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房车回大唐-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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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见状都是一惊,这不是仙酿吗,怎么这货跟喝毒药似的?
李浩一点都不慌张,笑呵呵地问:“这位客官,我们的仙人酿味道如何?”
那胖子好不容易缓过气来:“这……这……这是酒?怎么这么烈?”
李浩双眉一挑:“不烈的话,怎能称为仙人酿?”
众人闻言尽都恍然,原来这胖子之所以会搞得这么狼狈是因为这酒太烈了,烈酒他们不是没喝过,三勒浆就是大唐最烈的酒,然而看这胖子痛苦和震惊的样子,好像这酒烈得有点玄乎。
李浩笑眯眯地继续问:“怎么样,这是不是好酒?”
胖子虽然被烈酒呛得很惨,不过还是忍不住点头:“好酒,确是好酒!”说完端起酒碗,浅浅地喝了一口,咋舌摇头,满脸享受地自语,“好酒,好酒啊,十二贯花得一点都不冤枉。”
众人闻言更加惊讶,满心都是好奇,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酒,喝第一口呛成那样,第二口却又如饮仙浆,正是这份好奇心,使得后面的九碗酒竞价更高,每一碗酒被拍下,喝的人都是惊赞不已,于是当这十碗酒拍卖成功,李浩的兜里就多了将近三百贯钱,唉,没办法,长安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地方。
为了让这些拍卖仙酿的人体现出优越感,李浩今天不卖仙人酿,宣布从明天开始卖,每天只限量发售五十斤,每人限购三两,每两售价八十钱,唐朝一斤等于十六两,一斤酒售价一贯二百八十钱,这绝对堪称大唐史上最贵的酒,没有之一。
众人听说明天就要出售仙酿,均都兴奋不已,打算回家准备好钱,每天早早地来抢位置买仙人酿。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太白楼还没开门,外面就挤满了人,将近中午的时候,太白楼开门,所有人蜂拥而入,抢占座位,抢不到座位的就抢包间,反正都是冲着仙人酿来的,美酒的吸引力果然很大,李浩对仙人酿的试卖效果非常满意,决定这两天就和程咬金商量大量生产仙人酿,然后卖到全国各地,而长安地区,各大酒楼限量供应,每月先限售五十斤,而太白楼则无限量供应了,没办法,自家的酒楼嘛。
其实李浩完全可以垄断整个长安市场,然而他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那样无异于将长安的其他酒楼赶尽杀绝,容易招人嫉恨,而如果转为对其他酒楼限量供应仙人酿,他们反而要感激自己,巴结自己,同时还不会对太白楼生意造成什么影响。
李浩去卢国公府跟程咬金商量了半天,终于敲定所有环节,同时还跟程咬金租借了五百亩地,用来种玉米,既然要大量酿酒发售全国,那么就需要大量的玉米,以他现在的五十亩地,肯定是不够的,没关系,程咬金田多,有了程咬金借给他的五百亩地,一年出产的玉米量至少能达到四万石。
四万石看似很多,但用来酿酒的话折损率很高的,而且还是高纯度的蒸馏酒,李浩便将自己的玉米种子发放到上河村的一些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协议,他们种玉米,成熟之后卖给自己,而他出的价格,是粮食价格的六成。
农户们一听乐坏了,家里田多的就分出一些田来种玉米,他们都知道这玉米的产量非常高,就算只有粮食价格的六成,那么也比种粮食多赚两三倍呢,这么好的事情,傻子才不干。
李浩和程咬金的计划是先把仙人酿发售到关中各州,让仙人酿的名声从关中传出去,到时候去其他各道卖的时候不怕卖不出好价钱。
足足忙活了将近三个月,程咬金已让家族近戚把五万斤仙人酿发售到关中十五个州,而仙人酿无论到哪一个州,都会引起疯抢,价钱比长安的要便宜一些,五十钱一两,这价格还是贵的一塌糊涂,然而酒香不愁卖,想不赚钱都难。
三月初八,关中天气已然转暖,程家蜂窝煤铺集体关门歇业,没办法,煤炭生意也就赚个冬天的钱,不过一个冬天也就够了,三月初十,程处默押运着七辆牛车来给李浩送钱,每辆牛车上都是堆成小山似的白花花的银子,这些全是蜂窝煤生意的分红,总共四万贯,其实李浩的分红应该是四万八千贯,程咬金让程处默带话给李浩,那八千两被扣除了,当是过节孝敬他这叔叔的礼了。
