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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纣临-第11部分

小说: 纣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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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如果有人站到四号的背后去观察,便会发现……他手中那把枪的枪口、七号陪审员的脑袋、以及七号后方墙面上的弹孔,是呈一条笔直的直线的。

    可不知为何,子弹并没有击中坐在原地一动都没动的七号、也没有打到他脑袋后面的椅背,却是打中了他背后的墙。

    叮铃铃铃铃——

    就在现场的情况似乎就要演变成一场厮杀时,一号陪审员面前的那部老式电话,又响了。

    这一变故,终止了四号进一步的行动。

    “喂?”这次,一号几乎没有犹豫,顺手一拎就把电话接了起来。

    但在接听了两秒之后,他便将听筒从耳边拿开,往自己的左手边递去:“找你的。”

    他左手边的,是二号陪审员。

    二号看了一号一眼,也没多说什么,接过听筒道:“喂?”

    他接听的时间,就比较长了。

    “嗯……好,明白。”在接下来一分钟里,二号陪审员一边拿着听筒听,一边还像这样用简短的话应上几声。

    一分钟后,他挂断了电话,朝左右看了看,说道:“‘他’让我们投票,认为‘有罪’的……将右手放在桌面上,认为‘无罪’的,放左手,除了这两种动作之外的其他行为,视为弃权。”

    “你先等等。”七号陪审员这时又开口了,“你还没说‘被投票’的那个嫌疑人是谁呢。”

    “对啊。”二号叹了口气,瞥了眼桌上的电话,“因为‘他’也没说啊。”

    “从刚才的文档来看,肯定就是让我们来判定车戊辰有没有罪呗。”十一号陪审员这时接道。

    “不一定吧……”六号陪审员,也是这桌人当中唯一的女性,却道,“别忘了,电话是在四号开枪之后来的。”

    “但电话那头的家伙在一开始就说了,这个所谓的‘特殊的审判’,是要我们在‘他所提供的那个议题’上最终达成一致……”一号陪审员此时又接过话头,“而‘他’在传达这条信息给我的时候,四号还没有动手杀人呢。”

    这些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分析了起来,而且每个人的语气听起来都很理性、很淡定。

    明明旁边还有一具散发着浓重血腥味、且死状惨不忍睹的尸体,明明这人就是当着他们的面被干掉的,但他们愣是没有一个再去谈这件事;就仿佛……杀人这档子事儿,跟有人在房间里点了支烟、放了个屁一样……不提也罢。

    “行了,投票吧。”听了一会儿之后,二号有点不耐烦了,他提高了嗓门儿,言道,“反正也讨论不出结果,没必要浪费时间。”

    他的话,有道理。

    于是,众人也都重新安静了下来。

    “我先来吧。”二号见大家好像都同意了,便将左手拍在了桌上,“我事先声明,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们投的是什么,但既然他说了我们达成一致就能走了,那不如大家就一起投个‘无罪’,然后我们就能各走各的……”

    “别开玩笑了。”不料,下一秒,一号陪审员就抢道,“我可不想在这种充满危险气息的投票中随意地给出自己的意见。”他微顿半秒,“我拒绝投票。”

    “我也拒绝。”六号很快附和了他。

    其他的人,有几位也明确表示了不想投票,还有些摇摇头、或不说话的。

    其实,他们表不表态也无所谓了,既然组织这场审判的人是要求“所有人达成一致”才能结束,那只要有一人拒绝投票、或者出现任何的分歧,这一轮的投票就算是失败了。

    “好吧。”还没等所有人表态,二号就再度开口道,“那我们就只能继续陪‘他’玩儿下去了……”

    说着,他也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支i…pen,和一号一样……输入了一个刚刚从电话中得知的密码,解锁了屏幕。

    “哦……对了。”几秒后,二号又道,“‘他’刚才说,如果投票没成功,需要继续念文档的话,就让我跟四号打声招呼,让他别再杀人了……”说到这儿,他转头看了四号一眼,“……因为这第二份文档,就是关于四号的。”

    二号舔了舔嘴唇,又对四号说道:“老哥,我可不是自己想读才读这个的,你要是有什么意见……”

    “行了。”四号没听他说完,就接道,“你读吧。”说着,还把手里的枪收回了西装内侧。

    二号见状,耸耸肩,又扫视了众人一眼,随即拿起i…pen,开始了叙述。

第零章 杀神() 
死,对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生理机能的停止,还是灵魂脱离肉体的过程?

