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明末混球 >

第41部分

明末混球-第41部分

小说: 明末混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塔布伦厉声叫:“收兵,收兵!”打到现在,他们伤亡已经超过四百人,就连他这个牛录,也没了七十多,绝大多数是被炸死或者烧死的,这仗没法打了,还是赶紧撤吧!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杨梦龙,我记住你了,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算清这笔账的!

第五十六章 迟到的援军() 
苍凉的海螺号响起,被烧得焦头烂额的后金士兵如逢大赦,争先恐后的退了下去,逃离这座如同填不满的坟墓般的小城市。后金军队承受伤亡的能力跟完颜阿骨打那支接连击灭辽国和北宋的正宗金军没法比,最多只能忍受百分之六的伤亡率,伤亡一旦达到百分之十,他们就该撤了。没办法,后金人口太少了,实在耗不起,一个拼掉明军四个都算亏的了,至于一命换一命,那简直就是他们的噩梦。这座小小的县城,他们一连发动了七次进攻,每次被击退后稍稍后退上百步,喘几口气又冲上去,城墙上下都是尸体层层叠叠,拼得这么苦,还是打不下来,死伤了好几百人,大家早就不想打了!明军的伤亡比他们还要惨重,但是人家人多啊,就算攻陷了城墙又怎么样,城里还有好几万人呢,打巷战也能淹死你!看着城墙下那一堆堆冻得硬梆梆的尸体,所有人都是一阵胆寒:要是明朝每一座城池都这么顽强,他们还能随心所欲的烧杀掳掠吗?

    后金军队仓皇而退,城头上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满身是血的士兵、乡勇、民夫,无不欢天喜地,挥舞着兵器冲城下大喊:“鞑子败了!鞑子败了!”对后金军队的畏惧一扫而空,一个个扬眉吐气,将后金士兵的尸体奋力扔下去,尽情羞辱这个在一天前还让他们畏惧万分的对手。塔布伦几乎咬碎了牙齿,厉声说:“立即整队!我要亲自攻城,不拿下这座城池,誓不为人!”

    一帮手下面面相觑,不为所动。

    塔布伦勃然大怒:“怎么,没听清楚吗?立即整队!”

    那位浑身浴血的蒙古牛录额真喘着粗气叫:“塔布伦,不能再打下去了!城里的明军都疯了,不管多凶悍的勇士冲上去,他们都敢迎上来,长矛乱捅,刀斧乱劈,那么多勇士就这样死在城墙上了!最邪门的是,整个县城的人都疯了,我们杀死了他们的士兵,他们的民兵就补上来,杀死一个补上来两个,怎么杀都杀不完,再这样打下去,把我们这几百号人全填进去都打不下县城啊!”

    塔布伦呼的一鞭抽在这位蒙古汉子身上,咆哮如雷:“闭嘴!我随汗王南征北战,铁岭、开原、辽阳、沈阳、广宁无数名城都在我大金的铁蹄之下化为齑粉,区区一个小县城,岂能拦得住我!给我整队,趁天还没有黑,马上发动进攻!”

    几个白甲兵对视一眼,都知道这一仗无论如何也打不下去了,明军如此顽强,又有大量火雷达,就他们这点人,就算全填进去也不见得能攻下城墙!一名白甲兵躬身说:“主子,息怒!打了一天,将士们都已经很疲惫了,天又快黑了,不如先休息一晚,养精蓄锐,等明天再一鼓作气将这座城市拿下来————”话还没说完,他也挨了一鞭,塔布伦挥舞着马鞭,指着城墙咆哮:“他们在嘲笑我!这些明狗在嘲笑我!我打了一辈子仗,还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整队!马上整队,一刻都不要耽搁,我要他们死!我要他们所有人通通都去死!”

    这家伙肯定是疯了!

    那几个白甲兵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明军士气和信心完全打出来了,就他们这点人,再去攻城只能是找死,可塔布伦偏偏就是要去找死,他们还得陪着,这可怎么办?现在他们都开始希望后方能冒出一股来援的明军,好分散一下主子的注意力,让主子消消气了!

    老天爷大概是觉得这帮家伙已经被折腾得够呛,实在需要送一点温暖了,就在塔布伦抡起马鞭打算将这些不听话的奴才抽个半死的时候,在他们后方突然响起了明军的号角,沉郁而苍凉,震动人的心弦。接着,又是一声,越发的清晰了,这下子明军和后金军队都晕菜了,真的有援军过来?这光景还有人敢过来支援被后金铁骑团团包围的城池?稀奇!大家遁声望去,只看见————

    北风呼啸,雪粉飞扬,一轮苍白的太阳已经有一小半沉入地平线后面,暮色起,寒似铁。就在这轮苍白的太阳下面,一条黑线在地平线后面隆起,脚步声排闼而来,地面为之微微震动,塔布伦面色微变,这光景,明军怕是成千上万了,麻烦了!

