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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超级暴力商人-第7部分

小说: 超级暴力商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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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飞雨还真怕这个家伙会爬起来,一咬牙,用力将插在地上的木马拔出来,双手持矛,对准食人族战士的颈部就插了下去。

    这些经过桐油泡浸的木矛,不但坚韧,而且十分锋锐,食人族战士再勇猛凶残,但身体还是血肉之躯,当下就被木矛刺入了脖子,拔出来的时候,鲜红色的血液喷起半米高,显然被叶飞雨刺穿了颈部大动脉。

    叶飞雨这才喘着气坐了下来,看了看两个印第安人战士和食人族战士的战斗,不禁大为意外,想不到两个赤手空拳,受了伤的印第安人战士,居然能和三个持着短刀石棒的食人族战士打个不分上下。

    他想了一下,自己现在和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是在同一条船上,要是两个印第安人被杀,接下来肯定轮到他的,他没有其他选择,加上到这里和本地土著交易,必需找到向导,这两个印第安人便是最好的选择。

    男人四大铁,排第一的是一起piáo过,第二的就是一起杠过枪,就算自己是外地人,和两个印第安人同生共死,迎战强敌,也算是一起杠过枪,他们再野蛮再落后,也不会对着自己的战友动手吧?

    因此,叶飞雨拿起丢到一边的手弩。

    三个食人族战士和印第安人缠斗,让叶飞雨有足够的时间瞄准,命中率当然提升许多。

    只要瞅准机会,趁着食人族战士停下来对峙的时候,把激光笔的红点落在对方身上,扣动扳机就行。

    一个食人族战士应声被叶飞雨一箭射中大腿,立足不稳的倒在地上,对面那个印第安人把握住机会,虎跳上前,一膝盖跪在对方的手臂之上,反手抢过那把劣质但还算锋利的短刀,在食人族战士的咽喉一带而过,极为利索的解决了对方。

    三个食人族战士都不能快速解决两个印第安人战士,现在再次减员,对方手中又有了锋利的短刀,两个食人族战士居然转身就跑,估计是想呼唤族人前来杀死这几个可恶的家伙。

    占据上风的印第安人那里会让对方逃走,这个食人族部落足足有七百多人,成年男性战士两百多,要是给他们逃回去,出动人手追杀他们,恐怕没有什么可能逃得掉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无论是食人族还是其他部落,都极为擅长各种追踪手段,受伤逃走的野兽,就算逃到十里之外都会被他们找到!

    得到短刀的那个印第安人,手腕一抖,短刀便化成一道黑光,正中一个食人族战士后背。

    而叶飞雨的手弩,也唰的一声将另外一个食人族战士射成重伤,随后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毫不怜悯的飞扑上去,合力将对方按到在地,卡擦一声就扭断食人族战士的脖子,端是果断狠厉。

    看到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浑身鲜血的朝自己走来,叶飞雨虽然觉得对方不会攻击自己,但手中还是抓着手弩没有放下来。

    两个印第安人这才看清楚叶飞雨的身形样貌,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之色。

    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之中,像叶飞雨这样的,身材瘦得麻杆一样的家伙,都会得到废物两个字的评价,只有足够魁梧,足够强大的印第安人,单独搏杀猛兽,拥有佩戴鹰毛荣誉,才能得到其他人的敬重。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他们这两个都能赤手对付野狼的雄鹰战士,有强大的兵器,例如足够锋锐和坚硬的长刀,甚至能和美洲豹对战,也只能杀死一个食人族战士,另外四个都是叶飞雨独力杀死的!

    印第安人淳朴,虽然最后那两个食人族战士先是被叶飞雨射伤,然后被他们割喉、扭断脖子的,他们都归在了叶飞雨头上。

    不是他们谦虚,他们很清楚,两个食人族战士受了这样重的伤,就算不动手杀死他们,以后他们也是会因为各种感染死去的,自然要算在叶飞雨头上。

    至于叶飞雨是使用奇怪的武器杀死食人族战士,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歧视,在印第安人部落之中,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得到最好的武器,叶飞雨能使用手弩杀人,恰好说明他是一个强大的战士。

    在他们看来,叶飞雨手中的手弩,和白皮猪的火枪一样拥有巨大威能,不过,相比起那些准头极差的火枪,显然叶飞雨的武器更加先进。

    印第安人最勇猛的战士,都无法和白皮猪手中的火枪对抗,被打中一枪,不是当场死亡就是因为感染死去,因此印第安人对火枪深恶痛绝,但很矛盾的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火枪的威力,只要那些白皮猪愿意把火枪卖给他们,印第安人甚至愿意用五百张上等的野牛皮来换取!