    它究竟是神圣的,还是根本不值一提?

    这些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我。

    因为……我常常都要和死亡打交道。

    当然了,经历死亡的不是我,而是别人,是那些被我找上的人。

    …………

    我,名叫杰克·安德森,是一名杀手,很普通的杀手。

    在杀手这行中,有很多性格鲜明、个人风格十分强烈的人存在:比如说,有些人会让自己保持某个特定的形象、十几年如一日,只要出现在人前就是那个造型;还有些人会使用标志性的独门武器作案、或是在子弹上刻字,警方只要一看尸体就知道凶杀是出自他们的手笔;甚至有那种只在特定的天气下动手的家伙,为了维持自己的记录,在每次接工作前竟要委托人先提供目标的出行日程以及当地的天气预报。

    但无论如何,他们仍算是优秀的杀手,因为只有高手才能有所谓的“风格”,那些连完成任务都费力的人是没资格做其他多余的事的。

    和我的那些同行相比,我这个人,就显得很是乏味了。

    我可以用任何形象去执行任务,也可以使用手头能拿到的任何武器乃至日用品去杀人。

    时间、地点、环境,这些都不重要。

    对杀手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完成任务。

    而唯一需要的,就是专注。

    我不需要风格,更不需要信仰,杀人对我而言,只是一项工作;就像刷碗、开车、电焊这些工作一样,我做这些、并且擅长于此,并不是因为我热爱它,只是为了钱而已。

    我完成自己应做的,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不投入任何个人感情,也不做任何自我说服……不多问,不多说,把事情办妥、拿钱,这就是我对工作的理解。

    而当我默默地这样工作了二十年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也和那些风格鲜明的家伙一样,有了一个绰号。

    他们叫我——杀神。

    当一个人因为努力工作而被称为“神”时,我觉得他差不多也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了。

    所以,我洗手不干了。

    只要我保持一贯的低调,这些年里我赚到的钱,足可让我的后半生过得很富足。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出了自己早已安排好的假身份,斩断了所有与过去的联系,搬到了一座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社区里,过起了安逸的独居生活。

    虽然我也可以闭门不出,靠各种上门服务过日子,但我并未那样做,因为那反而会引人注意。

    真正的低调,是中庸;既不能太张扬,也不能过于闭塞。

    因此,这些年来,我几乎每天都保持着规律的外出时间,去附近散步、购物……还去参加了一些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且偶尔会出现在社区教堂。

    我就是那个你在散步时碰见会点头示意但又叫不出名字的和善街坊,只要一个转头就会被你遗忘。

    退休后的我,只想过平凡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安全、愉快、满足。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某次,我在社区的安排下去当义工时,遇到了一位老人。

    那是一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住在下城区的边缘;她蜗居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里,靠着社区每天送来的救济品过活。

    她的老伴在二十年前就去世了,也没有任何子女来管她,这二十年来,只有孤独与她相伴。

    老人的双脚已经失去了站立的能力,这在她的年龄来说并不罕见;她每天都趴在自己缝制的垫子上爬着去厕所。而她吃的东西,也只有冰冷的、快要过期的罐头。

    她那屋里唯一的电器是一个灯泡……别说是电视或收音机了、就连部电话都没有。

    我问她为什么不向别人寻求帮助,按照她的情况,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可以收容她。

    她告诉我,那些机构是提供给举目无亲的孤寡老人的,她不去,因为她还有一个儿子。

    二十多年前,她的儿子离家去其他城市工作,但是后来断了音讯,她想守在这里,等儿子回来。

    她怕自己若是走了,儿子回来会找不到她。

    我试着问了她儿子的名字和一些她还能记起的基本情况,结果她突然就打开话匣子,对我说了很多。作为一个连几分钟前发生的事情都记不清的老人,她对儿子的记忆却很清晰,说起来滔滔不绝。

    很显然,这份回忆,以及与儿子团聚的希望,便是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这些年来仅存的慰藉,也是她守候在这里的动力。