    杨梦龙架起狙击弩,通过瞄准镜朝那边望去,清楚的看到一支大军正朝着后金军队涌来。这支大军穿战袄的没几个,大多数都是农兵,骑马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不得不说,这支队伍恐怕比张千户手下这几百号人还烂,他们根本就不能算一支军队,倒像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乡勇。可是,就这样一支部队,毫不犹豫的朝着县城这边推了过来,跟明军的畏敌如虎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在他们身上似乎有一种很奇特的东西,让他们可以比较从容的面对后金军队的强弓怒马。走在这支队伍最前面的是一名身材高瘦的年轻将领,他看很白,白净的脸庞,雪白的铠甲,雪白的战马,一尘不染的战袍像一片白云,在寒风中卷动,那种文雅的气质,令人心折。他心头一震,脱口叫:“靠,这位是谁啊?看上去就像个文弱书生,居然也敢带一支乡勇民壮跟建奴干?”

    戚虎捋着血迹斑斑的胡子,说:“不管他是谁,就冲他敢带一支乡勇过来支援县城,我们就该向他竖起一根大拇指,赞一句好汉子!”他皱起眉头,语气有些低沉:“只是他的部队里根本没几个真正的士兵,绝大多数是刚放下锄头不久的农民,跟鞑子野战,怕是要吃大亏啊!”

    杨梦龙一掌拍在城堞上,叫:“他们是来帮我们的,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被鞑子杀戮!开城门!蒋正,李勇,你们马上去把我缴获的那批战马牵出来,披甲上马,我们杀出去接应他们!”想了想,又说:“把剩下的火雷弹都搬到城门上面来,看到鞑子接近城门就往死里炸!”

    戚虎欲言又止,见杨梦龙已经转过身走下城墙了,无奈的说:“公子只管去厮杀,有我在,鞑子进不了城的!”

    蒋正他们动作很快,几十匹战马全牵了出来,杨梦龙抄起一杆长枪,翻身上马,叫:“不怕死的跟老子来,杀出城去接应我们的援军,让建奴鞑子知道我们的厉害!”

    这一仗打了一整天,张千户留下来的十名家丁死伤了一半,三十多名跟杨梦龙打家劫舍的夜不收只剩下不到二十个,每一个都在死人堆里滚了好几趟,已经不把生死放在心上了,纷纷上马,列队冲向城门。方逸之面色发白,建奴鞑子的凶悍给他造成的心理打击可不轻,他只想跪在杨梦龙马前叫一声杨爷爷,我们好不容易才打退敌军的进攻,您老人家就别节外生枝了好不好?这个时候开城门出战,那不是要我的命吗?万一建奴趁机冲进来可怎么办?在他看来,拼掉了好几百条人命,打退了鞑子七次进攻,已经对得起朝廷啦,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紧闭城门,耗个几天没准鞑子就走了,那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吗?干嘛还要出城去招惹人家啊?不过,作为一名还有一些节操的官员,他知道这是很不负责任的,那好几千人是来支援他们的,紧闭城门将他们拒诸门外,任由建奴鞑子屠戮,说不过去呀!算了,就让杨梦龙疯去吧,反正要死也是他先死!

    塔布伦没有高精度瞄准镜这么高端大气的装备,不过他的眼睛很锐利,一眼就判断出这支明军是哪一路的神仙了,气得浑身微微哆嗦:“连一股农兵都敢来招惹我们了是吧?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不把你们杀光我誓不为人!”

    蒙古牛录额真和那几名白甲兵反倒是松了一口气,这支农兵来得太及时了,数量也不少,把他们干掉,主子的怒气就消得差不多了,对旗主也能交代过去————杀敌数千,自损四百,这样的交换比任谁都没话说的。在他们看来,在野战中歼灭明军数千人可比攻下一个千把人防守的城池要容易得多,这支农兵的首领简直就是他们的救星啊!白甲兵们纷纷咬牙切齿的叫:“对,杀光他们!让他们下辈子想起我们八旗子弟兵都要浑身发抖!”

    塔布伦刚才的失态可谓半真半假,鞭打白甲兵固然是由于损失惨重,怒火攻心,但他毕竟是打老了仗的,如何看不出三个牛录死伤惨重,已经打不下去了?只是损失太惨,下不了台,只能硬撑着。如今下台阶有了,他当然得抓住机会,就坡下驴:“后队改前队,先歼灭这支农兵,再回头攻城!”说得是斩钉截铁,不过熟悉他的人都暗暗松了一口大气,看样子,只要歼灭这支农兵,大家就解脱了,再也不用攻这座活见鬼的小城了!他们几乎是兴高彩烈的重新整队,朝着人数比自己多出十倍不止的明军冲了过去!

