让他带我们去。”
“他会愿意吗?”
“由不得他做选择。”
……
郭峰打开门。吴越的脸色很难看,“怎么了?不舒服吗?”郭峰伸手去拉吴越,却在半空中被金娘抓住了。
郭峰看看金娘,又看看吴越,收回手,“这位是?”
金娘径直走进屋里,“明人不说暗话,不跟你浪费时间,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带我们去吐鲁番找火甲虫的王后。”
一听到火甲虫,郭峰的脸色就变了,他看看吴越,吴越一直低着头不说话。
“别告诉我,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既然来找你了,你就别跟我装模做样了,你替谁办事,我不关心,但是你伤我的徒弟,我是不会放过你的,区区引药人,我还不放在眼里。”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金娘冷哼一声,“火甲虫唯一的功效就是可以延长寿命,可是火甲虫的生存需要人血,而且不是普通的人血,一定要是少女的血,你在酒里加了死人血,让吴越神智不清,受你诱惑,又让火甲虫吸食她的血,这种巫术叫做脱血,很久以前在吐鲁番还是古高昌国的时候,出现的一种巫术,人们惧怕死亡,用尽一切办法为自己续命,延续到今天,这个巫术已经有了自己全面的组织,这些人在全国各地诱惑年轻女子,取食她们的鲜血去喂养火甲虫,他们通常都被叫做引药人。”
“你到底是谁?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看来你诱惑了半天,我的小徒儿倒是没把她的身世背影告诉你啊。”
郭峰看着吴越,“吴越,你说话啊。”
吴越头也不抬,拼命的摇头,她哭了,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眼泪,这是尊严,不能被丢失。
“她出生在鬼城,住在十八层地狱,喝着孟婆汤,吃着死人肉长大,现在她拜我为师,是个堂堂正正的赏金猎人,怎么样,我介绍的够详细了吧。”
“赏金猎人?”郭峰叹口气,“原来你是个赏金猎人,你怎么不早说呢,早知道我就不找你了。”
“巫术跟暗黑师就脱不了关系,赏金猎人和暗黑师自古是敌人,所以我对你不会太客气,你答应或者不答应都是一样的结果,明天一早我过来接你,不要想着跑,这里是北京,你能跑哪儿去呢?”
自始至终吴越一句话都没说,低着头,郭峰的表情也很失落,他点点头,“好,我明白了。”
吴来的路上吴越问金娘,“师傅,你会把他怎么样?”
“动心了?”
吴越摇摇头,“没有,我只是想知道他的结局。”
“引药人是没有结局的,他们的命自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为什么呢?”
“引药人是被选中的特殊人群,都是男孩,他们自一出生便被巫师选中,离开父母,住到统一的地方,由巫师对他们进行统一的训化,和教育,等他们长大就被投放到世界各地,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火甲虫,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就会将它们大肆繁殖,然后就会就诱惑少女,等火甲虫自然死亡后再将尸体寄回来,由巫师制作药丸。他们的双手沾满了血,和亡魂,死后都不能轮回,因为做尽阴德事,引药人的寿命都很短,这是困果报应。”
“他其实挺可怜的。”
“死去的少女不可怜吗?”
“师傅,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看人要看心,吴越借着这次的教训好好想想,未来的人生路你到底要怎么走?听说六哥在教你功夫,这是好事,好好学,至少能保护自己。”
“我知道了,师傅。”
……
本来这次出来就是为了带玉儿散散心的,正好现在要去吐鲁番,玉儿高兴坏了,不过金娘有些担心,吐鲁番地区炎热无比,气候干旱,她怕玉儿水性体质,到时候会受苦,可是玉儿自己不在乎,吵着闹着是非要去的,无奈只好依他。
这次的行程队伍,人数有点多,闻闻说她好久没出门了,也想出去看看,于是二少跟闻闻也一起去了,所以加上郭峰就九个人了,都赶的上报个团了,哦不对,是十个人,清平后头还带着一个呢。于是乎浩浩荡荡的队伍便向吐鲁番前进了。
这次的路上,除了闻闻和二少,清平和他的小女朋友这两对小情侣之外,其它的人都没什话,尤其是吴越,这一路头就没有抬起过,金娘看着实在生气,抬起她的下巴,“你老低着头干什么,又不是你做错事了。”
“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这话应该他说。”
“师傅,你不懂,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六哥一直对我冷冰冰的,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疼,被人爱是一件这么幸福的事,可是这个幸福却是一个大谎言,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丑一样。”
金娘怎么会不懂呢,当初三爷将她赶出长明斋,那种屈辱和悲痛她这一生都没有办法忘记,自己的真心被无情的践踏,成了一个笑话,这种感觉确实熬人的很。
车里闻闻一个劲的叫热,“天啦,不愧是火焰山,我这皮都快被烧脱一层了。”
玉儿靠在那一动不动,金娘在一旁不停的喂他水喝,“阿姐,什么是火焰山啊?”
“就是很热很热的山,听说这里的沙窝里都能煮鸡蛋了。”
“我听说过一个关于火焰山的传说。”闻闻突然道:
金娘有气无力的说道:“你别告诉我是孙悟空三借芭蕉扇啊。”
“那叫传说吗,那叫故事好不好。据说原来这里没有这么热,后来不知何时候,山里来了一条恶龙,这条恶龙专吃小孩,当时居民对它痛恨之极,于是便祈求上天派一个勇士去诛杀这种恶龙,勇士在山里和恶龙奋斗了三天三夜,砍断了这只恶龙的两只角,这只恶龙负伤西去,它的血染红了这片山,后来这山就像火焰一样炽热,再后来吴承恩写西游记的时候将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故事写了进去,这火焰山才开始变的家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