    然而,我知道,她的儿子是不会回来了。

    因为,我杀了他。

    那是我接下的第一单工作——每个杀手,都会记得自己作为杀手去杀的第一个人,我也不例外。

    离开老人住处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说。

    我没有告诉老人,她的混混儿子在二十年前就因为私吞了帮会里的白货被道上通缉并且被杀死了。

    我也没有再去劝说她离开这里。

    这样,她还能有个盼头,她的儿子还能活在她的回忆里,活在她的希望里。

    …………

    死,对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已不再被这个问题困扰。

    生命的沉重,不在于其对这个世界能产生多大的影响,而在于当其逝去时,辜负了谁,又成全了谁。

    看来,我还不能退休。

    我想换个角度,再与死亡共舞一曲。

    这一次,除了应有的觉悟,我还将……心怀敬畏。

第一章 白鸽酒吧() 
2218年,秋,那不勒斯。

    在城市的腹地,有这样一个偏隅之处,它被称为“白鸽”,是一间没有多少人知道的酒吧。

    即便是住在附近的居民,也不清楚这地方究竟开了多少年,只知道……每当夜幕降临,“白鸽”都会准时开始营业。

    当然了,知道归知道,他们可不会来光顾。

    一百平米都不到的店面、万年不变的沉闷音乐、已是大婶儿的女招待、一脸严肃的酒保……都不算什么吸引人的要素。

    但这里,仍是每天都在营业着,且风雨无阻、从未间断。

    就像今天晚上,八点刚过,身穿西装马甲、两鬓灰白的酒保就打开了“白鸽”那扇临街的、通往地下室的门,并将一块折叠的广告牌从店内搬出、支起来,摆在了店门口。

    摆完广告牌后,他就转身返回了店里、回到了吧台的后面;然后,他就这么默默的、笔挺地站立着,等待着客人上门。

    这里的客人并不多,但确是每天都会有人来。

    通常,在午夜之前,店里就会坐上十几个人,今天也不例外。

    这些客人或是独坐独饮、或是两两交谈;尽管他们的杯中盛的都是货真价实的烈酒,但他们每一个都显得很安静、很清醒……

    当啷啷……

    午夜时分,店门上方的小铃铛响了,当那扇门被重新关起时,又一名客人顺着台阶走进了店里。

    那是个身着黑西装的男人,样貌看起来平凡无奇,就像你每天在街上看见并无视掉的无数西装男一样。

    但此刻,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在他进来的那一瞬,将视线投向了他、盯住了他……

    惊讶、疑惑、好奇、兴奋、畏惧……仅仅是因为他的出现,各种情绪已在这个并不算大的空间里蔓延开。

    角落里,那台老式唱片机仍在播放着经典的爵士乐,但除了音乐之外,这屋里其他的声音……似乎都已消失了。

    西装男没有对这诡异的气氛做出什么反应,他若无其事地走到了吧台边坐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并从中抽出一支叼在了嘴里。

    “我以为你已经把烟戒了。”酒保迎了上来,一边说着,一边就摸出了一个打火机,伸手过去帮对方点烟。

    “是戒了。”西装男吸着了烟,吐了口,说道,“但又重新抽上了。”

    “几时抽上的?”酒保帮对方点完了火,便收回了打火机。

    “现在。”西装男平静地回了这么两个字。

    “你就不再考虑一下吗?杰克。”酒保看着他,神色严肃地接道,“毕竟……能戒掉,也不容易。”

    “我知道。”杰克点点头,望着酒保,露出一个感激的眼神,“谢谢你,查尔斯,但我……已经决定了。”

    酒保闻言,静静地看了杰克几秒,随后再开口道:“好吧。”他从桌下拿出了一瓶酒,并迅速、娴熟地在吧台上摆好了一个杯子和杯垫,“这杯我请。”

    他说着,便已给杰克倒上了一杯酒。

    “哼……呵呵呵……”就在这时,另一名坐在吧台边的年轻客人,忽然笑了起来。

    他的位置距离杰克很近,两人之间只隔着一个座椅;从杰克进门到这一秒为止,这名客人始终都看着杰克,但不知为何,这会儿他莫名地笑出了声来。

    “查尔斯,你没开玩笑吧?”那客人看向酒保,笑着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他说着,又瞥了杰克一眼,“这个男人……就是杰克·安德森?”

    “冰指,如果你要闭嘴的话,现在绝对是个好时机。”酒保还没回话,坐在两米外一张小桌旁的光头客人,就抢先应了一句。

    他口中的“冰指”,指的显然就是那个正在发笑的家伙。

    “我跟你说话了吗?”冰指一听这话,就瞬间收起了笑脸,转头看向那光头冷冷道,“如果我哪天沦落到需要一个二流货色来教我怎么做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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