    当然,两个雄鹰战士的部落极小,只有两百多人,先前和更因为其他部落大战了一场,伤亡惨重,现在只剩下五十多人,不少还是孩子和女人,不可能买得起火枪这样的强大武器。

    两个印第安人眼中惊异过后,跟着便是崇拜之色,扬起手,掌心向往的摆出印第安人问好的手势,恭敬的对叶飞雨说道:“尊敬的勇士你好,我们是卡塔克部落的战士,多谢勇士出手相救,请问勇士来自那个部落?”

    以前曾经有人把印第安人当成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不过后来才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把红色的燃料涂在脸上、身上的缘故,其实印第安人是黄种人,只是肤色比亚洲的黄种人深色许多。

    因此尽管叶飞雨打扮无比古怪,还穿着布质衣服,两个卡塔克的印第安人战士,还是把叶飞雨当成其他印第安人部落的人。

    十几年前出现在这里的白皮猪,都是白皮肤,头发眼睛颜色古怪的异类,叶飞雨一看就不是和白皮猪一伙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语言极多极为复杂,在地球位面的历史上,印第安人的古语言有数百上千种之多,也不知道这个位面的印第安人是否一样。

    幸好,叶飞雨拥有时空仪这样的翻译神器,自动的将他们的语言翻译成为叶飞雨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自然没有问题。

    ; 

第十一章、朋友() 
“我是西江部落。”叶飞雨略微一想,既然对方误认自己的身份,干脆好给自己安个身份好了,以后拿物资和他们交换矿石、兽皮什么的,就能说是从部落那边带过来的。

    这些缺乏交通工具的土著,一辈子也不会离开自己生活的部落多远,广袤的美洲大陆,生活着多少人根本不知道的。

    叶飞雨很自然的把地球位面的情况往这个一级文明位面头上套去。

    激活了时空仪之后,有融合、吞噬位面的选项,要求很困难,不但要完成一个很困难的条件,而且需要得到这个位面的世界之心。

    其中吞噬和融合位面的选项,有一段很玄乎的介绍:

    位面,有着必然和偶然的联系,时间维度不同,空间维度不同,偶然出现的错误,都会造成各个位面的发展方向产生分叉。

    可能,你会到达与主位面相似的古代的位面,也可能到达未来的位面,或者是一个看起来截然不同的世界,但不用担心,位面的本质都是一样,只要你完成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并得到世界之心,就能将其他位面的某个世界和主位面融合,快速提升主位面等级。

    很显然,这个副位面,应该和地球主位面极为相似,尤其时空维度相近,很可能是地球以前的映像。

    当然,叶飞雨的出现,绝对会成为位面发展方向发生分叉的原因。

    卡塔克的雄鹰战士有些奇怪,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个部落的名字。

    不过,印第安人有迁徙的习惯,从其他地方来到这里的新部落也见过不少,因此马上就说道:“西江部落的勇士,我们需要尽快离开这里,他们是黑岩部落的人,拥有近两百多成年战士,要是见到追杀我们的人没有回去,肯定派更多的战士追杀我们。”

    说话的这个卡塔克印第安人战士头上插着两根鹰毛,代表他曾经杀过两头凶猛的美洲虎、美洲狮,或者是其他部落同样有着鹰毛的精锐战士,在部落的地位极高,尤其现在卡塔克部落长老和勇士基本战死,剩下的人都以此人为主。

    美洲虎又叫美洲豹,其实它既不是虎也不是豹,而是生活在美洲的一种食肉动物,身上的花纹比较像豹,整个身体的形状又更接近于虎,体型大小介于虎和豹之间,是美洲大陆上最大的猫科动物。

    不过,能称为豹或者虎,就知道这东西的凶残,能杀死他们的雄鹰战士实力可想而知,可见这两个印第安人的勇猛。

    但个人武力,在整个部落的力量面前,是没有任何优势的,他们也只能劝叶飞雨尽快离开这里。

    叶飞雨自然不会拒绝对方的好意,在两个印第安人的带领下,三人游过了五十多米宽的小河,到了另外一边。

    叶飞雨是水性不是很好,不过在印第安人帮助下,还是安全到了河对面。

    到了河对面,叶飞雨想直接上岸,两个印第安人阻止了他,告诉叶飞雨现在浅水河畔走一段路,不然黑岩部落的人,肯定会到这边察看痕迹,从而发现他们离开的方向。

    美洲大陆,驯化的动物很少,本土的家养动物,只有南美安第斯山地区的美洲羊驼、豚鼠,中美洲的家鸭和火鸡,不过,犬只是其中之一,要是在岸上走,黑岩部落驯养的十几头凶狠无比的猎犬,能很快的找到他们的下落。