李浩左思右想,最近好像也没过节啊,要说过节的话,貌似只有一个清明节……
李浩决定不去纠结这八千两了,被程咬金抢去的钱,再纠结也没用,只会给自己添堵,不如大度一点,当是打发要饭的了。
五月初八,程咬金又让程处默送钱来了,这次是八辆牛车,跟上次的情况一样,每辆牛车都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总共五万三千贯,这是卖仙人酿的分红。
让李浩惊讶的是程咬金这次居然没有贪墨他的分红钱,让李浩感动得热泪盈眶,然而程处默的一句话让他心情跌到谷底:“俺爹说这次实在想不出什么借口了,就不用送礼了,下次再送。”
李浩听完直接陷入面部抽筋状态中,心中把程咬金的十八代女性亲属问候个遍。
赚钱了,发财了,李浩家的地窖中的钱堆成山,李浩好开心,每天把自己锁在地窖中看着小山一样的钱就开心得不要不要的。
有了足够的资金,李浩又在长安开了一家太白楼,这次开在东市,现在鸡叉骨店反而成为副业了,毕竟鸡叉骨店的收入跟酒楼没法比,李浩索性大方了一次,把蓝田县鸡叉骨店的股权分出一半来,送给了胡老汉夫妇,长安鸡叉骨店的一半股权给了张余他们三人,本来他准备分一些股权给金巧云的,金巧云认为妇道人家不宜做生意,就拒绝了,李浩也没办法。
就在李浩忙着赚钱的时候,长安发生大事了,太上皇李渊死了。
太上皇驾崩乃是大事,发国丧,全国人民丧期都不得饮酒听乐,这对李浩的酒楼生意造成了一定影响,不过没什么关系,不能喝美酒,不是还有美食嘛,太白楼的美食也是长安一绝,大唐独此一家,况且国丧只是暂时的。
国丧刚结束,吐谷浑的伏允可汗就派遣使节来长安进贡,奇葩的是使节团在返程途中竟然大肆掠夺鄯州(今青海乐都)而去。
李世民很生气,派使臣前去吐谷浑责备伏允,并征伏允入朝,伏允以病为借口不至,但派他的儿子尊王到唐朝请求和亲。李世民答应了,命尊王亲自来长安,然而尊王又放了李世民鸽子。
李世民更加生气了,不仅如此,伏允这货在边境跳得很欢,还多次进犯大唐边境,李世民身为堂堂天可汗,几次三番被一个弹丸小邦欺辱,终于怒不可遏,决定兵发吐谷浑。
38章:李浩从军()
李世民身为当今世上最强大的男人,然而他的威严一再受到吐谷浑的挑衅,他已忍无可忍,下诏大举征讨吐谷浑,以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节度诸军,兵部尚书侯君集为积石道行军总管、刑部尚书任城王李道宗为鄯善道行军总管、凉州都督李大亮为且末道行军总管、岷州都督李道彦为赤水道行军总管、利州刺史高甑生为盐泽道行军总管,以及突厥、契苾的兵马分道出击吐谷浑。
这可是大唐的豪华阵容,也说明李世民绝对是动了真火了。
李浩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为啥,因为他知道历史呗,然而当他安心躺在院中躺椅上吃枣的时候,一道圣旨忽然降临,把他打入懵逼状态。
来传旨的是老熟人,黄安,李世民让黄安给李浩传旨的时候,黄安本想拒绝的,但是他还不想掉脑袋,所以也就不敢抗旨了。
李世民的旨意很简单,大致意思是说:李浩啊,你可是咱们大唐的五好青年,为大唐立下了巨大功劳,现在国家有兵事了,你身为杰出青年,是不是该来参与一下呢,年轻人嘛,就该历练历练,天天窝在家里偷懒算怎么回事嘛,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随军出征吧,跟在任城王李道宗账下,做个从九品的陪戎校尉,嗯,就这么多了,钦哉谢恩吧。
对于这道圣旨,李浩也想拒绝,不过他跟黄安一样,怕死,只能憋屈地接旨了,他很纳闷,自己好好地窝在家里闷头发财,李世民怎么会想到让自己随军出征的,难道身为一个皇帝整天闲着没事干就惦记着自己,这不科学啊,堂堂天可汗难道每天这么闲?
怀着满腹的疑问,李浩带着一份厚礼去了卢国公府找程咬金,一进门就听到程咬金魔性的笑声,然后不等他开口问话,先按到位置上来一碗酒,没错,正是他家酿的仙人酿,五十二度的哟。
半碗酒下肚,李浩脸都绿了,赶紧趁着酒劲还没发作,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程咬金听完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挑着眉毛道:“臭小子啊,你真以为你捅了长孙家的煤炭生意还能好好地在长安待着吗?”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刚喝下去的酒就化作冷汗流了满背:“是长孙无忌捣的鬼?”