    他们的判断非常正确:这一仗打完,他们果然解脱了,不用再冒着被火雷弹炸死的危险去攻城了。

    因为,死人是不必爬起来攻城的。

第五十七章 大获全胜(下)() 
那支庞大的农兵对城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眼里只有这几百名后金士兵,在那位白袍骑士的率领下,近万人马就这样沉默的向前挺进。现在距离拉得相当近了,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装备了,这支部队装备的一大特色就是杂,杂得很!绝大多数人别说皮甲棉甲了,连战袄都没有,很多人都是庄稼汉打扮的,盾牌很简陋,不过还能挡住流矢,就是兵器惨了点,连最普遍的长矛也没能大量装备,上万人的部队,拿火枪的,拿铡刀的,拿斧子的,通通都有,有不少人甚至拿着柴枪!果然是没有最烂,只有更烂,连卫所官兵的装备都比他们强啊,就这样的装备还敢跟满洲铁骑野战?简直就是找死!塔布伦的目光落在那一百来名骑兵身上,在他看来,这一百来人就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干掉了这一百多骑,这上万人马就会崩溃,接下来,不外乎是一场屠杀罢了。不过这群乌合之众也挺有意思,居然一点都不怕,真不知道该夸他们勇敢还是该骂他们愚蠢了。

    那名白袍将领也在打量自己的对手,目光从那高大健壮的战马和精利的盔甲兵器上掠过的时候,露出一丝羡慕。

    仅此而已。

    他扬起右手,身边的号手吹响号角,呜………呜………号声震天,涌动的人潮戛然而止,弓箭手和火枪手越众而出,列队,长枪兵蹲下,矛杆插入地面,后面的人用脚顶着,枪尖密密麻麻,看上去就像一大片芦苇,这是标准的以步拒骑战术。那些拿着刀斧铁锤的留在后面,看样子是充当啦啦队的,一番调动略显杂乱,却很到位,该前出的弓箭手火枪手绝没有一个留在后面,该呆在后面的也没有一个跑到前面来。塔布伦心头微凛,看来对手并非等闲之辈啊!他的麻烦还远不止于此,那名看起来很文雅的白袍将领纵马在阵前飞驰,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响亮,但是字字清晰:“等一下鞑子冲过来,不要慌张,等他们接近到百步之后,火铳手先开火,弓箭手再放箭,火铳手打完一枪,弓箭手射完三箭后马上退入阵中长枪兵不能动,没有命令,哪怕鞑子的马蹄踩到你的身上,也不能动!不必用枪去刺,就这样用枪尖对准鞑子的战马,等着它们自己撞上来,明白吗!?”

    千军万马轰然应诺:“明白!”

    白袍将领圈转马头,扬鞭指向已经排出牛角阵准备冲锋的后金军队,声音激愤:“鞑子破边而入,纵横京畿一月余,焚我城池,戮我百姓,淫我妇女,血债累累,罄竹难书!他们的所作所围,这一路上你们都看到了,我等身为大明的大好男儿,还要让这帮畜生在我们面前猖狂到什么时候!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血性,今日就随本官在这里,与这帮畜生决一死战,杀绝他们每一个人,用他们的血偿还他们欠下的血债!!!”

    近万人马嘶声狂吼:“杀绝他们!!!”

    近万个喉咙里发出的怒吼汇成一道霹雳,几乎震散了漫天乌云。塔布伦眼皮跳了跳,露出一丝狞笑:“气势倒是挺吓人的,不过,我也不是吓大的!”手掌扬起,狠狠劈下:“进攻!让这帮明狗知道我们的厉害!”

    数百骑兵齐声呐喊,一夹马腹,战马狂嘶,撒开四蹄径直朝着明军的方阵冲去。他们显然并没有将这近万人马放在眼里,在这些骄兵悍将眼里,这些步兵就是一丛丛韭菜,他们爱怎么割就怎么割!别说,他们还真有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是骑兵,在这大平原上,骑兵几乎是无敌的,冲垮十倍、二十倍于己的敌军步兵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步兵在大草原上对抗骑兵,实在太需要勇气,而明军缺的,偏偏就是勇气,他们有信心一次就将这支明军冲垮!

    地面冻得硬梆梆的,对于骑兵来说,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战马跑起来很省力,冲击力也就更强了。数百骑在两里外缓缓加速,每往前推进一段就狂喊一声“万胜”,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样,等到速度提起来之后,吼声和蹄声混合,滚雷一般,雪粉扬起数丈之高,像是刮起了风暴,地面震动,甲光刀光闪耀,人喊马嘶,那场面称得上是恐怖了。幸亏这帮家伙跟杨梦龙打了近一天,体力消耗相当大,否则那气势将更加可怕!

    一里,战马开始高速奔跑,无数个马蹄雨点般敲打着地面,声如雷震。

    明军方阵岿然不动。

    三百步,后金铁骑开始冲刺,海螺号吹响,马背上的骑兵抄起了强弓。

    明军方阵起了轻微的骚动。

    两百步,数百支利箭已经搭上了弦,马疾如风,势不可挡!

    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手面色发白,几支箭飞了出去。白袍将领厉声喝:“稳住!稳住!”

    一百步,后金骑兵的轻箭呼啸而出!

    白袍将领喝:“打!”

    砰砰砰砰砰————

    几百支火枪争先恐后的响声,明军方阵腾起一阵硝烟,甚至爆出大团火光————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