    经过交谈,叶飞雨知道两个印第安人的名字。

    拥有两根鹰毛的叫布卢斯曼,卡塔克土话的译音,意思是“两头成年野牛”。

    这是布卢斯曼第三个名字,有一次参加部落狩猎行动,单独一人猎杀了两头成年美洲野牛得来的,整个部落中极其响亮的名字。

    另外那个只有一根鹰毛的,其实也不差,叫阿伊曼,意思是“野狼”,第一次参加狩猎战斗时候杀死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狼所得。

    印第安人除了小时候的ru名,第一个正式的名字,基本都是这样来的,在战争或者捕猎中获得。要是第一场狩猎,和敌人部落战斗的时候表现懦弱,得到的名字甚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抬不起头,除非日后有极大的战绩,不然一辈子都不能洗去屈辱。

    叶飞雨想不到的是,这两个壮实如同一头野牛的家伙,单手就能拧起他,居然比他都要小,布卢斯曼今年才十九岁,阿伊曼更是只有十六岁,本来叶飞雨看他样子,皮肤黝黑粗糙的,估计他起码二十五六岁的。

    一边走,叶飞雨一边旁敲侧击的打探这里的情况。就算是一个还没有正式进入社会染缸的大学生,生活在尔虞我诈的年代,叶飞雨的小心思,也不是单纯,甚至说得上未开化的卡塔克印第安人战士能相比的,很快就给叶飞雨掏光了老底。

    可惜,叶飞雨想询问这里的具体地形,看能否根据什么特别的山川河流判断现在在美洲什么地方,但两个卡塔克印第安人战士,这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这条本地人称为红水河附近百里之外,说的一些小山丘小湖泊的,根本无法让叶飞雨判断现在的位置。

    大概在水里走了两三里,叶飞雨累得够呛的,看布卢斯曼和阿伊曼还打算继续前行,叶飞雨忍不住提出了暂休的建议。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迟疑了一下,不过还是听从叶飞雨的建议,离开了已经显得有些混浊,膝盖深的河水,带叶飞雨到岸边的树林中休息。

    这里是典型的沼泽雨林地带,河边一棵棵泡在水里的不知名树木,布卢斯曼等叶飞雨找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下,让阿伊曼陪着叶飞雨,随后提着从食人族战士手中得到的短刀和木矛走开了,不多时,手中提着一只黑溜溜的小兽回来。

    叶飞雨微微一惊,老爸很喜欢看动物世界和国家地理杂志这些节目,叶飞雨也看了不少,已经认出了这只小动物,是华夏二级保护动物水獭。

    水獭主要生活于河流和湖泊一带,尤其喜欢生活在两岸树木繁茂的溪河,巢穴选在堤岸的岩缝中或树根下,是贵重的毛皮资源动物,皮毛不但外观美丽,而且特别厚,绒毛厚密而柔软,几乎不会被水浸湿,保温抗冻作用极好,獭肝、獭骨还具有药用价值,可说全身是宝。

    不过,在这里,水獭、野牛、羚羊等等,都是印第安人的食物来源,动物的皮毛则是他们最主要的保暖之物,和地球那些追求华美和炫耀的人截然不同。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和食人族的人大战了两场,又逃窜了许久,身上流了不少血,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布卢斯曼很熟练的给水獭开膛破肚,水獭皮清洗好的晾在树杈上,阿伊曼则是寻来干燥的苔藓草绒等,开始了最原始的钻木取火。

    根据叶飞雨的了解,地球位面那些欧洲殖民者,到美洲,最先掠夺的就是这些动物的皮毛物资,接下来才是各种矿产,自己正愁不知道寻觅什么物资跟时空仪交易换取源晶,不知道水獭的皮毛行不行?

    看到布卢斯曼已经顺利的清洗干净水獭肉,将具有药用价值的珍贵獭肝等内脏直接丢入河中,阿伊曼还在努力转动着木棒,叶飞雨拿出了一个防风打火机,咔嚓一声打着了,蓝色火苗马上就将阿伊曼收集的干燥苔藓和草绒点燃起来。

    布卢斯曼和阿伊曼睁大眼睛看着叶飞雨手中冒出蓝色火苗的防火打火机,忍不住惊讶的问道:“叶兄弟,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能那么快生起火堆。”

    他甚至还忍不住伸手去摸那团看起来有些古怪的蓝色火焰。

    叶飞雨被他吓了一惊,连忙松开手指,熄了打火机,解释说道:“这是我们部落发明出来的小东西,可以快速生火,只要按下这里就能出现火苗。”

    他把打火机递给布卢斯曼,指点他怎么使用打火机,这傻瓜式的简单cāo作,布卢斯曼自然一学就会。

    看到自己轻易就升起了另外一堆火,布卢斯曼不禁惊呼起来。

    在这里,气候湿润,降水量极多,空气潮湿,生火绝不是容易的事情,每个印第安部落,都会有专门的人看管火堆,以便需要用火的时候引火,一旦火堆熄灭,就要耗费不少时间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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