“什么叫捣鬼。”程咬金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说话老夫就不爱听,长孙无忌顶多算是对你敲打敲打,给你个警告而已,他要是真想对付你,只怕老夫现在要坐在你坟头上跟你说话了。”
李浩听了这话顿时放心不少,既然长孙无忌没有害他的心思,那他就可以安心随军出征了,不然他还真怕在军营里一觉醒来发现脑袋不见了,以长孙家的势力,在军营中安插几个杀手还不是跟玩儿似的。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李浩还是对程咬金说道:“程叔叔,麻烦你帮我传个话给长孙伯伯。”
程咬金闻言两眼一瞪:“啥,你叫他伯伯,称老夫为叔叔,你敢瞧不起老夫!”
李浩顿时一脸黑线,赶忙解释:“程叔叔误会了,其实,到了你们这年纪,叔叔远比伯伯好,毕竟一寸光阴一寸金嘛,呵呵呵……”
程咬金一听这话顿时舒坦了,说得对啊,老子比长孙老匹夫年轻,他比老子死得早,开心,真开心,这小混账真会说话。
言归正传,李浩继续道:“请程叔叔帮我带话给长孙伯伯,就说晚辈无意捣了他的煤炭生意,心中愧疚万分,抱歉的话晚辈不多说,待征战归来之时,晚辈给长孙家送一个比煤炭生意更赚钱的生意。”
程咬金闻言顿时双眼放光:“啥生意,你小子到底憋了多少龌蹉主意,快快说出来让俺听听……不对啊,你把生意给了长孙老匹夫,那我老程家可捞不到好了,不行,万万不行。”
李浩笑呵呵地说:“程叔叔放心,我还有好的生意跟程家合作,一直给你们留着,不会少你们的,你把心放肚子里,就等着数钱吧。”说完眉毛连挑。
程咬金这下开心了:“好,果然是老夫的亲侄子,来,干一碗!”
李浩:……
李浩又醉了,而且烂醉如泥,不省人事,这次程咬金没留他过夜,而是派了一辆马车把他一直送到家门口。
第二天李浩醒来,头疼欲裂,想起昨天的事情,李浩暗暗慨叹:“吗的,以后再也不去程家了,简直就是老虎窝,不喝醉不准走,老子才十四岁……啊,不对,过完年了,十五岁了。”
圣旨定下大军开拔的日期是明天,李浩必须今天下午去军营报到,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明天卯时就要随大军开拔离开长安。
在这之前,李浩自然要做一番准备,去打仗嘛,武器自然要带的,因为唐朝是府兵制,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
李浩昨天接到圣旨的时候就让杜洪替自己买了一匹战马和一柄唐刀,而他自己也收拾好了行囊,行囊中带了一些换洗衣裳,一个军用望远镜,一个指南针,一柄鱼镖弹弓,一柄钢珠弹弓,五根鱼镖,八斤钢珠。
李浩的弹弓现在可是十股绳,威力非常大,钢珠弹弓的有效杀伤射程能达到七十米,而鱼镖弹弓的有效杀伤射程则达到恐怖的一百米,几乎赶得上弓箭了。
要是在以前,以他的臂力,也就能拉开四股绳的弹弓,现在不一样了,穿越之后身体异变,力气变得好大,单手举起百来斤的石锁都不成问题,拉开这十股绳的弹弓自然也轻而易举。
准备好了一切,李浩骑上马,前往长安,一家人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胡大海望着李浩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就掉下了眼泪,当他转头看其他人时,发现他们也都两眼泛红,显然都舍不得李浩离开。
李浩在家的这段时间看似没做什么,但他已经让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家的存在,那种其乐融融之情,只有家人之间才能拥有,很显然,他们已经对这个家有了归属感,而李浩自然也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
李浩到长安的时候,只见长安城外驻扎了不知道多少军队,一眼望不到头的营帐,宛如汪洋大海,看得李浩一阵发呆。
呆愣了很久,李浩开始寻找自己的军营,他被分配在李道宗麾下,李道宗是鄯善道行军总管,他先去正南边的军营问了问,这是李靖的西海道军营,向他们打听了一下,鄯善道军营在东边第二个,李浩又骑着马屁颠屁颠地往东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军营。
进军营要进行身份盘查,李浩免得麻烦,直接把圣旨拿出来给他们看,守卫们吓了一跳,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圣旨,赶忙对着圣旨下跪,然后带着李浩去兵备处报到,领取军装,安排职守。
兵备处把李浩安排在李道宗的亲卫队,李浩听到这个职守后先是一愣,随即会心一笑,知道这肯定是李道宗安排的。
军中主将的亲卫队向来都是最精锐的士卒,他们不需要懂什么兵法和战术,但是必须都是高手,因为他们要保卫主将的安全,当需要亲卫队出动的时候,说明主将的生命已经受到了威胁,又或者是遇到异常艰巨的任务了,亲卫队就是主将身边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亲卫队与其他职位相比,自然是最安全的。
不过亲卫队的门槛很高,首先要求有一身强大的武艺,必须弓马娴熟,然后还得家世清白,必须确认忠于大唐忠于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